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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關於再見

  拖拖拉拉地寫,終於寫完,心裏沒有如斯重負,反而覺得抱歉。不知道,這樣的結局能不能算得上是歡喜。這是我的第一本書,很感激你們,如果能追完……光是這樣想,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我是那樣的不負責任。


  評論裏,很多人都說,她們喜歡的男孩兒叫章舟。所以,就讓狐狸補上那一條欠了章舟多年的圍巾吧。你們都喜歡章舟,可是生活裏,喜歡邵江洲的女孩子一定也不住少數,你們喜歡那個男孩兒,一麵強迫著自己倒退,一麵又忍不住想要親近。


  我聽過許多喜歡,也經曆過屬於自己的欣喜、失落。喜歡是不講道理並且霸道的東西,比之洪水猛獸都有過之而不及。小學的時候,喜歡班上的一個小男孩兒,唔,不隻是我,班上的女孩子都喜歡他。


  她們喜歡他的理由,就像書裏寫的那樣五花八門——學習成績好,會講笑話,比起其他男孩子較為紳士。所以跳課間交際舞《小白船》的時候,總是盼望著能成為他的搭檔,一麵掩飾不住自己的開心,一麵又故作矜持地在兩手之間墊一張麵巾紙。


  我沒法奢望那個,那個時候他太矮了,我大概算是在身高上發育早的,身高的差距使我不能和他做同桌,也不能成為他的舞伴,甚至不能使他熟悉我。但我還是喜歡他,喜歡他的理由,單是因為體育課上,他打完籃球,在水龍頭前,鞠一捧水在臉上……我覺得他帥極了!


  可是小學畢業後,我就不再喜歡他,某次遇見,他在馬路對麵的車站,兩邊的車站隻有我們兩個,我們互相看著,誰都沒有打招呼。我看著他,心裏想:他原來還是那樣矮。然後莫名想起小學時候某個早晨,因為他沒有吃早餐,他媽媽買了肉包子追來學校。可是他不耐煩極了,甚至把包子全部拍到地上。


  我又想:真奇怪,我以前怎麽會喜歡上這樣一個壞脾氣的男孩子?


  之後也有喜歡過人。但是我不是狐狸哦,隻不過像評論裏的一些女孩子一樣,偷偷地喜歡過某個男孩兒。因為渴望接近,所以絞盡腦汁地改變自己接近他,甚至神經質到老師上課點名回答問題,一前一後地叫到我和他,都覺得那是天大的緣分。


  明明知道那樣的悸動十分危險,還是忍不住去試探,他哪一天莫名的親近,都可以讓我擁有與全世界對抗的勇氣。特意買了有密碼的日記本,養成寫日記的習慣,字裏行間都是他:

  他今天和我說了十五句話。


  今天去買刮刮樂一定能抽到兩塊錢的吧,老師竟然讓他做我的同桌。


  我覺得他是班上最好看的男孩子!


  他數學還真是好,我也要認真點兒才行,不然到時候向他請教問題,聽不懂,是會被嫌棄的吧。


  自以為天知地知,我知日記本知的事情終於在愛偷看孩子日記本的家長偷看了自己孩子的日記本之後,東窗事發——那個周末,我被收拾得很慘……左鄰右舍皆來圍觀,被告知原因——不好好吃飯,還摔碗……


  看著舔得幹淨到一粒米都不剩的碗,我默默揩眼淚鼻涕:xxx你可知道因為喜歡你,我受了怎樣的皮肉之苦?可是,我還是喜歡你!

  然而,故事簡短,我不敢說,藏著自己的滿心喜歡,感天動地地與他錯過——姑娘那麽多,他喜歡的人可惜不是我。


  現在回想起,他的麵容都開始模糊。也有過重遇,在人潮擁擠的候車廳,我從他麵前經過,感受到視線。回過頭去,兩束視線觸碰到一起:這個人我是不是在哪裏見過?

  母親大人在前頭催促,我隻好跟上,依然沒有打招呼。上車的前一秒,輕呼一聲:怎麽是他呢?幾年不見,倒是沒辦法一眼就認出來。


  可是以前啊,那些不能否認的以前,他是我憑著一個後腦勺就能百分百從若幹人分辨出的人。這一次見,卻在沒有驚豔,他所有的光芒萬丈,都和那個沉迷於他的小姑娘一起留在了記憶裏。


  言歸正傳,作為朋友,邵江洲算不得好;作為男朋友,邵江洲也簡直糟糕;作為男主角,他也一定辜負讀者。他啊,隻不過是被一個外號狐狸的女孩子不講緣由地喜歡上。或許,有時候,我們喜歡上的少年其實並沒有很優秀;他所有的精彩,皆是因為我們喜歡他,不分好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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