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一倫的家庭是一個不完整的家庭,十三年前,正當爸爸打算跟著堂兄出外打拚的時候,卻在一場車禍中去世了。 一倫還記得那個有些壓抑的夜晚,寒冬的傍晚,雨一直紛紛下個不停,爸爸從外麵辦事回來,可是就是這樣,車禍不期而遇了,白色的布蓋在爸爸的臉上,像極了天空的顏色。乳白的天空,紛紛而下的雨,還有因此而排起的車龍。人們都在焦急的等待著交警的處理,當年當自己坐在爸爸的車後看別人遇到這樣的事時,倒覺得沒什麽,可是一旦自己遇到,便覺得天都塌下來了,是的,天本應該塌下來,可是我說的是本應該。 爸爸去世的第三年,叔叔便出現了。 叔叔是媽媽高中的同學,聽說,媽媽當年和叔叔還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 那時媽媽並不漂亮,但是很是沉默,一般的人她都不會說話,除非遇到熟悉的人,可是即使是這樣,媽媽還是被許多的男孩當做夢中情人,用那時一句流行的話來說,喜歡,不一定就要得到。 叔叔是班裏的班幹,人很熱心,雖然叔叔和媽媽沒有說過幾句話,如果說話可能就是為了公事,可是雙方都在默默的關注對方。 某天,叔叔內心發現,於是勇敢表達愛意,可是哪知媽媽的沉默性格,叔叔竟被拒絕了,是真的拒絕了,叔叔告訴媽媽,你現在不答應我,我就纏著你一輩子。年輕氣盛,誰都知道。可是媽媽就是喜歡叔叔的這份勇氣,媽媽說,你要纏著我,我就放我家的狼狗來咬你。叔叔說,你要敢,我就去拿幾塊肉,收買你的狼狗,讓它幫我追你。不知不覺中兩人的感覺就來了,沒過多久,媽媽就答應了叔叔,做他的女朋友。在那樣一個年代,能夠做出這樣的承諾,對於媽媽而言,真的是不容易。 新年,媽媽將叔叔帶回了家,可是家裏人是極力的反對,原因很簡單,你們都太小了。太小?我都二十了。媽媽沒有聽風家裏人的話,而是打算跟叔叔私奔,可是後來被抓了回來,結果媽媽被關了三個月,出來後,叔叔不見了,媽媽也灰心過,沒有了他,我該怎麽辦啊?甚至想到過死,死隻是一種報複手段,讓那些傷害了自己的愛情的人的陰謀不能得逞。 年輕人把愛情看的比生命還要重要,因為愛情不僅是一種心靈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愛情還是一種信仰。把愛情當做信仰,估計隻有我們這代人才會做吧。愛情到底需不需要婚姻?如若愛情隻是信仰,便與婚姻沒有用多大的聯係了。 爸爸是在媽媽處於生與死的關頭出現的,某天媽媽的媽媽——就是那個拆散兩個有情人的罪魁禍首,媽媽常這樣稱呼她,還不許一倫叫她外婆,唯一的稱號就是她。一時的恨可能要招來一輩子的痛苦。外婆要媽媽嫁給爸爸,說是什麽親上加親,更加親。荒謬,愛情的遭遇就是如此。就這樣雙方在家長的安排下結了婚,媽媽沒有反抗,因為未來的日子已沒有了希望,再反抗,已沒有了意義。日子就這樣不溫不火的過去了,直到爸爸去世,直到媽媽再次遇到了叔叔,或許這隻是叔叔由暗轉為了明。當年叔叔被媽媽的家人恐嚇,說如果他們還在一起就要毀滅他們的愛情,當然這或許隻是叔叔離開的理由之一,具體為什麽他會丟下媽媽走,恐怕隻有他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