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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廢土與輻射

  二十多分鐘過去了。


  頭領和他的戰士們,依舊在山洞中。


  頭領臉色難看的看著三百米開外,頭狼被拖走的屍體。


  一頭原本看上去和其它混種狼一樣體型的混種狼,一口一口的吞食著頭狼的身體。它每吃一口,體型就大上那麼一些。


  頭領很確定,頭狼的力量通過血肉在繼承。


  從頭狼嚎叫,到現在這二十分鐘,發生了如下的事情。


  頭領和戰士們在狼群混亂的時候,沖了出去。但是,與原本頭領所想,忙著相互攻擊,爭奪頭狼地位的狼群不同。它們的首要目標,居然還是他和戰士們。


  斬首戰術成功了,戰略目標卻沒有達到。


  戰士的數量畢竟有限,他們不得不一退再退,直到再退回洞穴中。看著一頭混種狼,把頭狼的屍體拖走,吃掉它的身體繼承它的力量。


  頭領看向那名吃下霸力丸的戰士,戰士的血管看上去猙獰得嚇人。


  戰士搖了搖頭,表示他對三百米外的目標無能為力。


  頭領嘆了一口氣,彷彿認命了一般,坐在了地上。其他的戰士,也都坐下沉默無聲。


  在這個新時代,危險隨處存在。


  他們不畏懼死亡,卻沒有想到會在這裡全軍覆沒。他們想起了聚落里的女人和孩子,有些擔心,沒有了他們的保護,她們能否在這個危機四伏的世界活下去。


  忽然,頭領抬起了頭,他似乎聽到了一聲槍響。


  這是幻覺?


  首領看著其他的戰士,目光中帶著疑問。


  這時,他聽到了第二聲槍響。


  不是幻覺!


  首領拄著狼牙棒站了起來,墊腳眺望著槍聲的方向。原本已經認命的他,忽然誕生了些不切實際的幻想。我們會得救?


  烈日炎炎,雖然還是春天,但裸露著大塊岩石的荒原,卻泛著熱浪。


  一名拿著狙擊步槍,從頭到腳包裹的嚴嚴實實的戰士匍匐前行。


  說來也怪,他這一身黑色裝束,在此刻熱的像燒紅鐵板一般紅褐色的荒原上,應該顯眼無比,卻沒有任何一個生物注意到他。


  一個小時前,快步行走在荒原,趕路去蠻荒海岸,發現了一伙人類的足跡,以及群狼腳印的他,判斷有一伙人類被狼群圍困住了。


  他決定救他們。


  這無關正義。在新時代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強者存活,弱者去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不過,因為同為人類,他還是決定救下他們。


  架起狙擊步槍,把一個個混種狼套入準星,每射出一顆子彈,就解決一頭變種狼。


  頭領聽著勻速的槍聲,看著視野內一頭又一頭倒地的混種狼,臉上沒有絲毫表情。


  來者太強了,強到首領聽到了這麼多聲槍響,都沒有看到襲擊者,也無法判斷出襲擊者的具體方位。


  要知道,經過感知強化的頭領,目力所及有一千米遠。


  他都沒有看到襲擊者,說明襲擊者最少是在一千米外開的槍。


  哪怕是用狙擊槍,這個距離也有些恐怖了。


  頭領判斷著,襲擊者最少強化過兩次感知和一次射擊專精。不然,不會在這麼遠的距離,射的那麼准。


  頭領和他的戰士們,雖然看上去宛如茹毛飲血,粗鄙莽撞的野人。但事實上,他們對於槍械,汽車這類象徵著文明的東西並不陌生。


  頭領的麻布口袋裡,現在就有一把十毫米手槍,他不拿出來用,只是因為沒有子彈罷了。


  同理,頭領聚落的所有人,居住的房子都是銹跡斑斑的汽車。只住不開,是因為沒有汽油罷了。


  他們為什麼用冷兵器,為什麼步行說清楚了。


  至於他們為什麼穿獸皮,原因也比較簡單。


  一是舊時代已經過去兩百餘年了,舊的工業體系早就崩潰,且無法恢復。


  二是舊時代的衣服,不能夠阻擋輻射。


  三是舊時代的衣服,不能當最後的口糧。


  在頭領思考的時候,除了那頭正在啃食老頭狼屍體的混種狼,其它的混種狼已經都被消滅了。


  黑衣男看著將要吃完頭狼屍體的混種狼皺了皺眉頭,狙擊槍拿起又放下。


  他不太確定手裡狙擊槍的子彈,飛躍了上千米的距離后。能否對這頭體型碩大,至少有四十公斤的混種狼造成有效傷害。


  要不要跑?


  他想了想。


  救人是救人,但有可能讓自己受傷,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管舊時代,還是新時代,受傷都會死人的。


  唯一不同的是,舊時代醫療條件比較好,受傷后存活率比較高,新時代環境惡劣受傷了更難活下來罷了。


  混種狼吃完了頭狼的屍體了,它轉過頭,惡狠狠地盯著黑衣人的方向,極速的跑了過來。


  從它奔跑的姿勢能夠看出,它用力過猛,還並沒有適應變得更強的身體。


  黑衣人看到它朝自己跑來,扔下狙擊槍,從雙腿的外側各取出一把鐵管手槍。翻身滾了起來,然後開始迎著已經變種的混種狼跑了起來。


  頭領看到了襲擊者的身影,他奔跑的速度,比他想的更快。


  難道他不光加強了感知,以及射擊專精,還點了敏捷?

  他太強了。


  頭領越來越覺得這個黑衣服襲擊者的突然出現,並不一定是一件好事。


  黑衣人之所以朝著變異混種狼奔跑,是因為他手中的鐵管手槍,威力和射程都有限,如果不能近身,打多少槍都是白打。只有距離足夠近,才能造成足夠的傷害。


  一千米,五百米,兩百米,一百米……


  變異混種狼和黑衣人繼續朝著對方奔跑。


  五十米,三十米,十米……


  黑衣人在他和變異混種狼的距離到了十米之內,才開了第一槍,接著是第二槍,第三槍。


  這三槍開的很快,他倆的速度也很快。


  三槍過後,他和變異混種狼幾乎貼到了一起。


  變異混種狼長著血盆大口朝他躍來,他鞋底一擰,整個人貼著變異混種狼朝旁邊彈去。


  「砰!砰!砰!」


  又是三聲槍響,黑衣人就不再開槍,開始轉身逃跑了。


  變異混種狼,已經完全被這六槍擊中,憤怒的追逐著黑衣人。


  雖然看似它差一點點就能追上,但是它身上的六個槍眼,卻因為劇烈運動,而湧出鮮血。


  最後,它失血過多,活活被黑衣人溜死了。


  黑衣人解決掉了最後的混種狼,走到了山洞前大聲說道,「你們可以出來了,混種狼都死了,你們現在安全了。」


  戰士們看到了他的強大,手裡握著狼牙棒戒備著。


  頭領挺身而出,用不太流利的通用語說道,「感謝勇士救了我們,請問您叫什麼名字?」


  黑衣人摘下墨色鏡片的風鏡說道,「叫我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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