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哭的孩子,一定有糖吃嗎
父母要采用一種孩子能夠接受的方式來進行指導,協助孩子區分哪些欲望是合理的,是允許被滿足的,哪些欲望是不合理的。
有天,我和老公帶著女兒逛商場,遠處突然傳來一個孩子尖銳的哭聲。
正當大家開始懷疑是不是孩子走失了找不到媽媽而哭泣時,卻傳來媽媽嚴厲的聲音:“你再哭!”然後,啪的一聲,媽媽一巴掌打在孩子的手上,想製止孩子的哭鬧。可是,這一巴掌不但沒有讓孩子停止哭鬧,反而哭得更大聲了。
“我要變形金剛!我就要買變形金剛!”孩子一邊哭喊著,一邊緊抓著他想買的玩具。
“不許哭!”媽媽發現逛街人群的目光都往她這個方向看過來,有些不自在起來。
“我要買這個變形金剛!”孩子停止了哭聲,但還是重複著之前說過的話。
“家裏已經有好多了,不能再買了。”媽媽繼續堅持。
“我就是要買!”孩子瞪大眼睛說著。
“不可以!”媽媽也是寸步不讓。
聽到媽媽第二次說不可以,孩子的尖叫加大哭再度爆發。
媽媽覺得很不好意思,看了看四周,一手拿起孩子要買的玩具看了看價錢,然後對孩子說:“別哭了,給你買。”
孩子立刻擦了擦眼淚,溫順了起來:“我不哭。”
媽媽拿著玩具去櫃台結賬,孩子露出了笑容,觀看的人群也各自散去了。
上麵這個媽媽,當場是解除了尷尬,但是,這類夢魘還會纏著她,並且得寸進尺。因為,從這些經驗中,孩子學會了如何向媽媽要東西。
當孩子想要買某樣東西的時候,他隻要在大庭廣眾麵前大哭大鬧,甚至坐在地上耍賴,抱著玩具死也不放回櫃台裏,他就很可能在5到10分鍾之內得到他想要的東西,甚至他會覺得自己哭得越大聲,效果越好,得逞的速度也會越快。
媽媽也會覺得孩子在外麵大哭大鬧很不好意思,而一再接受孩子的“威脅”。
在這種惡性循環之下,就會養成孩子想要的東西就非得到不可,即使不擇手段也在所不惜的錯誤價值觀。
難道父母在麵對孩子哭鬧的“威脅”時,就不能采取另一種方式,不僅讓孩子不哭鬧,更可以讓他明白自己的這個欲望是不正確的?這需要父母采用一種孩子能夠接受的方式來進行指導,協助孩子區分哪些欲望是合理的,是允許被滿足的,哪些欲望是不合理的。例如下麵這個例子:
媽媽帶著一對兒女一起逛超市,準備買罐奶粉。
來到奶粉架前,平常買的那種品牌的奶粉正在搞促銷,買一罐奶粉送一個水壺。媽媽高興地說:“不錯哦!正好哥哥要上一年級了,要帶水壺去學校,這樣就不用買了。”
哥哥很喜歡那隻泰迪熊的水壺,就非常高興地抱起水壺說:“這個水壺是我的。”
這時候,旁邊的小女兒童童不幹了:“我也要水壺。”
哥哥立刻訓妹妹:“你們幼兒園不用帶水壺,我要上一年級了,要帶水壺,所以這個應該給我。”
妹妹反駁說:“可是,老師帶我們去外麵玩的時候,也需要帶水壺。”於是她站在奶粉架前,嘟著嘴,不肯走。
媽媽想了一下,家裏一個月至少消耗一到兩罐奶粉,有時候折扣低也會一次買兩罐,並非一定隻能買一罐,也不是絕對不能買兩罐。
哥哥看媽媽沒說話,就繼續勸妹妹:“可以等這一罐喝完再來買,那時候送的水壺就給你啊!”
“可是,萬一到那時候不送水壺了呢?”妹妹說的有道理。
於是,媽媽下了決定:“這樣吧,童童,我們以前也常常一次買兩罐奶粉,這次買兩罐當然也是可以的,但這並不是為了要給你水壺,也不是因為你們在這裏吵,我才買兩罐,而是因為我覺得奶粉是我們必須要喝的。另外一點是,我隻給哥哥水壺,卻沒給你,這是不公平的,而且下次來的時候,也真的很可能超市不再送水壺了,再加上你有時候也真的需要水壺,所以,媽媽這次決定買兩罐奶粉,這樣你們懂嗎?”
“我懂,不能因為想要什麽東西就吵著媽媽一定要買,媽媽是因為我們需要喝奶粉所以才買的,如果是不需要用的東西,我就算吵,媽媽也不會買。就像我上次想要再買一個洋娃娃,媽媽說家裏有了一個就沒有買給我一樣。”妹妹演繹了一次媽媽的意思。
“沒錯!就是這樣。”
這個例子跟文章開頭那個例子一樣,都給了孩子想要的東西,但是,這兩個例子的處理方式不同。
第一個例子,媽媽的處理方式會讓孩子覺得,隻要他大哭大鬧,就可以得到他想要的東西。
第二個例子,孩子了解媽媽今天滿足了她的要求,並不是因為她吵著要,而是因為這樣做是由於合理的“需要”,不是任性的“欲望”。
媽媽在給與不給這兩種狀況下,應該要把“給”的原因與“不給”的原因清楚地告訴孩子,讓孩子從中學會分辨,同時學會控製自己任性的欲望。
當然,第一個例子的媽媽或許會問:“那麽,當孩子在商場哭鬧的時候,我該怎麽辦?”
答案很簡單,不理會他,也不需要一再地斥責他,你越是把注意力放在他的哭鬧上,越會助長他哭鬧的氣勢。你隻要麵無表情,裝作毫不在意的樣子,讓他哭個5分鍾,孩子就會相信,你是絕對不會屈服於他的哭鬧攻勢的。
要不要試試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