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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二十二章 逃亡那些年(上)

  汪麥在卧鋪車廂內感慨著,這時,半掩著的門露出一個人的頭,趁著微弱的晨曦,是剛剛出去的吳錦飛。

  吳錦飛聽到汪麥的感嘆后很好奇,問道:「那你還自首幹嘛!是不是當時受了這個男人的蠱惑,腦子不清楚了?現在後悔了是吧?」

  吳錦飛說的這個男人指的是朱銓本人。

  不過,朱銓知道,這是吳錦飛在開玩笑,所以假裝生氣地說:「吳警官,你會不會說人話呀?想想看,從前是響噹噹的一個『大哥』,逃亡的這些年連名字都不敢告訴別人,到處苟且偷生著,只能四處躲藏,多窩囊呀!」

  頓了頓,朱銓接著說道:「然而,自首就是覺悟了,給自己後半生一個交代。對吧,汪大哥?」

  汪麥笑著說:「對,還是朱小弟懂我。」

  「你們一口一個『汪大哥』,『朱小弟』的,這說的也太熟絡了!難怪你這麼聽朱小弟的話。」

  吳錦飛開口打趣道。

  汪麥的小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條縫,轉移了話題,說起了他小時候的事情。

  他說自己從小就喜歡過一個女孩,就在他家隔壁,可惜那姑娘太優秀了,因此他從來都沒有和她說過話。

  只能遠遠地看她,誰要是想欺負她,汪麥在背地裡就給收拾了。

  「也許她從不曾注意過我,也不認識我,因為我們不是一種人。就是我殺人那年,聽說她考上大學走了。我殺了人,也走了,我們就這樣各奔前程了。」

  吳錦飛哈哈大笑起來說:「各奔前程,說的太好了!看不出來呀,老汪你心底還藏著一段這麼美好的初戀。」

  汪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了一陣說道:「吳警官,不瞞你說,那個女孩很漂亮,就跟國視的主持人似得。」

  旁邊的張鵬此時睜開了眼睛,忍不住插嘴:「就你,還敢惦記人家女大學生,你快醒醒吧,老汪。」

  此時,車廂裡面的氣氛才算是真正的活絡起來。

  朱銓趕緊打斷大家,準備好好採訪汪麥。

  隨著採訪的深入,之前朱銓心中的疑惑也隨之解開,也打了張鵬警官一臉:

  沒想到,汪麥的逃亡路上,還真和一個漂亮女大學生有一段難忘的戀情,他甚至曾為此自殺。

  當年殺人後,汪麥怕自己的甘肅口音和生活習慣,逃亡南方容易暴露,匆忙中首選了繼續西去的火車。

  他先在城郊躲了兩天,第三天晚上,就混上了往新疆去的火車。

  到了新疆,他不敢明目張胆地打工,想到了煤礦,因為煤礦要的都是廉價勞力,一般不會對身份進行太仔細的核查。

  汪麥萬萬沒有想到,輾轉各家煤礦時,他雖然暫時逃脫了公安機關的追捕,卻落入了黑煤礦的魔爪。

  他最先去煤礦做的是爆破和推煤車,工錢少都不管了,關鍵還是怕警察。

  白天乾重體力活,夜晚睡覺卻從來沒有踏實過。天天做惡夢,沒有多久就感覺力不從心了。

  汪麥最擔心的事情,終於在他進煤礦的兩個多月後發生了。

  有一天傍晚汪麥聽見警車響,聽說警察是抓逃犯來的。

  逃命要緊,汪麥工錢也沒要就逃走了。

  他不敢走大路,只有翻山越嶺,天黑的時候汪麥迷路了,不知逃到了哪裡。

  那天晚上的月亮很亮,他來到一個岔路口正猶豫該走哪邊時,突然看見一匹狼虎視眈眈地坐在山坡上盯著他。

  「我當時就絕望了,這是天要滅我了!我看著狼,一動不動。我根本就不敢動,我期待著它能發發善心離開這裡。但是,我不動,狼也不動。」

  汪麥和狼就這樣一直僵持到天亮。

  等到天大亮時,汪麥才發現,昨晚對峙的那隻狼,只是一個形狀極為像狼的樹樁!

  汪麥和樹根僵持了一晚上,全身酸痛,已經不能動彈了。

  他沮喪仰頭看著天,不知道這樣的日子得多久才是個頭。

  無處可去,他又輾轉去過多個煤礦,最後落入黑煤礦,煤礦專門有打手,礦工不但拿不到工錢,連逃跑都很困難。

  「我想,我的命怎麼那麼苦,好不容易死裡逃生來到這裡,難道還是死路一條?不行,我得逃出去。」

  汪麥約了另外兩個礦工一起逃跑。

  為了實現這個逃跑計劃,他整整在這個煤礦待了六個月。

  終於等到一個看守不在的機會,他們跑到廚房偷了菜刀,心想路上遇到打手就拼了。

  在這裡活著,和坐牢沒啥兩樣。

  幸運的是沒人發現他們,三人連夜跑到了市裡,湊了十七八塊錢,買了幾個饅頭,就著包鹹菜和一瓶白酒吃了起來。

  在喝完酒後,大家分道揚鑣。

  那時候,汪麥最怕的日子是過年,倒不是因為想家,而是一個在外地的人,過年不回家容易引人警覺。

  逃亡的第一個春節,汪麥不敢在新疆逗留,他想回甘肅,回老家。

  然而,當火車到達甘肅地界的時候,汪麥內心卻無比慌張,他不敢下車,直接混火車繼續往東,又去了魔都。

  汪麥到魔都后,舉目無親,走進一家還在營業的蘭州拉麵館,餐館生意很好。

  他主動和女老闆套近乎,說打工的工錢被偷了,回不了家過年,求老闆收留。

  正好春節老闆也需要用人,收留了汪麥,給的薪水雖然不多,但汪麥特別感激,幹活的時候很賣力。

  汪麥的勤快很快得到女老闆賞識,經常誇獎他,而女老闆的態度讓汪麥有些想入非非,他甚至一度幻想著與女老闆在魔都戀愛,安家。

  然而,就在兩個人越走越近的時候,女老闆的男朋友回來了,也就是到這這個時候,汪麥這才知道女老闆是有男朋友的,而且她男朋友也在魔都開拉麵館,只不過是在另外一個區。

  兩人的曖昧很快被發現,接下來自然是汪麥主動走人。

  講述道這裡的時候,汪麥無奈道:「不是我怕他,要不是我有命案在身,他怎麼可能是我的對手。」

  這段經歷之後,汪麥又扒上火車返回了新疆,繼續在新疆的亡命之旅。

  由於在魔都有了拉麵館的經驗,汪麥這一次來到新疆后,正好遇到一個會做拉麵的師傅,兩人相約一起開拉麵館。

  這位師傅名叫「金照燕」,比汪麥小1歲,甘肅蘭州人。

  「我一看他的身份證就笑了,身份證上的照片和我一模一樣,我們年齡差不多,都是甘肅人。我覺得我是找對人了。」

  汪麥得意地笑著說。

  他用金照燕的身份證登記了營業執照,拉麵館正式開張了。

  由於害怕被人察覺自己是殺人逃犯,汪麥在開拉麵店的過程中,一直都努力的做「行善積德」的事情。

  他從不惹事,對人和善,經常給街上年紀大的拾荒老人送拉麵,那些沒錢吃飯的人,只要和他說明情況,他就不收他們的錢。

  如此說了半天,汪麥一直都沒有說到一開始提及的那位大學女學生的身上,吳錦飛催促道:「老汪,你說的那位喜歡你的大學女學生呢?啥時候出現了?」

  「吳警官,不是『喜歡』,是『愛』!」汪麥強調了一下,才說道:「馬上了,馬上她就登場了,你們耐心點聽我說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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