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親手殺死了你的孫子
隻是當這些神色顯露出來的時候,韓駿禮才漸漸意識到,自己的母親有多麽的可怕。
停下了腳步,再一次不帶絲毫溫度的問道:“雞湯裏的香油是母親放的?”
韓駿禮突然說出她以為不會被任何人發現的真相,嚇得臉色一陣慘,不過香油,她沒有放過啊?連忙反駁。“我沒有放香油。”
“那母親放的是什麽?肥皂水?”
韓駿禮精睿的雙眼一直緊緊注視著自己的母親,當剛剛他問出來的時候,母親驚恐茫然的表情,已經告訴了他很多的真相。
準確的猜測,嚇得胡莉更是臉色慘白。哆嗦著辯解,“沒……沒有,我什麽也沒有放。”
韓駿禮冷哼一聲,失望透頂。“媽,你怎麽可以這樣?如果夢瑤真的懷了孩子,那你是不是就親手殺死了你的孫子?”
想起來,韓駿禮就是一陣後怕。對唐夢瑤也更加的愧疚,腦海中浮現出她胸前的那片傷害,生生覺得是自己將她帶進了危險之中。
情不自禁的韓駿禮就對胡莉說出了真相,他心傷,但不想看到自己的母親犯下更大的錯誤。
胡莉黯然失色的臉,因為韓駿禮的這句話,突然活了過來。抬起頭盯著韓駿禮,不可置信的問道:“你是說,那個賤人根本就沒有懷孕?”
見母親態度依然惡劣,不知悔改,眼中對唐夢瑤充滿憤世嫉俗光芒。他不希望像今天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於是心一橫,坦言道:“媽,你以後也不用再針對她,我跟她,從頭到尾就沒有什麽關係。”
“她也沒有懷孕,我更沒有喜歡她。隻是因為爺爺的身體,我跟她才假結婚的。等過段時間,爺爺的身體好些後,我會跟他說明一切真相。”
“所以也請你,不要再一口一個賤人的罵她了。她對你,對韓家來說,不過就是一個沒有任何意義的過客,請你不要在她的身上浪費時間。”
“孩子的事情,你先不要告訴爺爺,就算你再看不慣她,也請你等爺爺的身體完全好了之後,再來鬧。”
逼不得已,韓駿禮將一切的真相,告訴給了胡莉。他不希望她再胡攪蠻纏的傷害唐夢瑤.
以唐夢瑤的脾氣,這樣的事情再發生,估計會鬧翻天。母親這一次得逞純屬意外,下一次,那丫頭不反擊才怪。
韓駿禮說出真相,也是不希望母親受到傷害,帶著冷漠的背影失望的離開,希望母親看清形勢,不要再跟唐夢瑤鬧出事端。
站在原地的胡莉,滿臉震驚,怎麽也不敢相信,兒子跟那個賤人的婚姻,竟然是假的。
婚姻假的,懷孕也是假的,那平常她在她的麵前耀武揚威又算什麽?
韓駿禮雖然說得輕巧,但胡莉還是覺得唐夢瑤就不是一個省油的燈,她一定是利用詭計,想要勾引他的兒子,從而賴上他,真正成為韓家的少夫人。
不然為什麽隨便一抓的女人,就偏偏成了她呢?
來到病房看見唐夢瑤一隻腳打上了石膏,樣子很滑稽。胸前的傷口,也得到了處理。包紮的白布,還能夠透過麵料,看得清楚。
另一隻好的腳,在床上晃得吊兒郎當。見韓駿禮走了進來,不客氣要求道:“韓駿禮,我這次傷心又傷身,受盡侮辱,你說你要如何補償我?”
韓駿禮坐到床邊,讓醫生們先出去,這才在她的石膏上戳了一下。沒有絲毫同情的嘲笑,“活該!你平常不是在我麵前,伶牙俐齒,囂張跋扈嗎?怎麽?現在連自己都保護不了了。嗬嗬!我還以為你有多大道行,原來不過如此。”
雖然是嘲笑,可語氣很輕,倒像是在聊著親昵的言辭。她是在韓家出事的,韓駿禮心裏多少還是有些愧疚。
唐夢瑤見自己都傷成這樣了,竟然還得不到安慰,瞬間覺得韓駿禮冷血無情,毫無人性。
“韓駿禮,這日子過不下去了,我要離婚。”
“離婚?你也不看看,你這一摔,把爺爺嚇成什麽樣了?不將爺爺安撫好,你少跟我提離婚的事兒。”
知道這女人死沒良心,一旦出事,保管腳底抹油就開溜。心中又對母親所做的事情,有些惱怒。
沒事兒在這節鼓眼上惹這隻小辣椒幹什麽?
“你家老爺子,一心就想著這個小曾孫兒,現在豈不是更好,你直接告訴他,孩子這一摔,沒了,你怒不可遏,將我掃地出門。還你們韓家一個清靜。這不是兩全齊美?”
韓駿禮瞧著她一副巴不得趕緊離婚的樣子,心裏悶的慌。輕輕一哼,慢悠悠的說道,“爺爺身體不好,我已經告訴他,孩子沒事了。”
“沒事?”唐夢瑤怒了,坐起身就想發飆。豈料扯動上下傷口,疼得淚花打轉。委屈不已的盯著韓駿禮,控訴他的罪行:“韓駿禮,你簡直不是人,就是因為你們韓家,害我哪哪兒都受傷。你不但不道歉,還趁火打劫,你簡直禽獸不如。”
看著那一顆一顆落下來的淚水,韓駿禮也分不清她是傷心的,還是委屈的,總之看得他整個心尖都慎得慌。連忙摟著她的肩,難得溫柔的說道。
“行了,知道你今天委屈了,我現在帶你回家,給你買好吃的。”
唐夢瑤哽咽著,壞心眼的將眼淚鼻涕一把一把的往她身上擦。不是愛幹淨嗎?不是不想讓人碰你嗎?我就讓你惡心死。
嘴裏還可憐巴巴的得寸進尺,“你覺得一頓飯就能夠彌補我愛受傷的心靈?”
看著唐夢瑤那些小動作,韓駿禮嘴角微揚,竟然生起如甘泉般的甜膩。完全不覺得髒,反而升起濃得化不開的暖陽。
“那你想要我怎麽補償?”聲音中的無限的溫柔與寵溺,恐怕連他們自己也沒有發覺。
唐夢瑤抹了抹淚,再次確定,韓駿禮就是怕女孩兒哭。於是不客氣的敲詐。
“我受傷期間,你要無條件的養我,照顧我,伺候我。隻要是我不允許,你不準強迫我回你家,也不允許你家的人來我麵前撒野。當然,你更不能夠凶我,罵我,欺負我。我喜歡做的你不能夠阻止我,不準對我管東管西,更不準逼迫我穿自己不喜歡的衣服。出門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