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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采訪解釋

  第二百四十七章 采訪解釋

  李海棠從包裏拿出一張帕子擦了下眼睛,聲音很嘶啞:“十五歲前,我沒穿過一件新衣服,沒穿過一雙新鞋子,一年隻能吃上一塊肉,一個月吃不到一個雞蛋,還被養母辱罵了十幾年的野種和賤蹄子。


  中考前,她不準我再讀書,逼我主動輟學去南方打工掙錢,不準我吃飯,連紅薯都鎖了起來。五沒在家裏吃過飯,靠同學中午帶的餅子充饑,最後還餓暈在路上。被好心人送去衛生所,再次醒來的那一刻,我做出了決定。


  隱忍了十五年,我不想再忍了。我想走出大山,從此擺脫被控製的灰暗命運,想要把命運的齒輪控製權掌控在自己手裏,對於農村孩子來,隻有讀書一條路。回到家我主動提出了分家,單獨立戶,當時簽訂了斷絕關係的保證書,沒帶走一粒米一分錢,隻拿了自己的書本和幾件補丁摞補丁的夏衣,住在一個已去世的孤寡老人的茅屋裏。


  那段時間很淒苦,是靠養父,村裏鄉鄰和老師同學的幫助才挺了過來,可卻是我童年至少年期間最快樂寧靜的時光。大夏,沒有空調,沒有風扇,甚至連蒲扇都沒有,隻能靠書本扇風或用涼水降溫。寂靜的夜晚,沒有電視,沒有任何喧囂,隻有蟲鳴青蛙聲陪伴。就是在這段時間裏,我開始寫作,我當時開始創作的目標很明確,隻想賺上一台風扇,一塊電子表,還有高中的學費和生活費。


  在中考之前的預考中,我考了全校第一名。我的養母卻看不慣我離開家後過得順心如意,去學校裏大鬧,故意惡毒敗壞我的名聲。我報了警,學校出麵給我做了證,這件事也引發養父與她離婚。”


  “我童年痛苦的根源都是來自養母鄧文芳,這樣的養母,我做不到去孝順她,也沒有再去怨恨她。後來她和養父離婚後,自己作踐自己,還把自己的親生女兒逼得投毒縱火要殺她報複。對於她後麵的事情,我確實是冷眼旁觀,沒有施以任何幫助。


  我覺得,人做錯了事情就應該得到懲罰,她隻要少一絲刻薄,對我多一絲關懷,多一分人性,最後也不會落個眾叛親離的下場。如果大家覺得我的冷眼對待,是一種冷血無情的話,我無話可,我接下了這個標簽。”


  她的聲音很平,好似一點波瀾都沒有,這種平靜聽在人耳朵裏卻格外的沉重心疼。


  如果她的話都是真實的,那這樣的養母確實不值得她去孝順贍養,大家都能理解她的做法。


  “忘恩負義,不贍養養父母,這兩句形容,我不認。養母對我無恩無義,我不會報答她,也不會贍養她。而養父是個沉默寡言的人,他是世上最偉大心胸最寬廣的男人,是他沒日沒夜辛苦掙錢撫養我長大。


  在我十五歲單獨立戶分家出來後,也是他暗中資助我學習生存。這些年我在老家那邊經營的店鋪全是他幫我打理,所有的事情都幫我處理好,從沒有打擾過我的學習。他對我有養育之恩,我視他為親生父親,會用一生去報答他、孝順他、贍養他。

  在我的人生路上,對我有過點滴恩惠的人,我都記在心裏。不論是一直引導我幫助我走出泥潭的老師,在我最窮困潦倒時幫助過我的同學和鄉鄰,我都在日子過好後,有用心回報他們。”


  “以上所言,句句屬實,各位媒體朋友若不相信,可以去我的家鄉核實情況,如有一句虛假,我願接受全國人民的口水討伐。”具體的地名都公布出來了,李海棠早就決定了要坦誠布公。


  “好,李姐,接下來請你再講述下關於親生父母這一段的故事。”最前麵帶著金絲眼鏡的先生詢問。


  李海棠看到了他身上佩戴的記者證,京都電視台的,她禮貌的朝他笑了笑,喝了一口水才繼續:“關於我的親生父母,句實話,到現在為止我僅僅隻知道他們的名字。十七歲那一年暑假來京都遊玩,我第一次偶然見到他們,從外貌上猜出來的,雙方零溝通,沒有一句話。


  第二,他們尋來了我所住的酒店,第一次上話,也是迄今為止唯一一次交談,過程很不愉快。他們來找我的目的是斷絕關係,讓我不要去打擾他們的生活,提出了給錢或戶口或房子的補償,我拒絕了。


  當時,我們雙方簽訂了互不打擾的保證書,保證書內容由京都方圓公證處林副處長親自擬定見證,其中也明確寫明了財產繼承的歸屬分配問題,我這個被丟棄的女兒沒有任何繼承權。這一點是我自己提出的,他們同意,林副處長和我的兩位朋友在現場見證。”


  季東明主動站出來,高聲道:“我就是其中一個在現場見證的人,她所言句句屬實。”


  “哢擦…哢擦…”記者們的照相機對著他一陣狂拍。


  李海棠投了個感激的眼神給他,等記者們都拍完後,繼續道:“關於親生父母這一段,我能提供的就是這些,在後續的決定中,我會將保證書的內容公布於眾,請大家靜候。”


  “李姐,那你恨你的親生父母嗎?”對方又問了一句跟采訪無關的話,可也是大家都很想知道的。


  李海棠身子稍微往後靠了些,臉上沒什麽多餘的表情,娓娓道來:“這個問題,他們問過,我的同父同母的弟弟問過,也還有很多關心我的朋友問過。


  我從頭到尾的答案都是一樣,不恨。


  大約一個多月前,同父同母的妹妹突然來學校找我,第一次見麵,唯一的交談內容就是不準我回家,她不認我。我看到出來,她是一個被家裏寵壞的孩子,她並不知道我和她爸媽已經簽訂過保證書。大約半個月前,她又來了一次,家裏的其他長輩想認我回去,她是來警告我,要我話算話的,已經答應她就無論如何都不要去認親。

  當時,我跟她,我從偏僻的山村考到京大,靠的不是聰明,不是勤奮,也不是毅力,或許也不是倔強,而是一種期盼。自我懂事起,自我知道自己是被丟棄的孩子起,我就期盼有朝一日去見見親生父母,想要靠自己的本事出人頭地,一身光榮的走到他們麵前,想要問問他們為什麽要丟棄我。


  然而,當兩方猝不及防的初見時,我在他們眼裏沒有看到任何欣喜,也沒有一絲愧疚,反倒是閃躲,還有防備和警惕。加上他們第二迫不及待的前來撇清關係,我終於知道,我真的隻是個多餘的累贅,是一個他們或許早就忘記也從來沒有想起過的包袱。


  他們生了我,給了錢,對我有生育之恩。可也因為他們,我受盡了苦痛折磨,冷眼辱罵。兩相抵消,無恩無恨,所以我爽快的答應了斷絕一切關係往來,從此各過各的平靜生活,再不相互打擾。”


  夏琳眼淚汪汪的看著她,她們兩經常見麵聊,可她從沒有起過這些事,所以也根本不知道她親生父母那邊的人還來找過她。她曾經以為她隻是將這些傷痛隱藏在心底深處了,可如今看來她是真的放下了,不然也不可能如此平靜的談論這件事。


  親生父母這邊的事情放下了,可現在個人感情上又給她來了一記重擊,也不知道她需要多久才能挺過來。夏琳揉了揉有些生疼的太陽穴,突然想起她曾經過的話,她不想結婚,覺得單身挺好,上個月才好不容易打開心扉,可如今卻…以她的性子,這輩子難道真的要孤獨一生嗎?


  “好的。李姐,那現在麻煩你講講搶奪別人未婚夫的事情。”另外一個塗著紅唇的女記者開問,很明顯她很八卦,好奇這種私人問題。


  李海棠看了眼她記者證上的報社名字,在桌上一堆的報紙裏找了出來,他們報社寫出來的文章通篇都是在圍繞“搶奪未婚夫”這件事在寫,很像後世的娛樂雜誌。她快速的瀏覽一圈,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笑容,隻是眼底卻沒什麽笑意。


  “這位女士,關於貴報刊登的這篇文章裏描述的故事,情節真的很狗血,電視劇或戲文裏都不敢這麽演,我身為作家也暫時寫不出來。這位編輯在貴報應該是才般的存在了,腦子想象力真的非常豐富,你們領導真的很擅長挖掘人才並讓其發揮特長優勢。”


  李海棠淡淡的調侃,惹得其他同行都忍不住笑了,他們那家報社的報紙在這個年代真是的獨具一格了,可耐不住銷量好啊,在京都也是鼎鼎有名的,而且發展速度很快,有追上京都晚報的趨勢。


  “李姐這個故事很狗血,自身寫不出來,可我們是按接到的信件內容中的原故事撰稿,並沒有大幅度更改,隻是稍加修改潤色一番辭藻而已。如今照現在您的法,是這個消息也不是真實的嗎?”對方反問的語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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