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趙春庭死屍翻身
不一會,王也真王老師走進會議室。
歐陽平搬了一把椅子,讓王老師坐下。
「王老師,請您好好回憶一下,您在公交車上遇到過趙春庭幾回?」劉大羽問。這時候,再稱呼趙老師,顯然是不合適的。
「就一回——就是我跟你們說的那一會——一九九四年三月那一回。」
「趙春庭,你剛才不是說在公交車上遇見王老師好幾次嗎?」
趙春庭避開了王老師的視線:「劉隊長,我是說我在公交車上看見王老師好幾次,至於王老師有沒有看見我,我就不得而知了。」趙春庭果然是一個詭辯的高手。甭管什麼樣的問題,他都有答案,他還會玩文字遊戲。
「趙春庭,這不符合你的性格,你為人處事,一向謙恭有加,主動熱情,你看見我,肯定會和我打招呼。」
「汽車上如果人少,我肯定會跟您打招呼,如果人多的話,那就很難說了,隔著那麼多的人,我扯開嗓子和您打招呼,這合適嗎?」
「我坐的是17路線,十七路是城南幹道,不是主幹道,車上的人從來都是稀稀拉拉的,就是在早晚高峰期的時候,人有不會很多。」王老師是教語文的,趙春庭想在他面耍心眼,很難。
「趙春庭,你不要再狡辯了。慌則亂,亂則錯。詭辯和小聰明是幫不了你的。當我們捏住了你的七寸以後,你就開始方寸大亂了。課堂上,你可以信口雌黃,在這個問題上,心口雌黃,滿嘴跑火車,肯定是要露餡的。你過高地估計了自己的智商,你以為自己的腦袋上套著優秀班主任和學科帶頭人的光圈就能掩蓋遮擋你所犯的罪行了?」
「我沒有殺人,方文靜的死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在沉默了一段時間之後,趙春庭突然來了個鯉魚打挺,死屍翻身。一隻被抹了脖子的雞也會跳幾下,一條被開膛破肚的魚也會動幾下,更何況是人呢?「我本來是不想說的,既然事情已經到這個份上,不說肯定是不行了。」趙春庭思維的跳躍性太大,他一定是重新積蓄了能量,想好了應對之策。百足之蟲死而不僵——趙春庭就是一條將死的百足之蟲。
「你想說什麼?說吧!」劉大羽示意王老師可以走了。
王老師走出會議室,掩上門。
「首先,我承認,我作為老師,又是班主任,我沒有拿捏好分寸,我沒有處理好和學生之間——特別是女學生之間的關係。如果我一開始就能和方文靜保持一定的距離,就一定能把那種不該有的情緒掐死在萌芽狀態——可我沒有想到事情會發展到這一步。」
「不該有的情緒?什麼情緒?」
「方文靜在暗戀我,剛開始是暗戀,後來乾脆向我表白,我是老師,我能接受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的表白嗎?肯定不能。為了讓方文靜徹底死了心,我開始談對象——以前,也有人給我介紹過對象,但我總是心不在焉,根本就不當一回事,有人說我眼光太高,不錯,我的眼光確實很高,為了擺脫方文靜,我有意識地把對象帶到學校來,一個對象分手了,我又談了一個,這——金校長是知道的。金校長,您說句話。」
劉大羽和歐陽平對視片刻。兩個人沒有想到情況會發生這樣的變化。
「是有這回事情,現在這個對象對趙老師比較滿意。這個對象談的時間比較長,看樣子有門。」金校長的神情放鬆了一些。
「我沒有想到,我這樣做反而更刺激了方文靜,她甚至放棄了學習,放棄了努力——破罐子破摔。要不然,她的學習成績怎麼會下降的如此嚴重呢?所以,我個人認為,方文靜的死肯定和我毅然決然的態度有關。」趙春庭始終認為方文靜是自殺。
趙春庭到底是教書的,腦袋轉的就是快。
「案發後,我們找你了解過情況,那時候,你為什麼不說?」
「我不想引火燒身。這種事情能說得清嗎?我躲都來不及,怎麼會讓自己陷入進退無路的困境呢?」
「你怎麼解釋到李小雨家家訪這件事情呢?」
「在公交車上遇見王老師那一天,我確實沒有到李小雨家去家訪。我領著她去了雨花台。我不想讓王老師誤解我,所以說是到李小雨家去家訪的。」
「你到底見到王老師幾次?」
「就一次。」
「你把李小雨帶到雨花台去做什麼?」
「參觀革命烈士紀念館,李小雨,她很喜歡我,他在我面前說了不少感性的話,我想在她的腦海裡面灌輸一些正能量,我跟她談人生,談理想,談責任,人在不同的階段就要做不同的事情。李小雨的悟性比較高,當然,這也得益於她媽媽對她帶到教育和影響,老師的孩子就是不一樣,有些話一點就透,之後,我們之間的關係就比較正常了。方文靜則屬於偏執型人格,我在她身上費了很多心思,但收效甚微。實不相瞞,我本來是想把這件事情告訴方文靜父母的,但方文靜說,如果我把這件事情告訴她父母,她就是做出非常極端的事情來。我估計,她所說的極端的事情就是自殺。」
趙春庭的形象一下子又高大偉岸起來。
他不但不是一條狼,他還是一個大聖人。
趙春庭所學的一點知識全用早騙人上了。
歐陽平在筆記本上寫了一行字,然後將筆記本推到劉大羽的面前——歐陽平在筆記本上寫的是:十六號晚上的活動情況。
「趙春庭,九月十六號下午五點到夜裡十點半鐘,你在哪裡?你在做什麼?」
「劉隊長,您要是早問這個問題,我們就用不著浪費這麼多的時間了。」趙春庭突然興奮起來,他還有點洋洋得意。
「說。」
「十六號晚上,我和對象在一起,我們在中山陵音樂台聽音樂去了。那天下午第三節課是自習課,我讓值日生打掃衛生,下課鈴一響,我就讓同學們放學了,之後,我就回宿舍換衣服,然後到約會地點和對象見面,在約會地點附近一家飯店吃了晚飯,之後,我們就去了音樂台,我們到音樂台的時候,時間是七點半鐘,一直到十點鐘,我們倆一直在一起。」
「對象叫什麼名字,在什麼單位工作。」
「她叫霍文君,在市勞動局當辦公室主任。」
按照趙春庭的說法,他確實沒有作案的時間。
劉大羽和歐陽平並不相信趙春庭的話,但在目前這種情況下,只能將趙春庭放掉。
接下來,同志們肯定要找霍文君核實情況。
李小雨這條線還要繼續調查。方文靜已經死了,死無對證,但李小雨還活著,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李小雨的心裡最清楚。
「很抱歉,讓趙老師受驚了,我們知錯就改,請趙老師原諒。老嚴,把手銬打開。」
嚴建華從包裡面拿出鑰匙,將趙春庭的手銬打開了。
「沒關係,事情說清楚就行了,人,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不做錯事。」趙春庭到底是當老師的,在這時候,還不忘給同志們上課。
這種情況,同志們還是第一次遇到,明明已經勝券在握,十拿九穩的事情,沒想到還是讓趙春庭翻了盤。
不過,劉大羽讓嚴建華將趙春庭的手銬打開並不意味著他的嫌疑已經被排除:「考慮到你還有課,所以,我們暫時還你自由,請注意,是暫時的,我們的調查還將繼續,關於你暑假期間什麼時候回學校的問題,你沒有提供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你確實到武當山和張家界去旅遊了;第二,到李小雨家家訪的事情,你也沒有說清楚,做學生的思想工作有很多方式,你把李小雨帶動雨花台去,這個動作太大了,也不合常理,雨花台樹密林深,很方便做不可示人的事情;第三,送書給方文靜,偷偷往方文靜的書包裡面塞零食,這兩件事情,你的解釋也很牽強;第四,我們有必要和李小雨好好談一談,比較而言,她的話比你的話有可信度。在得到我們允許之前,你不要離開學校。隨時聽候我們的傳喚。」
趙春庭一邊揉搓自己的手腕,一邊站起身,然後一臉憂鬱地朝門外走去。
「等一下,你暫時還不能走。」
「為什麼?」
「稍等片刻。過一會,你就知道了。老簡,打一個電話,看看柳文彬到什麼地方了。」
簡眾山撥通了柳文彬的電話:「喂,文彬,你們到什麼地方了?」
「簡副隊,我們已經進校門了。」
兩分鐘以後,樓梯口傳來了急促的腳步聲。
不一會,柳文彬和李良文走進會議室。
李良文一進門就看見了坐在椅子上的趙春庭。歐陽平和郭老注意到:在李良文走進大門的霎那間,趙春庭的視線突然轉向別處,這是心虛的表現。趙春庭之所以心虛,無外乎兩個原因:第一,趙春庭覺得自己有愧於李良文,準確地說,應該是負罪感。趙春庭曾經傷害過李小雨,再無恥的兇手,也無顏面對受害者的親人;第二,李良文的突然出現,趙春庭以為李良文已經和李小雨談過了。
歐陽平已經從趙春庭的臉上看到了殺人犯在等待死刑判決之前的表情。李良文的出現不是同志們刻意安排的,這應該是老天爺的安排。
歐陽平用手碰了碰劉大羽,劉大羽也捕捉到了趙春庭驚慌失措的神情。
劉大羽已經知道趙春庭這條毒蛇的七寸在什麼地方了。第一,趙春庭在九月十六號晚上的活動軌跡很重要。雖然趙春庭拋出了霍文君,拿出了沒有作案時間的證據,但趙春庭的對象霍文君的證詞能不能成為證據,現在還很難說,既然趙春庭有勇氣說出霍文君來,他一定是和霍文君咬好了扣,對好了台詞。那霍文君和趙春庭無論在工作上,還是在社會地位上,都相去甚遠,一個是在政府機關工作的國家幹部,一個是普普通通的小學老師,霍文君之所以看上趙春庭,除了趙春庭在事業上正處在上升階段,最主要的原因是趙春庭出生高幹家庭,家勢顯赫。再加上老天爺給了趙春庭一副不錯的皮囊。為了達到攀附趙家的目的,霍文君一定會替趙春隱瞞真相,所以,要想讓霍文君說出實情,同志們恐怕還要動一些腦筋,費一點心思。趙春庭的第二個七寸就是李小雨。以簡眾山對李良文的了解,李良文絕不會阻止同志們和李小雨接觸。如果必要的話,李小雨這張牌,同志們還是打出來的。
李良文的手上拎著一個塑料袋。他將塑料袋遞到簡眾山的手上:「東西在裡面。」
簡眾山將絲巾、內衣和文胸依次拿出來,放在劉大羽面前的桌子上:絲巾是三條;內衣是三個,文胸是四個。
劉大羽嚴建華的手上接過手提包,將方文靜鎖在抽屜裡面的絲巾、內衣和文胸拿出來,和李小雨帶來的東西進行比對。
比對的過程,趙春庭盡收眼底。
巧的很,李良文帶來的三條絲巾中,竟然有一條和方文靜幾條絲巾中的一條一模一樣,連牌子都一樣;李良文帶來的內衣中的兩條竟然和方文靜幾條內衣中兩條一模一樣,圖案一樣,材質也一樣。李良文帶來的文胸中的個竟然和方文靜幾條文胸中的一個是同一個品牌。
毋庸置疑,送給方文靜絲巾、內衣和文胸的人和送給李小雨絲巾、內衣和文胸的人,應該是同一個人。
這個人也一定是和李小雨、方文靜關係非常密切的人,趙春庭是唯一符合這個條件的人。
趙春庭承不承認不重要,關鍵是劉大羽和歐陽平已經認定趙春庭就是殺害方文靜的兇手。
如果劉大羽和歐陽平沒有猜錯的話,趙春庭一定是招惹了方文靜,得手了、盡興了,就想和方文靜撇清關係——有些男人,心很大,他們既想發泄**,又對名利有與生俱來的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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