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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癡情司:安若

  深夜把冰涼帶到城市的每一個角落,萬家燈火飄浮著。遙遠處的機車寂寞飛馳,拉扯出一路的琉璃,城市終於在喧鬧中漸漸睡去。欄杆和牆壁都開始變的冰涼,那冰涼蔓延到每一角落,包括我裸露在外麵的皮膚。抬起胳膊的時候,手臂一陣的酥麻。該死的王夕遲,我在心裏惡狠狠的罵上一句。


  我調整姿勢,再一次陷入了發呆。城市的夜色千篇一律,所謂的繁華,不過是一群人演繹一場孤單,而已。比方說,你會在喧鬧的步行街門口,看見手裏舉著一個稻草人賣糖葫蘆的老人。你會在人行天橋上麵,看見各種各樣的可憐人在那裏乞討。你會在擁擠的商業中心,看見兩個城管追一群逃逸的小販。你會心甘情願的把同情心交給一個騙子,等到回想起來覺得不對的時候不明所以地覺得好笑。你也會偶爾碰見幾個好心人告訴你該到哪一站下車,結果下車以後發現好心人說的是錯的·······

  所謂的城市,就是每個人選擇一種生活方式,詮釋著同一種孤單。隻不過不同的是,這孤單不是來自於某一個陰冷的角落,而是來自那一片迷離的萬家燈火。


  我在這個深夜裏同時想起了兩個人,一個是我的媽媽,她應該已經睡了。一股辛酸的感覺瞬間湧了上來,每次想到媽媽的時候,我總是會不由自主地聯想到她沒日沒夜的工作和她看起來越來越暗淡無光的臉。然後就是自責,內疚,總之那種感覺無法描述。


  還有一個是夕遲,我似乎是從來沒有忘記過想起他,即使我還在生他的氣。


  一個月前的一個傍晚,小湖邊,那棵古老的槐樹下。夕遲塞給我一個小禮物,一支白色的杯子,上麵寫著:沈安若,我喜歡你,當我女朋友好不好?我笑,抬起頭,他有點兒不好意思的低下頭。我說:“那不行,隻是喜歡我麽?”


  他盯著我看了半天,靈光乍現,說:“我愛你,在這個杯子上寫字的時候我還是喜歡你,但是現在已經愛上你了。”我笑著說,男生就會說甜言蜜語,我才不相信你。


  他猶豫了一會兒,突然拉著我走到小湖邊,義正言辭:“我要是從這裏跳下去你答不答應?”我看他一眼,用力的點頭,然後就在那麽一瞬間他真的跳了下去,手裏抓著一根樹枝。在水裏衝我喊:“你說話算話!”


  我站在上麵笑彎了腰,然後我說:“剛才點頭其實是答應做你的女朋友,誰讓你那麽笨!”可是為什麽,那個時候我一點兒也不感動,沈安若呀沈安若,你真是個鐵石心腸。後來他拖著水淋淋的身子從水裏爬上來,忍受著所有人奇異的眼光,一路上滿麵春風地逃回寢室。我在後麵無奈地笑笑,由衷地在心裏感歎一句:你呀。


  然後第二天晚上在那個小湖邊,我們理所當然地牽起了手,那是我第一次牽一個男生的手。說一點兒也不緊張那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我想來想去,它怎麽都隻是一隻手。結果是,我突然想起來夕遲這家夥談過一次戀愛。


  “不行,你不是第一次牽一個女生的手。”我倔強地甩開他,“不公平,一點兒也不公平。”


  “好了,這就吃醋了?”他微笑地看著我,那笑容讓我想當麵給他一拳,該死的王夕遲,沒想到你這麽討厭。


  “那你背我!”我固執地仰起頭,擺出一副沒有商量餘地的樣子。他沒有說話,似乎是極不情願,這就對了,我心裏沒來由的一陣驕傲。結果低頭的時候發現,他正蹬在地上眉飛色舞地看著我,笑著說:“快上來,我是豬八戒!”


  我自然是毫不猶豫地趴在他的背上,然後我說:“背著我繞著小湖轉三圈,不然我明天一天不見你。”


  “遵命!”他利索地回答。迎麵,撞見了她的老情人宋茗,然後我們他們兩個,包括還趴在夕遲背上的我,同時愣在那裏。我至今也忘不了那個女人當時,慌亂和不敢相信的眼神。我知道她心裏的感受,她一定不能接受眼前的事實,我看的出來,她還愛著夕遲,很愛很愛。所以當時除了吃醋以外,我更多的是同情,她的眼神讓我想起了一個詞,一個我小時候經常體會到的詞:無助。


  我有點不好意思,把頭埋在夕遲的背上。默默地聽他們簡單的對話。


  “真巧。”他說。


  “是啊。”她說。


  “你女朋友真漂亮。”她補充一句。廢話,我沒來由的在心裏抱怨,當然比你漂亮。


  “去哪裏?”他問。


  “路過。”


  “哦。”


  “祝你幸福。”她淡淡地說,我聽到她離開時腳步的聲音,周圍一下子靜了下來。我沒有動,安靜地趴在夕遲的背上,聽他有節湊的心跳和均勻的呼吸聲。


  “安若。”他淡淡地喊我一聲,“你生氣了?”


  “沒有。”我說,“那個女孩兒挺可憐的。”


  “我背你轉圈兒!”他巧妙地轉移話題,加快腳步,背著我圍著小湖飛馳起來。


  我抬起頭,感受著耳邊呼嘯而過的風聲。剛剛在心裏浮起的把夕遲還給那個女孩兒的想法,轉瞬即逝。


  我想,我也離不開你了,該死的王夕遲。雖然我不想承認,但是它越發的清晰起來。我輕歎,小莉說的沒錯,這就是初戀吧。雖然它稍微晚了一點兒。


  這麽想我就笑了,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會這麽重視自己的初戀。雖然偶爾,我是說偶爾,比如躺在安靜地躺在床上的時候,比如一個人走在夜晚的小路上的時候,比如無意中路過那個小湖的時候。我會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個女孩兒,那個形單影隻的女孩兒,以及她那無助的眼神。然後,把夕遲還給她的想法,又會短暫地在內心的某個地方閃一下。隻是閃一下,而已。


  因為,我總是有充分的理由來說服自己。這種能力不是天生的,培養我這種能力的人,叫魯迅,那個長的其實並不好看的老頭。記得高中的時候,我們的語文老師由衷地感歎過一句:自我安慰法,好東西!

  所以每當那個想法浮現出來的時候,我都會理所當然地對自己說:沈安若,你要和她成為好朋友,你可以親自對她好,不一定要讓出夕遲啊。理由很充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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