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欺負老實人」
第46章 「欺負老實人」
干公安這一行,首先要過「人情關」。
一個參加工作幾十年的老同志,姿態放這麼低,韓博不知道他本來就是這麼一個人,被搞得很尷尬,連忙道:「吳站長,會議室沒人,我們去會議室談。」
「好,我們去會議室。」
「雷建偉,你在外面等著!」對要接受處理的人,韓博就沒那麼客氣了,語氣很重,嚇了雷建偉一跳。
老吳關上會議室門,鬼鬼祟祟從懷裡掏出一信封,一邊往他包里塞,一邊用哀求般地語氣說:「韓特派,電子遊戲廳不光我們良庄有,丁湖、紅旗、永陽……周邊鄉鎮全有,縣裡也有,比我們這兒大,遊戲機比我們這兒多。給我點面子,高抬貴手,高抬貴手。」
「吳站長,等等,這算什麼。」
「小意思,小意思,雷老闆的一點心意。他不懂事,還要你親自去,他知道錯了。中午有沒有時間,中午沒時間晚上,富嫂酒家,他給你好好賠罪,他想跟你交個朋友。」
警察只是一個職業,公安隊伍里有好警察一樣有壞警察。
社會風氣不好,吃拿卡要現象屢見不鮮,膽大的敢私吞罰款,不給收據。
韓博不缺錢,就算缺錢也不會幹那種事。既然選擇這個職業,就下定決心做一個好警察,豈能收這個「小意思」。
「吳站長,不要這樣,這樣不好,請你把這個還給他。遊戲廳的事,公事公辦,局裡已經裁決了,罰款3000,同時責令整改,不許再經營涉毒涉黃的電子遊戲機,其它遊戲機在非節假日期間不得再對未成年人營業。如屢教不改,拘留並處以5000罰金,再不改那就要勞教。」
生怕他不當回事,韓博從包里掏出治安民警的「紅寶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翻到第三十二條。
「你看,嚴厲禁止下列行為,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韓特派,幫幫忙,通融通融,就當我老吳求你行不行?」
「吳站長,你是老同志,我們是同事,其它事可以幫,這種事不行,真不行。我是黨員,我是人民警察,我要秉公執法。如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就是瀆職,就是知法犯法。」
「韓特派,我知道你公正廉明,但開遊戲廳不是開賭場,全國不知道有多少,縣裡不光我們良庄一家。其它地方沒事,我們這兒有事,這不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么。」
「其它地方我管不著,我只管良庄。」
罰三千,太多了!
不僅罰款,還不許再擺好多遊戲機,不許學生去。遊戲廳就靠賺學生錢,不許學生去跟要人家關門有什麼區別。
其它站所要麼有權要麼有錢,文化站是清水衙門中的清水衙門,就指著遊戲廳和撞球室賺點房租。再說雷老闆人挺好的,大兒子結婚人家送了好幾百。
吃柿子捏軟的,我在鄉里最沒地位,最好欺負,他是故意拿我立威,故意讓我好看!
吳大慶越想越憋屈,再也忍不住了,拉著他胳膊嚷嚷起來:「韓特派,我都說了讓雷老闆整改,你還想怎麼樣?屁大點事,上綱上線,是不是看我吳大慶好欺負?抬頭不見低頭見,有你這樣做事的……」
「吳站長,我真不是刻意為難你。」
「你就是在為難我,罰款,拘留,還勞教,行啊,先把縣裡那些遊戲廳老闆罰了拘了再來罰雷老闆。」
「吳站長,你別激動,你聽我解釋。」
「好,你先解釋解釋為什麼縣裡可以,丁湖可以,我良庄偏偏不可以。做事要一碗水端平,你端不平你就是在為難我……」
低三下四幾十年,二兒子好不容易談個對象又吹了,老吳要麼不爆發,爆發起來很怕人,臉漲得通紅,青筋爆出,捋起袖子,揪住他胳膊,聲音越嚷越大。黨政辦、經管站、民政辦、工辦和財政所剛上班的幹部,全圍在會議室外看熱鬧,搞得韓博焦頭爛額。
「喊什麼喊什麼?「
盧書記來了,他愛人在糧站上班,平時住糧食宿舍。
把自行車往一個看熱鬧的幹部身邊一推,跑上來一腳踹開會議室門,指著二人咆哮道:「老吳,把手鬆開!小韓,怎麼回事?」
「盧書記,他……他……他看不起我,他……他欺負老實人。」
第二天上班,就在鄉政府同另一個老幹部拉拉扯扯,而且還是個公認的老好人,盧書記很是不快,回頭喝斥道:「看什麼看,也不怕群眾笑話,散了散了,該幹什麼幹什麼去!」
書記的話管用,身邊轉眼間就剩下三個人,其中一位穿夾克衫的應該是焦鄉長。
「一個一個說,到底怎麼回事,老吳先來。」
「盧書記,焦鄉長,文化站經費緊張你們是知道的,好不容易把房子租出去,收點租金當經費。韓特派倒好,昨晚去查,搞得像抓犯罪分子,一個一個審問,簽字摁手印,搞得人家雞犬不寧,做不成生意。現在又要罰款,一下子罰三千,人一個月才賺多少錢,這不是敲詐么?」
老吳義憤填膺,緊攥著拳頭,振振有詞:「盧書記,焦鄉長,不管怎麼樣我也是黨員幹部。韓特派可以查娛樂場所,但是不是應該先跟我們文化站打個招呼?不跟我打招呼也無所謂,總該向鄉黨委政府請示彙報吧?
打個比方,公安局要去思崗賓館查房,是不是要先向縣領導彙報。縣領導不同意,他們敢不敢去查?欺負我吳大慶無所謂,反正我被人欺負大半輩子,習慣了。但不能無組織無紀律,不能目無上級目無領導……」
公安就喜歡罰款,正事不幹,整天罰款,個個還有任務。
這是良庄,要罰也輪不著你來罰,提起罰款盧書記就來氣。
兼聽則明,不能光聽老吳一面之詞,他讓自己冷靜下來,坐下道:「小韓,你說。」
韓博立正敬禮,簡明扼要彙報事情經過,「報告二位領導,昨晚8時許,市公安局110報警台接到群眾舉報,我良庄鄉文化站內的電子遊戲廳,在非節假日期間對未成年人開放營業,且經營具有涉賭涉黃的跑馬機、蘋果拼盤機和麻將機。市局轉到縣局,縣局轉到我這兒,按照上級指示,我連夜出警。
趕到遊戲廳,發現群眾舉報基本屬實,共有未成年人27名,年齡最小的10歲,涉賭涉黃的電子遊戲機7台。據去接人的學生家長及學校老師介紹,遊戲廳開辦以來,嚴重影響孩子們學習,民憤極大,許多家長差點動手,學校老師強烈建議取締。鑒於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支持,我按照辦案程序做筆錄,留下證據,同時責令經營者雷建偉,今天上午來鄉里接受處理。」
「涉賭涉黃?」盧書記一年多沒去過文化站,將信將疑。
焦鄉長愛人在中學當老師,對這些情況並非一無所知。平時住在學校宿舍,上班前校長和教導主任拉著他又說過,苦笑著確認道:「盧書記,遊戲廳確實不太像樣,教師和學生家長意見很大,是應該責令整改。」
良庄人把教育看得比什麼都重,說民憤極大應該不是誇張。
居然真有這回事,盧書記火了,啪一聲猛拍了下桌子:「吳大慶,虧你是文化站長,我看全鄉最沒文化的就是你!為幾個錢,涉賭涉黃,這是誤人子弟,這是把學生往犯罪道路上領,這是要遭報應的!關門,讓那個開遊戲廳的滾蛋,這種害人的場所,其它地方我管不著,良庄不能有。現在不能有,以後也不能有!」
「盧書記,盧書記,我跟人家簽兩年合同,人家有證,人家是合法經營。」
韓博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舉到領導面前,說道:「盧書記,涉賭涉黃,是嚴厲禁止的。至於遊戲廳有證有照,只能說明立法滯后,並不意味著它真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