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紅頂商人
朱墨的這封信,是隨著學院為田教授訂閱的報紙一起送到實驗室來的。
田教授把信放在了張智麵前的實驗台上,張智說聲謝謝後,一看信封上是朱墨的筆跡,就陡然生出一絲不快。
他把信放進實驗台下自己的抽屜裏,想了想,又從裏麵取出來,然後掀開身上穿著的白大褂,把信裝進褲兜裏,出了實驗室,朝走廊盡頭的衛生間走去。
張智是在衛生間裏佯裝方便,草草讀完了朱墨的來信。
看完第一句的時候,他厭煩地在心裏說了句“無聊”,心裏的那種抵觸讓他真想一把將信撕了,因為他特別討厭朱墨這種說話的口氣和她要說的話,煩透了。
可是,朱墨的這句“你現在正在婚外情感的溫柔鄉裏酣睡不醒”,又引得他不得不繼續往下看。
接下來朱墨繞來繞去的那些話,張智斜著眼皺著眉快速掃了一遍,沒見朱墨說出什麽新鮮的來,便沒有讓自己在心裏留下任何痕跡。正像朱墨預想的那樣,他的心靜不下來聽她說這些“廢話”。
的確,張智的心裏現在裝著其他許多事情。
尤其是,從他開始產生要在海東讀博士的念頭,到現在已經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博士論文課題研究,他一直都在考慮,拿到博士學位後,自己到底要到哪裏去?
這些年,不管是國內畢業的博士,還是海歸回來的博士,絕大多數都進了科研單位或者高校。當然,也有妹夫靳小亮那樣嚷嚷著要自己創業的另類。
張智想,自己就是從科研單位出來的,所以,去高校始終是他的一個主要選項。但是他希望還能有一個比這更好的選擇,這個選擇應該能同時滿足他的所有願望。否則,這麽大年齡了,苦哈哈地讀博士圖啥。
他一直都很羨慕鄒東明。
鄒東明身為國企高管,既是政府部門常年聘用的經濟顧問,又在行業協會掛職,還分別是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專家庫的專家,可以說是一個亦官亦商亦學術的非常理想的狀態。
張智知道,這種狀態也是多年來自己的父親對自己的一種期許,父親希望他的兒子既要搞科研掌握技術,又能身居官職掌握更多的資源,有了這兩樣作保障,便可以有條件實現用自己的技術辦自己的企業,最終光耀自己的家族這一宏願。
他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見過鄒東明了。現在,自己已經麵臨著拿到博士學位後的去向問題,他迫切需要得到鄒東明的建議和幫助。
“我這條路以後可能就行不通了。現在不是已經有一種說法,要求企業的管理人員要脫去行政馬甲,國企老板要真正回歸市場。”這天下午,在一間茶社裏,鄒東明等他和張智的話題聊開後,感慨地說道。
“怎麽個回歸法呢?”張智問。
“你不知道,有些事,有些人,就是因為搞得太膨脹了,最後一定是物極必反。前一段時間有一件事鬧得沸沸揚揚,一個已經破產的企業,竟然成為當地的納稅五百強。簡直是不可思議。”鄒東明搖著頭說。
“還有這事?”張智滿臉疑問。
“這是一家水泥廠,幾年前突然宣布破產,可是幾年過去了,這個水泥廠不僅沒有按照法律程序對破產後的資產進行清算和處置,反而以年繳納地稅一千多萬元的經營業績,成為去年當地的納稅五百強。”
“一個正在進行破產清算的企業?不會是借機逃債吧?”張智大膽地推斷。
“你還真說對了。他們這一通破產逃債運作下來,最終造成的是國有資產流失。”鄒東明說。
“這裏麵最關鍵的問題是,這個廠是國有企業,這個廠長不僅一直擔任著企業的法人代表,同時還是這個企業所在縣的副縣長。厲害吧,這樣的人來做企業,就是大家常說的紅頂商人。”鄒東明表情很複雜地接著說。
“那他掌握的資源就太多了。”張智說話的表情看上去若有所思。
“當初,這個廠是以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的,而當地法院也是以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照企業破產法,宣告這個廠破產還債。後來,還是這個廠的債權人發現了這個破產企業竟然一邊破產清算、一邊紅火經營這樣的怪事。”
張智對鄒東明談的這件事很感興趣。
鄒東明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四下看了看,有些神秘地接著說:“就是你剛才一眼看透的那樣,這個水泥廠宣告進入破產程序,並非是因為企業嚴重虧損。真正的原因是想借破產清算之名,中止債權人對其進行的債務追索,從而達到逃廢一個多億的金融債務和利息的目的。”
“張智,一般的人都認為,這件事能運作到這個份上,已經夠讓人佩服了吧。”鄒東明顯然還有更大的包袱等著向外抖落。
“當然,這一手是大手筆,一般人玩不來。”張智肯定地表示。
“還有更厲害的。”
鄒東明呷了一口茶,又說道:“前幾個月,這個水泥廠的破產清算小組在未經債權人會議研究的情況下,將水泥廠價值近億元的固定資產,還有生產許可證和企業的商標,全部租賃給了這個廠長和廠裏其他十一個高管違法成立的新公司。據說,這個新公司注冊資本是兩百多萬元,但實際出資隻有五十多萬元。你算算吧,這樣一折騰,國有資產流失了多少。”
“我的天,一般人可不敢這麽幹。”張智看著鄒東明嘖嘖的樣子,也吃驚地說。
“是啊,所以說,紅頂商人才厲害。”
鄒東明說出的“紅頂商人”這四個字,讓張智的心為之一動。
他關心地問:“那現在什麽情況?”
“這個事到現在還沒個定論呢。有人聽這個廠內部的人講,這個水泥廠的產品質量和市場銷路其實都蠻不錯的,就是貸款負擔太重,每年光利息就要還一千多萬元,賺的錢基本上都給了銀行,這幾年申請破產清算後,貸款利息不再計算了,日子這才好過些。”
“這個事,其實真要處理起來也不難。按破產法規定,在一定時間內,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關人員,不得新任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也就是說,這個廠長和廠裏的那些高管注冊成立新公司本身就是違法的。既然違法了,還有什麽不好查的,對不對。”張智憤憤不平地說。
“所以說,問題還是出在當地有關部門的監管上,監管部門不僅允許這個水泥廠的法人代表也就是這個廠長和其他高管注冊成立了新公司,而且同意將已經宣布破產清算的水泥廠租賃給新成立的企業,這明明就是在濫用手中的權力嘛。”鄒東明說。
“唉,看來這就是一場權力放渡的遊戲。”張智一語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