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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賊王傳奇【四十一】

  李國強心裏想過好多方法。


  當然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你冤枉我跟女人,那我也製造你跟女人的事情【當然不可能找一個女人故意製造警察耍流氓。那也不現實,對吧?】。


  那更加不可能製造謠言說某某人怎麽怎麽樣,跟誰有什麽事情。


  這不僅太低級,還起不到任何作用。


  先說一件事。


  那就是王美娟,蔡淑娟,包括賈某波都不知道,一個曾經的普通人【也不能說老好人】,竟然因為兩次入獄,你猜他變成什麽樣了?

  你想都想不到,他能毫不費力從別人那裏偷走錢包,皮夾子,或者什麽東西。


  但是,他沒有偷過東西,沒有偷過錢來生活,開銷等等。


  這是一個秘密。


  這也是今後,賊王案件裏,實際李國強犯個案子,而別人根本就不當一回事。多數是由於他在路上,經過,,或者被懷疑跟什麽人,什麽案子有關 被抓進去,請進去,接受審查,調查。


  甚至還被判過刑。


  當然記恨歸記恨警察【係統】,但是反而解脫了他的其它罪名。


  所以,抓了很多賊,要抓的賊王,卻一直沒有抓到。


  因為時間點,恰恰是他被抓進派出所,分局,市局,刑警,反扒等等,是跟賊王案無關的案子裏。


  而警察,從來就沒有把已經到案,已經抓進來,請進來的嫌疑人,甚至監獄裏的犯人跟賊王案聯係在一起。


  所以,案子,一直在發生。嫌疑人,犯人抓了一堆又一堆。


  形成了惡性循環。


  都說逮住了,逮住了,逮住了條大魚。大名鼎鼎的飛賊,這個爺,那個爺的,都說是賊王。


  一時之間,有些明明就是小賊,都當成了大賊,賊王,滿城風雨。


  判刑的,處決的,請功的全擠到一塊去了。


  不過最後事情還是驚動了公安部,因為裏麵有蹊蹺,不對勁。


  所以部裏喊停了,不是不打擊罪犯,而是要篩選,甄別,要厘清線索,思路。


  然後,都沒對上。


  這不是江湖上有賊王傳言的時候呢。


  李國強是在監獄裏練出來的偷的技術?還是放回家之後?

  不知道。


  而且後來,在外人,在警察麵前,他都是笨手笨腳的,又裝老實,又裝精神病什麽的。不要以為李國強完全裝的?就是醫生鑒定,也會說他是,症狀比較輕,就是不能太受刺激。反複刺激,容易病情惡化,變成真正的精神病。


  那一開始是不知道這個情況,所以還有警察被他也算進去,請進去,抓進去,一犯病,抓瞎了、上麵讓放人。畢竟,請李國強過去,很多是重案子,比如殺人案,QJ案,又比如太輕微的小偷小摸案,正好他在附近溜達,或者就在現場附近。


  就算不是嫌疑人,也需要配合警察調查的情況。


  再說了,一看他那種情況,能幹出那種事情來?

  他是比較坦白的,就是一進去,就說自己犯過錯,犯過罪【那警察肯定得調查嫌疑人的】。要問哪裏人,從哪裏來,到本地來幹嘛,等等。


  前些年還說到某某單位維修。


  後來還說帶親戚到什麽地方,某某路,找某某看病。


  這都對得上。


  再說了,李國強的確沒犯罪【沒犯被警察請過去問案的罪】,那能問出什麽來?


  除非就是李國強動過,接觸過某些證物,比如搶劫犯散落的錢,殺人QJ案件逃離時帶走的東西扔在了那裏,或者就丟給了李國強,正好被警察當場看到,逮住【警察必然認定是同夥】。


  或者比如流氓案,QJ未遂。現場沒有目擊證人。而在附近,一個人,李國強鬼鬼祟祟。那就你嫌疑最大。然後請過去,讓你好好坦白,交代。


  有的時候,不知道是受害人過於緊張,反正看到警察都反應過度呢。何況看到了帶著手銬的李國強,一口咬定,就是他【李國強】。


  李國強有過這樣被再次冤枉,屈打成招的經曆。


  即使是警察已經知道他有精神病的情況下,還是抓了,判了。


  所以很多案子,事情堆積在一起,促成了李國強變成了可怕的犯人,賊王。當然了,他沒有犯下嚴重的暴力殺人,惡性案件。


  但是卻把整個江湖的水都攪混了。


  把警察,全國的警察都給攪動起來了。


  然後,就是在警察眼皮底下,就是沒有真正揪出他來。


  說回到那個警察吧。


  他叫李明。


  就不寫他老婆的名字了,用甲代替。


  為什麽用甲?

  因為還有一個女人,就是乙。


  當然李明和乙不是情人,不是人們認為的那種男女關係。僅僅是工作關係。這個待會兒說。


  那麽說回到李國強,不是沒有做過什麽。


  當然,他就是站在李明的身邊。李明竟然沒有認出他來。當初,流氓案,李國強滿嘴酒氣,胡子拉碴。加班了那麽多天,肯定憔悴,蒼老。


  而今,雖然是偶然機會,但是那過來這個城市G市,那自然不能看著跟流浪漢,那種盲流的樣子,得把門麵裝修一下。


  再說了,那個時候起,他已經開始,也許是無意間地,也許是有意識的,反正化妝,偽裝過的。


  就是一看,知識分子,一看正經人,一看出差,一看學生,老師什麽的。


  那李國強不光接近了李明,也接近過乙女。


  乙女不是警察,是在一個科研?保密單位。這個過會兒會說,是因為某一個案子的關係,所以李明才和乙女有聯係,純粹的工作聯係。


  但是,當然了,這李國強僅僅是報複手段之一。也知道,未必能管用、


  什麽方法呢?


  就是李國強接近乙女的時候,順走了她的手絹,絲巾,發夾,還有頭發之類。然後就會讓這些東西進了李明的口袋裏。李明,也算是一個老警察了,但是愣是沒有察覺出來。


  當然,這麽做的目的,就是要讓李明的老婆大肚子甲女,你懂的。就算沒肚子。丈夫身上有女人的頭發,口袋裏有女人的手絹,絲巾,發夾?

  怎麽解釋?


  這些東西,一般都帶著女人的氣息。這個女人最懂女人。


  這些總不能說是證物忘記上交了吧?

  也不可能是自己飛進口袋裏,或者公文包裏的吧?

  對吧?


  必然要疑心,必然有隔閡。


  這要是鬧得冷戰,或者動了胎氣,就可能.……

  那,就算你倒黴了。


  我就出了這口惡氣了。


  這是李國強這麽想的。


  而對於李明,還不止這個。


  而是李國強把李明的頭發放到了乙女的身上,或者火柴,或者香煙殼。


  你懂的。


  乙女有老公。


  老公會怎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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