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案情突破
第112章案情突破
本來用不著把王未明車禍的事拿到局班子成員會上來說,但池長才卻有意將這件事拿到會上來說,其目的是為了讓每個班子成員特別是新接手車禍調查的呂梁棟認識到這件事的重要性、緊迫性和敏感性,不能對車禍調查掉以輕心。同時,也是借此機會給班子成員打招呼,希望他們在這個問題上不要擅自插手、幹預。池長才在會上暗示,王未明的車禍不是一個單純的車禍,苟益橋就是因為在王未明車禍問題上有嫌疑,苗左江也是因為和苟益橋走得太近在王未明的車禍問題上存在嫌疑而被紀委采取強製措施的。
池長才在會上特別對新接手車禍調查的呂梁棟說:“梁棟,對於王市長車禍的調查,省上馬上要派一個調查組下來和我們一起開展調查,省上的調查組組長是省公安刑偵總隊副總隊長柯一南、成員省刑偵總隊刑偵處處長狄小傑、省交警總隊事故調查處處長秋無克等四人。從省上下來的調查組的人員構成上,我們就應該看得出省上對這次車禍調查的重視,因此,我們市上參加調查的同誌一定要積極配合省上調查組的工作,大家齊心協力、共同努力,省委和市委要求盡快對王市長的車禍有一個結論,但這個結論必須是經得起曆史檢驗,是實事求是的結論。對於之前調查組已經收集到的證據資料和信息,市上調查組要主動和省上的調查組共享,要聽從省上調查組的安排,服從他們的調遣,既要展示麗春幹警隊伍的素質,也要尊重省上調查組的工作。市上調查組的成員仍保持原來的構成不作調整,但要給他們打招呼,不要在這裏麵有任何不良作為。否則,如果被追究,那是任何人都幫不上忙的。染棟下來後盡快了解熟悉一下情況,很快召開一個會議,到時候我也參加。省上調查組下來後的後勤安排,請朱書記過問一下,要確保省廳調查組在麗春開展工作的一切所需。”
省公安廳調查組到麗春後並沒有搞什麽形式,而是直接就投入了車禍調查。本來池長才想的是以市委、市政府的名義宴請調查組一行,並請市委書記譚無忌參加,以表示麗春市委、市政府對調查組一行到麗春的重視,但調查組組長柯一南說:“我們還是先把車禍情況搞清楚,對省委和麗春市有個交待時再說吧!要不然麗春市委、市政府宴請了我們,我們的工作卻又做不好,我們無法交待,也問心有愧。”從柯一南的這一段話裏,可以感受得出他是非常實在的人。一般情況下,這種以技術見長的人,都比較實在,不注意那些形式主義的東西。柯一南也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盡管柯一南是這個說法,但池長才決不會把這話完全當真。雖然想想柯一南說的話也不無道理,但作為主人家有客人來,無論如何都應該有所表示,這也是中國人的特點。於是池長才就降低規格,自己為主以市政府的名義宴請了一次省廳調查組的同誌。畢竟來者是客,不宴請一頓,作為主人家的池長才心裏肯定是過意不去的。
省廳調查組到麗春後,聽取了麗春市調查組對前期調查情況及車禍現場勘察情況的介紹,查看了麗春調查組前期收集的證據材料,到車禍現場進行了實地踏勘,之後,他們與貨車駕駛員賀得利進行了接觸,訊問了賀得利一些相關情況及車禍發生時的情景。同時,對兩輛涉事車輛也重新做了技術勘驗鑒定和測試。由於他們剛到麗春,外圍調查還來不及搞。省廳調查組的同誌在聽了麗春警方的匯報後,覺得麗春警方的外調工作已經做得比較細了,他們也不熟悉麗春的社會情況,因此省上調查組也就確定暫時不開展外調,有關外調的情況就以麗春的調查為準,如果最後的調查需要再進行外調時,再考慮外調的問題。
不愧是省廳的高手出麵,他們的調查不光效率很高,結果也很讓人滿意。由於車禍當天的雨下得太大,把現場的痕跡已經完全衝刷了,再加上車禍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時間,現場已經完全沒有車禍的任何痕跡,如果是沒有經驗和高科技設備,根本就再也找不到一點對車禍調查有用的東西。但他們還是通過儀器檢測,通過當時現場處置時麗春交警所畫出的現場示意圖,用了不到兩天的時間,基本上還原了車禍現場。通過對車禍現場的觀測分析,他們認定,如果王未明車禍案確定是有人預謀,那麽隻有在王未明的車上安裝跟蹤器,才能做到兩輛車準確相遇,實施精準撞擊。否則,就完全是巧合。如果完全是巧合,那自然就可以排除人為作案的可能。為了驗證他們的這種分析,他們用帶來的儀器對兩輛涉事車輛進行了反複檢測勘驗,同時,又用肉眼對兩輛車特別是王未明的車進行反複查看,終於在王未明所座車輛的發動機護板裏層發現一個長11厘米、寬45厘米麵積用強力膠粘連過的痕跡。雖然因為當天的大雨浸蝕和衝刷,這個痕跡已經很不明顯了,但用肉眼仔細查看,也還是能夠看出一些痕跡。再用相關設備一檢測,也就確定了確實是安裝過東西在王未明的車子上。調查組通過對各種汽車跟蹤器體積大小的比對,確認這個麵積與一種叫“尼德利牌T28型”的汽車跟蹤器和大小麵積基本相符,這樣,也就基本上確定了在王未明的車上安裝過跟蹤器,這樣也就間接地證明了王未明車禍是一起人為製造的車禍,車禍發生後,車禍製造者取走了跟蹤器,以防止警方在調查時發現。
這個發現,對於車禍原因的確認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為這樣一來,就基本上可以確定這確實是一起人為製造的車禍,這也為進一步開展調查提供了方向。
在技術檢測方麵起到了進展的同時,外圍調查也起得了一些進展。調查組在對賀得利相關情況的調查中,發現與賀得利有關的一個銀行賬號在車禍後的幾天時間,分兩次共轉入了十萬元的資金。調查組詢問賀得利,賀得利說出來的這兩筆資金來源不能自圓其說,調查組確認這應該是車禍製造者轉給賀得利的報酬金。
綜合麗春警方之前已經掌握的一些情況,調查組和麗春警方再次提審了賀得利,明確對賀得利提出車禍發生時在他車上有人指揮他,並且也明確告訴賀得利,從他的銀行帳號最後的資金進入情況確定,他是被人收買後有意製造了這起車禍。省廳調查組組長柯一南明確地告訴賀得利說:“我們現在可以確定地告訴你,這次車禍是一起人為製造的車禍,如果你不能告訴我們指揮你撞車的人是誰,那你就是車禍的主謀。‘殺人償命’這話想來你應該是知道的,致人死亡的主謀最後肯定是沒有活命的可能,是要被判處死刑的。如果是從犯,責任自然就要輕得多,你自己選擇哪一個角色,希望你自己考慮。你要知道,我們省公安廳如果沒有掌握證據,也不會到麗春來開展,既然來了,那麽肯定是掌握了有關你做案的證據的。我們給你一天時間,你自己好好想一想。這一天時間,也是你自己選擇自己命運、最後確定自己走哪條路的最後機會,錯過了這個機會,後果是什麽,你自己可以想象。”說完後,調查組一行人就離開了看守所。
賀得利剛開始時對調查組的態度仍然是他對苗左江見他時的態度一樣,完全是一副無所謂的神情,沒有一點怕懼感。自己被關進看守所後,也不時有人把一些情況透露給他,他也得知對方承諾給他的報酬金已經分兩次續轉到了他的銀行帳號上,對方還托人帶話,等這件事基本平息後,再把剩餘部分給他。對方明確說,現在給他也可以,但警方追查得很厲害,對賀得利的所有銀行帳號都進行了監控,如果再轉給賀得利,就隻會成為證據,最後他即使得到了也不可靠,不如等事情平靜後再給他,也就拿得穩了。賀得利想了想也覺得有道理,就同意了苟小山傳過來的訊息,並且還覺得苟小山這個人講信用,值得依賴。同時賀得利自己也覺得即使對方不給,他以後也會去找對方,賀得利相信對方肯定害怕暴露此事,不會不給自己,說不定自己還可以借機多敲詐一筆。也因此,賀得利的心裏一直很平靜,認定對這次車禍隻要自己不說一點意外的情況,警方也就查不出什麽情況,那麽最後就隻能作為一次正常車禍處理。現在他聽柯一南說省公安廳都出動了,並且已經確認有人在對方的車上安裝了跟蹤器,同時確認當天有人在他車上指揮他操作汽車,賀得利的心裏就不踏實了。當時他也很奇怪,指揮自己的那個人怎麽那麽清楚對方那輛車的行蹤,公安廳的人說了後他才明白,原來是安了跟蹤器有對方車上的結果。聽了柯一南的一席話,賀得昨的心裏實實在在地打起鼓來。“殺人償命”,賀得利知道這是天經地儀的事,自己上一次開車撞死人那是實實在在的正常車禍,但這一次確實不是正常車禍,是自己有意開車撞上去的,如果最後公安局調查出來,那麽自己就是直接的殺人犯。如此一來……賀得利是越想越不敢想下去,他還是害怕自己真的成了殺人犯後被判償命。確實,如果自己被確定為了殺人犯償了命,那麽自己的老母親和兒子怎麽辦?如果自己隻是從犯,就是再坐監牢,畢竟自己還活著一條命,隻要自己在監獄裏好好表現,出來後也還可以奉養老母親的天年,雖然兒子可能會再次受到影響,但自己第一次進監獄時已經影響了他,再進去即使影響也已經不象第一次對他的傷害那麽大。
車禍之前,賀得利聽了那個他自己到現在為止都還不知道名字的人的話後,滿以為象上次自己出車禍一樣,致人死亡後即使進監獄也隻是三四年的事,自己用三四年的時間換取三四十萬元的報酬,平均每年十萬,對於自己來講已經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數字,想想覺得自己並沒有虧。並且那天那麽大的雨,即使出了車禍,也確實讓任何人都會覺得是一起正常的車禍。賀得昨哪裏會想到,這些警察居然能夠把自己認為隻要自己不開口他們完全不知道的情況都調查出來。
想到自稱省公安廳的那個人的話,賀得利是一連幾天都沒有睡不著,因為隻要一靜下心來,馬上就會想起那個人說的話。
在折騰了幾天後,賀得利還是經不住柯一南幾句話的壓力,迫不得已地主動找到看守所的幹警,要求求見前幾天來提審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