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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猾是一種冒險

  從前,在印度,有些窮苦的人為了掙點兒錢,不得不冒險去獵蟒。

  那是一種巨大的蟒,一種以潮濕的岩洞為穴的蟒,背有黃褐色的斑紋,腹白色,喜吞屍體,尤喜吞人的屍體。於是被某些部族的印度人視為神明,認定它們是受更高級的神明的派遣,承擔著消化掉人的屍體之使命。故人死了,往往抬到有蟒佔據的岩洞口去,祈禱儘快被蟒吞掉。為使蟒吞起來更容易,且要在屍體上塗了油膏。油膏散發出特別的香味兒,蟒一聞到,就爬出洞了……

  為生活所迫的窮苦人呢,企圖獵到這一種巨大的蟒,就佯裝成一具屍體,往自己身上遍塗油膏,潛往蟒的洞穴,直挺挺地躺在洞口。當然,赤身裸體,一絲不掛。最主要的一點是雙腳朝向洞口。蟒就在洞中從人的雙腳開始吞。人漸漸被吞入,蟒軀也就漸漸從洞中蜒出了。如果不懂得這一點,頭朝向洞口,那麼頃刻便沒命了,獵蟒的企圖也就成了痴心妄想了……

  究竟因為蟒尤喜吞人的屍體,才被人迷信地圖騰化了,還是因為蟒先被迷信地圖騰化了,才養成了「吃白食」的習性,沒誰解釋得清楚。

  我少年時曾讀過一篇印度小說,詳細地描繪了人獵蟒的過程。那人不是一個大人,而是一個十三歲的孩子。他和他的父親相依為命。他的父親患了重病,奄奄待斃,無錢醫治。只要有錢醫治,醫生保證病是完全可以治好的。錢也不多,那少年家裡卻拿不起。於是那少年萌生了獵蟒的念頭。他明白,只要能獵得一條蟒,賣了蟒皮,父親就不至眼睜睜地死去了……

  某天夜裡,他就真的用行動去實現他的念頭了。他在有蟒出沒的山下脫光衣服,往自己身上塗遍了那一種油膏。他塗得非常之仔細。連一個腳趾都沒忽略。一個少年如果一心要干成一件非干成不可的大事,那時他的認真態度往往超過了大人們。當年我讀到此處,內心裡既為那少年的勇敢所震撼,又替他感到極大的恐懼。我覺得世界上頂殘酷的事情,莫過於生活逼迫著一個孩子去冒死的危險了。這一種冒險的義務性,絕非「視死如歸」四個字所能包含的。「視死如歸」,有時只要不怕死就足夠了,有時甚至「但求一死」罷了。而獵蟒者的冒險,目的不在於死得無畏,而在於活的僥倖。活是最終目的。與活下來的重要性和難度相比,死倒顯得非常簡單不足論道了……

  那少年手握一柄鋒利的尖刀,趁夜仰躺在蟒的洞穴口。天亮之時,蟒發現了他,就從他併攏的雙腳開始吞他。他屏住呼吸。不管蟒吞得快還是吞得慢。獵蟒者都必須屏住呼吸。蟒那時是極其敏感的,稍微明顯的呼吸,蟒都會察覺到。通常它吞一個塗了油膏的大人,需要二十多分鐘。獵蟒者在它將自己吞了一半的時候,也就是吞到自己腰際時,猝不及防地坐起來——以瞬間的神速,一手掀起蟒的上顎,另一手將刀用全力橫向一削,於是蟒的半個頭,連同雙眼,就會被削下來。自家的生死,完全取決於那一瞬間的速度和力度。削下來便遠遠地一拋。速度達到而力度稍欠,獵蟒者也休想活命了。蟒突然間受到強烈疼痛的強刺激,便會將已經吞下去的半截人體一下子嘔出來。人就地一滾躲開。蟒失去了上顎連同雙眼,想咬,咬不成;想纏,看不見。憤怒到極點,用身軀盲目地抽打岩石,最終力竭而亡。但是如果未能將蟒的上半個頭削下,蟒眼仍能看到,那麼它就會帶著受騙上當的大憤怒,躥過去將人纏住,直到將人纏死,與人同歸於盡……

  不幸就發生在那少年的身體快被蟒吞進了一半之際——有一隻小螞蟻鑽入了少年的鼻孔,那是靠意志力所無法忍耐的。少年終於打了個噴嚏,結果可想而知……

  數天後,少年的父親也死了。屍體塗了油,也被**裸地抬到那一個蟒洞口……

  三十多年過去了,我卻怎麼也忘不了讀過的這一篇小說。其他方面的讀後感想,隨著歲月漸漸地淡化了。如今只在頭腦中留存下了一個固執的疑問——獵蟒的方式和經驗,可以很多,人為什麼偏偏要選擇最最冒險的一種呢?將自己先置於死地而後生,這無疑是大智大勇的選擇。但這一種「智」,是否也可以認為是一種狡猾呢?難道不是么?蟒喜吞人屍,人便投其所好,從蟒絕然料想不到的方面設計謀,將自身作為誘餌,送到蟒口邊上,任由蟒先吞下一半,再猝不及防地「后發制人」,多麼狡猾的一著!但是問題又來了——狡猾也真的可以算是一種「智」么?勉強可以算之,卻能算是什麼「大智」么?我一向以為,狡猾是狡猾,「智」是「智」,二者是有些區別的。諸葛亮以「空城計」而退壓城大軍,是謂「智」。曹操將徐庶的老母親擄了去,當作「人質」逼徐庶為自己效力,似乎就只能說是狡猾了罷!而且其狡其猾又是多麼的卑劣呢!

  那麼在人與獸的較量中,人為什麼又偏偏要選擇最最狡猾的方式去冒險呢?如果說從前的印度人獵蟒的方式還不足以證明這一點,那麼非洲安可爾地區的獵人獵獲野牛的方式,也是同樣狡猾同樣冒險的。非洲安可爾地區的野牛身高體壯,狂暴異常,當地土人祖祖輩輩採用一種與眾不同的方式獵殺之。他們利用的是野牛不踐踏、不抵觸人屍的習性。

  為什麼安可爾野牛不踐踏不抵觸人屍,也是沒誰能夠解釋得明白的。

  獵手除了腰間圍著樹皮和臂上帶著臂環外,也幾乎可以說是赤身裸體的。一張小弓,幾支毒箭,和拴在臂環上的小刀,是獵野牛的全副武裝。他們總是單獨行動,埋伏在野牛經常出沒的草叢中。而單獨行動則是為了避免瓜分。

  當野牛成群結隊來吃草時,埋伏著的獵手便暗暗物色自己的謀殺目標,然後小心翼翼地匍匐逼近。趁目標低頭嚼草之際,早已瞄準它的獵手霍然站起放箭。隨即又卧倒下去,動作之疾跟那離弦的箭一樣。

  箭在野牛粗壯的頸上顫動。龐然大物低哼一聲,甩著腦袋,好像在驅趕討厭的牛蠅。一會兒,它開始警覺地揚頭凝視,那是懷疑附近埋伏著狡猾的敵人了。煩躁不安的幾分鐘過去后,野牛回望離遠的牛群,想要去追趕夥伴們了。而正在這時,第二支箭又射中了它。野牛雖然目光敏銳,卻未能發現潛伏在草叢中的敵人。但它聽到了弓弦的聲響。頸上的第二支箭使它加倍地狂躁,鼻子翹得高高的,朝弓弦響處急奔過去。它並不感到恐懼,只不過感到很憤怒。突然間它停了下來,因為它嗅到了可疑的氣味兒。邊聞,邊向前搜索……

  人被看到了!野牛低俯下頭,挺著兩支銳不可當的角,筆直地衝上前去。對那獵手來說,情況十分危險。如果他沉不住氣,起身逃跑,那麼他死定了!但他卻躺在原地紋絲不動。野牛在獵手跟前不停地跺蹄,刨地,搖頭晃腦,噴著粗重的鼻息,大瞪著因憤怒而充血的眼睛……最後它卻並沒攻擊那具「人屍」,輕蔑地轉身走開了……

  但這只是一種「戰術」而已——野牛的「戰術」。這「戰術」也許是從它的許多同類們的可悲下場本能地總結出來的。它又猛地掉轉身軀,沖回到人跟前,圍繞著人兜圈子、跺蹄、刨地,眼睛更加充血、瞪得更大,同時一陣陣噴著更加粗重的鼻息,鼻液直噴在人臉上。而那獵手確有非凡的鎮定力。他居然能始終屏住呼吸,眼不眨,心不跳,仰躺在原地,與野牛眼對眼地彼此注視著,比真的死人還像死人。野牛一次次地,殺了五番「回馬槍」,仍對「死人」看不出任何破綻。於是野牛反倒認為自己太多疑了,決定停止對那「死人」的試探,放開四蹄飛奔著去追趕它的群體,而這一次次地疲於奔命,加速了箭鏃上的毒性發作,使它在飛奔中四腿一軟,轟然倒地。這體重一千多斤的龐然大物,就如此這般地送命在狡猾的小小的人手裡了……

  現代的動物學家們經過分析得出結論——動物們不但有習性,而且有種類性格。野牛是種類性格非常高傲的動物,用形容人的詞比喻它們可以說是「剛愎自負」。進攻死了的東西,是違反它的種類性格的。人常常可以做違反自己性格的事,而動物卻不能。動物的種類性格,決定了它們的行為模式,或曰「行為原則」也未嘗不可。改變之,起碼需要百代以上的過程。在它們的種類性格尚未改變前,它們是死也不會違反「行為原則」的。而人正是狡猾地利用了它們呆板的種類性格。現代的動物學家們認為,野牛之所以絕不踐踏或抵觸死屍,還因為它們的「心理衛生」習慣。它們極其厭惡死了的東西,視死了的東西為骯髒透頂的東西,唯恐那骯髒玷污了它們的蹄和角。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發揮武器的威力——發情期與同類爭奪配偶的時候以及與獅子遭遇的時候。它的「回馬槍」也可算作一種狡猾的。但它再狡猾,也料想不到,狡猾的人為了謀殺它,寧肯佯裝成它視為骯髒透頂的「死屍」……

  比非洲土人獵取安可爾野牛更狡猾的,是吉爾伯特島人獵捕大章魚的方式。吉爾伯特島是太平洋上的一個古島。周圍海域的章魚之大,是足以令世人震驚的。它們的觸角能輕而易舉地弄翻一條載著人的小船。

  獵捕大章魚的吉爾伯特島人,雙雙合作。一個充當「誘餌」,一個充當「殺手」。為了對「誘餌」表示應有的敬意,島上的人們也稱他們為「犧牲者」。

  「犧牲者」先潛入水中,在有大章魚出沒的礁洞附近緩游,以引起潛伏的大章魚的注意。然後突然轉身,勇敢地直衝洞口,無畏地闖入大章魚八條觸角的打擊範圍。

  充當「殺手」的人,埋伏在不遠處,期待著進攻的機會。當他看到「誘餌」已被章魚拖到洞口,大章魚已用它那堅硬的角質喙貪婪地在「誘餌」的肉體上試探著,尋找一個最柔軟的部位下口。於是「殺手」迅速游過去,將夥伴和大章魚一起拉離洞穴。大章魚被激怒了,更兇狠地纏緊了「犧牲者」。而「犧牲者」也緊緊抱住大章魚,防止它意識到危險拋棄自己溜掉。於是「殺手」飛快地擒住大章魚的頭,使勁把它向自己的臉扭過來,然後對準它的雙眼之間——此處是章魚的致命部位,套用一個武俠小說中常見的詞可叫「死穴」——拚命啃咬起來。一口、兩口、三口……不一會兒,張牙舞爪的大章魚漸漸放鬆了吸盤,觸角也像條條死蛇一樣垂了下去,就這樣一命嗚呼了……

  分析一下人類在獵捕和「謀殺」動物們時的狡猾,是頗有些意思的。首先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狡猾往往是弱類被生存環境逼迫生出來的心計。我們的祖先,沒有利牙和銳爪,甚至連憑了自衛的角、蹄、較厚些的皮也沒有,連逃命之時足夠快的速度都沒有。在亘古的紀元,人這種動物,無疑是地球上最弱的動物之一種。不群居簡直就沒有辦法活下去。於是被生存的環境、生存的本能逼生出了狡猾。狡猾成了人對付動物的特殊能力。其次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人將狡猾的能力用以對付自己的同類,顯然是在人比一切動物都強大了之後。當一切動物都不再可以嚴重地威脅人類生存的時候,一部分人類便直接構成了另一部分人類的敵人。主要矛盾緩解了,消弭了;次要矛盾上升了,轉化了。比如分配的矛盾,佔有的矛盾,劃分勢力範圍的矛盾。因為人最了解人,所以人對付人比人對付動物有難度多了。尤其是在一部分人對付另一部分人,成千上萬的人對付成千上萬的人的情況下。於是人類的狡猾就更狡猾了,於是心計變成了詭計。「卧底者」、特務、間諜,其角色很像吉爾伯特島人獵捕大章魚時的「犧牲者」。「置於死地而後生」這一軍事上的戰術,正可以用古印度人獵蟒時的冒險來生動形象地加以解說。那麼,軍事上的佯敗,也就好比非洲土人獵殺安可爾野牛時裝死的方法了。

  歸根結底,我以為狡猾並非智慧,恰如調侃不等於幽默。狡猾往往是冒險,是通過冒險達到目的之心計。大的狡猾是大的冒險,小的狡猾是小的冒險。比如「二戰」時期日軍偷襲珍珠港的軍事行徑,所冒之險便是徹底激怒一個強敵,使這一個強敵堅定了必予報復的軍事意志。而後來美國投在廣島和長崎的兩顆***,對日本軍國主義來說,無異於是自己的狡猾的代價。德國法西斯在「二戰」時對蘇聯不宣而戰,也是一種軍事上的狡猾。代價是使一個戰勝過拿破崙所統帥的侵略大軍的民族,同仇敵愾,與國共存亡。柏林的終於被攻陷,並且在幾十年內一分為二,是德意志民族為希特勒這一個民族罪人付出的代價。

  而智慧,乃是人類克服狡猾劣習的良方,是人類後天自我教育的成果。智慧是一種力求避免冒險的思想方法。它往往繞過狡猾的冒險的衝動,尋求更佳的達到目的之途徑。狡猾的行徑,最易激起人類之間的仇恨,因而是卑劣的行徑。智慧則緩解、消弭和轉化人類之間的矛盾與仇恨。也可以說,智慧是針對狡猾而言的。至於諸葛亮的「空城計」,儘管是冒險得不能再冒險的選擇,但那幾乎等於是唯一的選擇,沒有選擇之情況下的選擇。並且,目的在於防衛,不在於進攻,所以沒有卑劣性,恰恰體現出了智慧的魅力。

  一個人過於狡猾,在人際關係中,同樣是一種冒險。其代價是,倘被公認為一個狡猾的人了,那麼也就等於被公認為是一個卑劣的人一樣了。誰要是被公認為是一個卑劣的人了,幾乎一輩子都難以扭轉人們對他或她的普遍看法。而且,只怕是沒誰再願與之交往了。這對一個人來說,可是多麼大的一種冒險,多麼大的一種代價啊!

  一個人過於狡猾,就怎麼樣也不能稱其為一個可愛可敬之人了。對於處在同一人文環境中的人,將註定了是危險的。對於有他或她存在的那一人文環境,將註定了是有害的。因為狡猾是一種無形的武器。因其無形,擁有這一武器的人,總是會為了達到這樣或那樣的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之,直到為自己的狡猾付出慘重的代價。但那時,他人,周邊的人文環境,也就同樣被傷害得很嚴重了。

  一個人過於狡猾,無論他或她多麼有學識,受過多麼高的教育,身上總難免留有土著人的痕迹。也就是我們的祖先們未開化時的那些行為痕迹。現代人類即使對付動物們,也大抵不採取我們祖先們那種種又狡猾又冒險的古老方式方法。狡猾實在是人的種類性格的退化,使人類降低到僅僅比動物的智商高級一點點的階段。比如吉爾伯特島人用啃咬的方式獵殺章魚,誰能說不狡猾得帶有了動物性呢?

  人啊,為了我們自己不承擔狡猾的後果、不為過分的狡猾付出代價,還是不要冒狡猾這一種險吧。試著做一個不那麼狡猾的人,也許會感到活得並不差勁兒。

  當然,若能做一個智慧之人,常以智慧之人的眼光看待生活,看待他人,看待名利紛爭,看待人際摩擦,則就更值得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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