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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賊王傳奇【四十】

  襲警案,或者《懺悔錄》引發的案子【李鬆石自殺】之後,暫時算平息了一個階段。


  那個時候,似乎沒有看到李國強相關的卷宗,案子。


  不過,某一些未必會記錄進檔案。


  比如,因為別的案子,跟李國強犯過的案子,風化案,流氓案,有相似的案件出現時,作為前科人員被派出所調查等等,不能算犯案。


  或者李國強,作為前科人員,經過某一個案發現場附近【搶劫案,QJ搶劫殺人案,小偷案等】,那作為也不能叫嫌疑,叫配合調查,那也不能算犯罪,也不會進檔案。


  所以,那一段是平靜期,平和期。


  那個時候,李國強也挺忙的。


  當然不是忙於作案。


  而是一個,老婆王美娟是不是精神病犯了。在雲市看過,效果不明顯。你說完全是精神病吧?反正咱們不是專業醫生。就如果你看到過外麵的某些比較奇怪的人。大致有幾種?一種,罵人,不跟誰,就是憑空罵人。一種,不是那種發牢S。不是說說就完了。可以連續不停地,而且是重複,一字不差的重複發牢S。一種,演講。人越多越來勁,也是可以一句話,一些詞語,能不間斷,不重複,不出錯的反複說。一種,很多見,很常見。你會誤會,誤以為是跟人打電話。實際是自言自語。但是你看著卻像是跟什麽人在說話,在通話。一種,似乎是在說話,似乎是在吵架。


  等等吧。


  這些,幾乎都是精神病人。而不是抑鬱症病人。


  李國強的 老婆,就是介於這些情況,或者更複雜。就是平時,就是一個平常人,日常生活,買洗衣燒,家庭主婦該做的事情,一樣不差。


  不過不能受一點點刺激,不能有人大聲說話,不能有人對她吹胡子瞪眼之類的吧、


  她就會犯病。


  那犯病的時候,能拿把菜刀追著刺激到她的人團團轉。


  哎,過了一會兒,愣住。刀掉在地上。也不說話,也不撿起刀,回家了。


  精神病人,多數是看不好的。


  就是現實裏,沒有精神病人能恢複到正常人的狀態。


  能做到不惡化【自殺,殺人等等】就不錯了。


  所以,李國強為了這件事,常常帶著老婆去找醫生看病。


  當然前麵提到了賈某波的事情,有關某一個醫生的事情。


  當然那個醫生不可能能治療精神病,肯定是推薦了別的醫生。


  然後李國強帶著王美娟去找醫生。


  肯定是這個醫生,又去找別的醫生。


  當然了,還有另外一個女人,蔡淑娟。那肯定是留著錢的。


  蔡淑娟沒有再出去找工作,就在家裏帶孩子。


  順便提一句,到了上學年齡,肯定問父母的事情,Z審的。就說男人是農村,山區的,死了。然後來投表哥,或者帶著孩子嫁給了李國強之類的。


  實際上很複雜,李顧強沒有王美娟住一塊,也沒有和蔡淑娟住一塊。


  不過,他卻有合法的跟蔡淑娟的結婚證書。


  在雲市,還是在別的城市【看病時候】?

  哦,還有一個事情,忘了說了。


  可不隻是王美娟有病。


  蔡淑娟也有病,女性的病。


  那個病,就是給賈某波看好的醫生能瞧。


  所以,有的時候,李國強也帶蔡淑娟去。或者分開帶,看情況吧。


  那個地方,不在雲市。


  就是那家單位,賈某波在那裏上班,也在那個城市,地方重新開始了,結婚生子,家也住在那裏。


  而那個單位的設備有的時候出問題,就需要李國強過去維修,或者帶徒弟吧。


  那個也是那個單位,或者賈某波投桃報李吧。


  畢竟,李國強讓他活了,又給介紹了這個工作。


  沒有李國強,他可能早就死了。


  賈某波,並沒有對王某某的女人怎麽樣【男女之事】。倒是曾經想過,想通過這個方式報複王某某,後來放棄了。


  王某某老婆最後死了?

  還是怎麽著了?


  反正無礙大局,就此帶過。


  這麽著,李國強時不時不在雲市,也沒有在別的地方犯案,所以沒有卷宗。


  前麵說了,這不代表外麵沒有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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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人了,偷東西,搶劫了,神秘信號了等等等等,那跟李國強有什麽關係呢?


  那也不能一有案子,就說都跟李國強有關,對吧?


  李國強帶著一個女人,或者兩個人女人,當然都是住旅館的。那反正就算是跟蔡淑娟住一間,也不會有人舉報。而通常,李國強住一間,王美娟,蔡淑娟住一間;或者李國強帶著王美娟,或者李國強帶著蔡淑娟都是開兩間,說是兄妹,來看病,來投奔親戚的。任何理由。


  那派出所,警察也不會隨便懷疑什麽人的。


  除非有案子,除非有人看到可疑人員進了某家旅館了吧?


  所以啊,一直沒事。


  就是看病。


  或者兩個人都挺好的時候,他一個人來,過來維修,過來教徒弟之類吧。


  事情,也許太巧了。


  就是李國強,一直還有一個心願。


  那就是第一次,給他做筆錄的那個警察也是上門抓捕的警察,蔡淑娟誣告自己,讓自己受冤枉的警察。找了好久。說是調走了,還是怎麽地,一點消息都沒有。


  竟然被他找到了,就是在這裏,G市。


  原來躲到這裏來了?


  反正是碰巧看到了那個警察,還有一個女人,挺著個大肚子,是不是就快生了?


  那女人深情地看著這個警察。


  曾經有一下下,李國強試圖想放下報複的念頭。不過,就那麽一下下,一秒鍾可能都不到。就立刻想到,當初抓他,審訊他的時候那副嘴臉。


  死死認定自己是流氓犯,就差說是QJ犯的那種語氣口吻。


  並且,為此,李國強受了點苦頭,就是因為不肯老實交代,不肯承認犯罪事實。


  李國強的腦子裏永遠定格在那裏,那個眼神。


  所以,李國強,絕不能放過這個人。


  當然,他不會傻到那把刀子去捅他,或者拍板磚,那太低級了。


  他在尋找,等機會。


  一個,不會有人懷疑到他,又讓那個警察吃不了兜著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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