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 如何理解道學的形成和普及過程(三)
儒教本質上的要素之一是祭祀,儒教不僅作為一種儒家思想,而且能作為一種「教」成立,正是因為有一連串包括各種儀式和儀禮在內的祭祀活動。祭祀活動的頂點就是皇帝為了向世人視覺性顯示自己是受天之命的天子而進行的祭祀天地和祭祀皇家祖先的宗廟儀禮。
在祭祀天帝的活動中,具有特別意義的封禪被從經學的角度否定,整理成效祀和明堂兩種,皇帝還通過祭祀天地諸神以及過去的偉人,表示從空間上和時間上代表了人間社會。孔廟祭祀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環節而已。
作為皇帝替身統治地方的官僚們,也有祭祀當地山川、英雄的義務。相對於這種官方祭祀,也有祭祀個人祖先的私人祭祀。而且,其格式按政治社會的秩序地位劃分等級,才是儒教禮儀制度的重點。
儒教按《孝經》所主張的孝的實踐倫理,主張一個家族要祭祀的祖先應該是有血緣關係的,但是,實際上在當時人們家中祭祀的神卻遠不止這些。根據自古以來的迷信,或者新的生活習慣、新的技術的出現或產生,供奉的對象可能很多,儒教經學就是試圖甄別這些。
有一個見於經書的詞叫「淫祀」,有時以寫作「淫祠」,用現在的話來指就是「迷信」。先秦時代就已經把「破除迷信」作為地方官員的政績進行表彰。
儒教並不完全否定對神的祈禱,儒教否定的是經書沒有記載的神,換句話說就是僅在民間信仰範疇內祭祀的神。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民間神都成為禁止的對象,而且這個標準隨時代的變化也發生變化,典型的就是城隍神和媽祖,兩者都與宋代有關。
「城隍」一詞原意是指城牆外圍的護城河,很早以前就出現。城隍神最早的文獻記錄是隋朝和南北朝(即公元六世紀)的「祁禱城隍之神(俗號城隍神,公私每有祁禱)」,似乎到了唐代才作為城市的守護神相當廣泛普及。但是城隍神並沒有固定的神,而是與該城市有關的英雄們被作為自己城市的守護神祭祀。
「城隍」與「守護神」一樣,本是一個普通名詞。因為「城隍」作為自己城市的守護神進行祭祀,因此,與儒教經學的「社稷」相抵觸。「社稷」雖然比喻國家,但是本來是土地神「社」和穀物神「稷」的合二而一的一個詞。所以,本來應該是兩個神,可是在儒教中卻總是一起使用。北宋的都城東京(即現在的開封)有全國的社稷神,各州有各州的,各縣有各縣的社稷神,最底層的行政機構「里」也有「里社」。
根據儒教經學,宋代各地也都設有祭祀社稷神的祭壇,所以在功能上與城隍神重複。關於這個問題,有弟子問程頤,程頤回答道:「根本就不需要城隍神。我們不是有社稷嗎?」但是,當時的現實是地方的人出於對本地出身的英雄的崇拜,城隍神信仰盛況空前,到了南宋道學家們也不能熟視無睹了。在這種情況下,到了明代,明太祖洪武帝親下詔書,頒布了祭祀城隍神的方法。
而稱作媽祖的女神,本是宋代初期,福建一個姓林的漁民的女兒。據傳生下來就具有與神溝通的能力,可能就是一個巫師。
林姑娘雖然年輕早夭,但死後還顯靈,所以人們就建了祭祀她的祠堂。特別是在漁民以及海運行業、船員中信仰很深。先是福建、廣東等沿海各地,後來發展到寧波、天津等海港也都開始祭祀。
宋朝朝廷就已經授予她「夫人」稱號,元代授於「天妃」,清代升為「天后」,成了正式的國家祭祀對象。
隨著地位的提高,她的出身也被升格為士大夫家庭,生前的各種傳說也被加上耀眼的光環加以整理。雖然一直是老百姓崇拜祭祀的對象,這一點沒有改變,但是毫無疑問,經過了士大夫階層的潤色美化。本來是社會底層出身,可是老百姓也希望她是「大家閨秀」。所以說這時雖然把民間信仰有某種政治傾向異常美化,但是這個現象並不意味著對當時的身份制度的否定。
正是因為對社會秩序不會構成什麼威脅,所以城隍神和媽祖才未被打上「迷信」的烙印,事實上,在此過程中對他們的表象內容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改變。有許多沒有被宋朝官方認可的祭祀被整理整頓,關閉的祠堂被轉用為學校或書院等文教設施。這種做法,在明代、清代的歷史資料中也能看到。明代在全國一齊設置的「社學」,大部分都是轉用這些設施草草而成。
自中唐以後,不論佛教還是道教都積極關心人的精神問題。這從葬送死者的儀禮和關心生者的精神衛生兩方面可以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