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8 天堂島

  十幾分鍾以後,我來到了昨晚閹了徐高寧的位置,為了避免不破壞現場,我沒有亂跑,而是蹲下身子,細細地觀察起這片空地。


  地麵上有一大攤血,還有一些其他的,被人為撥動過的痕跡。讓我猛然一驚的是,這地上有五雙腳印!四雙是鞋印,一雙是光著腳丫子踩的,而且這雙腳板丫子還挺大!

  這個地方,除了徐高寧,於靜,我,還有譚明傑今早來過,而且我們都是穿著鞋子的,所以我斷定,這大腳丫的主人,不是我們西海岸的人,他還是個男的。


  我站起身,這一攤血,早已幹涸得發黑,想必是徐高寧昨晚就走了。順著血跡走了十幾米,果然是不出我所料,有人把徐高寧給救了去!


  然而我卻覺得不妥。


  兩大部落的人,我不是沒有見過,他們為了便於在叢林和岩石中走路,雙腳都套上了獸皮,把徐高寧救了的人,到底是誰?我皺起了眉頭,費力地思考起來。按理說除了我以外,還真沒有誰是光著腳走路的,不過這段日子天氣太冷,我也穿上鞋子了,不然雙腳是受不了的。


  在這種天氣還能光著腳走路的人,要麽就是會內力的武林高手,要不就不是人,都接近零度了啊,一個正常人在這種情況下,光著腳能走多遠?

  陡然,我的腦海劃過了一道閃電!

  我還忘了一個人!


  他也是光腳走路的,我見過!不,他似乎算不上是個人了,他就是變成了怪物的何彬!

  想到這裏,我整顆心都提了起來,何彬他竟然救了徐高寧?

  這隻是懷疑,我還沒有確鑿的證據,但是這個救了徐高寧的人,一定不是我的朋友!

  我穩了穩心神,就順著血跡一路追了下去。


  地麵上隻有一雙腳印,那也就是說,徐高寧是讓人背著走的。


  我從腳印上看,這個人走得特別快,因為他的每一步,腳趾都在地麵上留下了很深的腳印,普遍我們奔走時都是前腳趾用力的,因此我才敢斷定。


  我越是往下追,心就越是往下沉。


  背著一個人,還跑了那麽遠都沒停下,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辦得到,哪怕是兩大部落的戰士,那也不可能,這都不是身體素質上的問題了。


  我就這麽一直追到了死火山腳下,四十多公裏的路程,這個人一直在奔跑,沒有停下過,直至跑到了地麵全是火山岩組成的地麵上,我才完全失去了他的蹤跡。


  他跑到哪裏去了?

  我環顧四周,倏地看到了溪流旁的火山岩上,有一塊紅印!

  這個地方,出現如此怪異的顏色,實在是引人眼球,我心中一動,跑過去看了看,又用手沾了一點在兩指間搓了搓,下意識地就抬頭看向了死火山口的頂端。


  難道徐高寧,被弄上死火山口上麵了?一下子,我就聯想到了許多。


  我去過死火山口,又活著了下來,於是我就莫名其妙地成了神山勇士,何彬當初就是在這一帶,讓我給射了一箭肚子,他變成了打不死的怪物。如今徐高寧遭到重創,又讓某個人弄到了這裏……這全都是巧合?


  冷汗,在不知不覺中滲了出來,我想起了那個晚上,他是怎麽毫無人性而利索無比地殺了三個守望部落的戰士,還有那個女戰士求我把她給殺了的神態,這一幕重新浮現上了我的腦海。


  我又是往上看了一眼死火山口,卻又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何彬,他一直在中心島嶼上遊蕩著,而此時麗莎還帶著幾十個男人出外未歸,她正教導著那些男人,如何捕漁……!


  狗日的,糟糕!


  我大吃一驚,就再也顧不上徐高寧的事,而是馬上掉頭轉身,發足狂奔了起來。


  雖然那有好幾十個男人在,但要是出了什麽狀況,保準一個兩個的都跑掉了,我不能保證何彬會不會去那裏,可是在我沒有看到麗莎之前,就我怎麽都放心不下來!


  我竭盡全力地奔跑著,耳邊呼呼的風聲,和眼前不斷倒退的景物,讓我也更為焦灼起來。或許我如今是非常的神經質,可我寧願是自己想多了!


  不可否認的是,我在我背脊上的那什麽印記的影響下,我的體能方麵有了不可思議的提高,但是我仍舊覺得跑得慢了,天知道何彬離開了多久,他又會不會到那裏去!


  當我瘋狂地衝出了叢林邊緣,看到了那好幾十條人影時,我倏地就重重地鬆了一口氣,他們人在,也意味著麗莎也在。


  果其不然,我很快地看到了麗莎,她正朝我走了過來。


  “殷雄,你怎麽到這裏來了?”麗莎驚訝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身後,才說:“難道你一個人?其他人呢?”


  我按捺住依舊怦怦亂跳的心髒,強笑著說:“我這不是讓他們先回去了麽,想你就來看你來了。”


  麗莎雙眼一亮,笑意就浮現了在臉上:“真的?有多想我?”


  “很想!”我重重地點了點頭,就轉移了話題:“他們都學得怎麽樣了?”


  “嗯,還行,是不是.……發生了什麽事情?”麗莎看著我,若有所地地道。


  “是吧.……收獲多少?”我問。


  因為我站了這麽一會兒,就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魚腥味,這股腥味並不新鮮,反而像是正在晾曬的魚幹。


  “收獲還行,這片海域的魚比較多,你不來我也準備傍晚的時候準備回去了。”麗莎笑道。


  我沉吟了一下,就說:“現在就回去吧,叫他們先在這裏等等,我們回到西海岸以後,再叫一批人過來輪換!”


  麗莎微微一愣,卻沒有說什麽,而是轉過身走了回去,對幾個人說了幾句,就帶著一半的男人,又走了回來。


  其實這片海域,有一個呈凹字形的淺灣,麗莎就帶著他們,用調好的,臭氣熏天的魚內髒撒在了那裏,等那些魚都鑽進去以後,就再堵住進出的口子,這麽一來就甕中捉鱉了。


  麗莎站在我麵前說:“我先叫一部分人,跟我們一起,先將這兩三天的收獲送回去,你覺得怎麽樣?”


  我點點頭,說:“好,那也行,不過要快!”


  不知為什麽,我總感覺心神不寧,自從徐高寧被救走了以後。


  不得不說他們的收獲還是蠻大,很多不知種類的大魚,居然都弄上來了,我實在是想象不出,為什麽就一個淺灣,會有那麽大的魚在遊弋,不是都說大魚都在深海下麵的嗎?這太不合常理。


  他們在西海岸出來的時候,在麗莎的強烈要求下,每人都帶著一隻由藤蔓編織的背筐,這些背筐不小的,這二十多個背筐,卻都裝滿了被切割好,並且風幹得差不多了的魚肉。粗略地估摸一下,起碼得有三十斤左右的魚肉一筐。


  這讓我更弄不明白了,就問:“麗莎,這個淺灣,一直都那麽多魚?要是這樣的話,那麽我們就再也不愁沒食物了。”


  我怕就怕在,這片淺灣的魚被抓光了以後,我還得有什麽辦法可想,去養活那兩百多個人。


  “殷雄,你放心,我們祖祖輩輩生活在這裏無數年了,從來就沒有為食物發愁,因為這島上的食物,真的太多了!”麗莎攬住了我的腰,開心地說道。


  我納悶地看了麗莎一眼,卻又被她“啵”的一聲強吻了一下,不過這時候我卻沒有心情,反而是被她的話提起了好奇心。


  食物,這兩個字,一直是壓在我肩膀上的重擔,眼下西海岸的人數,已經增至了兩百,誰也不知道,下一批幸存者在什麽時候來,又會來多少。


  “麗莎,可是我們的人數都那麽多了,島上的漿果和肉,遲早都會消耗得一幹二淨的,眼下又是冬季,難道我們就靠著這個淺灣捕魚嗎?”我連忙推開麗莎問道。


  而我的語氣,也不可避免地摻雜了一些希望。


  麗莎瞥了我一眼,不太高興地說道:“誰說的?中心島嶼哪裏都有食物,我們怎麽吃都不會吃得完,不信你跟我來!”


  在我失神期間,就讓麗莎拽進了叢林裏,她指著一根藤蔓上的一顆半個拳頭大的疙瘩,說:“用你們的時間來算,再有半個月的時間,它們就會成熟了,還有就是,淺灣的魚,是捕捉不完的。”


  我震驚地看著麗莎,又轉移視線看著這藤蔓上密密麻麻的疙瘩。


  在一個月以前,我就對藤蔓長著的疙瘩兒有些不滿,因為這在我看來,隻不過是像樹木的樹瘤而已,反而我要用到藤蔓的時候,這些瘤還得讓我用匕首給削下來,極為不方便。可是現在按照麗莎的話去理解,這些藤蔓的瘤不是瘤,是果實?

  麗莎也看出了我的心中所想,她挑了一隻比較大一點的瘤,摘了下來,然後用手撥開了外皮,就露出了裏麵的白肉。姑且,這玩意能吃的話,我先理解為肉。


  “吃一口試試?”麗莎把這瘤遞到了我的嘴旁。


  我躊躇了一下,就輕輕地啃了一口,心想麗莎她不可能會害我的,但是我咀嚼了兩下以後,倏地我就驚呆了。


  這口感軟綿綿的,就像吃烤熟了的麵包果一樣,可是它有麵包果沒有的微甜,還帶著一陣清冽的香氣融化在口腔裏,吃上去就像天然版的棉花糖!

  “好吃不?”麗莎問道。


  我忙不迭地點著頭。


  “這種果,我們叫冬果,再過一個月的時間,它們就會成熟了,到時候會更甜,更好吃。”


  冬果?甜……

  突然間我想到了,這荒島上的藤蔓,簡直是數不勝數,每一根藤蔓上麵也都長著數十至上百不等的瘤子,這.……全都是冬果的話.……?


  甜,就意味著碳水化合物.……也是人體的能量之源。如果麗莎說的是真的,這淺灣的魚捕之不盡,那豈不是,我再也不用為那麽多人的食物而發愁了?


  突如其來的,我整顆心都被狂喜所占滿。


  我搶過麗莎手中的冬果,三兩口地就咽下了肚子,隨後我猛地抱住了麗莎。對天發誓,這個女人,絕對是我這一輩子的貴人!

  直至我聽到了幾下“咕嚕”聲,才雙唇分開。


  七個男人,正站在一旁,光顧著大眼瞪小眼地看著我們接吻了。


  “看什麽看,沒看過?”我裝作生氣,掩飾心中的尷尬,其後我大手一揮:“都回西海岸去吧,你們先走!”


  這二十多個男人走在前,而我和麗莎在後麵,因為我迫不及待地要問清楚,這中心島嶼上,還有什麽其他的食物,這對我而言,實在是太過重要了。


  麗莎也如實地告訴我,除了藤蔓上長的冬果以外,這些高大的樹,這時也長著了花苞,來年的春季,也會結出果實。而且五六月份,還會有很多海龜,爬上沙灘上下蛋。


  我聽到這個消息,興奮得簡直整個人都要爆開了,我激動地道:“這狗日的是什麽地方啊,不愁吃不愁喝,簡直就是個天堂!”


  “殷雄,這裏本來就叫做天堂島啊。”麗莎笑道。


  我微微一失神,天堂島?還真是名符其實,在這裏除了令人厭惡的雷暴雨,食物可謂是取之不盡,可是我好像記得,以前.……

  我搖了搖頭,是我記錯了,我以為兩大部落開戰,是為了搶奪食物,原來不是的,他們隻是為了爭奪地盤,還有就是消耗這荒島上,越來越多的幸存者,以此來保持平衡,這才是他們的初衷。


  然而就是這一瞬間,我覺得後腦有種被針紮似的錯覺,愕然回頭一看,卻什麽人都沒有。但是我被這喜悅衝淡了的不安,在這時又開始濃烈了起來。


  我心中一緊,就壓低了聲音說道:“麗莎,再走慢一點,好像有人跟在我們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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