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似水流年3
不知為什麽,林鵬突然很擔心稱戈會和自己拉開距離,他剛來京大引以為豪取得的光環會不會被稱戈所不齒。稱戈絕不會愛上一個熱衷於表現自己專務於世俗並自以為是的人。
想到這兒,林鵬的心情有些沉重了,他甚至都不想繼續在學生會做下去。
林鵬接下來該怎麽處理他和稱戈的關係呢?
於雷和陳可把這個擔心的解除完美演繹。
於雷良好紅粉緣使他剛進院會就被一個女部長引薦到校新生文藝匯演做主持人,個人極具性格魅力,他“無心插柳”卻在張帆的引薦下進入了校會體育部,而且直接做了副部。陳可也因為高超的鋼琴技藝參加屬於京大新生第一個盛大匯演。
到了開部長例會的時間,這次因為不是全體會議,所以隻有部長去了。晚上臧玉給於雷打電話,說新部員麵試的時間定下來了,地點都安排在校會辦公室,周六上午十點到下午兩點是體育部的時間,全部報名表有一百六十張,準備從裏麵選出三十個人組成新一屆的體育部。
於雷覺得他隻是大一的新生,去麵試別人不太好。但臧玉卻說要是麵試的時候他不在以後會更加服不了眾,還是去為好,隻要別太擺架子就行。
擱下電話,於雷有些飄飄然。麵試者對於被麵試者而言是一種無上的權威,於雷曾經參加過無數麵試,他深刻地知道這種麵對麵試者的感受。但是,自己來麵試別人?這還是第一次。
不知為什麽,於雷突然很擔心陳可會知道這件事。如果他知道了……會拉開我們兩個人之間的距離嗎?因為在於雷眼裏,陳可是一個傾心於晨鍾暮鼓、青燈黃卷的人,他絕不會愛上一個專務於世俗的凡人的,更不會喜歡自己現在的這種為了能麵試別人而興奮的心情。
想到這兒,於雷的心情有些沉重了。他好幾次拿起電話想推掉這門差使,甚至都不想繼續在學生會做下去,但他從小就是一個有責任心的人,隻要別人信賴他,他就會盡一切努力不使別人失望--這是他一直以來作為一個軍人兒子的自覺。
好在陳可的一封留言讓於雷打起了精神。
周四晚上六點半,於雷剛吃完飯,正和體育部的幾個幹部在辦公室商量麵試的細節,並且一一打電話通知報名者麵試的時間地點。
就在這時,於雷的尋呼機振了起來。他取下一看:
陳先生:我先去農園吃飯,待會兒到人文館看書。
於雷覺得心跳猛得加速,他胡謅了個理由把工作托付給臧玉和其他兩個副部,便撒腿飛奔向農園。從校會辦公室到農園大概也就是不到一百米的距離,於雷卻跑得上氣不接下氣,連腿都直發軟。
農園是全校最大的餐廳,上下兩層可以同時容納一千多人用餐。盡管於雷兩隻眼睛都在520以上,可滿屋的人還是看得他眼花繚亂。他先在一樓轉了一圈,沒有陳可的影子;於是又上了二層,連飯廳帶廁所的地毯式搜索依然以失敗而告終。可是,皇天不負有心人,當於雷垂頭喪氣地回到一樓時,卻看見陳可搖搖擺擺地進來了。
於雷忽然明白了搖搖擺擺這個詞的妙處。在《紅樓夢》裏,曹雪芹就用這個詞描寫過林黛玉,於雷當時很不理解為什麽這麽形容那樣一個國色天香的奇女子。搖搖擺擺難道不是形容胖女人的詞麽?
現在他明白了,搖搖擺擺這四個字是最是恰到好處地勾畫出了那種天然去雕飾的可愛的美,就象他眼前的這個男孩子。他走得那麽自在和悠閑,每一步都任性而為,不受任何人眼光的拘束,那份稚氣和雅趣,使他跳脫出了這個庸俗化了的世界,蒸騰在理想的半空中。
於雷再次感到寸步難行,喉嚨發緊。這時他腦海中浮現了董存瑞炸碉堡,黃繼光堵槍眼,邱少雲焚烈火等等英雄人物的光輝形象。
我和你們的差距有多遠啊!你們麵對凶殘的敵人尚且勇往直前,可我隻是看到了個小男孩就徹底地交槍投降了。於雷感到一陣悲哀。
似乎是見賢思齊的思想鼓舞了他,於雷挺起了胸膛,朝陳可走去。
陳可的餘光瞥見了他,微笑著朝他招手:“你也還沒吃飯呢?”
“沒……沒有。” 於雷撒了個小謊。
“那就一塊吃吧,剛才在宿舍沒見到你,還以為你已經去吃飯了呢。”
“我在學生會……哦……在學生會幫著他們……” 於雷突然想起了他昨天的擔心,但這時話已出口,該怎麽辦?!
陳可依然微笑著看著他,於雷害怕看到它淡去。
他咽了口唾沫,決定還是把事實和盤托出。
我要對他誠實,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得到諒解!於雷心想。
於是,一邊吃飯的時候,他便一邊把如何在桌球房巧遇陳言,她們如何熱情地邀請自己加入學生會,自己又如何盛情難卻成了校會一員的情況告訴了陳可。而陳可的反應卻很出乎他的意外
“太好了,以後有什麽好玩的比賽可別忘了叫上我。”陳可依然微笑著。
真正想說“太好了”的是於雷,他見陳可並沒有因為這件事而討厭他的跡象,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心裏湧出了一種莫名的感動。這個情形就象是在小學裏,小男孩的數學成績開了紅燈,正等著老師來狠狠地教訓他一頓,可老師不但沒有罵他,還溫柔地鼓勵了他,於是他便熱淚盈眶,永遠地記住了老師的好——這種反預期效應在三國時代曾經屢次為各方梟雄熟練運用。
“你怎麽今天就吃這麽點?”陳可很奇怪地看著於雷碗裏剩下的米飯。
“我已經吃過了,就是為了陪陪你。” 於雷正在感動的當口,一心隻想著對陳可誠實,對他好,哪怕為他付出所有!
但陳可卻沒有說話,隻是低下頭去默默地扒飯,於雷分明在他白裏透紅的臉上看到了尷尬!
天那!我在做什麽!於雷的神經質再度控製了他的全部思想,他覺得剛才的這一番表白已經猛烈到足以毀滅一段友情的地步。他剛剛平靜的心海在轉瞬間又掀起了狂瀾,無情地拍打著他脆弱的胸腔,要把他打倒!撕碎!徹底地毀滅!
於雷的天空下起了雷陣雨,而陳可的世界卻依然遍布陽光。
“走吧,咱們先散散步再去上自習吧。”陳可的臉上依然掛著一如既往的微笑。
按照上述的“反預期”理論,陳可這一句話的衝擊力不亞於冷戰期間美蘇核力量的加總,在於雷心靈的荒漠上升起了情感的蘑菇雲。於雷感到自己的眼淚充盈了狹小的空間,正欲決堤而出。他撒謊說自己的睫毛倒插進去了,伸手去揉眼睛,淚水就這麽不爭氣地流下來了,連他自己都不知道這有什麽好哭的。
陳可放下手裏的盤子,湊到於雷的身旁,“別揉,我幫你吹吹。”
於雷不知所措地放下手,睜開了眼睛。因為離得太近,他已經看不清陳可的臉了,隻感到一股甜甜的風吹進了心靈的窗戶。
“沒看到什麽,估計是已經掉了,”陳可笑著說,“你看看你,至於流眼淚流成這樣麽。”
於雷接過了陳可遞來的餐巾紙,把臉上的淚擦了。他注意到四周有很多雙眼睛正盯著這邊,反射出不同的眼神,而陳可依然笑笑地看著他。於雷的心底湧上來了一股無比的驕傲和巨大的勇氣,他想當著所有人的麵親吻陳可——如果他同意的話。
於雷收拾掉了托盤,跟著陳可走出了農園。直到他們走下了台階,裏麵還有人直直地盯著他們兩個,於雷惡狠狠地轉過頭去,給所有不識趣的人一個冷酷的眼神。
陳可和於雷從理教前麵的路穿了過去,徑直走向了博雅塔下的未名湖。
十月的天,才剛過七點就全暗了下來。晚風吹過路燈暖暖的光圈,溫柔地掃在少年的臉上。於雷不是一個喜歡安靜的人,他已經習慣了人們圍在他身邊,他一直覺得所謂享受孤獨無非是失敗者的托詞,但現在,他是這麽渴望就這樣無言地走下去。隻要他在身邊,就勝過紛紛擾擾的千言萬語,多麽平靜的幸福……
陳可也沒有說話。隻有褲子和書包摩擦發出來的聲音,一下一下,“嚓”,“嚓”,“嚓”,很好聽。於雷不願意再去琢磨陳可不說話的心思和用意——今天已經夠他受的了。
“還想再走麽?”陳可在一個小小的路口問,從這裏可以斜插到一教後麵的正路上,離圖書館也就不遠了。
“想。” 於雷不想看書,隻想牽著陳可的手在夜色裏走,走,走,走到東方發白,走到雄雞破曉,走到他們都在疲倦中睡去,為止。
“讓我看看你的手。” 於雷溫柔地說。
陳可把手伸給他。
於雷用左手抓著他的手腕,把手指放在自己的右手手心。
“果然是彈鋼琴的人,你的手指真漂亮。”
“漂亮什麽呀,你看我的小拇指。”
於雷往他的小拇指看去,果然似乎和一般人不太一樣。
“從小練琴的人就是這樣,按鋼琴鍵要用很大的力氣,久而久之小拇指就變形了,有點往外飄。”陳可並沒有把手抽回來的意思,隻是淡淡地說著話。於雷真想和他十指交錯地牽在一起,但他不敢,隻能放手。
而林鵬沒有放手,他把自己的手與稱戈的手合在一起,比了比,自己的短了好一截。他的手真的漂亮極了,就和他的人一樣。
盡管天很晚了,他們還是去了未名湖畔。未名湖水安靜著,倒映著月光,在北岸有那麽一塊大大的石頭稍稍遠離著大路,他們就坐在上麵聊天,聊了好久,仿佛兩個分離多年的老朋友,恨不得把這18年的一點一滴都講給對方聽。稱戈第一次向林鵬講起了他深愛的外婆,他的暴戾的爸爸,他的隱忍的媽媽.……林鵬再一次被稱戈感動的熱淚盈眶。這個他牽著手的月光一樣的少年向他坦露最個人的情感,說明他已經完全接納了對方,把他當成心心相惜的朋友,林鵬真想把他緊緊抱在懷裏,然後吻他……
那晚,就在那裏,林鵬比於雷要勇敢,他牽起了稱戈的手,繞著湖走,繞著湖心島走。一圈一圈,就象時針繞著鍾盤。他會覺得厭倦麽?林鵬隱隱地擔心。
夜深人靜後,他們去了靜園,躺在草坪上看星星。星星不多,他們就這樣安靜的躺著.……月亮笨笨的往西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