第33章
瓦希德和我倚著牆,坐在那些男孩對面,他們跟法里德開玩笑,爬上他的肩膀。儘管我一再推辭,瓦希德令其中一個男孩去給我拿毛毯,以便我坐得舒服些,又讓瑪麗亞給我端茶。他問起從白沙瓦來的旅途,問起路過開伯爾隘口的情況。
「我希望你們沒有碰到任何強盜。」他說。與開伯爾隘口同樣遠近聞名的是,強盜利用那裡的地形打劫過往旅客。我還沒有回答,他就眨眨眼,大聲說:「當然,沒有任何強盜會打我兄弟那輛破車的主意。」
法里德將最小那個孩子抱倒在地,用那隻完好的手去撓他的肋骨。那孩子咯咯大笑,雙腳亂踢。「最少我還有一輛車,」法里德氣喘吁吁地說,「你那頭驢子最近怎樣?」
「我的驢子騎起來比坐你的車好。」
「騎驢才知驢難騎。」法里德回敬說。他們全都笑起來,我也笑了。我聽見隔壁傳來女人的聲音。從我坐的地方,可以看到那間屋子的一半。瑪麗亞和蒙著棕色面紗的婦女低聲交談,從一個大水壺往茶壺裡面倒茶。那女人年紀較大,應該是她媽媽。
「你在美國幹什麼呢,老爺?」瓦希德問。
「我是個作家。」我說,法里德聽到之後輕聲一笑。
「作家?」瓦希德說,顯然頗有好感。「你寫阿富汗嗎?」
「這麼說吧,我寫過,但現在沒有。」我說。我最後一本小說叫《此情可待成追憶》[1]原文為A Season for Ashes,這裡為意譯。[1],寫的是一個大學教授的故事,他發現妻子跟他的學生上床之後,追隨一群吉卜賽人而去。這本書不錯。有些評論家說它是本「好」書,有一個甚至還用了「引人入勝」這樣的評語。但突然之間,它讓我很難為情。我希望瓦希德不會問起它的內容。
「也許你應該再寫寫阿富汗。」瓦希德說,「將塔利班在我們國家的所作所為告訴世界其他角落的人們。」
「嗯,我不是……我不算是那種作家。」
「哦,」瓦希德說,點點頭,有點臉紅,「你知道得最清楚,當然。我不該建議你……」
就在那時,瑪麗亞和另一個婦女走進來,端著一個小盤子,上面有茶壺和兩個茶杯。我畢恭畢敬地站起來,雙手交叉放在胸前,彎身鞠躬。「你好。」我說。
那婦女放下面紗,遮住下半邊臉,也鞠躬。「你好。」她的聲音細不可聞。我們不看對方的眼睛。她倒茶水的時候我站立著。
那婦人將熱氣騰騰的茶杯放在我面前,退出房間。離開的時候,她赤裸的雙腳沒有發出任何聲音。我坐下,喝起那杯濃濃的紅茶。瓦希德終於打破那之後令人不安的沉默。
「是什麼讓你回到阿富汗呢?」
「是什麼讓他們這些人回到阿富汗呢,親愛的哥哥?」法里德說,他在跟瓦希德說話,鄙夷的眼光卻一直看著我。
「住口!」瓦希德怒道。
「總是同樣的事情。」法里德說,「賣掉土地,賣掉房子,收錢,像老鼠那樣跑開。回到美國去,用那筆錢帶上家人去墨西哥度假。」
「法里德!」瓦希德咆哮。他的孩子,甚至還有法里德都害怕起來。「你的禮貌哪裡去了?這是我的房子!阿米爾老爺今晚是我的客人,我不容許你這樣給我丟臉!」
法里德張開口,幾乎就要說出些什麼,想了想又沒說出來。他頹然倚著牆,無聲說著些什麼,將那隻殘廢的腳放在完好的腳上面,鄙薄的眼光一直盯著我。
「原諒我們,阿米爾老爺。」瓦希德說,「打小時候起,我弟弟的嘴巴就比腦袋快兩步。」
「那是我的錯,真的。」我說,試圖在法里德的逼視之下露出笑臉。「我沒覺得被冒犯了。我應該把我到阿富汗來的任務跟他說。我不是來賣田產的,我要去喀布爾找個小男孩。」
「小男孩?」瓦希德重複說。
「是的。」我從襯衣的口袋掏出寶麗萊照片。再次看到哈桑的照片,再次讓我的心因為他的死揪痛起來。我不得不將眼光移開,把它遞給瓦希德。他端詳著那張照片,抬眼望望我,又看回去。「這個男孩?」
我點點頭。
「這個哈扎拉男孩?」
「是的。」
「他對你很重要嗎?」
「他的父親對我來說很重要,就是照片中那個男人,現在他死了。」
瓦希德眨眨眼:「他是你的朋友?」
我內心想說是,彷彿在心靈深處,我想保守爸爸的秘密。可是謊言已經足夠多了,「他是我同父異母的兄弟。」我壓制著情緒說,又加上一句,「我的私生弟弟。」我轉過茶杯,把弄著杯柄。
「我不是想要刺探你的隱私。」
「你沒有。」我說。
「你會怎麼安置他呢?」
「把他帶到白沙瓦,那兒有人會好好照料他。」
瓦希德把照片還給我,厚厚的手掌放在我肩膀上。「你是條讓人尊敬的漢子,阿米爾老爺。一個真正的阿富汗人。」
我暗自汗顏。
「你今晚來我家做客,讓我很驕傲。」瓦希德說。我跟他客氣了幾句,偷眼看向法里德。現在他低著頭,玩弄著草席殘破的邊緣。
隔了一會,瑪麗亞跟她媽媽端來兩碗熱氣騰騰的蔬菜湯,還有兩片麵包。「很抱歉,沒有肉。」瓦希德說,「現在只有塔利班才能吃上肉。」
「這看起來很棒。」我說,它確實很棒。我讓他跟小孩也吃些,但瓦希德說他們在我們來之前剛吃過。法里德和我捲起衣袖,手抓麵包,浸在蔬菜湯裡面,吃了起來。
吃的時候,我看著瓦希德的兒子,他們三個都很瘦,臉上髒兮兮的,棕色的頭髮剪得很短,戴著無邊草帽,不時偷偷看著我的電子手錶。最小那個在他哥哥耳邊說了些什麼,他哥哥點點頭,眼神一直沒離開我的手錶。最大那個男孩——我猜想他大概十二歲——搖晃著身體,眼光也落在我的手錶上。吃完之後,瑪麗亞端來一陶罐水,我洗過手,問瓦希德我能不能送點禮物給他兒子。他不許,但我執意要送,他勉強同意了。我把手錶脫下來,交給三個男孩中最小那個。他怯生生地說了句「謝謝」。
「它可以告訴你世界任何城市的時間。」我告訴他。孩子們禮貌地點點頭,將手錶傳來傳去,輪流試戴。但他們很快就不感興趣了,將手錶扔在草席上。
「你本來可以告訴我。」法里德後來說。瓦希德的妻子替我們鋪好草席,我們兩個躺在一起。
「告訴你什麼?」
「你到阿富汗的原因。」他的聲音沒有了那種自遇到他以來一直聽到的鋒芒。
「你沒問。」我說。
「你應該告訴我。」
他翻過身,臉朝著我,屈手墊在頭下。「也許我會幫你找到這個男孩。」
「謝謝你,法里德。」我說。
「我錯了,不該瞎猜。」
我嘆氣:「別煩了。你是對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他雙手被綁在身後,粗粗的繩索勒進他的手腕,黑布蒙住他的眼睛。他跪在街頭,跪在一溝死水邊上,他的頭耷拉在兩肩之間。他跪在堅硬的地面上,他禱告,身子搖晃,鮮血浸透了褲子。天色已近黃昏,他長長的身影在沙礫上來回晃動。他低聲說著什麼。我踏上前。千千萬萬遍,他低聲說,為你,千千萬萬遍。他來回搖晃。他揚起臉,我看到上唇有道細微的疤痕。
並非只有我們兩個。
我先是看到槍管,接著看到站在他身後那個人。他很高,穿著人字型背心和黑色長袍。他低頭看著身前這個被蒙住眼睛的男人,眼中只有無盡的空虛。他退後一步,舉起槍管,放在那個跪著的男人腦後。那時,黯淡的陽光照在那金屬上,閃耀著。
來複槍發出震耳欲聾的響聲。
我順著槍管向上的弧形,看見槍口冒著裊裊煙霧,看見它後面那張臉。我就是那個穿著人字型背心的人。
我驚醒,尖叫卡在喉嚨中。
我走到外面。明月半彎,銀光黯淡,我佇立,抬頭望著星辰遍布的夜空。蟋蟀隱身黑暗中啾啾鳴叫,風拂過樹梢。我赤裸的腳下大地寒涼,剎那間,自我們穿過國境后,我初次感到我回來了。度過所有這些年月,我又回來了,站在祖輩的土地上。正是在這片土地上,我的曾祖父在去世前一年娶了第三個妻子。1915年那場橫掃喀布爾的霍亂要了他的命。最後,她給他生了前兩個妻子所未能生出的:一個兒子。正是在這片土地上,我的祖父跟納迪爾國王一起狩獵,射殺一頭鹿。我媽媽死在這片土地上。也是在這片土地上,我曾為了得到父親的愛苦苦奮鬥。
我倚著那屋子的一堵泥牆坐下。突然間,我覺得自己和這片古老的土地血脈相連……這讓我很吃驚。我的離開很久遠了,久遠得足以遺忘,也足以被遺忘。我在大地某處有個家,對於那些睡在我倚著這面牆那邊的人們來說,那地方或許遙遠如另外一個星系。我曾以為我忘了這片土地。但是我沒忘。而且,在皎潔的月光中,我感到在我腳下的阿富汗發出低沉的響聲。也許阿富汗也沒有把我遺忘。
我朝西望去,覺得真是奇妙,在峰巒那邊的某處,喀布爾依然存在。它真的存在,不只是久遠的記憶,不只是《舊金山紀事報》第十五版上某篇美聯社報道的標題。西方的山脈那邊某個地方有座沉睡的城市,我的兔唇弟弟和我曾在那裡追過風箏。那邊某個地方,我夢中那個蒙著眼的男人死於非命。曾經,在山那邊,我作過一個抉擇。而如今,時隔四分之一個世紀,正是那個抉擇讓我重返這片土地。
我正打算回去,聽到屋裡傳出說話聲。我認得有個是瓦希德的嗓音。
「……沒有什麼留給孩子吃的了。」
「我們是很餓,但我們不是野蠻人!他是客人!你說我該怎麼辦?」他的聲音很疲累。
「……明天去找些東西,」她哭泣著說,「我拿什麼來養……」
我躡手躡腳走開。現在我明白為什麼那些男孩對手錶毫無興趣了。他們根本就不是在看著手錶,他們看著的是我的食物。
我們在隔日早上道別。就在我爬上陸地巡洋艦之前,我謝謝瓦希德的熱情招待。他指著身後那座小小的房子。「這裡是你的家。」他說。他三個兒子站在門口,看著我們。最小那個戴著手錶——它在他瘦小的手腕上蕩來蕩去。
我們離開的時候,我看著側視鏡。瓦希德被他的兒子環繞著,站在一陣車輪捲起的塵霧中。我突然想起,要是在另外的世界,這些孩子不會餓得連追逐汽車的力氣都沒有。
那天早些時候,我確信無人注意,做了一件二十六年前就已經做過的事情:將一把皺皺的鈔票塞在草席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