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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六、郝文婷其人

  話說幾個月前,寶安區工業村委向最高人民法院掛號寄出了《申請再審書》後,並沒有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答複。兩個月後,反而接到深圳中院執行庭要求拍賣抵押房地產的執行通知。這時,工業村委又向負責此案的蘇公安求援,蘇公安與相關人員商量後,便以工業村委的名義寫了一封催辦信給********,投訴最高人民法院沒有接納工業村委的再審申請,是不恰當的。言下之意,好像有點埋怨人民法院不作為。最高人民法院負責同誌收到這封信後,向有關部門查詢了一番,了解到當初因為再審申請程序不合,而未作處理。現在,仍作為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類型放著。這位負責同誌便在該信的末端空白處批了幾個字:“請經二庭跟進了解該案。並函複工業村委。”


  其實,當初經二庭的負責同誌已經調看過該案的卷宗,認為判決沒有大錯。院長批示後,便將工業村委的來信作為人民來信來訪的角度,一方麵傳真給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跟進處理,一方麵給深圳寶安區工業村委寫了一封回信。內容是:“貴村委給我院主要負責同誌的信件收悉,院長已批轉我庭跟進此案。我庭已將你們的意見轉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處理,請與他們聯係。”


  於是,寶安工業村委派出律師到了省高院銜接再審事宜。接著,省高院決定由審判監督庭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對該案予以再審。1999年5月31日,省高院趙小姐將電話打到湖貝支行陳作業的辦公室,並傳真了工業村委的《申請再審書》。


  夏天看完這篇以工業村委名義上達最高人民法院後轉至省高院的洋洋灑灑的大作,心裏也是不能平靜。在思考著,將與法律顧問郝文婷以什麽樣的措辭駁斥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論,以還曆史的真實和銀行的清白。


  卻說市民銀行湖貝支行聘請的法律顧問郝文婷是一個學有所成的法律專業工作者。這位小姐長得不算漂亮,但是聊起案子來總是輕聲細語,用證據說話,她縱使有不同意見與人爭論,也不會以過急的調門,窮盡嘴上功夫。與時下一些打官司的代理律師喜歡在語言上發表過激的看法,上綱上線相比,她的內斂正是信心的標誌。


  其實,就郝文婷的性格特征來說,也成就了她在學業上勝人一籌的結果。


  郝文婷生長在號稱馬背上的民族的發源地——內蒙古大草原,少年時代一家生活比較艱苦,整天跟著遊牧家庭奔波勞碌,除了練就了她堅強的意誌和健康的體魄外,也使得她的皮膚長得黝黑老相,因此,她不算漂亮的那種女孩子。也許正是因為如此,她在考取了北京重點大學的法律係後,也沒有少女常有的那種喜歡打扮的嗜好,而是一頭紮進書堆,如饑似渴地在知識的大海裏遨遊。因而其貌不揚的她,倒在學習上得到了同學們和老師的敬重,成為全係的佼佼者。大學畢業後,她也像她的遊牧家庭一樣,對參加相對正規的公務員隊伍感受到被束縛而興趣不大,不如當個律師更加寫意,於是,便成了一個完全靠自己能耐吃飯的專業律師。


  那天下午,湖貝支行的陳作業約她於第二天上午到行裏一趟,與夏天等人商量寶安福利床業公司貸款糾紛案再審的舉證和主張問題。


  第二天上午,她依約來到湖貝支行,在陳作業辦公室與夏天和陳作業見麵,聽了陳作業介紹省高院當初電話上所說的,看了工業村委的《申請再審書》,然後對陳、夏兩人說:“我看問題不大。他們把《申請再審書》往北京送,在程序上已經錯了一回了。別看他們在這個《申請再審書》裏用了聳人聽聞的字句,這要是在三十年前的*****運動的時候可能會連累到像公證處公證員哪、貸款經辦人哪、行長啊什麽的,說不定在那個時候像夏經理這樣也參與了貸款審批的人,難免被人拉上街,戴個高帽子遊街什麽的。但是,現在國家法製建設已經有了規模了,在法庭上,他們可以說他們的,我們可以說我們的,法官還是要靠事實采信的。”


  夏天問道:“郝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上看,你看他們這篇文章在哪幾方麵,還比較客觀?”


  郝文婷斟酌片刻,說道:“對原先工業村委已經收了的100萬元,這回隻字不提,顯然他們還是有顧慮的;另外,雖然口口聲聲說,貸款手續違法,但對銀行和經辦人員並沒有什麽實質的指證,從這點來看,他們還是沒有拿利差問題說事。因此,所謂的詐騙案件,如果成立,也隻是在工業村委與陳連平之間發生,與銀行沒有關係。這點對我們十分有利。”


  夏天笑著說:“他們調查了四個貸款經辦和審批人員,隻是沒有挖到對他們有利的東西。事實上,我們當初對這筆貸款的發放,真的想作為支持殘疾人創業的角度上來做的,調查也做得比較到位,沒有想到日後還搞成這樣。”


  這時,陳作業問郝文婷:“你看,我們的答辯意見從哪幾個角度下筆好一點?”


  郝文婷說:“我看舉證的問題就沒有必要了,現在要做的就是針對他們在《申請再審書》裏提出的新觀點駁斥一下就行了。第一,抵押是不是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村委證明和100萬元的分貸款的事實為證。第二,貸款手續是不是合法?到現在也沒有哪個執法機關否定其合法性。第三,這筆貸款糾紛,適用不適用刑事優先,移送給公安部門偵查的問題。我看話不在多,說到這裏,其它問題由法官去判斷、去下結論。”


  夏天聽郝文婷說完,表態說:“我看可以。其實這就抓住了本案的核心。”


  陳作業說:“那就請郝律師辛苦一點,寫出一個清樣來,與老夏再推敲一下,然後,以我們行的名義送到省高院去。怎麽樣?”


  郝文婷說:“沒問題,現在我還有點事,晚上我再抽個時間寫一下。明天還是後天拿過來定稿,來得及。”


  夏天笑著說:“這要辛苦你了。”


  三七七、強硬應對工業村再審案


  幾天後,郝文婷主筆的,經夏天等人推敲過的、以湖貝支行名義發送省高院的再審答辯辭定稿了,全文如下:


  關於對深圳市寶安區工業村民委員會提出再審申請的幾點意見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我行訴深圳市寶安區福利床業有限公司(下稱福利床業公司)及深圳市寶安區工業村民委員會(下稱工業村委會)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業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1997)深中法經初字第1170號民事判決書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998)粵法經二上字第170號民事判決書兩審判決結案。兩審判決結果均為:福利床業公司償還欠款本金320萬元及利息、罰息,工業村委會以其三棟房屋做為抵押。


  本案業經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生效後,我行已向原審法院申請執行。前不久,我行接到貴院審監庭電話通知後,派專人赴貴院得知工業村委會提出再審申請。對此,我行發表如下意見:


  一、我行與福利床業公司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及工業村委會為上述貸款合同出具的經過公證的《抵押聲明書》均是合法有效的,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兩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工業村委會以本案抵押不是其真實意思表示為由,推論本案設定的抵押關係無效。工業村委會在二審上訴狀及再審申請書中兩次提到,1994年其與福利床業公司法人代表陳連平的另一公司簽訂了合作借資金的《合作合同書》,並為此向陳連平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兩份;《抵押聲明書》一式肆份;《抵押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和已蓋章的空白信箋三份等法律文件。對此,我行認為:其一,工業村委會與陳連平的公司合作借資金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其為陳連平提供了若幹法律文件原件是客觀存在的,至於以哪個公司名義貸款、貸多少款,工業村委會是放任的。其二,合作借資金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應受處罰的行為,而工業村委會卻將此違法行為作為證據,多次、反複使用,試圖證實其所謂的“真實意思表示”是此而非彼,用心可謂良苦。其三,陳連平以工業村委會房產辦理了抵押貸款,工業村委會是知曉的,本案中工業村委會遞交的二審上訴狀第二頁第十四行中認可:(陳)隻付給工業村委100萬元。這一重要事實,工業村委會在再審申請書中避而不談,其用意昭然若揭。


  工業村委會在再審申請中,一方麵承認為陳連平出具了授權委托書,另一方麵又稱代理公證事項是陳連平擅自添加的,進而以此證明抵押無效。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經濟審判適用法律幾個具體問題的意見》第16條規定,即使“雖無充分證據證明代理人已經被代理人授權,但其以被代理人名義,且使用被代理人公章、合同專用章或蓋有被代理人單位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第三人簽訂合同的,除有足夠證據證明代理人與第三人存在惡意串通情況外,不應因此而確認合同無效。”何況本案中陳連平是經被代理人授權所為的行為,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被代理人應當承擔。


  二、工業村委會在再審申請書中提到的寶安公證處“顯然存在疏忽和過錯”、“該公證是顯失真實的”。我行認為,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是以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為前提的。工業村委會出具的經過公證的《抵押聲明書》上雖有幾處塗改,但均經公證處加蓋校對章,且該聲明書上加蓋的再審申請人單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張錦秀簽名均為真實,這一事實不僅以公證文書的真實合法為證,而且二審法院庭審調查時工業村委會亦對其真實性予以認可。


  本案從一審、二審到目前的調查,曆時近三年時間,我行至今未見確認該公證書無效的法律文件。退一萬步講,即使公證書因公證處的過錯而被撤銷,亦應由公證處根據公證條例及公證程序規則承擔責任,與我行無關。


  三、本案屬經濟糾紛案件,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幹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中明確指出,行為人盜竊、盜用單位的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私刻單位公章簽訂經濟合同的行為才構成犯罪。本案中,陳連平所使用的多達12份法律文書原件均是工業村委會提供的,何以存在詐騙呢?

  綜上所述,工業村委會之所以提出再審申請,一方麵原因是福利床業公司在貸款辦下來後隻分給其100萬元,未依承諾達到分給其約定的款額;另一方麵是因為福利床業公司已無力還款,抵押房產執行在即。


  有鑒於此,為維護我行的合法權益,保障國有資產不被非法侵占,我行懇請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查明事實,駁回工業村委會的再審申請。


  此致

  深圳市民銀行湖貝支行(印)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

  夏天對這份答辯意見很滿意,印製成文後,交辦任爾為開車送郝文婷到廣州與省高院協調再審問題。夏天目送郝文婷上了車,小車隨即在任爾為的駕駛下開出了支行的停車場。


  這筆數額不大的貸款為夏天帶來了無盡的煩惱,甚至還在西麗湖會議後喝下了王顯耀行長擺的“壯行酒”,好像就要進局子了。一年間,夏天盡在升官機遇與自身可能出問題之間徘徊,但在一波三折之後,又是安如泰山般傲立於是非潮頭。


  夏天想到這些,一時為之心熱,這時,古人韋應物詩句隨即在腦海中蕩漾起來:


  心同野鶴與塵遠,詩似冰壺見底清。


  夏天在心裏想:就我的心境和情況來看這詩,這“同”字變更為“如”字,“與”字改成為“離”字,“詩”字應該改為“事”字更為貼切一點,還應該加上一句:曲直是非終可鑒,喜嗔哀樂實關情。


  全詩可變為:

  心如野鶴離塵遠,事似冰壺見底清;

  曲直是非終可鑒,喜嗔哀樂實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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