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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上山

  除了“三妻四妾”以外,中國還有一個詞叫做“匹夫匹婦”,匹夫匹婦現在的解釋是平民男女,泛指平民。可是,“匹”這個字我們可以多想想,這個字的基本字義是有三,1。量詞,2。單獨(匹夫之勇)3。相當,相敵,比得上(匹配)。夫是丈夫,而“婦”這個字也含有妻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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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是闌子的望文生義,可是這個詞真的感覺透著“一個老公配一個老婆”的意思。


  而且“三妻四妾”這個詞中的“三妻”是指一位發妻兩位平妻的意思,男人的正室老婆隻有一個,你敢多娶就敢治你的罪。就像皇帝,妃子貴人才人的多的連階級都分不清可皇後老婆永遠隻有一個。


  李越換上袍子後,沈蝶煙圍著他滿意的點頭:“這樣才像位風度翩翩的小公子。”


  李越伸手扯著袖口苦著臉說:“我才不要做隻會吟詩喝酒對對子的無用書生少爺,我可是要做天下第一遊俠的男人。”


  “即便是遊俠劍士也該儀表堂堂的,莫非李越你想做虯髯客那般的人物。”沈蝶煙伸手將一條象牙色的腰帶圍在袍子上,看了看後又說:“帶子的顏色雖好,可惜仍是素了些,回家我給你繡點花樣。”


  “蝶煙姐,莫非你的意思就是這件了?你根本就沒有問我喜歡不喜歡。”


  沈蝶煙站起身:“你一個小孩子自然要聽掏銀子的大人的話,姐姐看著好看就行了。脫下來吧,回去我先改改你再穿。”


  李越飛快的脫下來,伸手將之前他自己挑的那件鐵紺色的袍子抱在懷中:“我不會穿那件,我隻要這件。”


  “不行,放下。”


  李越不說話了,抱在袍子的手越發的用力。陳師傅在旁邊解圍:“沈小姐呀,既然他要那一件你就給他買那件便是了。何況,那件袍子可比你挑的便宜多了。”


  “這兩件能相比麽?”


  兩盞茶過後,沈蝶煙帶著李越出了陳師傅的成衣鋪。沈蝶煙手中拿著那件她挑中的青白橡色的袍子,李越跟在他身後滿臉笑容,手裏捧著他自己中意的那件鐵紺色袍子。


  李越眉開眼笑的繞著沈蝶煙打轉:“蝶煙姐,我決定了,以後一定聽你的話。”


  兩人還沒有吃飯,沈蝶煙隻顧朝酒家的方向去,看都不看他一眼。李越伸手把她手中的包袱接過:“蝶煙姐,你是生氣了?”


  “恩。”沈蝶煙從喉嚨深處迸出一個字。


  “為什麽,難道是因為我一下子買了兩件衣服?”


  “別說是兩件,就是二十件我也能給你買起,我氣的是——”沈蝶煙瞪了李越一眼,“你為什麽不聽我的話,那件那麽難看你居然抱著不撒手。姐姐是想把你打扮成雍容閑雅神清骨秀的翩翩佳公子,而不是,”她指著李越手中那件被各色碎步包起的鐵紺色袍子,“而不是這樣短衣土臉的鄉下野小子。”


  李越也收斂了玩笑的神色,有些苦惱的問:“蝶煙姐,你也希望我讀書入仕途麽?上次我還聽見爺爺跟沈夫子商量讓我去學堂讀書的事情。”


  “不讓你讀書難道還放任你在外邊瘋玩?還是你想學你爺爺的醫術以後也進了太醫院當位禦醫?”


  李越搖搖頭:“雖然跟爺爺學了些,但我不想做這個。”


  “那不得了,你不念書還能做什麽,我看你是在外麵跑野了,不習慣被管教著。”


  “我都跟你說過了,我以後要當鋤強扶弱的遊俠。”


  “你當遊俠就可以不認字不讀書了?”


  說話間,兩人已經來到一家懸掛著酒簾的酒家門前:“好了,你想吃的芙蓉菜心就在裏麵。花嬸子的手藝我也有許久未嚐了,以她的手藝何必要賣酒,開個飯莊也是綽綽有餘的。李越啊,等我們用完飯就去墨硯齋買書,然後再給梁大哥買些點心就直接回家去。不會在集市上多停留,知道了嗎?”


  李越點點頭:“恩,我知道了。”


  帶著李越吃了他一直念念不忘的芙蓉菜心後,沈蝶煙帶著他去了墨硯齋。


  墨硯齋的老板一見著沈蝶煙,先不打招呼,直接從櫃子中取出一個用油紙包裹的東西,方方正正的也不算小。沈蝶煙猜著沒有十多本至少也該有七八本書,而父親卻說隻有兩三本。


  “這就是沈夫子要的書,我還打算他要是再不來取,我就親自給他送過去了。這寶貝都在我這鋪子裏待了兩天了。”墨硯齋的老板一邊說一邊扒開書上包的油紙。


  “才兩天而已,家父大概是太忙忘記了,今個中午偶然想起來就急急忙忙的讓我來拿了。”沈蝶煙陪笑著說。


  “沈夫子那麽個嗜書如命的人能把這麽寶貝的書給忘了?”墨硯齋老板露出不置信的表情。


  沈蝶煙有些好奇:“究竟是什麽書?”


  墨硯齋的老板不說話了,全神貫注的揭開包在外麵的東西。沈蝶煙看這那書又厚又大的,沒想到居然都是一層層的油紙和絲緞。


  “這究竟是什麽書能寶貝成這樣?”沈蝶煙忽然想起自己從父親的書桌上拿的銀子,整整一張兩百兩的銀票和十多兩的碎銀。本來以為是要給李越置辦衣物大量準備的,可按著眼前這書一層油紙一層絲緞的裹法,還不知這書是何天價?


  墨硯齋老板終於把外麵的無數層東西揭完了。沈蝶煙定睛一看,原本還猜著至少也該有七八本書實際上隻有兩冊。墨硯齋老板的手上墊著兩層油紙,雙手托著書湊到沈蝶煙眼前。


  竟然是一套兩冊的《論語 鄭氏注》寫本。


  “沈小姐,這書你可要看仔細了。喏,一點損傷都沒有。”老板伸出手前先看了眼自己的右手,然後才小心翼翼的翻開書,“看看這裏麵,文武邊朱絲欄,十二行,行二十三四字不等,真真前朝的好東西。價錢是我跟沈夫子老早就談妥的,一百九十兩。這書要是擱京城的書齋古玩店中,沒有幾百上千兩絕對買不來。”


  一百九十兩,沈蝶煙聽了這價錢後反倒鬆了一口氣。父親嗜書如命,她本以為若是普通的書他必定不放心自己來取。果然任何事情都不能自以為是,前朝珍貴的完整的手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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