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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短暫的歡愉

  自從石季婉來到溫州之後,楊世會白天便去陪她,但是他卻不敢在旅館裏留宿,怕警察突然會來查夜。


  他跟孟明珠的事情,他沒有告訴石季婉。


  他覺得沒有必要告訴她。


  而且,他也並不覺得自己應該對石季婉有什麽愧疚之心。


  反正小薛的存在,已經突破了一次界限了,即使石季婉知道了,不也是沒有翻起什麽浪花嗎。


  她不是照樣不計前嫌、千裏迢迢地來看他嗎?


  既然這樣,他就沒有必要再把石季婉的態度放在心上了。


  他們在旅館裏,仍然像以前在上海時那樣,喜歡躺在床上說話。


  兩個人臉對著臉,四目相視,石季婉的眼裏都是笑,臉上像是大朵的牡丹花一樣,開得滿滿的。


  自從他離開上海之後,她好像第一次這麽開心。


  她覺得,此時此刻,他還是屬於她的,而且和他在一起,她什麽都願意。


  但是楊世會在和石季婉的親熱中,卻感覺兩人之間多出一些生分之感。


  也許是因為他現在正處於通緝之中,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完全放鬆了,腦子裏始終還有一根弦繃在那裏。


  本來,他現在逃到這裏,自以為擺脫掉過去,擺脫掉南京的追捕了。


  但是石季婉的到來,卻又時時地提醒著他,提醒著他過去所做的那些事情,以及他正在被通緝的事情。


  這些事情,石季婉是沒有考慮到的。


  她現在隻沉醉於見到楊世會的喜悅之中,至於其他的事情,她才沒有時間去想那麽多呢。


  而且她基本上不關心政治,也不去關心時事,所以對於這些,她基本上是非常遲鈍的。


  當然,對於楊世會來說,他對於石季婉感情的變化,這裏麵也還有孟明珠的因素在裏麵。


  而且他現在的一切,必須得依靠孟明珠,他也不可能把她從他的腦海中給清除掉。


  當他的心裏裝的不再隻是石季婉一個人的時候,他就不可能全身心地為她投入了。


  但是石季婉卻完全沒有察覺到他的變化,幾個月的分離之後,重新見到楊世會的喜悅,讓她忘記了一切。


  兩個人在街上散步的時候,石季婉說:


  “我從諸暨、麗水一路走來,路上想著這裏是你走過的。等到在船上望得見溫州城了,想著你就在那裏,這溫州城就像含有寶珠在放光。”


  楊世會聽了之後,沉默不語。


  他知道自己愧對石季婉的一片癡心,但是他已經跟孟明珠突破了界限,無論如何他是對不起石季婉對他的一片癡心了

  石季婉曾經聽崔同文講過,他父親從前有個姨太太,父親去世後,她很能幹,在鄉下辦過蠶桑學校,大家稱她為孟先生。她就是這小城的人,所以由她送了楊世會來,由於是一男一女,再加上她又是本地人,所以路上不會引起別人的懷疑。


  聽到這裏,石季婉的心“咯噔”了一下。


  她知道以楊世會的為人,如果他們兩個在一起的時間長了,他和這位崔家的姨太太之間,肯定會發生點什麽。


  她仔細地想了想,他們兩個人,一個是守寡多年、不再年青的姨太太,一個是亡命天涯的被通緝的漢奸,也許他們彼此都需要抓住這難得的時光,再充分享受一下這近乎末世的狂歡。

  她不怪他在危難之中抓住一切抓得往的東西,尤其對他來講,女人的感情似乎對可以慰藉他空虛的心情。


  雖然在順境的時候,他已經這樣了,比如武漢時的小薛小姐……


  她不敢往下想了,隻覺得自己的心一直在往下沉。


  但是她又想,他現在這個樣子,失魂落魄的,在這裏無依無靠,至少他也要利用這個姨太太,因為他需要她給他提供一切必要庇護。


  不過,她還是忍不住問崔同文道:“世會怎麽能在他們家裏長住,也沒有一個名目什麽的?”


  “沒關係的。”崔同文淡淡地說。


  他顯然不想回答這個問題,說完之後,便把頭扭到了一邊。


  崔同文當然應該想到了這個,隻是這種事情如果說出來的話,並不是什麽值得炫耀的事情,所以他寧願回避。


  而且,楊世會在孟明珠這裏住的好好的,至少也不再麻煩他們家了,省去了他們很多的煩心事。


  看到崔同文這個樣子,於是石季婉便不再追問下去了。


  見到楊世會後,她沒有問他關於這個姨太太的事情。


  但是她知道,以楊世會的性格,他一定會主動向她講起的。


  果然,沒過多久,他便講起了她:


  “孟先生這次真是‘千裏送京娘’一樣地送我來到這裏。在路上的時候,坐黃包車走遠路非常冷,她把一隻烤火的手爐放在了腳底下,把衣服燒了個洞,我真是過意不去,她笑著說沒關係。”


  石季婉笑著說:“這樣燒出來的洞有時候很好看,像月暈一樣。”


  她曾經在火盆上烤火,把深青色的棉褲燒了個洞,隱隱的彩虹似的一圈圈月華,中央焦黃,一戳就破,露出裏麵的絲棉來,正是白色的月亮。


  楊世會聽了,很是神往,笑著說:“嗯,其實洞上還可以繡朵花。”


  這一天,在出去散步之前,她對著鏡子細細地塗著桃紅色的唇膏。


  楊世會在旁邊等著,漸漸地,他有些不耐煩了,生硬地對她說:“不要搽了好不好?”


  他沒說怕引人注意,也許是有些忌諱。


  她穿著一件烏梅色窄袖棉袍,袖口的開叉處,釘著一顆青碧色大核桃鈕,他說像舞劍的衣裳。


  “別人看著不知道怎麽想,這女人很時髦,而旁邊的這男人呢,看著又不像……”他在街上說。


  她知道,他在暗示她,她的衣裳與這個小城裏的穿著打扮有些格格不入,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


  但是她平時做的衣服都是這樣的,在外人看來基本上都是奇裝異服。


  由於匆忙,她沒有為這次旅行做專門的衣服,除了那件代替冬大衣的藍布棉袍,不但難看,也因為太熱,不能再穿了。


  他向她訴苦道:“連走路的樣子都要改掉,還有說話的聲音……”


  她知道他銷聲匿跡的困難。


  對於他來講,要與過去的他劃清界線,不引起別人的懷疑,他會尤其的痛苦。


  因為他的風度是刻意培養出來的。


  但是她覺得他的外表並沒有什麽改變,一件老羊皮袍子穿在他的身上,看上去似乎也很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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