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意料之外的訪客
說干就干。
第二天,戴安就讓侍女拿來疊起來有半人高的紙張,開始了寫作。
她並不是什麼作家,從來只看過書,沒有自己寫過任何東西,頂多就是培養了鑒賞水平,至於創作水平,完全為零。
她自認為沒有創作方面的才華,她可以去延伸、去演繹、去深度理解一個作品里的東西,但要說她能不能自己構思出這樣的作品,她可以肯定地說,起碼她喜歡的那些作品,她是一個都寫不出來的。
但抄是沒問題的。
當然,她不可能記住原著的一字一句,她又沒有過目不忘的本領,看過一次的作品,能模模糊糊記得大概發生過什麼事主角叫什麼名字就不錯了。哪怕是那些看過很多次的,甚至因為演過而背下了全文的,到了現在,也只頂多能復刻個百分之七八十。
可是對她來說,這已經足夠了。
畢竟這個時代的文學,嗯,應該是說文筆的水平,大部分,真的就是現代的小學生水平。
更何況,她要寫的這本書,它的原著本身就沒有任何文筆,乾巴得不行,兩個人決鬥,永遠是衝撞過去難分難解展現了高超的技藝,女人只有兩個形容詞,美女跟少女,書里受人尊敬的大魔法師,大概就會伸伸手指給你點個昏睡魔法,而劇情的推進方式,就是一天天的白開水一樣的流水帳,就閱讀觀感來說,說它一聲辣眼睛也不過份。
但是它卻在那個時代引起了巨大的轟動,而在將近六百年之後的現代,也仍然在出版,仍然被改編,幾乎全世界的人,無論是看過還是沒看過的,都知道它的名字。
亞瑟王!
在現代,大多數人對亞瑟王沒什麼感覺,因為在超級英雄橫行的時代,亞瑟王,是有些老土了。
但超級英雄再火,也無法動搖亞瑟王的地位。
畢竟,有誰能像亞瑟王一樣,讓後世無數著名的作家學者,如豪爾赫·踢易斯·博爾赫斯,奧斯卡·王爾德,弗吉尼亞·伍爾芙,金庸,木心等等,爭相評論?
甚至連馬克·吐溫,都跑去寫了本亞瑟王的同人本,寫的是一個美國青年穿越到亞瑟王王朝的故事。
而又有哪個英雄能像亞瑟王一樣,讓後世無數優秀作品,如《達·芬奇密碼》、《哈利波特》、《冰與火之歌》、《魔戒》等等,都以它為靈感,都向它致敬?
更別說根據亞瑟王的故事衍生出來的各種影視、動漫作品,連遊戲,都少不了它的一份,最有名的,當屬『我自己就是一個龐大的系列IP』的《Fate》了。
而這整個亞瑟王系列興起,把亞瑟王從一些虛無飄渺,沒什麼人知道,更談不上有什麼影響力的傳說里,正式搬到歷史的舞台,讓那個時代,以及隨後各個時代的人,都對亞瑟王這個名字如雷貫耳……
這一切的開始,是在倫敦的一座暗無天日的監獄里,在那裡,一個叫馬洛禮的落難貴族,一個在政治鬥爭中落敗了的中世紀騎士,在這個骯髒簡陋、潮濕寒冷的地方,寫下了一本書,然後在完稿后沒多久,就死在了監獄里。
他死了,可是他也活了下來。隨著那本書與書上的名字,一起活了下來!
那本紀錄了亞瑟王一生的書,那本成為所有衍生作口不可或缺的藍本的書!
《亞瑟王之死》!
撇開它白爛的文筆,前後矛盾的故事,跟令人頭禿的價值觀,混亂的人際關係,中二得不行的情節……等等幾十個缺點。戴安覺得,它還是一個值得被記錄,被傳誦下來的故事的。
畢竟,沒有亞瑟王,沒有梅林,沒有圓桌騎士,沒有聖杯,沒有石中劍,沒有阿瓦隆,沒有蘭斯洛特,沒有……
沒有那些有關亞瑟王的傳奇故事的世界,是多麼無趣!
更何況……
不就是缺點嗎?她可以改啊。這個世界又沒有亞瑟王傳奇,她作為把它創造出來的人,當然是想怎麼改就怎麼改的了。
比如說,把梅林的魔法弄得更強大華麗一點。
比如說,把打鬥跟戰爭場面描寫得更宏大一點。
在亞瑟王的劍上安排上以一當百的精靈魔法!減少那些莫名奇妙的(偽)愛情故事(實則是銀亂偷情大全)!刪掉那些重重複復,無關緊要又很無聊的騎士冒險故事!……哦,這個就不用了,反正那些無聊的故事跟無聊的騎士,她也不記得。
不過單是她記得的,就已經很多了,甚至多到有些混亂。
她雖然看過原版將近一千頁的《亞瑟王之死》,但同時她也看過後來丁尼生……嗯,也就是寫《尤利西斯》的那位詩人……寫的《國王敘事詩》(也有人意譯為《亞瑟王傳奇》),還看過相關的電影、電視劇、舞台劇……
偏偏,這些故事不僅自己裡面就有互相矛盾對不上號的情況,這些故事之間也存在著各種相互矛盾對不上號的情況。
一千個說亞瑟王的故事,就有一千個不同的亞瑟王,甚至一千個不同的亞瑟王手下,跟一千個不同的他們的冒險故事……
好處是有足夠多的素材。
壞處是整理這些素材,選出裡面最符合她心意的最優解這個工作,十分艱巨。
當然,她可以偷懶,隨便選定一個版本跟風格,直接寫出來。
但人有七罪,其一貪婪。
她什麼都想要。
龐大的亞瑟王傳說體系,數百年漫長的演繹。
戴安最終決定以《亞瑟王之死》的去繁存精版為大框架,再添加各個版本的亞瑟王傳說中的要素,來作為補充。
《亞瑟王之死》描繪了亞瑟王從出生到死亡的整個過程,是一條非常完整的時間線。
但正如之前說過的一樣,它的文筆、敘述方式,以及最重要的,人物形象,是鐵一般的短板。
而後人的衍生創作,正可以用來補足這些不足之處。
「應該沒有穿越者會搞這麼麻煩的抄書吧,我真是能給自己找事呢……」戴安自嘲,但卻掩飾不了嘴角的笑意。
她很興奮!
偉大的亞瑟王的傳奇!一百五十位圓桌騎士!劍與魔法的世界!
將在她手下誕生!
……
正在戴安陷入一種創造歷史的中二感覺里的時候,一件她自己幹完后就直接拋到了腦後的事情,在帝都昆德拉,引起了一場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風波。
那風波被一位性格跟瘋狗一樣的貴族少年所得知,這位閑得發慌,一身精力無處發泄的少年人,馬上幸災樂禍地把這件事告訴了他最看重的一位狐朋狗友。
「哈哈,太爽了,伍德伯爵那孫子被氣得病倒了!」一頭紅色短髮,外表英俊爽朗的少年,一屁股坐到桌子上,腳下的長靴粗魯地抵著椅子,樂不可支,口吐芬芳,「操,早就看那老東西不爽了,次次見了老子都恨不得把他揍到生活不能自理!現在好了,報應來了,戴安公主!幹得漂亮!」
他傾訴的對象,是一個跟他一樣年紀,氣質卻全然不同的貴族少年。
此時少年正享用著他的下午茶,他喝茶的動作十分緩慢,整個人懶散地陷在放滿了墊子跟枕頭的天鵝絨躺椅里,屋內常年點著昂貴的熏香,一種沉鬱而奢靡的氣味經久不散,彷彿滲入了他的衣衫皮膚,甚至骨髓裡面。
少年把傾身向前,把杯子放到眼前的桌子上,縷縷灰白色的髮絲散落到眼前,他帶著笑意,語氣卻十分冰冷:「阿道爾·約克,滾到椅子上坐去。」
名叫阿道爾·約克的紅髮少年冷笑一聲:「我不滾怎……」
阿道爾話沒說完,忽然身手靈活地坐到了一旁的椅子上,坐好之後,他看了一眼正正地插在他剛才坐著的桌面上的一把極其鋒利的匕首,又看著對麵灰白色頭髮的少年,咧嘴一笑:「瘋子!」
「我只是希望教會你這隻瘋狗一點基本的貴族禮儀。」少年笑了笑,端起一杯新茶,優雅地喝了起來,彷彿剛剛把匕首扔出來的人根本不是他一樣,「既然你已經學會禮儀了,那就說吧,發生了什麼事?」
阿道爾也彷彿剛剛根本沒人朝他扔過匕首一樣,他嘿嘿一笑,就把今天他奉父親的命令,被迫去伍德伯爵家討教關於稅法改革的事情,但卻在到了那兒后,發現正在裝病的伍德伯爵居然真的病了,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話都說不清楚。
伍德伯爵是被氣病的,而把他氣成這樣的人,就是戴安公主,這位本就聲名狼藉的公主,昨晚不知道抽了什麼,差人送了一封信去罵伍德伯爵。
「哦?」少年略感興趣地抬了抬眉,「她寫了什麼?」
「我也想知道。」阿道爾聳聳肩,「那老東西看完信就直接燒了,也不告訴別人信上寫了什麼,哎,要不我們去找那個戴安公主問問?我也想知道怎麼才能夠把人氣成這樣,我把我的老師們給氣一遍,就再也不用上那些煩人的課了。」
「如果是這樣,約克公爵恐怕會把你殺了。」
阿道爾想起自家那位魁梧而衝動的父親,打了個冷顫。
而少年,則又喝了一口茶,眯起了眼。
……
所謂寫作,就是你在腦子裡想到了一個好故事,想了很多,也想得很興奮,覺得馬上就能噴涌而出十萬字的時候,開始動筆,才發現這裡是問題那裡是問題哪哪都是問題的單人紙上運動。
戴安推掉了課,一天十四小時,勤勤懇懇地寫了四天,寫了能擺滿一整個書桌的零碎素材,然後開始寫開頭的時候,卡殼了。
戴安思索了幾個小時,終於順利度過了一次卡殼,然而沒寫幾百字,又迎來了一次卡殼……
戴安就這麼磕磕絆絆地寫著,一邊等著坎迪斯找到靠譜的書商,也一邊等著伍德伯爵那邊的回復。
她沒有等來這兩個當中的任何一個,反而是等來了一個意料之外的訪客。
戴安看著手上侍女送來的拜帖。
「里昂·卡文迪許?」戴安疑惑了幾秒,然後把拜帖扔進垃圾桶,「沒空!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