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不然我真的報警
當年我離開他之前,渣哥對我的折辱幾乎無所不用其極,有幾次我甚至被他掐住喉嚨,背過氣去,但他不讓我死,又把我救活。他用枕頭悶我,用針紮我,用煙頭燙我,用夾子夾我,以至於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我對於男女之事都有著深刻的恐懼。
這一次近距離的相見,不知為什麽,他看起來居然溫和了幾分。
但這並不能成為我對他重新產生絲毫好感的理由,我相信這隻不過是他的障眼法而已。那些恐懼和厭惡刻骨銘心,我像看見蒼蠅一樣,用力甩開他的手,“對不起,你認錯人了!”
“我不會認錯,伊妮,你就是邵伊妮,你沒有死!”
他不依不饒地繼續伸手來拉扯我。
我後退了兩步,“我不認識什麽邵伊妮,你快點離開,不然我馬上報警!”
我從包裏掏出手機,真的要按下110了,他忽然把我的手機拍到地上,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把襯衫的袖子往上麵一捋,露出胳膊肘上的一個纏枝蓮紋身,紋身當中藏著一條小小的疤痕。
他找到了證據,指著那個疤痕,“我不管你現在叫什麽名字,但你就是邵伊妮!這道疤是你當初剛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我跟人打架,你來幫忙,幫我擋了一下磚頭給砸傷的,清清楚楚,絕不會錯的!”
我逃出來的時候,渾身幾乎沒有一處好肉,新傷疊著舊傷,小腿上更是因為被點燃的麻繩燒傷,留下了一大片疤痕。
我沒有文憑,沒有一技之長,後來委身華苑賣酒。華苑招女侍應生是很嚴格的,即使隻是賣酒的小妹,也要經過嚴格的選拔和麵試,要穿幾乎全身都暴露的比基尼。我那時候渾身傷痕累累,過了好幾個月都沒有辦法複原。
我到整形醫院去做過祛疤手術,但手術其實也是有局限性的,並不能讓所有的疤痕都完全消失,最多隻能讓疤痕變小,或者說變得不那麽明顯。所以大麵積的疤痕我都想辦法做了手術,但是一些本身就比較細小的就沒有辦法處理。所以一些比較容易看見的部位,我就在疤痕上紋了紋身來掩蓋。
不止這一處,我身上還有一些其他的細小疤痕,還有痣什麽的都沒有改變,渣哥是知道的。我現在剛走出家門沒多遠,要是他真的糾纏不休,萬一讓祝嬸給看見了,估計我就得吃不了兜著走了。
我咬咬牙,壓低了聲音,“就算我是,但你別忘了你當年對邵伊妮做過什麽,當初那個邵伊妮早已經死在火場之中了,你現在還來找我幹什麽!”
渣哥看出我眼中的憎惡來,他訕訕地放了手,稍微低了頭,“對不起,伊妮,我……當初的事,都是我不對,對不起……你走了以後,房子燒了,鄰居報警,我就被抓了,因為沒錢賠給人家,被判了刑。關進去以後,吸毒也事發,又被送去了強製戒毒所。伊妮,真的,我現在已經徹底戒毒了,還因為表現好給減了刑。這六年的時間,我早就想明白了,還是你對我最好,我不應該辜負你,不應該這麽對你。在監獄的五年,我沒有一天不在想你,伊妮,對不起,我錯了,你能再給我一次機會嗎?”
當年十六歲的邵伊妮就是這麽被他的花言巧語給打動了。其實他當時就是那樣,對我好的時候很好,但是脾氣大,一旦發起脾氣來,就開始對我拳打腳踢,等他氣消了,又來給我道歉。
十七歲的邵伊妮太心軟,為了所謂的愛情所謂的初戀,原諒他的次數太多,所以到後來他開始變本加厲,我便生不如死。如果那時候我聰明一點,在第一次發生這種事的時候就離開他,我一定不會那麽慘。
整整六年的時間,邵伊妮變成了蔣清歡,我在北陵艱難求生,終於走到這一步的時候,心早已堅硬如磐石。即便是六年的時間過去了,他已經接受過了監獄的改造,但蔣清歡,也早已不是當年的那個邵伊妮了。就算他是真的,誠心認錯,我也不可能跟他再回到從前了。
社會原本就是個大染缸,我早已落入沼澤。如果說當初在羅縣的時候,是身體經曆了一次涅槃,那麽在北陵的幾年裏,便是我的心靈也涅槃了一回,死而後生。
我曾經恨渣哥,恨之入骨,恨不得能把他扒皮食肉,挫骨揚灰,但那時候我沒有這個本事。
而現在,他就站在我麵前,落魄得像一條狗,我忽然發現自己看他的眼神都已經是漠然。
對於他,我連恨都開始吝惜。
我對他搖頭,“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了,你走吧。”
他噗通一下跪在我麵前,“伊妮,從我出獄以後,我就開始找你,我一直都相信你沒死,你這麽聰明,這麽好,你不會死的!我找了你整整一年,從羅縣找到北陵,我終於找到你了,我求你不要離開,我以後絕不會再做那些混賬事了!”
這可是在大馬路旁邊,我可不願意被圍觀。我伸手拉了一把沒拉動,便不敢再拉。我一想起他曾經對我做的一些事情,就覺得哪怕是碰他一下都讓我渾身直起雞皮疙瘩。
“你起不起來,不然我真的報警!”我從地上撿起手機,還好我手機套了殼,屏幕裂了一點點,沒有徹底摔壞。
其實我隻是在嚇唬他,我並不敢報警,萬一警察真的來了,渣哥一說真話,讓金禹坤知道了,我也得完蛋。
我的這點小伎倆沒瞞過他,他死死地看著我,看了一會兒,表情開始變得猙獰起來:“邵伊妮,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報警?你別忘了,當初的火並不是我放的,我是給你頂罪的。我現在一無所有,我根本就不怕了。你不一樣,看看那住著豪宅過著富貴日子的樣子,你敢跟我去公安局麽?”
當初他沒有把我放火的事情說出來,很可能是為了掩蓋他把我關在地窖裏淩虐折磨的事實。我後來查閱過相關的法律條文,非法拘禁、強奸,加上他那次叫了別人一起過來,算輪奸和脅迫賣淫。而且我當時沒滿十八歲,算情節極其惡劣,起碼得判個十年以上。
而縱火危害他人財產的,最多判個幾年,就出來了。渣哥身邊那幫狐朋狗友很多都蹲過監獄,三年五年對他們來說根本沒什麽要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