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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2章 炙手可熱

  她記得她小時候,她母親雖然新派,卻不許她說‘碰’字,一定要說‘遇見’某某人,不能說‘碰見’。


  ‘快活’也不能說,為了《新聞報》副刊‘快活林’,不知道有過多少麻煩。


  她心裏想,‘快活林’為什麽不叫‘快活林’?

  但是,不讓說“快活”,她又不肯說‘快樂’這兩個字,因為感覺不自然,所以隻好永遠說‘高興’。


  稍稍長大些後,她看了《水滸傳》,才知道‘快活’原來是性的代名詞。


  ‘幹’字當然也忌。


  此外還有‘壞’字,有時候也忌。


  這倒不光是二嬸,姑姑也忌諱,不能說‘氣壞了’,‘嚇壞了’,也是多年後才猜到大概與處女‘壞了身體’有關。”


  但是,她母親一直這樣要求別人,而她母親自己,卻一直遊離在邊緣之外。


  莫非是以為她年紀小,什麽都不懂,所以一直向她灌輸這樣的理論嗎?


  她現在已經大了,知道母親並不是如她自己所標榜的那樣的神聖了。


  而且,因為那八百港元的獎學金,她已經對母親幾乎產生不了任何的好感了。


  雖然石季婉用英文寫作一路暢通,但是英文報紙雜誌的讀者比較是小眾的群體,麵向的是在上海的外國人和一些洋買辦,發行量有限。


  她現在已經不滿足於向外國人介紹中國的文化了,她決定用中文開始寫,成為一個像林語堂那樣的作家。


  她試著將自己在香港時同學講的故事寫成了兩篇,並帶著母親的一個舊親戚的介紹信,找到了當時的由著名的鴛鴦蝴蝶派之一的創辦的雜誌。


  結果該雜誌的主編,當時的著名作家雷成雨看後,大加欣賞,並親自寫了編者按,講了石季婉去見他的經過經及他的讀後感。


  登載之後,加上雷成雨的名氣和題材本身所具有的新穎別致性,讓人耳目一新,一炮而紅。


  隨之,各大報紙雜誌的約稿也紛至遝來,石季婉正式邁入了當紅作家的行列。


  自一九四二年起,上海人在報刊上已經看不到巴金、茅盾、老舍等名家的作品了。


  甚至一直在報上連載的張恨水,也失去了蹤影。


  他們不是自我封筆,就是被日本人和汪偽政府給封殺了。


  當時蓬勃發展的新文學,被日本侵略者和汪精衛政府一刀切斷,上海成了一座孤島。


  那時的文藝界,隻要不反對他們,有點文學藝術粉飾太平,求之不得,給他們什麽,當然是毫不計較的。


  因為石季婉的作品不涉及政治,這就給石季婉提供了大顯身手的舞台。


  她的中,大都是關於舊家族的淪落的。


  男女間的情愛、婚變、道德的淪喪是永恒的主題,而這個話題,最迎合一般小市民的胃口。


  一九四三年底,在石季婉回到上海兩年後,她已經成了上海最紅的女作家之一。


  上海淪陷後,文學界還有少數名家滯留隱居在上海,他們同時也欣喜地注意到了石季婉。


  著名的作家、收藏家鄭振鐸就隱性埋名,典衣節食,正致力於搶購國家的典籍,用個人有限的力量,挽救“史流他邦、文歸海外“的大劫。


  由於當時為石季婉賣力作宣傳的,有一些背景不太幹淨的報紙雜誌,和汪偽政府和日本人有牽連。

  鄭振鐸就托人給石季婉捎信,勸說她不要到處發表作品,並向她建議道,如果她寫了文章,可以交給開明書店保存,由開明書店付給稿費,等時局穩定了再行付印。


  當時開明書店的負責人葉聖陶遷往重慶,但是店是還是留有一大批的文化名宿在那裏韜光養晦。


  但是此時的石季婉正紅得發些,享受著名利雙收所帶來的愉悅,她哪裏肯就此隱寂於江湖?

  至於報紙雜誌的背景,她不想去關心太多,隻要不影響她寫文章,她才懶得去管。


  所以,她很明確地拒絕了鄭振鐸的要求,理由很簡單,她想“趁熱打鐵”。


  一九四四年九月,她把發表的結集出版,四天後便宣告脫銷。


  在集再版的序言中,她抑製不住內心的喜悅,大聲地宣告著她此時的心情:

  “啊,出名要趁早呀,來得太晚的話,快樂也不那麽痛快。因為個人即使等得及,時代是倉促的,已經在破壞中,還有更大的破壞要來,有一天我們的文明,無論是升華還是浮華,都要成為過去。”


  石季婉此番感慨,還和她在香港時的一段生活經曆有關。


  在維多利亞大學時,她的許多同學多是闊小姐,常常揮金如土,社交活動多得如夜晚的繁星,又講究吃又講究穿的。


  而她卻為了節省開支,不敢參加任何的活動。


  當她宿舍裏有個女孩子,邀請大家去她父親買的島嶼上去玩時,她為了省去租船的費用,向修道院的嬤嬤請求不去,並因此將家裏的變故告訴了嬤嬤。


  結果這件事情後來鬧得眾人皆知,大家議論紛紛,讓她覺得很沒麵子。


  當時上海有家雜誌,在創刊三周年之際,舉辦了一個征文比賽。


  石季婉看到啟事之後,便寫了一篇文章寄了過去。


  不久,她便收到了雜誌社的通知,說是她得了一等獎。


  她簡單不敢相信,覺得就像買彩票中了頭獎一樣。


  宿舍的同學中,隻有一個天津來的女生熟悉中文報刊。


  石季婉拿給她看,然後大家都爭相傳閱。


  可是,當最終的獲獎名單在雜誌上公布時,一等獎卻換成了別人。


  在得獎的十三個人中,石季婉被排在最後一位,僅僅獲得了榮譽獎的第三名。


  這給了她很大的打擊。


  本來想借此揚眉吐氣,可以在同學中挽回一點麵子的,但卻鬧了個大烏龍。


  這件事從此成了石季婉心上的一塊石頭,壓得她幾乎抬不起頭來。


  後來,在石季婉成名之後,她輾轉從別人那裏聽到,關於當年這個征文的解釋是,原本確實是定好她是一等獎的。


  可是後來雜誌的創辦人有個朋友聽說了征文的事情,就寫了篇悼念亡妻的文章寄過來。


  這篇文章不僅是在截稿日期後寄來的,而且寫的平平,無任何出彩之處。


  但雜誌的老板礙於情麵,再加上這個朋友當時生活比較拮據,於是便把這個一等獎給了他的朋友,同時一等獎的獎金也給了他,以解他的燃眉之急。


  而石季婉本來應得的榮譽,就隻能讓位給老板的這個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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