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沒錢,為你願意傾其所有
序:
許多年以後,妻子在某購物平台看中一款衣服,徵求意見的時候,我正在幹家務,於是,頭也不回地說:「喜歡就買。」
妻子說:「好幾百呢。」
「買」,我十分肯定地回答。
亂世繁華,只為你傾盡天下,滄水蒹葭,只為你歸甲卸田。
認識你的時候,芳華如你。
流年似水,那些年雖然囊中羞澀,依然願意為你傾其所有;這些年,光陰漸好,怎能讓你為碎銀幾輛斤斤計較。
01.
當初的小女孩,大學畢業后就一頭扎進了我的懷抱。
沒錢,租不起樓房,只能在城中村租一間民房。
房間很小,單間。衣食住行全在這逼仄的空間里。
沒有什麼物品。一張床佔據了半個空間,一張破舊的茶几配一張黑色的人造革沙發,是房間全部家當。
我倆計劃好久,在市場購置了新的床單被套、一套做飯吃飯用具、簡易掛衣架、洗漱用品。簡單收拾,頓時有了家的樣子,房間里頓時充滿了燈火可親的人間煙火味。
當初的那個小女孩圍著我轉,高興地像個孩子似地說:「這是我們第一個家,以後我們要買房子,住大房子。你一定要答應我。不然生活就沒有意義了。」
我拚命點頭,今生願和你風雨共渡,又怎會讓你為一隅安生立命之地凄惶度日?
整理衣服的時候,我看見她的旅行箱裡衣服僅有幾件,頓時心裡一陣酸楚。雖然之前我倆是異地戀,不見面,也會寄點衣服給她,但還是少之又少。
對於一個女孩子,衣服就是最能拿的出手的體面。而當時,在她的旅行箱里,別說體面,就是換穿的衣服都顯得寥寥可數。
酸楚歸酸楚,但在現實面前,所有偉大的心疼都顯得蒼白無力。
交完三個月的房租和押金,口袋裡還剩39塊錢。
晚上,為了慶祝我們搬新家,我倆吃了一頓砂鍋。
沒有選各自喜歡的口味,而是選擇了店裡剛剛推出的情侶砂鍋,22塊錢。
倒不是為了省錢,而是那時候的愛情,眼裡全是對方,恨不得把對方融進彼此的身體里。
望斷天涯,看盡天下,滿眼滿心全是你。
吃飯自然是兩雙筷子一隻碗,顯得更有情調,更有意義。
城中村的晚上,有很多夜市。賣衣服、賣玩具的到處都是。吃完飯我們手拉著手留戀在夜色的繁華里,雖身無分文,但依然滿心歡喜。
在一處賣T恤的攤位前,喇叭里播著「全場19」的吆喝。在攤位里轉了一圈,她的眼睛盯上了一件胸前是桃心的白色T恤,雖然樣式簡單,但桃心的邊框用水晶似的玻璃球點綴起來,倒顯得簡約而不簡單。
口袋裡只剩17塊錢,我想和老闆講講價買下來,她卻死活不願意,說快沒錢了,留下來買菜吧,日後生活還要繼續。硬是把我拉走了。
小女孩的心思很簡單,喜歡就是喜歡。
即使是回到了我們的「家」,她還是不停地絮叨著對那件衣服的熱愛。
我不忍心讓她對一件19塊錢的衣服心心念念,就說自己要出去上趟廁所,藉機出了門。
找到了攤位,和老闆講價的時候,他說本來就是薄利利多銷的生意,19塊錢,我能掙你多少?沒見過講價的,你就原價買了吧,誰還差那兩塊錢呢?
我把錢拿出來,口袋翻出來了讓他看,對他說,你看,我還真就差那兩塊錢,要不是女朋友打心裡喜歡,我也不會為兩塊錢來求你。
老闆雖然不可思議的搖頭,但還是把衣服打包給了我。我雖然心裡不是滋味,但還是掩飾不住為她買了一件衣服的喜悅,幾乎跑著回到了我們的小窩。
她還是無法抑制喜悅之情,抱著我說:「謝謝你,沒錢了還要給我買衣服。」
一件廉價的衣服就能讓他高興成這樣,我該有多幸運呢?
我在心裡默念千百遍:為你,我願意傾其所有。
02.
那時候,我們在蘭州,城市規劃沒有現在好。
人多、擁堵,是我對這個城市當時唯一的印象。
每天上下班,公交車上擠滿了人。
雖然不在一個公司上班,但我們仔細統計過,從住的地方到各自上班的公司,步行很平穩,半個小時時間准到;坐公交就不一定了,有時會提前,更多時候會遲到。
為了避免擁擠,也為了上班不遲到,我和她都選擇步行。
同事開玩笑說:「你倆可真會過日子,連車票錢都要省。」
如果放在以前,我絕對相信電視劇裡面那些上下班為了省錢選擇步行的橋段;但我用切身體會證明,電視劇里的那些橋段完全是臆想出來的。
鞋子和襪子磨損的速度遠比你想象的快。
有一天,我正在上班,她打電話告訴我,中午下樓吃了頓飯,剛到公司,鞋子就爛了,晚上沒法回家了。
我倆就在電話里笑,覺得運氣還真是好,不在上班的路上壞,也不在吃飯的路上壞,偏偏就剛進辦公司,鞋跟就掉了。笑夠了我就說:「那我買一雙給你送過來吧。」
她說:「你還在上班呢,不好吧?」
我說:「那咋辦,總不能你光著腳去買鞋吧?沒事,請假過來吧。」
她一再囑咐我,買一雙便宜的,反正每天都要走路,破了再買新的。
我不管別人異樣的眼光,在地下商城女鞋城裡到處看,到處問,始終沒有找到心儀的鞋子。
後來我一狠心,進了一家專賣店,不知道是環境的襯托,還是燈光的效果,那些放在格子間的鞋子,瞬間就和我有了眼緣似的,看哪個都很舒服。
售貨員一直跟著我,不停地給我介紹所謂的新品,被我不斷地否定后,可能感覺出了我的寒酸,便開始推薦她們店裡的精品。
最終我選擇了一雙打完折299元的鞋子。
鞋子不是最貴的,但在她心裡卻是最貴的。
下班前,我把鞋子送到了他們公司樓下。為了避免尷尬,很多同事走了,她才一瘸一拐地從公司出來,但還是碰到了同事。
她同事看著我在公司大樓外面蹲下來給她穿鞋,捂著嘴說:「哇,好暖心啊。」
她一邊責怪著我不該買那麼貴的鞋子,一邊又掩飾不住喜悅地說:「從小到大,這是我穿過最貴的鞋。以後有了大房子,我要買很多鞋,掛滿一整面牆。」
我知道,這是她的少女心,不一定真的需要一面牆來放鞋子。
童話里的灰姑娘,她的心裡不僅住著王子,也深愛著水晶鞋。
現實中的傻丫頭,需要有一雙高跟鞋,也該擁有童話般的夢。
而我要做的,就是努力讓她的夢想變得越來越觸手可得。
03.
那年冬天特別冷,三九要來的時候,風刮過來打著旋往身上鑽,冰冷刺骨。
路上的行人紛紛說:「又是一個寒冷的冬天啊,凍死個人呢」。
其實,每年的冬天都冷,只是人們容易遺忘而已。
生活其實也同樣如此,過得越來越好就越容易對現狀感到不滿,總想追求更好的。
以前上學,聽老師講:「廣廈萬間,夜眠七尺;良田千頃,日僅三餐」,就覺得古人很智慧,幾句話把人的需求總結的明明白白。
現在的人追求的都是虛無縹緲的東西,房子大了還想大,票子多了還想多。其實,住的也就那麼大,用的也就那麼多,追求那麼多,何必呢?
直到有一次我去了一個客戶家裡,獨門獨院的小別墅,三層小洋房。開放式廚房,光吃飯的地方就有幾十平,樓上樓下卧室七八間,地下室被裝修成了娛樂空間,KTV、游泳池、棋牌室、電影院應有盡有,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原來,廣廈萬間,不僅僅是讓人躺在七尺之地睡覺的,人活著,還需要娛樂來放鬆身心;一日三餐,也不僅僅是為了吃飽而已,時代在進步,吃好才是人們追求的目標,擁有良田千頃,修一個莊園多好。
所以,人活著就要追求幸福,雖然過程很艱辛,但人們都削尖了腦袋樂此不疲地孜孜以求。
有個偉人說過一句話:「不滿是向上的車輪」,只有對現狀不滿去改變它,人生才有意義,金玉良言吶。
有一天,她對我說:「以前不知道,以為羽絨服都一樣,聽同事娜娜講了,裡面學問還大著呢。」
我說:「咋就不一樣了,不都是防寒的么。」
聽她講了半天我才明白過來,說是羽絨服,價格不一樣,裡面的材料也有驚天之別。
不知道這些之前,還真不知道這些細微的差別,聽了之後才覺得原來貧窮真的限制我的想象,對生活一直坐井觀天。
她說,裝棉花的屬於最次的,洗一次衣服,裡面的棉花就聚集到一起來了。最重要的是穿在身上就像捆住了身體一樣,顯得格外臃腫;
裝絲綿的屬於中等,但是和棉花沒啥差別,只是比棉花稍微薄一點,穿在身上也好看一點,洗一洗還是會縮水;
最好的就屬於鴨絨、鵝絨了,不僅洗了能恢復原形,而且薄薄的看著就像秋天穿的衣服一樣。身材好的女人穿在身上,遠遠就能看見她水蛇一樣的腰和蜜蜂一樣的臀,搖啊擺啊。
我倆用剪刀在羽絨服上挑了個線頭,確定我的羽絨服是棉花的,而她的則是絲綿的,都屬於低端貨。
我說:「給你買件真正的羽絨服吧,你穿上也顯身材,不然你玲瓏的身段也展現不出來。」
她說:「算了,將就將就,冬天就過去了,明年再買吧。」
我還想說什麼,她說:「還是算了,我的身材也不需要別人看,你一個人看看就夠了。」
我再沒說什麼。周末到的時候,我還是提前預支了工資,帶她去買衣服了。
她不去,我說:「你不買,總得要給我買雙鞋吧,我穿的鞋大拇指快要出來了。」
連哄帶騙,我們還是去了繁華的地下商城。
她執意不買,我說:「我們去看看,總不至於被趕出來吧?」就轉了幾家店,一看價格,又被嚇了出來。
她說:「天呢,顛覆人的想象呢,一件衣服好幾千呢。還是算了吧,穿不起。」
我說:「你沒仔細看,好幾千的畢竟是少數,好幾百的才是大多數,畢竟也不是所有人都有錢,就算二八定律,那還是沒錢的人多,賣貨的總得考慮我們這些老百姓的消費需求吧。」
她說:「真的有幾百塊錢的啊?」
我說:「真的有,因為咱不經常來,你一進去,眼前看見的全是最貴的,心理作用;再說,你眼光高,只看見最好的了。」
她說:「那就再去看看,看著還真是不一樣。」
我們轉了幾家,最後在一家價格比較親民的店裡買了一件打完折399元的羽絨服,她反覆問店員:「是真的吧,裡面確定是鴨絨吧?」
店員說:「我都開發票了,我們是全國連鎖,在哪個城市都能享受到最好的售後,假一賠百。」
她這才心滿意足地拎著衣服走了出來。
回家的路上,她還是掩飾不住興奮,找了個人少的地方,把舊外套脫下來,把新衣服穿在了身上。不停地問我:「咋樣,好看吧,顯身材不?」一會又說:「還真是暖和,給你也買一件就好了。」
我說:「你都問了十八遍了,真的好看,不騙你。我不是買了鞋么,一人一樣新東西。」
她說:「你那鞋能跟這個比嗎?你的鞋才35塊錢。」
說完又無限傷感地說:「我們不會這麼一直窮下去吧?」
我說:「不會,生活不是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呢嗎?」
她一路走一路跳,歡快地像只小鳥,彷彿美好的生活就在眼前。
04.
快過年的時候,公司放假了,我送她去汽車站坐車,到了車站,她把羽絨服脫下來裝進了旅行箱里,換上了絲綿羽絨服。
我說:「穿著新衣服回家過年不是更好嗎?」
她說:「要穿呢,車上人太多,我怕把衣服弄髒了。下了車就換過來。穿著新衣服見我爸媽呢。」
我說:「恩,咱現在還沒掙到錢,但總有掙到的時候。」
她說:「回家我就告訴我爸媽,這件衣服花了400塊錢呢,是你買給我的,我爸媽肯定高興。」
過了幾天,她發簡訊給我:「過幾天來拜年的時候,你也穿好點,禮物提重點,哪怕我們在外面吃苦,也要讓我爸媽覺得過得不錯,沒跟錯你這個人。」
05.
我們結婚後,某一個平常的日子裡,一個同事炫耀了追女朋友的過程,他說,只用了一束鮮花就俘獲了女孩的心,吃了一頓牛肉麵就和女孩開了房,開房的錢是女孩付的,此後的生活花銷都是女孩在買單。
他的言語里充滿了驕傲,我的心裡卻充滿了鄙夷。
回家后我把這件事和妻子說了,她說:「你們男人該有多壞。」
我說:「這女孩得有多卑微。」
06.
很多年以後,我們回憶起這些生活瑣碎,妻子說:「女孩還是要富養呢,不然像我一樣,沒見過啥世面,買了一件19塊錢的T恤,就被你俘獲了,買了一雙299塊的鞋子就以為是世界上最貴的鞋,買了一件399塊的衣服就忘乎所以地向全世界炫耀。看看身邊,現在的女人哪個沒有?」
她又說:「還好,你寧可穿35塊錢一雙的鞋,也要給我買最好的東西,你還是世界上的好男人呢。」
07.
這麼多年,我一直在做一個假設:如果從一開始就含著金鑰匙,我會做一個妻子眼中的「好男人」嗎?
從生活的雞零狗碎里,我其實隱約找到了答案:大多數人對身邊的人好,是出於他的本心,無關財富的多少。
有錢的人,有一萬,他未必會拿出一千來對你好;沒錢的人,他有十塊錢,但是他願意為你花完他手裡的十塊錢。
這樣的人比比皆是。
同樣,有錢的人,有一萬,他會利用身邊的資源再花一萬給你;沒錢的人,他哪怕沒錢,也會想方設法地讓你為他花錢。
這樣的人,也一抓一大把。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好與不好沒有具體標準,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溫度計,箇中滋味,冷暖自知。
但我始終認為,如果遇到一個值得你用生命去呵護的女孩,那就拼盡全力去愛,去付出,得到她的愛就是最大的收穫。
因為此生,她以前的所有都會連根拔起,離開父母、兄弟姐妹,來到你的身邊,和你共度餘生。
漫漫人生,好好去愛,努力奮鬥,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