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竹箏邀詩扶碧空
不多時,所有的風箏就都做好了,地上還餘留些竹架,細繩和彩紙。
張秋池招呼大家每人拿一隻風箏,風箏到手之後,大家才發現每隻風箏上的圖案是不盡相同的,有的是小鳥,有的是蝴蝶,有的是老鷹……而且每隻風箏上麵還題了一首詩,心裏想到肯定是先將詩句寫在彩紙上,然後就搭建在竹架上的。
芙蓉看到周圍其他人都領了風箏,上麵的詩句有的是陸遊的,有的是李白的,還有的是蘇軾的……芙蓉走上前去,隨便從地上挑了一隻藍色蝴蝶的風箏,拿在手裏走回來。係在風箏底部的細線被風吹得擺動不停,李芙蓉一手端著風箏,一手纏起風箏線。
芙蓉慢慢走著,把視線移到風箏身上,忽然之間,芙蓉隻覺得四周安靜極了,也感覺不到有風吹拂,繼而臉上又浮現出喜悅之色,嘴角輕輕上揚……
原來寫在風箏上的那首詩,正是芙蓉在“詩文大賽”中寫出來的,並以此獲得第九名的那首《詠牡丹》——“豔綠閑且靜,衣紅淺複深。花心愁欲斷,春色豈知心。”芙蓉手裏拿著那隻藍色蝴蝶風箏,嘴裏默念著這首詩,心中歡暢無比的同時又靜靜地沉思起來。
芙蓉心中想著:“怎麽張先生還記得這首詩,而我都快要忘記了?為什麽我隨意挑了一直風箏,而上麵就恰巧寫著我作的詩?張先生想必是十分喜愛這首詩的吧,否則怎麽會在這麽多的風箏上麵,也寫下了這首詩呢?……”
芙蓉胡想著走到了清蘭旁邊,看到清蘭正舉著一隻黑色燕子望向同學們手中的風箏,芙蓉道:“讓我看看你的風箏上寫的是什麽詩?”
清蘭把手中的紙燕子向芙蓉移了移,道:“是李後主的《相見歡》。”芙蓉瞧著紙燕子上寫著“林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胭脂淚,相留醉,幾時重。自是人生長恨水長東。”想到這首詞正是張秋池在課上講過的,他還說自己最喜歡李煜的詞就是這首《相見歡》了。
學生們聚在一旁,都互相聊著自己的風箏,以及寫在上麵的詩詞,隻有芙蓉一個人抱著風箏沒有給其他人看,卻也不為別的,隻是覺得自己寫的詩也出現在風箏上麵,實在是不大好意思。
這時,張秋池在那邊已經紛發好了風箏,把剩餘一些竹架和彩紙堆放在一旁,朝這邊走來。張秋池喊道:“好了,大家現在可以去放風箏了!”
學生們聽到這話,都把風箏放在地上,手裏攥緊細線,在草地上奔跑起來。不一會兒,天上已經掛滿了五顏六色,奇形怪狀的風箏。隻是生怕風箏纏繞在一起,都忙不迭地拉著風箏線左右上下地拽個不停。
芙蓉跟在清蘭後麵,黑色燕子早已遙遙地飄在半空中了,藍色蝴蝶才剛剛從平地上升起。
學生們奔跑在遼闊草地上,仰望著藍天中數十隻風箏爭奇鬥豔,互比高低,心情都愉悅歡喜至極。一時之間,這大片草地上便被歡聲笑語覆蓋住了。
張秋池望著草地上奔跑著放風箏的學生們,心中也是欣然滿足極了。張秋池忽然想起自己剛開始被蔡元培先生邀請來清水女中時,自己也是極為不肯的。可當融入這個學校,這個班級之後,卻是萬分舍不得分開。因為自己在這個充滿朝氣和活力的集體中,體會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責任感。
正是由於這種感覺,張秋池也願意把自己最為真實和熱忱的一麵展現給大家。雖然或許有些出挑和另類,可全然是自己的真誠所致。
那群身上寫著唐詩宋詞的風箏扶搖著飛上天空,形成五彩繽紛的另一個世界。風箏上的細線被學生們緊緊地攥著,清風徐來,那風箏便飛得更加高遠了,而手裏攥著的細線也愈發緊了。
到了下午,天邊漸漸出現了晚霞,光鮮迤邐,一大片的火燒雲像被潑在天邊的紅色顏料,照在蕺山腳下的草地上,更像鋪上了一層微黃的光芒。
那數十隻風箏在火燒雲的照射下,繽紛的色彩不再像先前那般豔麗,顯現出來的惟有大片的金黃之色。天高箏遠,歡聲笑語逐漸變得靜默起來……
張秋池躺在綠意盈盈的草地上,仰望天空,欣賞著風箏間的競高比賽,隻是覺得頗為悠然自得,忽然想到陶淵明在《飲酒》一詩中寫道:“ 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山氣日夕佳,飛鳥相與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張秋池悠悠地默念著這首詩,隻覺得自己仿佛也已儼然成了一隻風箏,自由自在地飄蕩在半空中。又看著天色已晚,忽覺得時間不早了,若是在平時,這時候已經放學了。
張秋池從草地上站起身來,拍打著黏在衣服上的草末,向學生們跑來,大聲呼道:“時間不早了,大家就把風箏放下來吧!”張秋池就這樣呼喊著向學生群中跑去。
片刻過後,天空上的數十隻風箏就已經了然無幾了,唯獨剩下其他幾人所放的兩三隻風箏。
芙蓉,清蘭跟著幾個學生跑到張秋池旁邊,道:“張先生,這些風箏怎麽辦?”張秋池瞧著學生們手裏拿著的風箏,笑道:“這些風箏就送給你們了,隻當作先生送給你們的一件小禮物好了!”話音剛落,學生中升起了一陣歡呼聲。
芙蓉和清蘭跟著學生們從草地裏走出來,每個人手裏都拿著一隻風箏,這時路兩邊垂柳扶風,青草隨風晃動,明鏡般的水麵上升起細細的波紋,不時有幾個雨燕從頭頂劃過。學生們一路上蹦蹦跳跳,歡呼雀躍,心情欣喜歡暢。
芙蓉走在隊伍後麵,看到張秋池走在人群的最前麵,晚霞的餘輝映在人群背後,形成微淡的光芒,張秋池高大挺拔的背影在隊伍中最為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