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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3)

  「哦。」凌凌隨口應了一聲,隨後猛然想起自己約了汪濤,急忙看一眼電腦上的時間:「糟了!五點十分了,今天汪濤的室友聚會,汪濤約我五點在樓下見!」


  蔣琳一聽到「室友聚會」四個字,明眸霎時光彩逼人:「聚會?鄭明皓去不去?」


  「嗯,應該去。」除非他有事。不過,鄭明皓那種遊手好閒的男生,有事的概率比彗星出現的概率還要低。


  蔣琳滿臉艷羨,雙手捧著明媚動人的雙頰,感慨萬千:「能有事沒事和鄭明皓吃吃飯,聊聊天,做汪濤的女朋友也不算很虧嘛!」


  再笨的人也聽能出蔣琳在損汪濤,而凌凌卻絲毫不介意地沖蔣琳甜甜一笑:「我們家汪濤哪兒得罪你啦,有你這麼損人的嗎?」


  不等蔣琳開口,正在床上看書的漣漣先接茬:「她的意思是……她搞不懂你哪門子後現代的審美觀,怎麼就看上汪濤了!」


  「我審美觀怎麼後現代啦?你……」凌凌剛要反駁,迎上漣漣洞悉一切的眼光。她好像一個充氣的皮球,被人一戳便漏了氣,縮成一團。


  她僵硬地扯扯嘴角,不再反駁,沉默著找出自己最喜歡的白色裙子和鞋子換上,散開束著的長發,對著鏡子照了照。蔣琳上上下下打量凌凌一番,實在壓抑不住內心的好奇:「凌凌,說真的,你到底看上汪濤什麼了?」


  凌凌狡黠一笑,莫測高深回了句:「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說完,她無視蔣琳的嗤之以鼻,挎上可愛的淑女包包出門。門關上之前,她隱約聽見漣漣說:「恐怕鴻鵠志不在天下,而在逃避……」


  凌凌腳步一頓,僵在原地:逃避?


  她選擇汪濤只是為了逃避嗎?心裡立刻有一個堅定的聲音否認。她選擇汪濤並不是為了逃避,而是因為他是自己想找的男人。雖然平心而論,汪濤家境不好,人長得不高不帥,但他為人正直、坦誠、上進,絕對是個可以託付終身的好男人,如假包換!她喜歡汪濤,很喜歡,就像對那個人一樣的喜歡。


  凌凌走出寢室樓,一眼便看見桃花樹下向她揮手的汪濤。凌凌一見汪濤,立刻收起眉目間的朦朧,換上最燦爛的笑容。


  她正欲邁步,一個很有氣質的男人迎面走過來。男人很高,凌凌一米六九的身高不算矮,也只到男人的肩膀,所以她第一眼看見的是他手中一束黑色中流轉著紫色光暈的鬱金香。


  一個男人的品位,一束花便能完美地彰顯。棄玫瑰而擇鬱金香,且不是普通的鬱金香,而是千金難求的黑色鬱金香,足見眼前這個男人的非同尋常。


  不及回神,凌凌便聽見身後一個女生悄悄說:「好帥哦!咦?他手裡拿的是黑色鬱金香嗎?我還第一次見到呢!不知道花語是什麼。」


  另一女生答:「高貴的愛,無盡的愛,忠貞不渝的愛……」


  凌凌正欲抬頭,又聽見其他女生的驚嘆聲:「真的是極品哦!」


  還有甚者,興奮地叫著:「快看!快看!」那急切的語氣跟要圍觀大熊貓似的。


  「不行了,我不能看了,這男人會毀了我的審美觀……」


  此起彼伏的感慨聲讓凌凌暗自嘆了口氣,打消細看這個男人五官的想法,垂下眼瞼,快步從帥哥身側繞過去。


  不是她不好奇,事實上,她好奇得要死,可是在相貌平凡的男友眼前圍觀帥哥,是對男友最大的不尊重,她不忍心打擊汪濤脆弱的自尊心。


  與極品帥哥擦身而過時,凌凌除了聞到鬱金香神秘莫測的香氣,還嗅到一陣沁人心脾的幽香,好似一種淡淡的茶香,她一時記不起是什麼茶,卻深深記住了那個男人——人濃如墨,味淡如茶。


  僅僅是一個擦肩,便令人感到心靈的震撼。這種男人,淺嘗則醉,豈能細細品味……


  凌凌努力壓下回眸的慾望,笑著伸出手臂,挽住迎面走來的汪濤:「對不起,讓你等這麼久。」


  「等你,再久都沒關係。」汪濤憐愛地攬住她的肩,「我們走吧,他們都在飯店等我們呢。」


  「呃,我們遲到了?李微一定又要罰你喝酒。」


  「沒關係,反正阿皓能背我回去!」


  「放心,還有我呢。」


  說著笑著,她和汪濤親昵地走向校園外的飯店。


  自從和汪濤交往,凌凌和他的室友們也都混熟了,他們寢室一共五個男生,除了踏實的汪濤和帥氣的鄭明皓,還有話總是很多的李微,還有來自江南水鄉的楠祿、西北山區的高原,他們都是很有趣的男生,在一起總有講不完的段子。


  吵吵嚷嚷的酒桌上,凌凌安靜如故。


  酒過三巡,汪濤有些醉意,平時謹言慎行的他,話越來越多。凌凌一向不喜歡男人醉酒後的失態,可她不想掃大家的興,讓汪濤沒有面子,所以她沉默地數著手指。


  四百二十二天,和其他的四百二十一天沒有任何區別,她日復一日地忙碌,被畢業設計搞得暈頭轉向。但這幾日她有些心神不寧,隱隱感到心肌缺血的不良癥狀。昨天她去校醫院檢查,想確定一下自己是不是得了心臟病,那個庸醫連CT都給她做了,也沒檢查出什麼問題,更可氣的是,建議她去精神科看看。


  她氣得吐血,出門時還咬牙切齒說:「這個大夫是不是走後門才拿到畢業證的?」


  「噓!」汪濤謹慎地拉著她走遠,「你別亂說,讓人聽見多不好!」


  她沒再說話,默默走出醫院。汪濤縱然再像那個人,終究不是他,若是他,他一定會說:「我懷疑這個大夫是護校畢業的。」


  她會努著嘴對他抗議:「還不都是因為你,吃飽了撐的沒事幹啊?幹嗎要換個人簽名?還換了個那麼難以理解的:『血沃中原肥勁草——魯迅的思想境界豈是愛因斯坦所能企及的!』你這麼寫,我能不心臟病發嗎?」


  不知道他會不會說:「難以理解嗎?你該懂我的意思。」


  從小到大,她最愛魯迅,愛他棄醫從文的堅決,愛他字字如刀的犀利。而他把愛因斯坦當成偶像,對他來說,科學不存在國界,為了他的研究成果,他甘願留在美國。她理解他的選擇,也支持他的選擇,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可如今,他的個人簽名改成「魯迅的思想境界豈是愛因斯坦所能企及的」,這句話意味著什麼?他是否想告訴她,他也懂了魯迅的理想,願意帶著滿腔的強國之志回歸祖國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他真的會嗎?他真的捨得放下美國名校的重用,捨得放下熬盡心血的科研成果嗎?


  越想頭越痛,凌凌揉了揉劇痛的額頭,無意間抬眸,鄭明皓正凝神看著她,墨色的瞳仁,流動著清亮的光,分外明亮。她剛想回他個微笑,汪濤忽然一把摟住她消瘦的肩,臉貼近她,帶著濃重酒氣的呼吸噴在她臉上:「凌凌,你沒吃什麼東西,是不是不合口味?」


  汪濤身上熏人的酒氣令她極度排斥,她不由自主推開他,向後挪了挪椅子:「我吃飽了。」


  鄭明皓掃視一圈滿桌辛辣的菜品,拿下薄唇鬆鬆叼著的半根香煙,在煙灰缸里掐滅:「服務生,給美女加一碗雞蛋玉米羹。」


  玉米羹是這家店的特色,放了蜜糖,味道甜香,口感順滑,喝進胃裡暖意融融。凌凌一連喝了幾口,抬眼看向鄭明皓:「味道很好!沒想到你挺會照顧人的。」


  「那還用說?」坐在她身邊的李微,不忘適時展示一下他誇大事物的能力,「你別看阿皓整天弔兒郎當,他可是出了名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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