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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後山探險--再見,初吻

  NO.194

  緣分是一種飄渺無形的東西,它可以陽光中沉澱在五彩的花瓣上,纖妍美好;也可以風中凌亂在東西反向的船帆上,慘淡飄零。


  沒有相遇時,我們是東西南北獨自盛開的一剪梅花,相遇那一瞬間,世界被染紅,一起絢爛了整個冰雪冬天。


  我相信緣分,冥冥中讓人無法逃避。所以,把最好的我交給你,希望你好好珍惜。


  這是洛淇的第一次戀愛。因為初戀是第一個喜歡的人,所以他,並不是洛淇的初戀。單若兮也不是。


  她的初戀,在初中,那個懵懂的年紀,她默默喜歡了他好多年。


  她不是一個會隨便開始一段感情的人,一旦選擇了,就會一心一意,做一個合格的女朋友,把她所有的愛都給他。


  如果他不先離開,那麼她也會不離不棄。


  都說愛情是一趟列車,提前上車的人往往也提前下車。洛淇不知道她和他的愛情,是不是會先有人下車?是不是能開到終點?

  NO.195

  轉眼他們已經在一起兩個星期了,可是為了避免校會的流言蜚語,他們在一起的消息並沒有聲張,就連凌筱也被蒙在鼓裡。畢竟,無論是男幹事勾搭女部長,還是女部長勾搭男幹事,這傳出去都不是很光彩的事。洛淇畢竟也算半個公眾人物,她在意自己的名聲。另一方面,路雲其很優秀,是下一任部長的最佳人選,她不希望這件事給他帶來不好的影響。所以,當初洛淇也是頂著很大壓力才作出決定的。


  洛淇脫單的消息也是一個禮拜后才告訴舍友的,而路雲其連舍友也一直瞞著。畢竟乜也和蘇閩都是校會的,乜也還是體育部的幹事。他們宿舍還真是人才輩出!


  潭瀟雅,惠寧和邱璟聽到洛淇脫單的消息時,還以為是和單若兮呢。當知道那個人是洛淇的幹事路雲其時,所有人都驚呆了。她們都覺得洛淇跟她們開了一個玩笑,直到洛淇把事情的經過都原原本本說了一遍后,她們才相信。目瞪口呆。


  她們怪洛淇不夠意思,平時藏那麼好她們都察覺不到。洛淇冤枉,因為她也是直到那天晚上才知道的,她也不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舍友們說為了安慰她們受傷的心靈,強烈要求路雲其請她們吃飯。路雲其答應了。


  於是,洛淇成了210宿舍第一個嫁出去的女兒,路雲其成了210宿舍的第一個女婿。


  路雲其的性格和洛淇一樣,比較活潑,話也多,所以很快便和她們三個熟絡了起來,她們都覺得這小伙不錯。第一次正式見面,路雲其就成功搞定了洛淇的舍友。


  「歡迎成為210宿舍的女婿。」


  「來,乾杯!」


  在歡聲笑語和玻璃杯碰撞聲中,洛淇看到旁邊的男生笑靨如花,喝酒上臉的他臉紅通通的,像待嫁的新娘。


  他是她的男朋友,第一個和她不只是朋友關係的男生,也是唯一一個。突然覺得緣分真的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瞬息萬變,糊裡糊塗地就交了一個男朋友,而且已經融洽地相處了兩個星期。


  那個她一直等待的白馬王子,就是他嗎?他會是那個對的人,會陪她走到最後嗎?


  這些都容不得她再多想,她現在想要做的只是認認真真過好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


  他們還有好長的路要一起走。


  NO.196

  五月已是暮春時節,白玉蘭路兩旁的白玉蘭樹上,綠葉層層疊疊,脫掉了雪白的舞裙,披上了蒼翠的外套。情人坡上,天工湖畔,楊柳依依,隨風婀娜;草色青青,沒人腳踝。


  可這些,洛淇去年已經看過了,今年的五月,她想領略些不一樣的風景。


  A大一面臨海,三面環山。學校後山上的樹木綠得煞是好看,洛淇已經覬覦它們很久了。


  那日風和日麗,五月的風吹來已有了些許夏天的氣息。洛淇和路雲其來到後山的入口處,入口在蘭溪橋旁,耳畔淙淙的河水像一支樂隊吹奏著優美的暮春之歌,歌聲在整個校園迴響。河水澄澈,倒映著蔚藍的天空。他們剛來到後山腳下,就被那撲面而來的滿山綠色給迷住了。


  當他們緩緩地登上了第一座小山,整個校區已盡在他們眼底。一路走來,踏過了青青小草,賞過了花木燦爛,呼吸了清爽的山風,心情豁然開朗。


  對於洛淇來說,這並不是她第一次爬山,綠樹紅花,青山綠水乃是她兒時的玩伴。比這好看的山她見過,比這清新的空氣她呼吸過,只不過今天,這些平常的樹木花草,甚至一顆石頭、一粒沙子,都有了特殊的意義,一切都那麼與眾不同。因為,這不僅是她第一次爬學校的後山,也是她第一次和男朋友爬山,只有他們兩個人。


  藍天白雲下,青山綠水間的約會,是她一直以來嚮往的浪漫。


  路雲其牽著洛淇的手,一點點地往上爬,他怕她累著。而洛淇總是喜歡掙脫他的手去撫摸路邊的花草,或者撿起一個模樣別緻的石頭,感嘆大自然的別出心裁。


  每翻過一座山,他們都會在山頂的石頭上坐一會兒,俯瞰山腳的城市。校園變得越來越小,他們走得越來越遠。


  NO.197

  翻過第三座小山後,他們來到了一個小村莊。已是傍晚時分,小村莊異常安靜,除了幾聲雞鳴狗吠,聽不到任何聲音。沒有汽車的鳴笛聲,也沒有小孩的打鬧聲。山風吹來夾雜著透徹的蕭索,樹林里的樹葉嘩嘩作響,就像海邊洶湧的波濤,更似從天而降的千軍萬馬。


  小村莊看起來很古老,像一副老舊的水墨畫,也像一組黑白老照片。洛淇驚嘆在這個燈紅酒綠的繁華A都市,也能見到如此樸實無華的農村風貌。路雲其比洛淇更驚訝,他可能從來都沒有見過如此破舊落後的現實版小村莊吧!

  如果她猜的沒錯,這裡的人家應該都住著空巢老人,子女都外出工作了,遷移到了大城市,只有他們,在這生活了一輩子,不願意離開。


  走著走著,他們看到一個年邁的老奶奶坐在破舊的門檻上,靜靜地,好像是在張望。她臉上皺紋此起彼伏著藏不住歲月的痕迹,白如銀霜的頭髮往後隨便地挽著,那細小的碎發倔強地伸了出來,在霞光中張牙舞爪。她的眼皮耷拉著,似閉非閉。由於掉光了牙齒而凹陷的乾癟嘴唇,噙著和她一樣年邁的孤單。雙手互相拳握著環在膝前,遠遠望去,小小的身體就像一個十多歲的孩子。


  她好像也看到了洛淇他們,眼皮稍微抬了抬,朝他們看了一眼,然後又緩緩地放下眼皮,朝著原先的那個方向繼續張望著。


  這時候,從門裡走出來一位同樣白髮蒼蒼的老爺爺,他的腰佝僂得厲害,骨瘦如柴,雙眼凹陷。他蹣跚地走到老奶奶面前,牽起她不再光滑細膩的手,用幾近沙啞的聲音,從喉嚨里擠出幾個字:「老伴兒,別等了,回去吃飯吧!」


  洛淇獃獃地看著他們,不知不覺眼睛濕潤了。她最見不得年邁的老人了,她總會想到自己的爺爺奶奶,他們也在等著她回去。


  從老奶奶的眼裡,她看到了苦苦等待,卻愛而不得的無盡憂傷;從老爺爺的話里,她聽到了兩位老人相依相伴,白頭偕老的美麗愛情。這大概就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最佳詮釋吧。


  就算全世界都離開了你,我還會在你身邊;就算所有人都拋棄了你,我會握著你的手永遠不放開。


  路雲其看出了洛淇的傷感,於是伸手將她深深地攬在了懷裡,洛淇把頭靠在他的胸膛,深呼了一口氣,便繼續向另一座更高的山走去,那是這裡最高的一座山,他們決定登上山頂。


  「我們也會這樣,一直在一起,不離不棄嗎?」


  「會的。」


  NO.198

  太陽掛在天邊的山頭,搖搖欲墜,霞光微芒,天色愈來愈暗。


  當他們吃力地爬到半山腰決定休息一會兒的時候,發現那裡竟然是一塊墳地,零零散散有很多墳,是很老式的那種,用平整的石頭砌成,墓碑上還有密密麻麻的碑文。放眼望去,像一座座石獅子據守在山坡上。洛淇覺得陰森異常,頭皮發麻,她從小就膽小。


  一陣風吹來,帶著山間傍晚墳地的陰森之氣,洛淇害怕得鑽進了路雲其的懷裡,路雲其緊緊地摟著她,告訴她別怕,他就在她的身邊。


  洛淇當時只有一個想法,如果沒有路雲其,她一定會癱軟在那裡,第二天被搜救隊送進醫院,如果沒有野獸或山賊的話。


  這座山上有很多光滑的大石頭,旁邊還有一個很深很深的懸崖,懸崖下面是一個峽谷,同樣綠樹林立。峽谷對面又是一座高山。


  山連著山,就像海連著大地。


  路雲其拿起小石子在一塊光滑的大石頭上刻來刻去,洛淇問他刻什麼呢?他說誓言。


  看著他一筆一劃用心雕刻著,就像雕刻著他們的愛情,洛淇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溫暖。眼前的這個男生是真的喜歡她的吧,才會想讓巍峨的大山來見證他們的愛,讓不生不滅、不老不死的石頭銘記他們的情。


  這就是所謂的海誓山盟嗎?

  「路雲其?洛淇」!

  洛淇望著路雲其俊俏的臉龐,他的身體和大山融為一體。洛淇跑到懸崖邊,對著峽谷用盡生平最大的力氣喊道:「路雲其,我要和你永遠在一起!」


  她的聲音在峽谷中不停地迴響,迴響,飄蕩到四方,在每座山的山頂,在每一個隱蔽的角落,在山後面的那片大海。


  這一刻,洛淇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喜歡上了眼前的這個男生。她也可以,為愛瘋狂。


  「洛淇,你永遠也不許離開我!」


  「啊~~~」


  太陽已經落到山背後了,彌留在遠處山頂的餘溫也逐漸散去,遠山開始模糊,天上星星點點。


  站在懸崖邊上的兩個人,衣衫單薄,緊緊相擁。這一刻,彷彿整個世界只剩他們兩個人,呼吸著彼此的呼吸,心跳著彼此的心跳。如果可以,願意一直這樣相擁到老。


  NO.199

  本來他們是打算到山頂看日落的,奈何路途遙遠,超乎他們想象。此時,二人才到半山腰,可眼看天色越來越暗,離山頂還有一段距離。他們不約而同地深呼一口氣,朝山頂爬去。就算天黑了,也要爬上去。


  越接近山頂,植被越少,也越低矮,遍地裸露的嶙峋怪石,可憐的草兒偷生在狹窄的石縫裡,絲毫沒有山腳的兄弟姐妹那般茁壯。越往上爬,道路也就越宅,或者說這裡根本沒有路,因為幾乎沒有人來這裡,你踩下去的每一腳都可能成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古迹。草叢裡遍是窸窣的蟲鳴,當他們靠近時,蟲聲就戛然而止。他們必定是害怕生人,才會隱藏自己。


  路雲其在前面探路,洛淇緊緊跟在後面,有時她爬累了,落下了距離,路雲其就會微笑著向她伸出手。可是每次洛淇都會將他的手扒拉開,她想要憑藉自己的力量爬到山頂,享受征服一座高山的快感和成就感。


  終於爬到山頂了,此時的天空已掛起了圓月,深邃的天空像一塊碩大的藍寶石懸在頭頂。洛淇突然想起李太白的一首詩便隨口吟詠了起來。


  「危樓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聲語,恐驚天上人。」


  站在山頂,天空垂得低低的,感覺一伸手就可以摘到天上的日月星辰。只敢靜靜地觀望,害怕自己一出聲,便嚇到天上的仙人。


  一層薄如銀霧的夜幕籠了下來,將群山攬入懷中,他們看到龐大的校園如今已變得螻蟻般渺小。校園裡燈火璀璨,洛淇能想象得到此時正在教室里上課或者在圖書館自行或者在宿舍追劇打遊戲的男生女生,在燈光下紅而燦爛的臉龐。她轉過頭,看著身邊的路雲其,他的臉和夜色融合在了一起,眉毛看不見了,鼻子看不見了,那雙撲閃撲閃的大眼睛卻明亮得猶如兩顆發光的夜明珠,直直地照耀著她的世界。


  突然,洛淇猛地被他攬到了懷裡,隨之而來的是一張冰涼的嘴唇,輕輕地落在了她同樣沒有溫度的嘴唇上。


  世界一片寂靜。


  她被嚇到了,瞪大著眼睛望著眼前離她不到兩毫米的臉,兩隻黑寶石般的眼睛正深情地看著她,她瞬間害羞地緊緊閉上了眼睛。


  再見,我的初吻!

  路雲其的手緊緊地攬著她的腰,彷彿就要把她揉進自己的身體一樣。


  她從來沒有這麼近距離地感受過一個男生的呼吸,灼熱而急促。她感覺就快要喘不過氣了,於是她使勁推開了他,喘著氣說:「我……我不會接吻。」


  她以為她這樣說路雲其就會放過她,可事實證明她這樣更加激起了他的慾望,他露出無比曖昧的微笑,輕聲說:「沒事,我教你!」


  還沒等洛淇反應過來,那張柔軟的嘴唇又再次包裹了她的雙唇,她緊閉著雙眼,雙手無所適從地緊緊抓著路雲其的衣角,任憑他的舌頭在她的口腔里左沖右撞。


  呼吸?已沒有了呼吸!心跳?心跳是什麼?

  她不知道如何接吻,只能這麼木訥地像個布偶娃娃一樣任憑他處置。


  別了,我的初吻!

  初吻在每個女孩心中都是一件特別美好而又無比浪漫的東西,也是她們極其寶貴的東西,就跟初戀和初夜一樣,因為只有一次。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路雲其的舌頭才依依不捨地離開她的口腔,嘴唇觸碰,已不再冰涼,而是灼人的火熱,像兩個滾燙的火星碰撞,鼻子里呼出的都是灼人的氣息。


  洛淇紅著臉微微低著頭,路雲其一臉寵溺地笑著說:「你是第一次接吻?」


  洛淇的臉更紅了,心撲通撲通亂跳,呼之欲出,雙手緊緊握著無所適從,低低地點了點頭。


  於是,她的初戀和初吻都沒有了!

  她的初吻永遠地留在了這座高高的山頭,山風、草木、沙石、蟲鳥,還有天上的圓月星辰,都見證了它的失去。


  不知道為什麼,此時洛淇心裡油然而生出一絲難過,或者說是失落。原來初吻並沒有她想象的那麼美好,這不是她想要的感覺。她不知道只是因為自己不會接吻才這樣,還是因為自己不夠喜歡他?


  她的眼眶微熱,鼻尖有些酸澀,夜色太濃,剛好藏匿了她的淚光。


  被表白的時候,她哭了;第一次接吻,她又哭了。為什麼,對於所有女生來說最美好的時刻,她都會流淚?難道就因為她的名字都有三點水嗎?

  原來失去初吻並不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就像一個與自己朝夕相處了二十年的老朋友,在一夜之間被人奪了去,永遠地和自己分開,它不會再回來了。


  眼淚在晚風裡吹乾!


  NO.200

  在山裡駐留了一段時間,無邊的夜色提醒他們,是時候回去了。


  山的那邊還是山,望不到頭,他們唯一的辦法就是原路返回,把剛才來的路又重新走一遍。


  所謂上山容易下山難,洛淇忍著腳痛吃力地一步步往下爬,雖然天黑了,還好月光皎潔。


  遇到比較高的坎,路雲其就轉身抱她,看著他如此關心她,疼愛她,洛淇的心又暖了回來。


  她或許還不夠喜歡他,但她只需要時間,慢慢喜歡,慢慢愛!


  他們往下走著,又看到了那塊銘刻著兩人「誓言」的石頭,就像一塊紀念碑屹立在半山腰。在月光下,洛淇清楚地看到了那幾個字,她的字還是那麼好看。


  路過山崖邊,那剛剛許下的誓言似乎還在回蕩,像一陣風,起起落落,徘徊山間,不生不滅。


  穿過墳地,來到那個古老的小村莊,沿著出村的小路,路雲其把洛淇背到了背上。


  這是第一次,洛淇被除了爸爸以外的男生背。她把臉深深地藏在他的背上,此時她已疲憊不堪。


  這個男生,給了她想要的安全感。


  幸福來得太突然,一天之內發生了太多事,感覺好不真實,事情進展得太快,讓人心生畏懼。明明在一起才三個禮拜,卻好像已在一起了一輩子。這也是快到學校時,路雲其對她說的。


  原來他也有這種感覺?是不是和她的感覺是一樣的呢?

  或許,他們應該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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