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 律令制的誕生
隋文帝楊堅出生的西魏文帝大統七年(54 1 )六月,正是其父楊忠橫刀立馬於戰陣之時,當時也可以說是西魏前景未卜,無論西魏何時被東魏吞併,都不會令人感到驚訝的時期。
在此後直至隋朝建國的四十年間,楊堅在其父打下的基礎之上,一步一個腳印地在政界擴大自己的影響力,並將長女嫁給皇太子(後來的宣帝)為妃,贏得了北周武帝的信賴。
正因為如此,楊堅遭到了宇文氏一部分人的警惕和嫉恨,其中最主要的人物就是繼承武帝大位的北周宣帝。宣帝的疑心非常重,他經常在考慮要如何除掉自己的岳父楊堅。
北周宣帝的大象二年(580 )五月,整天提心弔膽、不知何時有殺身之禍的楊堅,終於迎來了通向權力寶座的轉機。當時楊堅主動請纓,提出到距離陳朝最近的揚州(位於今天的江蘇省)擔任總管(總管是地方軍事行政的最高負責人),就在他馬上就要出發之時,宣帝病倒,並且在半個月以後去世。宣帝留下的孩子(靜帝)雖然並不是楊皇后的親生兒子,但楊堅還是擁立其為皇帝,自己則以受宣帝託孤的顧命大臣的身份,向內外發號施令。
最早向楊堅密報宣帝並導消息的,是宣帝最為信賴的鄭譯、劉昉二人。這兩個人審時度勢,估計在年幼的皇帝之下很難度過當前的局面,因此秘密與重臣楊堅取得了聯繫,以圖自保。其後,取代二人立誓襄助楊堅者,主要是李德林和高熲,以及原來關係比較疏遠、在這一期間投靠楊堅的楊惠(後來改名為楊雄)。
得知楊堅掌握實權的消息以後,尉遲迥首先於同年六月在北齊的舊都相州(位於今天的河北省)起兵;繼而七月鄖州(位於今天的湖北省)總管司馬消難、八月益州(位於今天的四川省)總管王謙先後起兵反楊。然而,由於幾位起事者事前準備不足以及雙方兵力懸殊,加之各自內部不團結,所以到了八月以後,尉遲迥被追的走投無路而自殺,司馬消難則逃往南方的陳朝;進入十月份以後,王謙也被殺,整個局勢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於是,北周宣帝死後僅僅五個月,事先所預計的激烈抵抗並沒有出現,楊堅順利的將大權攬入了懷中。
公元581年二月,楊堅接受北周靜帝的禪讓登上皇帝寶座,定國號為隋,隋朝第一代皇帝文帝由此宣告誕生。文帝改年號為開皇,併發布了新政權的最初的大政方針曰:
「易周氏(北周)官儀,依漢魏之舊。」
從北周的國號可以看出,北周是以上古時代周朝的制度,即《周禮》的「六官之制」作為國家的根本。所謂六官,就是指在皇帝之下,由六個平行的行政機構,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各司其職,分別執掌各方面的事務。
宇文氏政權的建立源自於北方少數民族,因而對於他們來說,有必要積極地將廣大的漢族收吸收到其政權之中。於是,作為漢族理想國家的周代的制度,尤其是可以保障北族與漢族之間的對等性的六官之制遂成為最好的選擇。
弱小的西魏(北周)之所以能夠吞併強大的東魏(北齊),並在南梁被推翻之前迅速成長起來,主要原因正是由於六官之制這一政治體制的存在,同時加之在與六官之制互為表裡的軍事制度——府兵制之下所凝聚的北族與漢族的能量所致。
六官之制這種政治體制並不具備長期存在下去的基礎。因為人們普遍認為要想統合這樣一個龐大的國家,需要建立一個以皇帝為首的金字塔式的統治體系。
於是,楊堅即隋文帝明確地表示,要與北周的制度告別,走一條新的路線,即恢復原有的且普遍為人們所接受的國家體制。所謂「漢魏之舊」,並非只回到漢代或三國魏晉的制度,而是指中國傳統的皇帝制度。
新政權建立以後,率先著手解決的問題,就是關乎國家體制根基的新律令的制定。所謂「律」,是指刑罰法規,「令」則是指有關行政、官僚組織、稅制等與刑罰無關的法令。律令制就是基於「律」和「令」兩大支柱的國家體制。
由一百二十五卷共計五百條條文構成的新律誕生,並最終於開皇三年公布生效。這部法典就是在成文法體系中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開皇律令。開皇律令被唐代原封不動地加以繼承,並成為在整個東亞廣為流行的律令制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