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遊樂美番外:雨季不再來
我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因為我的媽媽在懷孕的時候非常喜歡吃甜的,尤其愛喝優樂美奶茶,於是我的爸爸在看到我的那一刻給我取了這樣一個名字,在我五歲的時候,爸爸把我抱在腿上告訴了我我的名字的由來,還深思熟慮的說我的名字也寓意著一生快樂美好。我當時對於最後一句話嗤之以鼻,反而調皮的抱怨:“幸好媽媽不喜歡遊泳,不然我的名字也太難聽了!”爸爸媽媽看著我笑的可開心了,但是等我過完六歲生日之後,我爸爸的飯店就出事了,爸爸從那以後每天喝酒賭博不願麵對家道中落的事實,我的媽媽在一次和爸爸的爭吵後真的爆發了,她氣得全身發抖雙眼通紅的收拾行李好像要離開的樣子,我趕緊去找吵完之後倒頭就睡的爸爸,爸爸沒有理我依然在打著呼嚕睡大覺。那天下了很大的雨,老天爺好像也在幫助我挽留媽媽,但是媽媽最後不顧我哭天搶地的嚎啕,還是走進了雨中,我看著她在雨簾中逐漸消失的身影,我急得直跺腳,嗓子也喊啞了,直至媽媽的身影徹底被大雨吞噬。
後來的故事我在離開南城一中的前一天悉數告訴了年年,那是我唯一有勇氣告訴的第二個人,第一個是方胤——那個我一直喜歡的男孩。
從那時起,我對雨天總是有種特殊的情感,總是苦澀夾雜著痛恨又被無奈侵蝕。南方的雨季很長,每到雨季我都會很崩潰,每天心裏都濕漉漉的,女孩逼仄的心胸驅趕不走漫長的雨季帶來的潮氣,所以我一直很沉默很懈怠,直到四年級,直到我遇到了方胤。
在四年級即將開學的時候,爸爸從菲律賓回來看我,常年在外打拚的她對我的教育心有餘力而不足,所以隻能把我往更好的學校轉,給我創造更好的學校。新的學期,爸爸把我送到了本市最好的實驗小學,把我安置好之後又飛回菲律賓忙活他正在起步的事業了。
從那以後我就在實驗小學四年三班安定下來了,我的同桌叫林美佳,就是每個班級都會存在的那種特別熱情,特別開朗的女孩。到了新的班級,我依然沉默不說話,是她先向我伸出了友誼之手的,雖然我打心眼裏不喜歡她——女生之間的交情和友誼的破裂有時候全憑第六感的。但我怕駁人麵子,於是我笑著伸出了我的友誼之手,她每天就像個抗戰時期的情報員一樣,大到整個學校小到整個班級所有的能夠堪稱新聞的“大事情”她都可以第一時間壟斷然後傳播,於是我就被動的成了“坐地日知八萬事”的隱者了,然而這種被動八卦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多久,我們就出現了友誼危機。
那天下午剛上完體育課,我興衝衝的走回教室喝水,一到位上,我就看到了地上躺著一個表皮精致的本子,我無意翻開,就看到了那句:
“方胤,我感覺自己好像喜歡上你了。”
我懵了,徹底的懵了,當時隻有十一虛歲的我對於喜歡是啥還在糾結的時候,我的同桌就已經開始喜歡別人了,而且喜歡就喜歡為什麽要用上“感覺好像”這四個字呢?還有方胤是誰?真的是太深奧了,簡直比英語還難懂。我正要合上本子時,一抬頭,我就看見了站在門口的林美佳,她的臉紅撲撲的,其實我們離得挺遠的,但我還是強烈的感覺到她複雜的眼神噴出的火要把我灼傷。
後來上課的時候,我看著她依舊紅撲撲的臉色,我正要張嘴跟她解釋,沒想到她先一步發出聲音:“樂美,別告訴別人,求你了。”她當時的聲音真的很慌張,聲音裏有些拚命壓抑的顫抖。
我看著林美佳的慌亂與無措,心裏縱有一百個關於喜歡的問題也不問了,我隻是衝著她點了點頭,表示我不會告訴別人的。她擰得像個麻花的眉毛終於舒展了,“我們是永遠的好朋友,樂美。”
我不知道,“永遠”的期限有時候隻有一天。
第二天,我剛走進教室,就感覺班裏的氛圍不對,幾個女生緊盯著我,那樣憤怒的表情都恨不得用眼睛就把我給槍斃幾百次。我正要開口說話的時候,林美佳又一次先於我開口了:“遊樂美,你真不夠朋友,說話不算話,明明答應我不告訴別人的,居然傳播的那麽快,現在大家都知道了??????”剛剛要用眼神“槍斃”遊樂美的女孩們都轉過來微笑著像是聖母一樣。
林美佳大概是因為生氣吧,語速特別快,但我還是聽清了重點。我聽著她還在滔滔不絕的抨擊著我,我等不及的要為自己辯解:“沒有,我沒有告訴別人。”
“可是整個班隻有你看了我的日記不是嗎?”林美佳停下來反駁我,眼睛冒火。
“可是我就是沒有。”一股氣直逼天靈蓋,我感覺一陣眩暈
“不要狡辯了,我們以後都不是朋友了。”林美佳至始至終都是壓抑著聲音的,我的聲音顯得異常突兀,班上的同學幾乎都轉過來看著我,我茫然的抬頭看見了那個昨天晚上頭腦風暴後想起來的方胤正看著我,目光清冷。忘記了當時自己是怎麽應對的了,彼時的我內心好像又下起了雨,濕漉漉的一整天。
女孩的友誼建立速度和破裂速度向來是個未解之謎。我和林美佳維持了兩個多月的友誼就這樣結束了,但是讓我想不到的是,林美佳可以在短短幾天的時間裏讓全班的女孩子都對我敬而遠之,就這樣我成了唯一一個區別於男孩和女孩中間的楚河漢界。
後來,班裏調位置,饒是班裏沒有一個女生想要和我坐同桌——雖然是我意料之中的,但是我當時看著全班女生都冷漠的低下了頭,我還是不爭氣的紅了眼睛。
“老師,讓她和我做同桌吧。”
我一聽到這句話激動的抬起了一直低著的頭,循著聲源看去,我看到了那個林美佳日記中提及的方胤,他正看著我,麵無表情卻的確泛起了一絲波瀾——真的,我看到的。
我擦了擦眼淚,感激涕零的背著書包在他的旁邊坐下,我衝他感激的笑了笑,他居然沒有理我,我還是像隻找到主人的流浪狗一樣搖著尾巴,對他自說自話一樣的感激。
毫無疑問的,我一抬頭就看見了林美佳從遠處射過來的幽怨的眼神,我裝作沒有看到她——哈哈,你辛辛苦苦的每天收集關於方胤的情報,我卻可以輕輕鬆鬆的和他說上話——雖然他不理我。
後來,後來我就發現了我好像知道什麽是“喜歡”,就是每天到教室時看到他籠罩在陽光裏挺拔的背影,就會覺得又是美好的一天;就是雖然每次東西“越界”了,他沒有溫度的警告,都會高興的把他寫進日記??????總之,我就是慢慢的喜歡上了那個用一句話就把我心底的雨季趕走的男孩,從此他不再從我的生命中缺席。
我生命的雨季也不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