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習字

  本來那些圍觀的村民,聽了石雪雲的解釋,感覺林奕歡過來找石雪雲的麻煩,有點無理取鬧。不過被林奕歡如此一說,他們心裏刷的一下就反應過來。


  鶯兒有這麽好的手藝,為什麽不自己製絹花賺錢,而是過來告訴石雪雲,讓石雪雲賺呢?再說鶯兒家裏可比許家窮啊,鶯兒這做法實在是有反常理。


  大家若有若無的看向鶯兒,鶯兒隻感覺臉頰火燒一般。


  “不是你們想的那樣,不是我,我也不想偷嫂子的手藝。”說著鶯兒捂著臉就跑了。


  林奕歡雖心中恨的要死,感覺鶯兒如此做實在是沒必要,如果她真缺銀錢,可以跟她說,她還能捂著絹花的製作方式不跟她說嗎?青山縣這麽大,多兩家製作絹花的也沒問題。


  可惜鶯兒用了最最愚蠢的方式來製絹花賺錢。


  林奕歡在石雪雲家吵了一架,心裏火氣是散出來一些,但此事可不會就這麽簡單的揭過,不過她現在並不著急,她有的是時間收拾石雪雲。


  當人慘的時候,你收拾她,她是感覺不到痛的,因為這個時候已經痛麻木了,但當一個日子過的極為順遂的時候,突然摔了一個在無翻身的大跟頭,那時候她才能真正感覺到痛。


  晚上吃過晚飯,林奕歡想起識字的事情來,她進屋見秦榮煊正在寫毛筆字,上前說道,“夫君,你能不能也教我識字,我以前在娘家的時候識的幾個,可最近看話本的時候,我才發現,我那幾個字根本不夠用的,話本上的好多字我都不認識。”


  “你先寫幾個給我看看。”秦榮煊把手裏的毛筆遞給林奕歡說道。


  林奕歡上輩子可沒學過毛筆,這軟軟的筆尖著實難以駕馭,她出來的字,就好似被龍卷風掛過一般,難道的要死。


  “你手上倒是有力氣,不過拿毛筆不是拿刻刀。”說著秦榮煊拿著林奕歡的手,一筆一劃的寫起字來。


  兩人緊緊挨在一起,林奕歡隻感覺自己整個腦子都是懵的,耳尖也紅了,哪裏能記得秦榮煊跟她說的寫字要點。


  “你在寫一下試試。”秦榮煊放開林奕歡的手說道。


  林奕歡老臉一紅,說道,“我自己先練幾個字試試,一會我拿給你看。”


  “好吧,你坐我旁邊來。”


  屋子裏隻有一張桌子,林奕歡見秦榮煊一副沒事人一樣坐在哪裏寫字,她暗暗唾棄自己,一把年紀了怎麽被男人握一下手還麵紅耳赤的。


  鬼知道此刻的秦榮煊比她也好不哪裏去,心跳的厲害不說,手裏的字都變的模樣。他心想,果然要念好說,是不能娶親的。娶了漂亮媳婦,哪裏能安心念書啊。


  秦榮煊晚上教了林奕歡十個大字,林奕歡寫了半晚上,嘀咕道,“寫大字比做簪子難多了,我這手腕都要斷了,字寫的還是跟被大風刮過一樣。”


  “寫著需要耐心,可不是你寫一個晚上就會寫好的,以後每天晚上你跟著我寫幾頁字,等在過半年,你這字也是能見人了。”秦榮煊看著林奕歡寫的大字,簡直不忍直視,實在是太醜了。


  “我就不信了,寫字能比我學醫難?”林奕歡嘀咕道。


  “學醫?”秦榮煊奇怪的問道。


  “就是醫術,我以前學這個的時候,也是可難了。夫君已經很晚了,你還不睡嗎?”林奕歡打著哈哈,趕緊岔開這個話題。


  “你先睡,我在看會書。”秦榮煊說道。


  林奕歡在石雪雲家吵了一頓,第二天整個信高村都傳遍了,石雪雲偷學了林奕歡的手藝,現在也在集市上賣絹花,生意還不錯,直接把林奕歡的生意給頂了。


  村裏人有同情林奕歡的,但更多的卻是羨慕石雪雲,製絹花可能賺不少銀錢。那個婦人有這手藝,養家糊口都不成問題。


  看看石雪雲就知道了,以前他們家窮的都要揭不開鍋了,現在可是三天兩頭能聞到肉味。


  除了這個林奕歡還隱隱約約聽到一些傳聞,說鶯兒之所以拿著絹花的手藝討好石雪雲,是她看上石雪雲的弟弟石誌雲了。


  林奕歡一聽這傳言心中明了,感情鶯兒肚子裏的孩子是石誌雲的,怪不得鶯兒要討好石雪雲,看來是遇上負心漢了,沒有辦法想讓石雪雲幫忙。


  可惜她所托非人,石雪雲根本做不了家裏的主。


  此事傳的沸沸揚揚有模有樣,本來林奕歡還想著鶯兒家會大鬧石家,畢竟現在鶯兒的名聲已經壞了,她想要找個好人家已經是不可能了。


  可最後的結果,卻大大出乎林奕歡的意料,鶯兒竟然出嫁了。


  嫁的人家是幾十裏地外的一個鰥夫,那人是獵戶出身,前兩年一場瘟疫帶走了他老妻和兒女的命,鶯兒過去算是填房。


  林奕歡聽見這個消息,心中唏噓鶯兒年紀不大,卻因為失了名節,嫁給一個比她大二十幾歲的男人,也算是命苦的。


  不過她跟柳姨娘提起此事的時候,柳姨娘卻說,這門婚事不錯,總比嫁去石家強。


  鶯兒如果嫁去石家,怕是一輩子都在村裏抬不起頭了,也會被人戳一輩子脊梁骨。失了名節的婦人,沒有被沉河就很好了。


  但她嫁給那鰥夫,卻不會被人在後邊說閑話,畢竟兩個村子離著很遠。好好過日子,鶯兒的後半輩子也不會難過。


  天熱起來後,林奕歡做針線的時候,就不在悶在屋裏,改去院子的紫藤花架下做針線。


  現在紫藤還沒開花,但枝葉茂密,坐在花架下做針線,也不熱特別舒服。


  “祖母,你看我漂亮嗎?”一身水藍色襦裙的林奕歡,站在花架下,轉了一圈問道。


  林奕歡換上了柳姨娘給她做的襦裙,頭上戴著那根粉貝的簪花,如果不是她臉上那幾道疤,就她現在的模樣,絕對可以稱得上絕色。


  “趁著年輕,就應該穿點顏色鮮亮的衣衫。”柳姨娘笑眯眯的說道。


  以前家裏窮,一家子都穿那種最便宜的粗布衣,因為襦裙布料貴,幹活又不方便,林奕歡長這麽大就沒穿過一次襦裙,全都是粗布的衣褲。


  現在突然換上這麽漂亮的襦裙,不隻是柳姨娘眼前一亮,就連剛剛進門的謝蘭都驚訝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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