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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只能「死別」不能「生離」?

  ①

  昨天壩邊上,女人死在了車裡,男人自己跳進了水裡自殺。他掙扎撲騰的時候被人發現了,岸上的人一直喊他:「水太涼了,你上來吧!」藍天救援隊火速集隊救援,打撈上來了屍體。

  如果那些人知道他是殺人犯,還會不會喊他上來,還會不會報警救援他?淹死他一百次也不足以平民憤吧!

  女人家裡還有兩個年幼的女兒呢!讓孩子如何承受?讓老人如何承受?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為何如此殘忍痛下殺手?

  女人的前夫坐牢了,她開出租為生。現在這個男人很好,對父母好對孩子好,前幾天倆人還一起去牢里看過孩子爸。可好著好著,突然就殺死了她。手段極其殘忍,肚子上兩刀,又割喉,基本當場死亡。殺害之後,開著女人的車,拉著她到水壩邊上,最後自己跳進去自殺了。

  群里議論紛紛,有人說不能過就離,這樣害了人家,害了自己,害了孩子,害了人家父母,大部分人都覺得很惋惜。可竟然有人說男的都是痴情,往往痴情的人總被女人傷,珍惜身邊對你好的男人。我想說這種話的應該是男人吧,不禁哀嘆,這些人的三觀真的稀奇,為何同情這樣的殺人犯?不能過就分,為什麼一定要人命?和痴情又有什麼關係?既然愛一個人不是都要保護的嗎?愛你就要殺死你了?

  網上流傳過一個段子:不結婚,你可能在家裡,在酒吧,在KTV里,在夜店裡。結了婚,你就可能在冰箱里,牆裡,化糞池裡,下水道里,河裡,海里,山裡,絞肉機里。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說不定可能是自已的墳墓。女人沒有過到老,永遠不知道自己遇到的是人還是魔。

  ②

  你,

  一會看我,

  一會看雲。

  我覺得,

  你看我時很遠,

  你看雲時很近。

  ——《遠和近》

  十幾歲的時候讀這首詩,那種少年的朦朧,忽遠忽近的感覺,是多麼的美好。什麼樣的人才能寫出這麼美的詩呢?這首詩的作者是詩人顧城。某一天,在網上突然看到了他的生平時,特別的震驚,1993年,顧城砍殺妻子后自殺,能寫出這麼美好詩句的人,怎麼會是一個殺人犯呢?

  現實生活中顧城就是一個典型的矛盾體。既追求愛的純粹,妻子的愛只能自己所有,連兒子都不可以分享。家裡不能有第二個男人,哪怕是自己的兒子,竟然將兒子寄養在別人家裡。卻又不滿足英兒一個情婦,已經三個人共同生活了,還妄想成為女兒國國王。

  他有時候天真的像個孩子,有時候像個瘋狂的暴君。生活上事無巨細需要妻子的照顧,包括賺錢養家。但卻不準情婦上班貼補家用,連提都不能提。暴躁起來砍幾百隻雞的頭,連砍一個月的樹。既活在自己的童話世界里,又住在世外桃源般的孤島上,厭煩世俗的騷擾,又渴望接受世人的膜拜。

  平常生活中的他已經極端矛盾,情人離開后,他充滿恨意,寫了一部小說《英兒》,結尾寫的他要砍殺英兒后自殺。

  他的自私,他的極端,讓妻子忍無可忍,提出了離婚。情人的背叛,妻子的即將離開,讓他瘋狂了。他沒有按他書中所寫的,砍殺情人後自殺,他用斧頭,以小說里的故事情節,砍殺了自己的妻子,然後吊死在一棵樹上,以悲劇兇殘的方式結束了一個詩人的一生。

  社會進步到今天,男人依然保持著像父權社會的思想,女人好像他們的私有財產一樣,離開不可能,傷面子傷自尊,無法忍受,好像威脅到了他們的統治地位,甚至宣稱沒有離婚,只有喪偶。還美其名曰痴情?這種扭曲的人性,愚昧的大男子主義思想,註定只會走向自我毀滅,連頗有盛名的詩人也不過如此。

  ③

  很久以前,附近有一樁滅門慘案,一家七口被殺,兇手是女孩的男朋友。五年來,男孩子一直生活在他們家裡,給他們家開車,幫忙做生意。開始一兩年還好,後來女孩子一直鬧分手,原因是男孩子人又胖,脾氣又不好。兩人爭爭吵吵,打打鬧鬧,分分合合,女孩一直不同意結婚。到了最後,鬧到女孩子家人不讓他進門。

  女方家的意思,在這裡幾年,我們把工資給你,你們分了吧。那天晚上,男孩又去了女孩家裡,幾句話不合,去廚房拿菜刀砍殺了她的父母,兄嫂,她和回娘家的姐姐,把2歲的侄子抱起來重重摔下。姐姐和侄子經搶救無效死亡,其餘人當場死亡。警方懸賞十萬元追兇,最後發現他喝農藥自殺在不遠的磚堆里。

  人們都說女方家欺人太甚,把男孩逼得走投無路。乍一看,還真覺得女方過份,在女方家裡五年,怎麼能這麼對待他呢?可是,感情的事情,怎能勉強?一句脾氣不好,包含了無數的負能量。能住在女方家裡不走,那男孩自己的家裡一定不溫暖,原生家庭給他的傷害,唯有去女方家裡彌補。

  這些年分分合合的抑鬱,自卑,讓他更加暴躁。這種壓抑的情緒,常常因為一些小事而產生很大的怒火,讓他衝動,易怒。如果和一個動不動發脾氣,動手打人,打完人再道歉,分完再合,再吵再打再分的人一起這樣一輩子,試問誰人能夠忍受?女孩子難道不該分手嗎?

  這個社會上有很多人表面上看起來還好,內心卻充滿了負能量。他們在長期負性生活下,抑鬱,暴躁,人格分裂,心理不穩定,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甚者精神分裂。在外在的刺激下,也許很小的一件事就可能會釋放出兇殘的另一面。

  ④

  一日夫妻百日恩,這些殺人後自殺的男人們,從來沒有感恩過。表面看是怕失去女人,害怕她們離開,實則是滿足自已的控制欲,佔有慾,覺得女人是自已的一部分,割捨不下的東西,看起來愛極了,愛透了,實則是滿足自己個人的自私表現,滿足個人自尊心的表現。

  有些迫害妄想症者,自殺都要先殺妻殺子,覺得自己死了,留下他們不放心。他們覺得妻子就如自己的物品一樣,可以決定她的生命權。

  我們都有愛的本能,死的本能。我們可以決定去愛一個人,卻不能去決定別人的生死。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單獨的個體,我們都有著各自的生活,我們都有選擇的權利。

  兩個人,就算是不愛了,也應該放手,而不能剝奪女人的生命權,來發泄自已的不滿。那些所謂的痴情,只不過是男人行兇的借口而已。人生路漫長,一段有一段的經歷。也許不能天長地久,但只要曾經擁有,我們都應該感恩對方,共享過的悲歡離合,給予彼此過的一切。

  所以,好好分手,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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