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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討價還價

  第47章 討價還價 

  「吳長慶,給我老實交代,你收人家多少好處?」 

  「盧書記,我……我……」 

  「算了,焦鄉長,你帶老吳去好好談,我跟小韓說說罰款的事。」 

  遊戲廳是小事,大不了關門,讓外面那個外地人滾蛋。老吳膽小如鼠,頂多占點小便宜,也不會有什麼大事。相比之下,治安罰款要敏感得多。 

  以前可以往李順承身上推,誰也不可能跟一個身患癌症的老同志計較,以後怎麼辦? 

  綜治辦帶著聯防隊一年罰十幾二十萬,對縣裡算不上什麼,對鄉里這筆錢能頂大用。公安局不會永遠坐視不理,早知道會有這一天。 

  焦鄉長暗嘆了一口氣,拉著老吳道:「行,我們先上樓。」 

  盧書記不喜歡繞圈子,嘭一聲甩上會議室門,直言不諱說:「小韓,我知道你們公安局對治安罰款打入鄉財政不滿,也知道有人寫過舉報信。但你現在是我們良庄的幹部,要為良庄考慮。罰款是什麼,罰款跟稅收差不多,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交到縣裡,無非是給幹部發工資,要麼搞個什麼工程。良庄的罰款留在良庄,多少能為我們良庄做點事。比如『普九』,驗收標準一大堆,又是要蓋教學樓,又是要買各種儀器,幾百萬下不來。罰款留在鄉財政,就能少攤派一點給老百姓。」 

  你說得有道理,你是心繫群眾的好領導,關鍵你天不怕地不怕,我怕! 

  老單位領導告誡過,不能跟他對著干,不然他真會發飆,韓博也不辯解,連連點頭,一臉受教。 

  「我知道你懂法,習慣按法律辦事,這值得表揚。關鍵這個法律有時候不一定管用,你遵守別人不一定遵守。等會兒我帶你上樓去看看那些攤派文件,全紅頭的,一份一份摞起來有這麼厚,可是有幾個合法。退一步說,罰款應該交國庫,我們鄉財政也是國庫的一部分。要變通,要靈活,我的意思你明白嗎?」 

  「盧書記,我檢討,我錯了,但我確實有苦衷,其實我跟您一樣想為良庄人民做點事。」 

  「裁決書搞出來了,你這是先斬後奏,檢討有屁用!」 

  既然下定決心開罰單就有這個心理準備,韓博掏出香煙,小心翼翼說:「盧書記,您消消氣,您聽我解釋,要是說得不對,局裡這3000我個人交,那3000罰款打入鄉財政。」 

  「你說,我倒想聽聽你有什麼道理。」 

  「盧書記,我昨天下午去良庄村走訪了一下,群眾反映了許多問題,對我們公安工作非常不滿。辦個身份證,要跑四五十公里,頭一趟去申辦,等一個月去拿,有時候要跑好幾趟。要是不小心搞丟了,又趕上要出去打工,辦臨時的來不及,只能去村裡或來鄉里打證明。 

  有些地方認,有些地方的公安機關不認。 

  光良庄村,光我知道的,過去兩年就有六個村民因為沒身份證,被打工所在地公安機關收容遣返。不是一收容就把人送回來的,要集中看押,要等,湊足數量再送,跟關進看守所一樣要幹活。工打不成,錢賺不到,還要受那罪。」 

  建築站每年都會有十幾個工人被遣返回來,全是因為沒派出所沒顧上辦身份證,盧書記摸把臉,冷冷地問:「這跟治安罰款有什麼關係?」 

  「沒直接關係,有間接關係。盧書記,我是這麼想的,把該交的罰款交上去,管縣局要幾個民警,特別是戶籍警,搞個警務室。這麼一來,老百姓報警能找到地方,想辦個身份證或臨時證明,也不用再左一趟右一趟往縣裡跑。」 

  「警務室能辦身份證戶口簿?」 

  「警務室當然不能,身份證只能局裡辦,戶口簿要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但我們可以代辦。我知道全鄉幹部群眾擔心良庄並進丁湖,我不要戶籍資料,只要老百姓先來鄉里打個證明,我根據鄉里的證明替他們代辦,安排人去局裡的戶籍科,不用老百姓跑那麼遠。」 

  「這跟治安罰款又有什麼關係?」 

  「鄉財政緊張,局裡經費更緊張,我不給局裡依法創收,局裡怎麼可能給我人?盧書記,我向您檢討,沒跟您請示彙報,私自管局裡要了四個民警。要是能換來四個民警,把警務室搞起來,那我們良庄不就等於有派出所了么,一個鄉鎮,不能總沒派出所,您說是不是。」 

  韓博又敬上一根香煙,摸出一個打火機殷勤地幫他點上。 

  一個鄉沒派出所,想想是夠丟人的。 

  不過丟人總比丟錢好,有二十萬能給三十四個人發工資,能報銷一大堆發票。要是沒這二十萬,就要想辦法從其它地方找。 

  盧書記是何等人物,沒這麼輕易被說動,抬頭道:「你的話有點道理,不過治安罰款必須交鄉財政。以前不給收據,是鄉里考慮不周。以後開收據,蓋鄉政府公章。」 

  「盧書記,我確實是為全鄉群眾考慮。要不這樣,局裡返還多少,我交多少給鄉財政。」真是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韓博咬咬牙,跟生意人一樣討價還價。 

  「你們返還多少?」 

  「10%。」 

  「10%頂屁用!」 

  「盧書記,縣財政不是全額返還的,局裡能給我10%不少了。」 

  公安局這次派他來,下次不知道會派誰來,要是鬧事的人把舉報信寄到省里會很麻煩,治安罰款跟那些集資攤派不一樣,理在人家手裡。老百姓辦個證要跑那麼遠,要跑好幾趟,這些實際困難一樣要考慮到。 

  盧惠生膽大包天不等於喜歡蠻幹,權衡了一番,不容置疑地說:「60%,給鄉財政返還60%,治安裁決權你們收回去。另外來的幹警,工資不足部分和經費,自己想辦法。鄉財政緊張,不可能跟其它鄉鎮一樣給你們補貼。」 

  「縣財政才返還多少給局裡,局裡不可能答應的。」 

  「你說了不算,給你們領導打電話。」 

  「您就是我領導。」 

  「50%,可以吧,讓你好跟你們局領導交差。」 

  「盧書記,您聽我說……」 

  漫天要價就地還錢,一個想收回治安處罰權,一個不想把事搞太大又想佔便宜。韓博死皮賴臉不斷哀求,老盧也不想再糾纏下去,乾脆以返還40%成交。 

  用老盧的大哥大現場給局裡領導打電話請示。 

  能把裁決權收回來已經很不錯了,罰金局裡能落一點是一點,總比一分沒有強。局領導認為這是一個階段性勝利,答應老盧條件。考慮到韓特派不能沒經費,決定一共返還43%,40%歸鄉財政,3%歸警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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