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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二次離家(二)

  李玉很不情願地隨父母與大伯朝火車站走去。


  來到火車站,大伯很快買來了火車票。


  傍晚時分,她被大伯和父親押上了開往家鄉的火車……


  列車在曠野上向北飛馳。


  窗外一片黑暗,車廂內大多數乘客沉入夢鄉,隻有乘警警惕地不時在車上巡查,提醒乘客防止物品丟失。


  李玉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浮想聯翩,心裏十分難受。


  她不敢想象自己回到家裏見到村裏的鄉親們該是怎樣一種情景。


  往日她周日從學校回到家鄉,街坊四鄰見了她總是這樣誇讚她:

  “李玉是一個好女孩,品質好,思想好,學習好,不講究穿戴,衣著樸素,也不留怪發型。將來考上大學。”


  “李玉勤快能幹,一進家門就下農田幹活,不怕髒不怕累,孝敬父母,樂於助人。”


  “李玉聰明,學習成績好,每學期都拿獎學金。”


  “李玉有本事,考上了華夏中學的教師,教的學生考全校第一,拿了好幾千塊獎金……”


  可自己這次回村呢?鄉親們又會怎樣評價自己呢?

  她不堪設想……


  終於,她沒有抵擋住幾天來極度疲憊的襲擊,她偎依在媽身上睡著了……


  她作了一個夢,夢見自己一進村就被上百名街坊鄰居和村裏的村民包圍起來,這些平日見了她總是麵帶笑容的同齡人長輩人,現在卻個個凶神惡煞般地看著她,每個人的眼睛裏都噴射出紅紅的火焰。這些人指著她,衝她啐唾沫,罵她是什麽“三陪小姐”、“賣淫女”、“野雞”、“小娼婦”、“花妹”、“肉墊子”、“靠賣肉體賺錢”等等。


  她羞愧得無地自容,拔腿就跑。身後數百名村民追著她罵她。她跑到水庫大壩上,縱身跳進水裏……


  冰冷的庫水淹沒她的頭頂,她驚叫一聲醒過來,才知道自己剛才做了一個惡夢。


  媽拍拍她,把她摟得更緊。


  爸瞪她一眼沒吭聲。


  大伯沒好聲氣地說:“玉呀,以前都知道你是個好孩子,出了這樣的事,看你咋還有臉見人。”


  媽用哀求的聲音對大伯說:“哥,你就不要再說了,我怕孩子一時想不開……”


  媽這麽一說,三個大人都沉默下來。


  李玉轉過臉,淚水更多……


  火車在距大李莊最近的一個車站停下,下車時已是淩晨兩點。


  大伯不同意在市裏過夜。他說明天白天村裏人多,帶李玉進村丟人。他要李玉一家三口隨他連夜朝家裏趕。


  於是,他們花高價租了一輛出租車,當天夜裏淩晨三點趕回家裏。


  幾個李姓本家都沒有睡著,聽到汽車的響動趕過來詢問情況。


  李玉父母招待大伯等人吃過飯,媽守候在躺在裏間床上的女兒身邊,大伯、爸與幾個本家男人在外間商量怎樣處理李玉這件事。


  “李玉真幹那種事啦?”一個男人問。


  “這還有假?公安局統一行動,一夜抓了一千多個,全是從地下妓院掏出來的。咱李玉也是其中一個,這回人可是丟大了。”大伯歎口氣說。


  “李玉不是在華夏中學教書嗎?怎麽會去了那樣的地方?咱就是再窮咱們也不能幹那種事呀?”


  “李玉說有人騙她……”李玉的父親說。


  “現在騙子真多。”


  “甭管人家騙子啦,發正這樣的事,還是咱的孩子糊塗。為啥不騙別人?為啥別人不上當?”大伯說。


  “現在說這些有啥用?事已至此,還是說說怎麽辦吧。”


  “是呀,出了這麽大的事情,李玉以後怎麽辦呢?”


  “還能怎麽辦?趁現在這事還沒有傳到外村去,馬上給李玉找一個人家嫁出去。”大伯說。


  “一般的好人家不會要李玉吧?”


  “那就找差一些的人家,大齡男人,或者殘疾的……”


  “小聲點,別讓裏間聽見……”


  幾個李家男人經過反複爭吵、討論,最後終於統一了意見。


  天快亮時,眾人才散去。


  眾人走後,父親把本家幾個長輩研究的方案告訴了李玉,這個方案是:大伯今天就去六十裏外的王大寨提親,而李玉,也將在三天之內出嫁到王大寨,成為一個叫王誌達的中年男人的老婆。


  李玉縮在被窩裏,咬著被角,一言不發地聽父親的講述。


  “你大伯知道你出了什麽事後,今天去接你回來之前就打過電話了,你大伯跟王大寨的王衛成是戰友,王衛成有兩個兒子,大兒子王誌達今年四十一歲,有點癡呆症,不過一般農活出力活都能幹。王衛成同意娶你當他的大兒媳婦,王家今天就會送彩禮過來,後天就給你與王誌達辦結婚典禮。結婚登記手續婚事過後再補辦。你大伯說了,這事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就這樣決定了。你敢不聽話,你大伯會讓人打斷你的一條腿,讓你終身殘廢。”爸厲聲說。


  媽覺得這樣安排婚事委屈了女兒,可她是不敢替女兒說話的,當然更不敢得罪李玉的大伯和自己的丈夫。


  媽不知道說什麽好,但又一個勁兒地想說。她的話既囉嗦又沒有頭緒,她盡力在勸說女兒聽話,但又擔心女兒在逼迫之下會做出反抗的傻事:“玉,你既然成了今天這個樣子,那就乖乖地認命吧。這種事不能拖,拖下去出了事更丟人。現在嫁人,就是懷上了,也能有個說道……”


  媽的話裏有話,媽似乎已經認定女兒被男人“那個”過了,甚至肚子裏已經“有”了。媽媽怎麽會有如此糊塗的判斷呢?


  李玉想解釋,想說自己迄今為止仍然是一個女孩子的“身”,“男人進入”的事情幾乎要在自己身上發生,但卻並沒有真正發生。自己是不幸之中的幸運兒……可父母以及大伯、眾鄉親們會相信你嗎?會相信一個被公安局抓到後又通知當地地方去領人的這個人的清白嗎?如果你一身清白,公安局怎麽會抓你呢?


  李玉知道辯解無用,所以就不再辯解。


  李玉還能想象得出王誌達的樣子:一個弱智、不知道打扮修整自己的四十多歲的光棍男人,除了會幹一些簡單的農活,還能有什麽?自己不滿二十歲,嫁過去一輩子會怎麽樣?

  她暗自冷笑,笑什麽?笑自己的命運,還是笑王誌達不配自己?。


  可現在又不是拒絕的時候,李玉不得不咽下一口氣。


  這樣,當她被爸媽逼纏得忍受不下去的時候,她就施出緩兵之計,她回答說:“爸,媽,你們的心情我現在理解了,我可能一下子轉不過彎來,你們讓我好好想想吧,我想通了,我會答應你們的。”


  媽聽到這個舒出一口氣:“玉,你這樣想就對了,還是俺小玉懂事。”推丈夫一把,“你就不要動高腔了,不要再吵孩子啦,咱小玉想明白了。”


  父親臉上的神色也和緩下來,他點下頭,吐出一口青煙,說:“那好,那就歇吧。天亮後,我去街上買幾樣菜。今天王家來人送彩禮,咱總得招待呀。”


  父親說完,倒在床上。


  李玉裝出瞌睡的樣子閉緊眼睛。


  父親兩夜沒有合眼,在外間的床上發出鼾聲。


  媽媽和衣睡在她的身邊,從媽的呼吸聲音判斷,媽也睡著了。


  李玉看屋頂,看窗戶,看屋內四周的擺設。這是她曾經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家,她自從上學開始那一天就在這裏住,每天晚上睡在這裏,這裏的每一件物品她都熟悉,每一件物品都能引起她的一連串回憶。


  但自從走出這個家門,熟悉了都市裏的生活以後,她就不再對這裏有半點的留戀,她甚至發誓要永遠離開這個地方。


  她認定自己屬於城市,她的白馬王子也應該是城裏人。這次她雖然受騙上當,可她並沒有失身。但對此她不想向家裏人解釋。冤有頭債有主,她會讓耍陰謀的人受到懲罰的。她還是要回到城市裏去的。


  她不會放棄遠大理想,華夏中學的經曆與遭遇讓她對自身的價值有了一個更加清醒的認識,她相信自己的一生隻要努力,一定會有所作為。她怎麽會在眼前的挫折麵前屈服於命運的擺布呢?


  如果明天跟王誌達見麵、而後結婚,那就意味著她夢想的徹底破滅。她的夢想是要與一個跟她特別有緣的男人結婚生子,一輩子生活在無憂無慮的環境之中。她的夢想是學習學習再學習,讓自己頭腦裏的知識滿滿,從而幹一番轟轟烈烈的事業,做一個對社會有大貢獻的人。


  而如果跟王誌達結婚過一輩子,整天跟雞、豬、牛打交道,天天鑽進莊稼地裏被蚊叮被蟲咬,冬天農閑擠在煙霧彌漫的農舍裏打麻將,一年到頭掙不了幾個錢。與其過這樣的生活,還不如現在就離開這個世界。


  想到這裏她暗暗冷笑,心裏對大伯和父親說:“你們也太小看我李玉啦,你們以為咋唬我幾句我就會甘心情願地讓你們擺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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