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舌戰群豪新野城 (二)
做官要做執金吾,娶妻應娶陰麗華,這兩句豪言,在南陽郡幾乎無人不曉。
雖然前幾年民間一直謠傳,說豪言的原創者劉秀已經慘死於太行山土匪之手。但對大多數人來說,他們更在乎的是,這句話吼出嗓子之時那股子男兒豪氣,至於原創者的結局,根本懶得去留意。
道理很簡單,雞蛋很多人喜歡吃,卻不一定有人喜歡去認識下蛋的母雞。
還有一些登徒子,則更在乎的是,這句話裡邊的女子,到底有多美貌。竟然會讓傾慕她的人,將她跟執金吾相提並論?
要知道,執金吾原本的官職名稱為中尉,執掌御林軍,年俸兩千石,絕對稱得上位高權重。而每當皇帝出行,執金吾必手持金色權杖,導行於御輦之前,更可謂萬眾矚目。而在原創者眼裡,執金吾三個字,卻與陰麗華同列,那陰麗華,怎麼可能不生得傾國傾城?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君子發之於情,止之於禮。至於無賴么,則不管不顧,只要找到機會,就立刻像野狗般撲將上去亂啃。很顯然,義軍左部校尉馬朗,就是這樣一個無賴。
他本為棘陽城內的一個蟊賊,兩年前做無本生意時失手被抓,然後又被李秩找借口開釋,才抱上了後者的大粗腿。未幾,便奉了後者的差遣,帶著一群地痞無賴,在新野城南的荒草嶺上,做起了打家劫舍的勾當。前一段時間聽聞李秩被官府追捕,馬朗可是擔驚受怕的好一陣兒。唯恐官府在追殺李秩時摟草打兔子,讓自己的山寨也遭受滅頂之災。
但是命運就是如此神奇,還沒等他決定是散了伙連夜跑路,還是先蟄伏起來等待風雲變幻。新野官軍,居然在育水河畔,被規模不到其一半兒的舂陵義軍打了個落花流水。馬朗聞訊大喜,立刻立刻帶領手下的大小嘍羅,衝下山寨,堵住了一條通往新野的大路。然後連哄帶騙,將一批批已經成為驚弓之鳥的潰兵,強行拉進了自家隊伍。最後,則豎起光復大漢的旗號,前去投奔迎面趕來的車騎將軍傅俊。
傅俊正愁麾下兵力不足,見馬朗膽大機靈,又好像跟李秩關係頗深,高興之餘,便直接授予了此人一個校尉之職。然後沿途繼續收集各路趕來投奔的英雄豪傑,一道去攻打新野。
本以為,新野城高池深,死傷一定會非常慘烈。誰料義軍這邊才砍伐樹木,趕製出了第一批雲梯。城內的守軍,竟然就被嚇得一鬨而散。被閃了個措手不及的傅俊,連忙帶領弟兄們去接管府庫,維護城內秩序,以防宵小之徒趁火打劫。卻恰恰就忘記了,自己剛剛收編的江湖豪傑當中,很多人原本就是宵小之徒!
其他宵小之徒得到機會,首先想到的是四處斂財。而新上任的左部校尉馬朗,想的卻是財色兼收。他早就聽說過「娶妻應娶陰麗華」這句話,所以趁著傅俊顧不上自己,直接帶領著麾下弟兄來到了陰氏莊園。先三下兩下砸開了庄門,然後一邊搜刮財物,一邊強迫陰家將陰麗華嫁給自己。
陰麗華當年連「鳳子龍孫」都不屑一顧,怎麼可能看得上這個地痞無賴?然而,卻苦於沒有力量抵抗,只好先以出嫁需要吉服為借口,拖延時間。然而偷偷跟婢女小蘋換了衣服,準備等姓馬的下次趕來之時,從背後動手行刺,跟此人同歸於盡。
好在劉秀來得及時,殺散了馬朗的爪牙,才又救了陰麗華一命。然而,也正是因為他搶先一步將馬朗的爪牙盡數殲滅,才導致馬朗本人望風而逃。
一直到逃進了新野城內,馬朗才終於想起來,「做官要做執金吾,娶妻應娶陰麗華」 這句話的原創者是誰? 也終於注意到,說這句話的劉秀,居然「恰巧」跟柱天大將軍劉縯的三弟同名。剎那間,三魂六魄嚇沒了一大半兒,連忙收拾了一些細軟,重新穿上老百姓的衣服,準備趁著劉秀還沒打上門來問罪之前,躲得越遠越好。
「大哥這是要去哪?」 有道是,一個籬笆三個樁。馬朗以前雖然是個地痞無賴,身邊卻也有五六個堪稱左膀右臂的弟兄,見他放著好好的左部校尉不做,卻又穿上的百姓的衣服,忍不住一起堵到營帳里低聲追問。
「還能去哪,下江,新市,平林,這三支綠林軍中,誰肯給馬某一個容身之處,就去哪唄!總不能在這裡等著那劉秀過來殺?!」 馬朗心中正覺得委屈,立刻抹了把眼淚,大聲回應。
「大哥你不是沒碰到那陰麗華么?」 一名跟他搭夥做過多年竊賊的兄弟苟石,立刻梗著脖子說道,「就算碰了,他殺了咱們麾下那麼多弟兄,也該消氣兒了,總不能還咬著你沒完。」
「可不是么,要不是咱們堵住了潰兵的退路,姓傅的還未必如此輕鬆拿下新野呢!怎麼為一個老女人,就對大哥你不依不饒!」 另外一名喚做朱皮的至交,也義憤填膺。「況且白天時四下收集物資的,又不止是您一個。右部、前部,還有蔡陽營,也都在四處殺人放火!」
「不讓搶錢,搶糧,搶女人,大夥還造哪門子反?還不如繼續去山裡頭做大王,逍遙快活!」
「可不是么?大哥,你不用走。我就不信,那姓傅的半點功勞都不念,就因為您不知道那老女人已經是劉秀的人,便砍了你的頭!」
「不走,誰要敢動大哥,咱們就慫恿著其他前來投奔的豪傑,一鬨而散!」
……
眾「臂膀」你一句,我一句,紛紛替馬朗鳴不平。
在他們看來,自家校尉今天最大的錯誤,就是沒弄清楚陰麗華已經名花有主,便想強娶此女過門。至於殺人放火,洗劫百姓,根本不算什麼錯。義軍既沒說如何發軍餉,又沒開始給補充糧草。大夥如果不去自家搶一些,怎麼養活各自麾下的弟兄?
再者說了,即便是犯了錯,馬朗以前的功勞,也能與今日的過錯相抵。否則,協助柱天都部拿下新野的大功不酬,稍有點小錯卻要掉腦袋,此事傳揚開去,天下還有哪個英雄願意再跟你小孟嘗劉伯升共謀大事?!
「這麼說,馬某不用棄官逃命?」 馬朗原本就捨不得左部校尉的職務,聽「臂膀」們說的理直氣壯,頓時就犯起了猶豫。
「不用,不用,法不責眾!」 眾「臂膀」聞聽,立刻齊齊搖頭,然後繼續七嘴八舌地補充,「如果大將軍要治劫掠之罪,該殺的就不是您一個。如果大將軍為了給他弟弟出氣而殺您,那他就是因私廢公。他剛剛起事,斷不能做出如此讓天下豪傑寒心之舉!」
「不過,您最好準備點禮物,去給劉秀道個歉。他畢竟是大將軍的弟弟,今後您跟他還少不了見面!」
「嗯!您也可以去找宛城李爺幫忙說和一下。今天這事既然是誤會,早點兒揭開了才好。畢竟咱們兄弟,以後還要跟著劉家混!」
「我們去打聽動靜,大哥您去聯絡李爺。半個時辰之前,他好像跟著小孟嘗一起進了城……」
「嗯,也罷,那就先留下,聽聽風聲在做決定!」 馬朗越聽越有底氣,越聽越覺得弟兄們的話句句在理。咬了咬牙,將剛剛換上的百姓衣服扒了個精光,「剛剛立下那麼大的功勞,還有宛城李爺的面子,我就不信,那劉家哥倆兒就因為一個女人,便全都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