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二十一章 火車閑談
一上火車,汪麥似乎找到了久違的感覺,手上帶著鐐銬,腳上也是帶著腳鏈,盡量的將自己坐成一個舒適的狀態,感慨著說自己很久沒有坐過火車了,十分懷念當初的感覺。
朱銓好奇的問:「汪大哥,你上一次坐火車,是從家鄉掏出來的時候嗎?」
汪麥不可置否地道:「對,我當年出逃的時候,坐的就是火車。」
此次押送汪麥回甘肅老家,因為沒有直達的高鐵,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轉運,就只能是坐綠皮火車前往。
而在十多年前,汪麥就是乘坐著相同線路的火車離開家鄉的。
唯一的區別可能就是行走的方向相反。
「汪大哥,你當時逃亡的話,應該沒有辦法買火車票吧!」
朱銓記錄下汪麥剛剛的感慨,繼而接著問道。
當時正值汪麥被通緝最為要緊的時候,所以縱然汪麥身上有錢,那他也不敢用啊!
更何況,汪麥當時就沒有想著要策劃出逃,發生殺人事件也是純屬於意外事件,他的身上肯定是一分錢都沒有的。
那,汪麥是如何通過重重的篩查,從甘肅坐火車到了東北的呢?
朱銓憑藉著記者的本能,他從中察覺到立馬有很重要的料需要挖掘。
一旁的警察就分別的坐在汪麥的左右兩邊,沒有阻止朱銓的採訪。
這是他們警察邀請朱銓陪同押運的目的所在。
除了讓汪麥在路上更有安全感,抵觸感降低以外,更是可以經過朱銓的口中,問出一些案件的細節性疑點來。
為此,為了保證本次的押運工作順利進行,還有第三位警察。
這個警察則站在卧鋪室的門口,警惕的守在那兒,防止有人來偷看,影響到正常的押運工作。
汪麥吸了口煙,吞吐著煙圈,啞然失笑道:「朱小弟,你是知道的,我當時已經是個通緝犯了,警方也正在全力的進行搜捕,我就是有錢也沒有辦法買票啊!身上的身份證件別說我沒有帶,就是有,我也不可能拿出來買票的。」
朱銓很是認真的點了點頭。
汪麥繼續抽了口煙,接著說道:「我當時也沒有錢買車票,我就想辦法和列車員套近乎,比如幫列車員打掃衛生,幫著給乘客打熱水、打熱菜……」
「當時沒有人認出你嗎?」
坐在汪麥左手邊的一位莫約四十多歲,也是這三位陪同押送中的總負責人,名叫張鵬,出聲問話。
「張警官,當時我偽裝了自己,僅僅憑一張照片的話,那還真的認不出來。」汪麥明白這個張鵬警官問這話的意思,又一次抽了口煙,回答道:「我這逃亡的一路,可沒有旁人在認出我后,幫助我。」
頓了頓,汪麥繼續解釋道:「我當時就找到火車的乘務員,主動的幫他們幹活,只求一張免費的火車票,再加一頓一兩個饅頭。張警官,如果你是十多年前的乘務員,一個既勤快又手腳麻利且乾淨的人這樣與你交換,你答應不?」
聽到這樣說辭的張鵬,他的臉上古井無波,繼續眯著眼,打起盹兒來。
先是一個白天的勞累,接著又一夜審問沒睡,凌晨的時候又趕火車去甘肅,將近半百年紀的張鵬早就累得不成樣子了,抓緊時間休息,恢復體力。
可是朱銓卻從汪麥的回答中發現了一絲不同尋常的點。
什麼叫「逃亡的這一路上,可沒有旁人在認出他后,幫助他」?
這隱藏的意思是,有人幫助過他?
想想也是!
出門在外的,一個大子沒有,人生地不熟的,汪麥若是沒有其他人的幫助,想想也不可能的!
不過,這並不是現在詢問的重點。
朱銓沒有在此處做過多的糾纏,瞄了一眼張鵬后,笑了笑,接著問道:
「汪大哥,能說說你那段時間的感受嗎?你就這樣堂而皇之的出現在乘務員的眼前,難道不怕他們看到你的通緝照片?誠然你偽裝的好,但是接觸多了,還是會有些馬腳露出來的。」
問到這個問題,汪麥的臉上浮現出得意的神色,用自己的下巴指了指身邊的兩位警察,笑道:「朱小弟,我可是在他們眼皮子地下生活了十多年,不也沒事兒么?」
朱銓聽到這樣的回答,出於對在場警察的尊重,強忍住笑意,解釋道:「汪大哥,你的變化太大了,若不是真正熟悉你的人,哪還有人能夠認出來呢?」
為了避免汪麥說出一些不合時宜的話,主要是擔心落了警察們的面子,朱銓直接是轉移了話題,詢問起了汪麥在火車逃亡時最困難的事情。
汪麥回答道:「忍住不盜竊!朱小弟,你知道么,這對我來說是最為煎熬的事情了。」
汪麥對眾人說他偷盜技術了得,能在擦肩而過時神不知鬼不覺偷走對方的東西,但怕抓到去坐牢,他強忍住了。
「老汪,你還有這本事?」
坐在另外一邊的年輕警察吳錦飛面露懷疑,他可不相信汪麥能夠有這樣的本事。
「這是要我試試?」
汪麥看到吳錦飛的狐疑神色,臉上滿是不相信,立馬給予了回應,用以證明自己所言非虛。
「可以!」
吳錦飛也隨即應承了下來。
朱銓見狀,這兩個人眼看著「火星撞地球」了,趕緊上前阻止,可還沒等開口,就聽到汪麥道:「算了,吳警官,你不相信就不相信吧!我也十多年不練了,手上功夫生疏了,不一定能夠成功。」
「是生疏了不成功,還是.……」
「小吳,你跟小薛換下班吧!」
一直閉目養神的張鵬發了話,直接是制止住了這一次的「衝突」。
「謝了,張警官。」
汪麥領了情,感謝道。
張鵬「嗯」了一聲,繼續閉目養神起來。
興許是換了新的環境,再也不用擔驚受怕的被抓捕歸案,汪麥的精神十分旺盛,話也多了起來。
此時朱銓才發現,這火車上的汪麥超級能說會道,跟之前像換了個人。
汪麥有些感慨說:「我能邁出這一步多不容易,我自首最少判二十年,等我出來都快七十歲了,人生還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