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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128: 宜州舊事(9)

  “祭禮後,他們圍繞著神樹盡情地唱歌、跳舞。入夜,大家肯散去,攏起了“吐瓦它克圖”,即火堆,他們手舉火把,唱4、笑啊、跳啊、鬧啊,十分快樂。他們把喜悅叫“烏爾袞”,大聲喊道:“賽音沙必!”這時候,老人在遠處笑看他們。


  跳火堆,有單人跳、雙人跳,“哈拉娘瑪懷塔布佛立佛多特林”,即男人抱著姑娘跳,大家盡情“過合縱”,即放縱。姑娘希望男人更“巴圖拉”,即更勇敢一些,她們會更興奮,不停地“音者勒”,即笑,“色布貞”,樂。


  夜深了,姑娘先害羞地跑進“窩集”,躲起來,小夥子明白什麽似地追進去。在“薩哈連”深處,“珠爾珠申”如饑似渴地“阿可”,意思愛撫,有的當夜就把愛情“威呼紮哈”即小船劃進彼岸。


  次日,姑娘牽著小夥子的手,很大方地領到自己家的“奇塔赫”,即草房。小夥子倒難為情了,像做錯了一件事。姑娘用目光鼓勵他像昨夜一樣“察拉”,即勇敢。小夥子隻好硬著頭皮去她家,見其父母了。


  然後,姑娘跟小夥子去他家,拜見男方家長,讓公婆看未來的“烏倫”,即兒媳模樣,身體壯不壯——要靠“鳥倫”傳宗接代,家族“音達”興旺呢。他們稱結親“薩都蘭必”,匹配“霍勒博恩必”,婚事“薩克薩”。


  姑娘臉蛋“富泰”,即豐滿,兩眼火辣辣的,臀部渾圓,兩腿溜直,幹活也有力氣,生孩子壯實,公婆很滿意。接著,給女家送訂婚禮物,須有大雁一對或數對,也有以鵝代之者,若其到女家驚叫不安,可判斷女婿性格。


  婚後,姑娘“嘎牙子”即小,父母怕她侍候不好孩子,孩子易死,留小夫妻住三年,孩子“昂邦”了,度過多病期,利手利腳了,再搬出去單獨生活。她也常回家取這取那,問這問那,父母再講再幫助,來往不斷。


  女人忙碌終生,做飯、養孩子、喂豬、打狗、拴牲口、織布、縫皮袍、做革幾啦、靴子、侍弄地、取獵物,不招消停。隻要“額依根”對她好,她就“唐阿裏”,即高興。不對她好,她也堅守這個家。


  妻兄嫂,報寡母:哥哥死後,嫂子成了“安嘎西”,即寡婦不願“出門”,即外嫁,可以改嫁丈夫弟弟,父親死後,兒子可以數繼母。這樣有利子在當時艱苦生活環境中撫育親人後代,照顧寡婦生活,又可繁衍宗族人口。


  肅慎人認為過日子就是過人,人丁興旺好,但是,女人一生雖生十二三個孩子,多“七天病、八天扔”,得臍帶感染,抽筋而死,留下四五個、七八個。


  搖車不掛時,不行空著,裏麵壓一塊石頭。據說,那丹代女神後來變成一塊“昂邦德林倭合”,凡是不“爭則”,即不生育女人坐上去就懷孕。坐的人多了,大石頭被分成小石頭拿沒了,所以,找一塊石頭壓車,象征多生孩子。


  瑪虎臉譜。一個是戴角的蒼蒼老者,一個是山羊。肅慎人敬重瑪虎,看到它,仿佛又看到遙遠洪荒年代的先人。他們演瑪虎,意思先人又回到他們中間,與他們同歌共舞,先人艱辛生活的情景又回到眼前,令他們感到親切。


  按規約,瑪虎師傅做瑪虎,依族存底樣虔誠複製。如不經穆昆達或瑪虎師傅允許私做會遭災難,殃及族眾。除瑪虎師傅別人不準保存瑪虎圖樣。


  跳瑪虎,一人先持鼓沿門敲之,其聲咚咚,人漸次戴瑪虎出門,數十人不等,至場地,殺豬列宴,供祖宗位下,眾人於地跪下磕頭,焚香致詞,祭畢,起而擊鼓,眾人拍掌,人跳瑪虎,盡情歡樂。吼聲不同,舞姿不同,惟肖惟妙。


  瑪虎收藏多者數百。但是,有的部族在祭祀完畢或者薩滿故去便把瑪虎埋葬或燒掉,不留存。燒瑪虎時,人排隊而行,前一人手執神刀,一人手擎木人二,一人手執木鷹,後眾皆捧瑪虎,將其或投入坑穴,或林中焚燒,後跪拜而歸。


  “阿拉楚克”,即嘎拉哈,是豬的四個了骨,也有羊的,每個分四麵,棱起如雲者叫珍兒,珍背叫鬼兒,俯者叫背兒,仰者叫梢兒,外配一個布籽,將其拋入空中,手翻弄嘎拉哈,觀察有哪麵朝上,抓對為贏,抓錯為輸,十分有趣。


  彈嘎拉哈就是把嘎拉哈撒在炕上或桌麵上,用指頭把同樣麵向上的往一起彈,彈到一起了互相撞擊,就成了贏家,否則就是輸家。也有像擲骰子似的,抓起子拉哈來往炕上桌上撒,參加玩耍的人就背、坑、珍的叫,叫對了的是贏家,叫錯了的自然是輸家了。


  老鷹叼小孩:一人扮做老鷹,一隊人站在他的對麵,打頭人伸展雙臂攔阻他,不讓他捉住隊尾的人,一隊人跟在他身後躲躲去,驚恐尖叫。他每捉住一隻“小雞”,便拾柴禾作點火燒吃狀,又令人背行數步後站立一邊。他捉光為止。


  深冬,積雪把穴居“別拉洪”了,即埋上了,這時候,人開始貓冬了,緊閉房門,一個勁地往炕洞裏填柴禾,把炕燒得滾燙,老人躺在炕上烙腰板。男人坐炕裏,女人割豬食,孩子假炕上玩嘎拉哈。還有的孩子出去扒雪堆、挖“地道”玩。


  部落裏,許多人奔向善講故事的老人家去了,聚集一屋,聽他講人怎樣把野馬馴養成家畜,野豬變成家豬。人們也試著把熊、犯子養在家裏,從小到大,但是,它們還是眷戀山林,破欄而去,重歸山林了。


  老人說。從前的獸奴很厲害,如果那個部落被野獸包圍,人們不得出入獸奴去了,野獸們能嗅出他身上的氣味,視他為首領,紛紛上前向他訴不平,他好言相勸,野獸們相信他,這才散去。獸奴死後,不得葬入家族墓地,而是送至偏僻處下葬,不留痕跡。


  這時,大人派遣官員巡察各地部落,就地“它拉依罕”即斷事。有的部落為了歡迎其至,酋長戴鹿帽,上有權角,年愈久而權愈多,衣袍多飄帶,腰係一皮帶長九丈,凡在後麵者均牽皮帶而行,至其前,做跪伏狀。官員亦手牽皮帶入部落。


  他們足跡遍布庫頁島、堪察加半島、楚克奇半島。在深山大穀中,他們常看見毛人,赤身裸體,長滿黑毛,或背負幼子惑背兜攜簍,三五成群地在溝膛裏奔走,發現入後,驚恐逃去,瞬隻無影蹤。有人見其在冰雪未融的草春采頂冰花以治筋骨麻不症。


  病人情形嚴重,家人殺豬宰羊供神,乞求神保佑病人早日痊愈。如果“寧木空木”即病情惡化,就把病人送入深山老林,放草叢裏躺著,家人撤走。他們稱人死“布徹特”,孝喪“西那幹”,祭掃“劄蘭必”。


  過了幾天,家人邀親友結伴至原地探望病人,發現其無影蹤,“啊,他被神收走了。”家人連忙跪地“哀其樂”,即磕頭。也有的部落以片麻裹屍下棺,以木架插於野,置棺於上,侯棺木將朽,乃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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