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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於是,她不再想這個問題。

  她開始想,下一個問題。

  她回來以後,她發現母親很愛說話,她有很多的姐妹。

  她向她們學習最新的毛衣的織法,向她們學習做菜的方法。

  她身上這件藕荷色的毛衣,就是母親新織的。

  姐妹倆,一人一件,是最流行的,叫做「搓衣板」的粗針。

  她和姐姐的衣服,領口不一樣。

  一是兩件衣服好區分,二是很符合她們不同的氣質。

  母親好有心,母親好用心。

  母親的審美,也突飛猛進地提高了,她們穿得跟西昌城裡的人,一模一樣。

  就是比她高中同學,也並不差。

  她教她的姐妹們看老黃曆,算命玩,唱革命歌,唱流行歌。

  這就是父親所說的,母親去買個蟬殼泡酒,也能夠和別人,扯上半天。

  母親也看最悲慘的電視劇,邊看邊掉眼淚。

  但是看完眼淚也就掉完了,並不會往心裡去。

  她也會用來教育她,但最多只念一兩次,並不會像其他的母親那樣,一直念下去。

  趙叔叔,江叔叔,唐叔叔,都是她通過她的姐妹們認識的。

  她和那些她所說的官太太,有工作的大小姐,也很能擺,很招她們喜歡,她總是很善解人意的樣子。

  她還和給父親治病的馮叔叔和阿姨,也成了朋友。

  她總是讓她一個人帶著禮物,石榴或者自己養的土雞和兔子,去他們的家。

  而自己卻很少去。

  一是鍛煉她,二是怕自己招人煩。

  她覺得她的女兒,乖巧懂事,人人都喜歡。

  她也不讓姐姐常去,說是妹妹以後要找工作,要出去走走。

  姐姐頂替了父親,也沒話說。

  兩個女兒,完全不一樣的養法。

  母親,不是那麼簡單的。

  她甚至異想天開地問她,去不去讀委培的大專。

  她見冼銳的第一面,她告訴他說,她之所以讀職高,是因為她和她母親,都分不清楚普高和職高的區別。

  她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她覺得這輩子,可能也就只見冼銳這一面,怎麼說都沒有關係。

  在一個有錢人面前,說分不清楚,比說沒有錢,更好聽一點點。

  在一個有錢人面前,說自己沒有錢,是有點可笑,和有點不恰當的。

  現在想來,怎麼說都不恰當,人家是又有知識,又有錢。

  而且人家覺得,有知識,比有錢,還更重要。

  其實那時候,她們是能夠分清楚的。

  雖然不像那些坐機關的人,分得那麼清楚。

  但是她們還是知道,一個是可以念大學,有好工作,將來做幹部的。

  一個是不可以念大學,只是有一個工作,將來做工人的。

  只是家裡實在沒有那麼多錢供她上大學,所以放棄了。

  再說三年以前,她很多家裡條件不錯的同學,父母也是極有頭腦的。

  也並沒有判斷出,這世界變化這麼快。

  他們覺得,先有工作,然後再往上爬,一樣可以。

  或者是,工作以後再去上個在職的大學,還佔了單位的便宜。

  在三年以前,職高還是很吃香的,幹部和工人的區別,也並沒有那麼大。

  單位效率低,冗員又多,幹部不用操那麼多的苦心,工人也不用干那麼多的臟活。

  都很輕鬆。

  而現在,單位開始減員增效。

  幹部累,工人更累。

  也不再支持,職工在職去上大學。

  在職上的大學,不但不會被重用,還要被人嘲笑。

  這一年,正規大學,都開始擴招了。

  這次回家,母親告訴她說,家裡有錢,而且她還在不停地掙錢,供得起。

  那要花兩萬多塊的學費,還有生活費呢?

  那委培吧,就是掛在一個很正規的一本大學裡面,委託培養的一個班,四十人左右。

  比那些上在職大學的,更正規,更好聽。

  就是幹部解決子女就業問題,所用的一種玩法,是一種權利的變相。

  為了湊人數,得招一些普通家庭的孩子,陪著他們玩。

  如果運氣好,遇上同學是高幹子弟,那就大家一起去好單位。

  如果運氣不好,同學是一般幹部子弟,沒法大家一起顧上。

  那就人家憑關係找到出路,一般人混個大專文憑,還是繼續回來,當個工人。

  當然,有個文憑,也有可能以後會升上去。

  一般人,在上學之前,是不可能知道那些同學,到底是誰的。

  最差也是工人吧,那個錢,也不算損失。

  說不定那些同學,以後還能用上呢?

  如果能跑腿,並且八面玲瓏,倒是可以的。

  總得讓人,有所圖吧?

  她高中同學,她沒攀上一個。

  小葉,也沒攀上任何一個。

  她和冼銳,他們是男女之間的戀愛關係,是很近距離地接觸。

  而且一見鍾情,他非常喜歡她。

  他給了她很多機會,他完全不注重門第。

  他們,都沒成。

  難道,就因為她花了兩萬多塊錢的學費,她那些比她高中同學更牛的同學,就會被感動?

  學費是交給學校的,又不是給她同學。

  就是給她同學,那雖然已經是她全部的家產了,但是對別人來說,卻是九牛一毛,不感興趣。

  所以,她不打算動這個心思,這也並不是她,所擅長的。

  也有女孩子,會利用這個機會,談個戀愛,找個好人家。

  她有個老鄉就是,她在讀委培時談的同班同學,畢業即結婚,公公送了九十萬的別墅。

  她父親是個工人,母親沒有工作。

  但是她另外四個姐姐很能幹,在單位里做小領導,嫁得也不錯。

  她們湊了兩萬塊錢,讓她念書。

  本來一個班都只招鐵路子弟,怎麼會有商人的兒子?

  他們的玩法,太複雜了。

  可能是那男的,結婚太早,又想到,娶的只是一個小工人的女兒,不甘心吧。

  結婚以後各種玩,出軌,去歌舞廳。

  然後,離婚了。

  那姐姐回了鐵路,做到列車長。

  再然後,他玩夠了,她竟然原諒了他。

  她辭了工作,兩人復婚了。

  據說,她還沒嫁時就很前衛。

  她有個同學,高中畢業后找了個技校老師,結婚早,生孩子早。

  她生孩子時,她和另外一個同學去看她。

  她們看見那滿屋子的尿片和手忙腳亂的年輕夫婦,在背後說:「那樣的婚姻,不如不過,不如自己一個人過。」

  在當時,很前衛。

  她們倆都不是美女,但是卻一定要保持自己的氣質,在穿著,儀態上很注意。

  那話傳到技校老師那裡,他不是對她老婆說:「老婆,我以後一定要讓你過上好日子。」

  而是埋怨她:「你怎麼交了那樣的朋友?都是些什麼人!」

  他跟冼銳所說的:「我一定要賺很多的錢,為我們以後的家,掙很多很多的錢。」

  不一樣。

  和她同去的那個同學,也做到了列車長,一直熬到了三十五歲才出嫁。

  她嫁了一個小有成就的商人,然後辭職了。

  只有商人,走的是野路子,才不那麼計較,一個女孩子的出身。

  可能是列車長每天都要和,成百上千的人打交道,硬座的,軟卧的,硬卧的,窮人富人一般人。

  再差,也差不到哪裡去吧。

  這就是一個工人的女兒,比較好的結局了。

  她當時是四個能幹的姐姐教她,四個姐姐一起強推。

  湘瀟自己一個人,恐怕不行。

  上高中時,除了那個送玫瑰花的男孩,還有一個男孩的母親找過她,警告過她,不要跟她兒子來往。

  她連那男生是誰都不知道,就被警告。

  她不但知道,她父親只是一個小站站長,而且,已經去世了。

  她還知道,她有一個七十歲的外婆,家在哪裡。

  好像她明天就要嫁到她家裡去了一樣,讓她憤怒。

  明明是親情,卻成了她談婚論嫁的拖累,無端地被人挑剔。

  他在日記里詳細地描寫了她,她詳細地調查了她。

  她當時只說了一句:「我不認識他。」

  她甩頭就走,心裡卻像個小飛妹一樣,有點痞氣地罵:「一個瘋婆娘。」

  那個送玫瑰花的男孩,其實一共也就只送了她十支玫瑰花,之後,就突然消失了。

  莫名其妙地送,也莫名其妙地不送。

  而且每一次都是,很認真地含著笑,塞到她手裡,然後跑開,一句話也沒有說過。

  當時,她覺得她簡直被戲耍了,然而,她又看他那麼認真。

  後來她明白了,是因為他知道他們不可能走到一起,他只是在完成,一個莊嚴的儀式。

  當他走進婚姻,被雜事所纏時,他會想起來,他上高中時,他曾經喜歡過一個外表美好的女孩子。

  當他頭髮禿頂,他老婆也頭髮禿頂時,他會想起來,他上高中時,他曾經喜歡過一個外表美好的女孩子,她永遠十八歲。

  對她來說,也是同樣的道理,同樣的安慰呀。

  十支玫瑰花,代表十全十美吧。

  能夠被人惦記,真是一件幸福的事,總比被人警告強。

  她並沒有扔掉那些玫瑰花,而是悄悄地把它放在枕頭下,讓它變成了乾花。

  她也並沒有哭,有什麼好哭的呢?

  母親說:「比農村裡和老彝胞好多了。」

  他們,一定不能夠,像她一樣,理解到他。

  他算是送對人了,她也算是,收對花了。

  那十支玫瑰花,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現在想來,他們也都很可憐。

  他們家裡,也只是一個小領導,也只是比她好一點點,她的家,也真能把他們拖住。

  而不像,對冼銳來說,最多只是用幾個小錢,甚至連錢都用不上,出點力就行。

  簡直對他,毫髮無損。

  並且,他母親也不會插手,完全由他自己做主。

  她們善良,正直,不貪財,有正當收入,是良民。

  又不是那些,滿地打滾的刁民。

  但是,像他那樣體量的人,也是不容易胡塗的。

  他只在樓梯上,在被關在那個鐵門裡,那個籠子里的時候,昏了一下頭。

  他一上火車,一到昆明,那個大湖裡,那個大草原上,他就像那大魚,就像那烈馬一樣,舒展開了身子。

  他馬上就無比清醒了。

  他用一句話,就精闢地總結了,像開小店的女子,像水晶妹,像她,這樣的小鎮女子:「不說話還好,一說話就全是廢話。」

  面子易仿,裡子難學。

  她們和城裡人,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外表已經看不出來,一開口就露餡。

  她身邊的男孩子,沒有一個像冼銳那樣,一句話就這麼精闢地,說准了她們。

  他有這樣的火眼金睛,何需他母親為他做主,何需他母親為他操心?

  所以,她現在最重要的是,弄好自己。

  自己不行,再好的運氣,也沒有用。

  婚姻,說到底,就是旗鼓相當,矇混不過去。

  父親和母親的婚姻就是。

  當年父親一心想留在部隊上,然後娶個城裡女子。

  既然沒有留下來,能娶到二十里之外,能寫會算,又還比較漂亮的母親,那也就是他,最好的選擇了。

  生活,真讓人覺得心酸而無奈。

  然而,誰又不是呢?

  難道,冼銳就不心酸,就不無奈嗎?

  母親如果知道她這樣想,一定會說:「上海人民看不起全國人民,那全國人民都不活了?上海人民還說他們,很難呢!」

  母親從來不相信風吹滅了蠟燭,她像革命戰士一樣,有很多的豪言壯語。

  她不愧是軍人的老婆,做過女民兵,又是自由自在的獨生子女。

  她是樂觀的,有智慧的,知道量體裁衣。

  原來,她並不柔弱。

  她的眼淚,說掉就掉,掉完就好。

  湘瀟也知道,一對完美的夫妻,應該有的樣子。

  那就是給父親看病的,馮叔叔和阿姨。

  叔叔從小就是個孤兒,並且是外地人。

  他十四歲下鄉,在附近的農村裡長大。

  他在鄉親們的共同關愛下長大,他們推薦他上了工農兵大學。

  他自學成才,是西昌城裡很有名氣的醫生。

  他很包容,也很有愛。

  他對鄉親們很好,總是用他的醫術,默默地回饋他們,甚至免費給那些看不起病的鄉親看病。

  他也很寵愛,比他小九歲的阿姨。

  阿姨是豆瓣廠的工人,但是沒有去上班。

  她每天跟著叔叔到處看病,跟著他學習配藥,幫他將中藥材碾碎。

  有一次她和阿姨,一起去豆瓣廠的澡堂洗澡,迎面正走出來一個三十多歲的婦女。

  阿姨告訴她說,那個人就是頂替她上班的人。

  她讓她領了全部的工資和福利,而她,只想領退休以後的退休金。

  阿姨是十分慷慨的,因為別人,只會給到80%。

  如果阿姨上班,肯定沒有她幹得好,和她那麼滿足。

  而這樣,阿姨恰好可以騰出手來,可以為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兩全其美吧。

  叔叔不斷地學習,阿姨也跟著他,不斷地學習。

  無論是穿著打扮,還是言談舉止,都一點也看不出來,她只是一個豆瓣廠的工人。

  他們的月收入,有上萬元。

  任何事情,他們倆都商商量量地去做,從來不吵架。

  他們有一兒一女。

  兒子比她大一歲,總帶回來一個,比他學習還好的同學,是附近農村的。

  叔叔和阿姨總是那麼熱情,像對自己家的孩子一樣對他。

  阿姨對她也很好,他們六個人,一起包粽子,一起過端午節。

  叔叔還帶她去吃過,西昌城著名的潘砂鍋和大碗牛肉麵。

  女兒比她大四歲,她叫她春姐。

  有一天晚上,她和她住一起。

  她告訴她說,她每個月都到成都荷花池去進一次貨,賣最時尚的小商品。

  她看貨很准,拿回來的東西總是很好賣,她每個月,至少能賺2000塊。

  卧鋪不好買,她有時候坐卧鋪,更多的時候,是擠人山人海的硬座。

  沒想到春姐竟然這麼能幹,這麼能吃苦,一點也不像有錢人家的孩子。

  她真是羞愧,覺得自己並不是16歲。

  在她面前,她簡直就像,一個十歲的孩子。

  她這樣的家庭條件,她這樣的品質,找一個什麼樣的人家,找不到?

  她和春姐,就住在叔叔和阿姨的隔壁。

  她們坐在床上面對面地講話,春姐點燃了一根煙,邊抽煙邊講話。

  她拿了一個小瓶子接住煙灰。

  她說她壓力大的時候,偶爾會悄悄地吸一根煙。

  但是她吸煙的時候,會將煙霧全部吸進去,只留下最後一個煙圈。

  只有那最後的一個煙圈,實在沒有辦法隱藏。

  就像那變魔術的人,將手絹全部吞進肚子里一樣。

  而且她吸煙,不會留下任何味道。

  因此,叔叔和阿姨,從來不知道她要吸煙。

  她還有一個特異功能,就是她可以,清清楚楚地聽到,隔壁的叔叔和阿姨在講什麼。

  湘瀟仔細地聽,她的耳朵已經夠好。

  但是,她沒有聽見任何的聲音,更別說聽清楚他們在講什麼。

  春姐還告訴她,她從小就躲在被窩裡看小說,比她所有的同學看得都多。

  但是他們近視了,而她的眼睛,卻比任何人都好。

  可能是她吃得好,身體好的原因吧。

  有些人,你不得不相信,他們就是與眾不同。

  冼銳也一定是,與眾不同吧。

  所以人與人,各個不同,千人千面。

  不能用同樣一種標準去看人。

  要變通。

  她的問題,已經想得很清楚了,她已經知道,該怎麼辦了。

  她站起身來,向山下走去。

  她走著走著,忽然,迎面走來一個壯漢,手裡拎著個酒瓶,喝得醉醺醺的。

  他和她擦肩而過。

  再走大概200米,就是中學的外牆和鎮政府了。

  她走著走著,忽然覺得不對勁,連忙轉過頭去看。

  原來,那個醉漢並沒有離她越來越遠,而是轉過身來,和她朝著同樣的一個方向走。

  他就在她身後,不到10米的地方。

  難道,是她的白皮膚吸引了他?

  她想著想著,有些害怕。

  但是她又想,幸好不是在她大哭大嚎,沒有力氣的時候。

  也不是在那個,她感覺到,快要瘋了的時候。

  遇見了他。

  她現在,是有力氣的。

  而且,她正向山下走去。

  她離人煙,離家,越來越近了。

  她的腳下就是黃沙,實在不行,她還可以馬上抓住一把黃沙,撒到他的眼睛里去。

  今天明明是趕集的日子,怎麼偏偏沒有人,從這裡走過?

  怎麼說,她也是走過兩個省城,她也是見過,許多大人物的人了。

  她才不腿軟,她才不害怕!

  但是,她真的不該走這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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