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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章 張碩慘死 趙剛斷手

  李紅的大兒子已經成家,在街邊開了一家雜貨鋪,他雖然不喜歡父親仗勢欺人的作風,但還不至於認為老爹的死是罪有應得。


  ——引言

  中學時代的後兩年,李葉隻有在農忙時才回家幫母親幹農活,周末時間通常都會去舅舅吳強開的飯店裏忙幫打雜,晚上住在餐廳地下室。


  在這兩年中,二姑父張碩在深夜醉酒回家途中被人亂刀砍死,盡管警方加大偵查力度,但凶手一直逍遙法外;三姑父趙剛入室盜竊,被戶主逮個正著,在雙方搏鬥中,被砍掉一隻手。李葉清楚這兩件事的所有來龍去脈。


  李葉清楚的記得前往二姑父家時的情景。姑姑李紅坐在棺材旁邊,她見人就哭,根本不能正常說話。那個女人沒少挨張碩的打,但是她仍是對張碩百依百順、殷勤侍奉,即使有怨言也不敢表露,更不會對父母和外人說。她覺得丈夫的霸道行為會讓別人認為她的家庭擁有一種不可侵犯的尊嚴,也讓她在她那有頭有臉的丈夫身上獲得了足夠多的虛榮心。關於這一點,就像《嘉爾曼》中吉普賽女人總喜歡向別人炫耀手臂上被丈夫毒打後留下的傷疤一樣。李紅被肢體暴力和言語暴力所侵害,她又崇拜丈夫用暴力去對待別人,她覺得作為一個頭腦簡單、體弱力薄的女人,應該對自己的男人做出一定的妥協和讓步。這是她甘心情願的選擇,因此她能輕鬆化解心中委屈帶來的負麵情緒,況且丈夫確實用各種非法手段獲取到了可觀的財富收益,這讓她這個從未接受過一天教育的無知女人領受到了權勢對她心靈帶來的巨大衝擊——這樣的人在如今生活中也很常見——對一切擁有權利的人俯首稱臣,對一切擁有金錢的人頂禮膜拜。


  李紅的大兒子已經成家,在街邊開了一家雜貨鋪,他雖然不喜歡父親仗勢欺人的作風,但還不至於認為老爹的死是罪有應得。二兒子考上大學,正在讀政法專業,他頭腦靈活能言善辯,是個實打實公務員的料。張碩的社會朋友聞訊相繼趕來祭奠,他們毫不吝嗇言語上的慰藉之辭,嘴裏吐出的話讓所有人聽完都會覺得備受寬慰,但作為促成了這件慘劇的幫凶,他們絕不會為此付出一丁點經濟上的補償。深明惡霸秉性的人都堅定的相信,如果死者家屬對他們有任何“連帶責任”上的指摘,那麽他們將毫不猶豫的在靈堂之上當場翻臉。


  在這個男權社會中,男人的死亡必將帶來一個最直觀的事實——整個家庭陷入財務危機。在此次事件中,理論與事實達成了罕見的統一。李紅因為負擔不起小兒子的學費和生活費,不得已三番五次地去親戚家借錢,親戚可憐這個無依無靠的女人,但更可憐那有借無還的真金白銀,因此,當親戚們第二次遇到可憐兮兮的李紅時,就唯恐避之不及了。而李紅又不願向大兒子要錢,錢都被兒媳管得死死的,他們又有兩個剛出生的孩子要撫養,雜貨店的收入捉襟見肘,她覺得貿然上門要錢不僅會激發婆媳間更深的矛盾,還會讓兄弟倆反目成仇。


  有天晚上,李紅剛剛在難過與絕望中掙脫出來,慢慢進入平靜的夢鄉,她忽然感覺到自己走到了懸崖邊上,一腳踩空後身體瞬間失去平衡往下墜——她迅速睜開眼睛,大口大口喘著粗氣,與此同時,多年前的一幕景象出現在眼前———個男人帶著老母親跪在丈夫麵前祈求饒恕。那是個外地司機,路經此地時撞倒一個年近七旬的老太太,致使老太太腿部骨折。張碩聞訊後集結地痞流氓朋友在第一時間衝到現場,對受傷者家屬說了很多話,得到家屬首肯,授權他對此事全權處理。張碩將車扣下,以此作為談判籌碼。他們一群人整天胡吃海喝,造假賬,編造各種理由騙車主錢,將本來簡簡單單的交通事故變成了離開他就根本無法解決的難題。車主知道遇到了地痞流氓,不忍心眼睜睜看著那一車水果發黴變質,萬般無奈下隻得帶著自己的老母親向張碩下跪求饒。李紅見到這樣的場麵雖心有不忍,但她覺得丈夫做出的任何行為最終都是為她的家庭著想,因此她始終默不作聲。此次事件為她的家庭帶來了一台彩色電視機和一輛孩子們夢寐以求的變速自行車。還有一次,她看到丈夫一夥是如何實施盜竊的。他們盯上了一個推著自行車的婦女,自行車車簍中放著一個皮包。一個人在後麵猛踹自行車尾部,等婦女轉過頭查看時,另一個人迅速拿起皮包塞進衣服裏混進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李紅的眼淚流了出來,一半是因為丈夫的死而產生的失落感。她不能接受這樣的現實——仿佛昨天還是活靈活現的人,怎麽一瞬間就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了呢?當然了,她並不知道人類在知道死亡逐漸接近自己時會產生五種心裏——否認、憤怒、恐懼、討價還價和接受,她的丈夫死的很迅速,此生沒有機會體會,而她卻隨著時間的流逝深刻地體會著隻有行將就木之人才有的感受。她睜開眼睛,腦袋昏昏沉沉,她的瞳孔已經重新調節了通光量,月光從玻璃窗鑽了進來,在這微弱光芒的照耀下,她能看清屋子裏一切物品的輪廓,她多麽渴望暗處能有一個人影浮動,即使那是他死去丈夫的魂魄,她也會毫不猶豫地衝進那團黑影的懷中。而另一半原因是,她似乎想通了在冥冥之中有某種天理昭彰、因果輪回、報應不爽的道理,這讓她又陷入了巨大的恐懼之中。使她恐懼原因,她想到了死去的小女兒。多年前的一天晚上,大約八點鍾,張碩仍沒有回家。他中午剛吃過飯就出門了,臨走時告訴李紅去張三家裏打牌。桌子上的飯菜已經涼透了,吃得肚子圓鼓鼓的兩個兒子已經呼呼大睡,唯有六歲的小女兒精神飽滿地陪著她。今天街上有集市,她給小女兒買了一條白色的裙子和一雙小紅鞋,為的是今年秋天去幼兒園上學時穿著新衣服能夠光彩照人。小女兒穿上新裙子和小紅鞋後像個小仙女似的,她開心極了,一整天都活蹦亂跳。李紅想讓丈夫回來吃飯,但她手頭上有很多針線活要忙,於是命令小女兒去張三家喊張碩回來。外麵天已黑透,但她並不怎麽擔心。現在正是各家各戶端著碗吃飯的時候,農村人吃飯很晚,因為農活很多,中午頂著烈日在地裏幹活太傷身體,也幹不出活兒,所以都是下午太陽偏西時去地裏幹活,天涼快些,一直幹到天擦黑;人們吃飯時候總喜歡端著碗來到家門口或者戶外,有時候三五個人圍在一起邊吃邊聊。農村的孩子總是滿街跑,誰都不擔心他們的安危,因為大家都是這樣長大的。夏天七點鍾太陽落山,晨昏蒙影,天色完全暗下來還要等上半個多小時。八點鍾,剛剛天黑沒多久,馬路上有很多人正在吃飯聊天呢。去張三家要經過一條省道,省道剛修好,大貨車來來往往,川流不息。悲劇發生了,小女兒過馬路時被疾駛而過的大貨車撞倒,又被過往的其它貨車壓成肉泥。遲遲不見女兒和丈夫歸來,李紅以為女兒在丈夫的懷裏睡著了;張碩向來把她的話當成耳邊風。直到後半夜,張碩才回家。李紅並沒有問小女兒的事,她以為丈夫和女兒一起回來了,他把她放在了小臥室裏和哥哥們一起睡覺。張碩輸了錢,再加上熬夜,頭昏腦脹,他倒頭便睡,根本無心過問孩子們。第二天起床後,李紅不見小女兒,叫醒丈夫後問清真相,方才恍然大悟。最後,一家人在省道上發現了小女兒的血跡斑斑的裙子和一雙小紅鞋。悲痛使有些人奮起,使有些人墮落。張碩終於找到了墮落和暴虐的理由,他天天找狐朋狗友喝酒,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回家就動手打李紅。正是在酒桌上,一群地痞流氓決定去當車匪路霸,幹起來訛詐過路貨車司機錢財的勾當。


  “所有災難都降臨到我頭上吧。”李紅的眼淚奪眶而出,她在心裏祈禱著,“千萬別再給這個家庭增加任何災難了,一丁點都不要。如果我感動不了上蒼您,那麽您可以把災難以十倍、百倍降臨到我頭上來……饒了我的孩子們吧……”李紅在跟上帝討價還價,希望為這個苟延殘喘的家庭爭取到平安和轉機。


  而失去了一個完整手掌的趙剛,因為是入室盜竊,並有持械行凶的嫌疑,先是被判處兩年徒刑。又因為他在爭鬥中處於防衛狀態,也因之前種種盜竊劣跡都是些小偷小摸,並未對社會造成巨大危害,再加上他在法庭中失聲痛哭,堅決悔改,一副懦弱膽小的樣子,他時刻保持著做人的最低姿態,希望博得法官的同情。最後上訴時,才被改成暫緩量刑,給予其兩年考察期的考驗,等時間一過,再做定論。


  趙剛並未從傷害他的戶主那裏得到任何補償,這讓他心生不滿。他覺得這是極不合理的判決,也覺得戶主是世界上最歹毒的人。他從不認為自己以往的盜竊行為有任何不對的地方,他從小一直偷到大,鮮有幾次被逮個正著,但最多就是挨一頓打,挨幾句罵而已。擺脫麻煩後依舊我行我素,習慣成自然。他聽過這樣一句話: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大家都在偷,世界上有太多蛀蟲,他們整日無所事事卻能縱享榮華富貴。對於自己遭受的災難,他是這樣認為的:好比你拔了別人一根毫毛,卻被別人砍了一隻手。這是多麽大的不公,也是多麽大的冤屈啊。可是在法庭中,他一見到威嚴莊重的法官,氣勢洶洶的法警,森嚴肅穆的法庭,嚇得一句話都不敢說,也聽不懂律師說的話。就像古代衣衫襤褸的平民見到氣勢威嚴、遍身綾羅綢緞的官員一樣,立刻屈膝跪拜,不敢抬頭。在舊社會,由於司法係統存在漏洞,司法公正得不到體現,容易被個人操縱和曲解,成為僅僅服務某些群體的工具,因此即使時至今日鄉間仍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冤死不告狀。”


  斷肢傷口愈合後,心有不服的趙剛領著老婆、孩子去戶主家討說法,更重要的是為了獲取經濟上的補償。戶主見到他後,既感覺不可思議,又感覺萬分惱怒。


  “你這個狗日的畜生還敢來?!”戶主邊說邊衝到趙剛麵前,狠狠地打了他兩巴掌,見他不敢動,又朝他那十五歲的兒子趙風的肚子上狠狠踹了一腳。那個跟他父親一樣膽小的半大孩子隨著巨大地衝擊力一屁股坐在地上,眼淚不爭氣地流了出來。趙剛的妻子李英見到這樣的場麵,隨即癱軟在地,她雙臂伸直,隨著整個身體前仰後合地擺動起來,嘴裏又叫又喊:“打人啦——殺人啦——嗚嗚——殺人啦。”


  戶主朝地上啐了一口唾沫,理也不理,徑直回家去了。圍觀的村民看到這三個表麵可憐內心肮髒的人,開始不留情麵地議論起來:“還有臉來?這不就是不要臉嗎?”、“來來來,都看看小偷長什麽樣。”、“他受損失了,就來說理,如果當時偷到東西,成功溜了,恐怕現在比誰都高興,他還會來嗎?真他媽齷齪肮髒。”


  地上三人見引起眾憤,不一會就灰頭土臉離開了。趙剛的女兒趙倩已經外出打工,聞訊回來後隻是看看,並沒有幫上什麽忙,沒幾天就走了。他的兒子趙風正在上初二,又過了一年,初中畢業後外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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