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殺另一個人
曾警官推著我的輪椅,坐如電梯,我們直奔三樓。
我和曾警官的病房距離重症監護隻有一層,也就是在六樓。這一層的病患多是剛剛脫離危險期的,一旦出現問題,可以及時再次送入重症。三樓的病患多是受了外傷的,就近可以送入外科手術室。
“人在哪裏?”曾警官問帶路的同事道。
就見女警指著過道一側的辦公室:“在這裏麵,是一名護士最先發現的死者。”
“把那名護士帶來這裏。我們兩個人先進去。”
曾警官將我推進辦公室,就見辦公桌後的椅子上,一名醫生打扮的男子仰頭癱軟在那裏。
不用我說話,曾警官已專門去摸了屍體的後背道:“和六樓的屍體一樣,脊椎也被凶手抽走了。”
我則搖搖道:“不太一樣。”
“不一樣?”曾警官重新確認屍體的脖頸與背部,很肯定道:“他的死法和六樓的屍體一模一樣,沒有區別。”
我再次搖搖頭:“你沒發現他身邊沒有血跡嗎?”
因為六樓那具屍體出現時我太過震驚,那一幕深深的烙印在我的眼睛裏,所以就算沒有現場照片,那裏的每一個細節我都能直接指出來。
那具屍體從嘴角到身下,都有血跡,而這具屍體則幹淨的讓我覺得怪異非常。
曾警官聽我如此說,忙抬起屍體的手臂:“有屍斑。”
人一旦死亡,血液就會停止流動,皮膚細胞便會逐漸死亡。聚集血液較多的皮膚位置,會在屍體死亡一段時間後形成屍斑,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七到八小時。
也就是說,這位死者已經死了七八個小時以上了。
“會不會是凶手專門清理了死者流出的血液。”曾警官分析道。
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凶手在殺害六樓的死者時,剛巧被我打擾,所以驚慌失措之下他選擇奪路而逃,沒有來得及處理屍體的血跡,要是這麽想的話,血跡的問題倒也說的通。隻是我不明白他已經殺了人,為什麽還要耽誤時間去清理血跡呢?
我正欲說出自己的想法,辦公室外聽到女警的聲音:“人我帶來了。”
門應聲打開,走進來以為怯懦的女護士。她一手遮住半邊臉,很害怕見到屍體。
“是你第一個發現死者的?”曾警官出聲問道。
大概是因為職業習慣,曾警官問話時總會不自覺的提高音量,嚇得女護士忙後退了一步。
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曾警官尷尬的咳嗽兩聲,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來代替他。
問話又不是我的專業,我隻能順著曾警官剛才的話再問一次:“這具屍體是誰?”
“是,是外科的主任。”女護士怯懦的回答道,聲音略略帶顫。
其實能夠回答我的問題,她已經表現的不錯了,心理素質算是過硬的。大多數人在看到死屍後都會嚇得六神無主,最起碼要一天半天的才能緩過來。
我再問道:“你能不能說說,你發現屍體時的情況?”
女護士道:“我今天本來是陪著趙醫生查房的,剛查了一半,就有位同事說有事情要辦,想和我換班。我答應她之後,就想先跟主任說一聲,結果開門……”
說著說著,女護士顏麵哭泣:“他就.……就這樣了.……”
人已泣不成聲,說話也變得斷斷續續,再想問什麽就困難了。
大概是聽到哭聲,門外陪著目擊者同來的另一名護士推開半扇門:“對不起,我能進來嗎?讓我勸勸她。”
按照常理來說,非案件相關人員,不應該進入案發現場。
但是這名女護士哭的實在太厲害,我也想不到辦法勸她,可又不能直接讓她這樣離開,畢竟屍體最開始的狀況,隻有她才知道。
“注意不要亂動房間裏的東西。”曾警官也沒有讓同事將她直接趕出去,大概是和我想到一塊去了。
趁著女護士的朋友哄她的時候,曾警官左右來回渡步,開始分析起時間與屍體之間的關係。
“照這麽說,死者是早上來醫院上班之後,立刻就遭到殺害了。”曾警官分析道:“屍體就放在這裏,一直等到被人發現。”
不等我說什麽,那名目擊證人的朋友卻道:“我一個小時前還和主任一起搬運文件來著。”
“什麽?”
她這無心的一句話,直接粉碎了我和曾警官最初的判斷。
“你確定?”曾警官不敢置信的再問:“你和他有直接接觸?”
“我們兩個一起上下樓搬的文件啊。”這名女護士倒是絲毫不怯懦,說起話來理直氣壯。
曾警官眉頭已經擰在了一塊,忙道:“你們三人先出去吧。”
女警忙將兩名護士帶出去,辦公室內立時安靜的許多。
“我確定他已經死了七八個小時了。”曾警官雖然不是法醫,但是專精於辦理刑事案件的他,對估算死亡時間很有一手。
“也就是說,這個本該在七八個小時前就已經死掉的人,一個小時前卻還在和護士搬運文件。”我重複著事件中的疑問。
對於這種事情,我可以推測出三種解發。
一種是死者的死亡時間被做了手腳。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和曾警官已經通過屍斑判斷出了死者死亡的時間。如果想要提前他的死亡退後,就必須增加死者周圍的溫度,可辦公室裏一直開著空調,體感溫度也就在二十三度上下。
這個問題近乎恒溫,既不會讓屍體的死亡時間提前,也不會讓它推後。
第二種可能則是屍體在死後又活了過來,然後還若無其事的和同事一起工作。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麽凶手就是一個心思縝密的普通人。如果是第二種情況,殺人者便不是一般人,甚至於不是人。
“有想到什麽嗎?”我一頭霧水,隻能問曾警官。
曾警官麵色還是那麽難看,搖搖腦袋道:“我不相信死屍能夠複活。就算是鬼魂也沒辦法輕易操縱肉屍吧?”
我回答曾警官說:“亡魂是可以借自己的靈力進入屍身,進而操控。但若真是鬼魅作祟,我一眼就能看穿。”
鬼氣就像是鬼魂的身份證一樣,亡魂去往哪裏,它的身份證就會未遂到哪裏。就算是亡魂進入人的肉身,鬼氣依舊會在道眼之下顯形。所以亡靈作祟,絕不可能逃過我的這雙眼睛。
若是在質問下去,就成了曾警官在懷疑我的能力。他想必意識到了這一點,又走到屍體身前:“一連兩具屍體,兩具屍體還毫無關聯,我真有些頭大了。”
現在也可以否定之前的猜測,凶手殺人並非針對警方。暫時來看,辦公室裏的這位死者與六樓的死者並不存在任何交集的地方。
“我先通知大家,讓大家警覺一點不要單獨行動,如果凶手還在醫院裏,說不定他還有可能犯案。”
“的確,看他殺人的手法如此一致,死者的脊椎骨中也許有他需要的什麽東西也說不定,在沒有達成目標之前,我想他不太可能罷手。”
我說著往前挪動了一下輪椅,用手轉輪椅輪子的走法,要比用雙腳困難的多。好在下樓時一位護士告訴了我該怎麽正確使用輪椅,我也不至於總纏著曾警官。
雙腳?
我腦中閃過自己目擊凶手時的畫麵。
衛生間裏昏昏暗暗,那人影又是撞倒我之後才跑掉的,說實話我連他的身形都沒有看仔細,不過他那雙鞋我倒是有那麽一點印象。
我轉折輪椅來到屍體身邊,大致看了兩眼,又問曾警官道:“六樓衛生間外的鞋印,你有拍下照片嗎?”
曾警官點點頭:“有,在這。”
他說著找到手機裏的鞋印照片,然後遞給我道:“有些不清晰,但是應該還能辨認輪廓。”
“是右腳的鞋印。”我自言自語著便將屍體的右腳皮鞋脫了下來:“曾警官,你來看。”
雖說鞋印並不是獨一無二的,但是一萬個人裏也很難會出現兩個人穿一模一樣的鞋的情況。所以那鞋印作為身份的證明,也並無不可。
對照著鞋印上花紋的排列,再看醫生這隻右腳皮鞋的鞋底。
點對點,麵對麵。曾警官驚呼:“是同一隻!”
“嗯,在六樓衛生間留下腳印的就是他。”我說的自己都沒有底氣。
這人既然已經死了,又沒有受到亡魂操控,怎麽可能會死而複生,又殺了另一個人呢?
況且他就是死於脊椎被抽,就算他能夠複活,因為缺少脊椎,他也應該無法正常直立行走才對。
卻聽曾警官略帶躁氣道:“偏偏這種事情又讓我們兩個人遇上。既然能證明是他在自己死了以後又去殺了另一個人,這件案子已經不再是普通的凶殺案了。”
話雖如此,我卻真的一點頭緒都沒有。就算是城隍廟的方丈,為了能讓自己的兒子複活,都費了那麽大一番功夫,其他人又有什麽辦法能在不借助亡魂的情況下,讓一具沒有脊椎的死屍複活,不僅能跟自己的同事正常交流,還能去殺另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