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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雪地腳印

  整個現場勘查完畢,回到局裏,徐凱歌用高分辨率掃描儀將腳印掃,然後輸入電腦。


  根據電腦資料判定,這個腳印是—隻耐克氣墊跑鞋留下的,鞋碼為40號。鞋底紋路清晰,隻有一點點磨損,可見鞋子還是相當新的。


  分析了鞋底的每一條紋路後,徐凱歌在這個鞋印上總共找到了10個非主要特征。


  雖然被叫做“非主要特征”,但並不是這些特征不重要。相反,由於走路、踩踏物品而形成的非主要特征,常常能夠決定案件偵破的方向和進程,甚至成為法庭審判的直接證據。


  現代刑偵過程中,往往可以在犯罪現場提取到犯罪分子的鞋印。鞋印除了可以顯示出犯罪分子所穿鞋子的尺碼、品牌,還可以透露其身高、體重、走路的姿勢等多項內容。鞋印上的某些細節,可以提供一些與罪犯有關的重要線索。而這些細節,被稱作“非主要特征”。非主要特征主要是指鞋上的一些部位摩擦地麵、踩踏物品時留下的痕跡,它們常常能在破案過程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徐凱歌還注意到鞋底有個缺口都在同—條線上,好像穿鞋人曾踩在一條金屬絲上。會不會是在拽那個花架的腿時,一隻腳蹬在花架上,由架子上的釘子造成的呢?


  正是這些特征的存在,徐凱歌有信心把這雙鞋從數千雙正在使用中的其他40號耐克跑鞋中識別出來。看來,隻要找到穿著這雙鞋子的人,也就意味著找到了那個殺人凶手本人。


  破案的思路,逐漸在徐凱歌腦子裏明晰起來。


  雖然蒙麵人留下了鞋印,但這個證據不像指紋那樣能在計算機上搜索並識別出來。要找到鞋印的主人,必須有的放矢,進行針對性較強的偵査工作。第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找到犯罪嫌疑人。但是,人海茫茫,這可不是那麽容易的事。


  到底該怎麽辦呢?徐凱歌坐在寬大的辦公椅上點燃了香煙,陷入沉思。


  濱海市的報紙和電視上,報道了發生在洑水縣高啟瑞家裏的這起搶劫和槍擊事件,輿論一片嘩然。周邊地區的人們,表現出罕有的關注之情。


  徐凱歌充分把握住這個難得的契機,決定走群眾路線,充分發動群眾,於是在媒體上刊登大幅啟事,懸賞征集有關的線索和信息。


  懸賞啟事很快見到了效果。元旦的鍾聲剛剛響過,一個電話就打到了徐凱歌的辦公室。


  在電話裏麵,一個不肯透露姓名的人建議徐凱歌帶人去調査一下牛克特。他,這個人在1月6日清晨的時候行蹤詭秘,很讓人起疑。


  這時,距槍擊案件僅僅兩時間。


  擱下電話,徐凱歌馬上從公安局檔案係統資料庫裏,調出了牛克特的檔案。


  檔案上記載:牛克特,男,身高168厘米,4歲,體型偏瘦,穿40碼鞋,符合現場提取鞋印推測的嫌疑人特征,而且檔案記載他有犯罪前科,曾因入室盜竊被判刑年。


  牛克特住在城南的康莊路,距現場大約1時的車程。

  徐凱歌馬上帶著一隊警察,立刻直撲牛克特在康莊路的住所。在一所破舊的居民樓前,徐凱歌他們把車停了下來。牛克特住在樓的01房,確認門牌號碼無誤後,徐凱歌上前摁響了門鈴。


  “來啦!”房內傳出一個男人嘶啞的聲音。


  房門被拉開,其貌不揚的牛克特看到這麽多警察出現在自己房門前,不由一怔。不過,他的臉色馬上又恢複了正常。


  “哦,是徐隊長啊!你找我有什麽事情嗎?我現在可是規規矩矩的人噢。”牛克特認識徐凱歌,幾次盜竊都栽在他手裏的。


  “你現在規矩不規矩,等一會兒就清楚了。”徐凱歌著,向牛克特出示了搜查證,“我們要搜查你的住所,請你配合。”


  不容牛克特分辨,幾名警察奪門而入,進入了房間。


  其他警察在各個房間搜查,徐凱歌則把牛克特叫到客廳裏訊問。


  “你告訴我,上月的6日清晨你在哪裏?”徐凱歌開門見山地問,犀利的目光仿佛能看透牛克特的五髒六腑。


  “睡覺啊!清晨我不睡覺還能幹什麽?”牛克特狡黠地眨眨眼睛,猛然意識到了什麽,反問道,“徐隊長,莫非你把我當成高啟瑞被害案的凶犯了吧?那可真是冤枉死了啊!我以前是幹過壞事,但也隻是一些偷雞摸狗的勾當,搶劫殺人的事借我一個膽也不敢幹,而且我現在已經改邪歸正重新做人了。”


  “你真的已經改邪歸正了?”徐凱歌冷冷地看著他。


  “是啊,我現在可是一個守法的公民,自食其力,靠每晚上替別人開出租車生活。”


  “徐隊,我們找到了這些東西。”一個警察拿著一摞現金和一張收據從臥室走出來報告道,將手裏的東西遞給徐凱歌。


  徐凱歌接過現金數了數,足有5000多元,而那張收據是一張購買戒指的憑據,購買日期是1月1日,也就是高啟瑞被害案發生後的第三。戒指是在洑水縣城的一家珠寶店以4400元購買的,現金付款。


  這時,徐凱歌才注意到牛克特手上戴著的那枚光彩奪目、顯然相當昂貴的戒指。


  “把你手上戴的戒指給我看看!”徐凱歌盯著牛克特,語氣是命令似的。


  牛克他順從地取下戒指,交給徐凱歌。


  徐凱歌把戒指拿在眼前仔細看了看。然後,他又環視了一下房間的四周:古董級的家電,陳舊不堪的櫥櫃,斑駁的牆壁,褪了色的桌椅,汙穢不堪的沙發,交織成了牛克特家的視覺畫麵。誰也不會相信,住在這間破屋的主人,能夠用現金購買得起一枚4400元的戒指。


  這時,另一名警察提著一雙跑鞋出來,報告道:“徐隊你看,這是一雙40碼的耐克跑鞋,在他床底下找到的。”


  一雙跑鞋,一枚新戒指,這究競意味著什麽?牛克特的嫌疑越來越大。


  “很遺憾,你必須跟我們到警局裏走一趟了。”徐凱歌手指戒指和收據以及那雙跑鞋,對皮克特,“你需要把這些淸楚。”

  牛克特被帶到公安局訊問室,便老老實實地交代了購買戒指的現金和那雙跑鞋的來龍去脈。


  他,購買戒指的錢是一名顧客遺落在出租車上的。幾前的晚上10點多鍾,一名顧客在“桃花源”酒店門前上了他的出租車,看樣子是喝醉了酒,下車時把手提包遺落在車上。起初,他想著把包還給人家,於是打開包,想看看裏麵有沒有身份證或者什麽聯係方式,當他看見包裏有一萬多塊錢的現金時便起了貪心,將錢攫為己有,把包及包裏麵的一些發票之類的東西一股腦兒扔進了黃柏河裏。


  “這雙跑鞋呢?你什麽時間買的?”徐凱歌舉著那雙跑鞋,盯視著牛克特。


  “這雙跑鞋不是我的。”牛克特搖著頭,。


  “既然這雙跑鞋不是你的,那怎麽會放在你家臥室的床底下?難道它長翅膀飛進了你家?”


  “這雙跑鞋真的不是我的,是我從一個發廊女那裏拿來的。”牛克特知道再不老實交代要壞菜,咬咬牙道,“在芙蓉街有個‘一枝花’發廊,那個開發廊的女人實際上是個賣**。我單身一人,就時不時跑到那裏和她鬼混。上個月8日下午,我又去了一枝花發廊,發現她床底下有一雙男人穿的跑鞋,成色還很新,不用肯定是那個嫖客留下的。一看鞋碼,40號,剛好合我的腳,這種鞋不便宜,要上千塊錢,於是我就把它拿走了。拿回來後,我還一次都沒有穿過。你們要相信我,我的都是實話。如果有半句假話,你們槍斃我都行。”


  徐凱歌觀察牛克特的表情,覺得他沒有謊。但辦案講的是證據,不能憑感覺行事,他迅速派人去“一枝花”發廊核實,發廊女證實那雙跑鞋的確是牛克特從她那裏拿走的。


  追問那雙跑鞋的來源,發廊女承認是一個嫖客留下的,時間是1月7日晚上,也就是高啟瑞被害案發生的第二。


  據發廊女描述,留下跑鞋的那個男人身高17米左右,體型偏瘦,年齡在40歲上下,講普通話,但發音不太標準,穿著比較時尚,應該不是本地人。


  這是一個線索,不過要以此蛛絲馬跡去尋找那個丟棄跑鞋的嫌疑人,那無異於大海撈針。


  徐凱歌思考良久,即使大海撈針也還得去撈,決定先從那雙跑鞋的來源查起。這種高檔跑鞋在洑水縣城沒有商家售賣,隻能去舞陽市調查。在那裏,或許能找到相關證據。


  就在徐凱歌整裝待發的時候,局長交給了他一項緊急的任務,需要占用幾的時間。怎麽辦呢?這裏分身不得,那裏又不得不去,徐凱歌心裏反複斟酌著。。


  他想,當務之急,隻能派一名下屬去執行這項任務。


  這是一個既要細心又要有耐心的人幹的活兒,他把刑警隊的所有幹警在腦子裏過了一遍,反複進行了一番比較,覺得派丁曉嵐去最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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