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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首:貪心才是愛情的元凶

  梁又西走後,這個酒局才算真正開場。


  前麵幾杯帶來的醉意,慢慢揮發,變成了傾訴的催化劑。


  錢誌浩去其他卡座應酬了,隻剩宋一一和秦時雨靠在一起,軟趴趴的,不鹹不淡的呷著一杯酒。


  午夜的狂歡後,酒吧裏的熱烈也開始慢慢減退,一部分人開始轉場去別的地方嗨,一部分開始步入沉醉,剩下的一部分人,也都沒了狂歡的體力。


  這個片區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所有的酒吧隻能營業到三點,過了三點,要麽打烊,要麽搖身一變,變成安靜舒緩的清吧,以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荒唐的是,這一整條街都是酒吧,哪有什麽居民。


  d·o是不打烊的那種類型,為了能順利過渡到安靜模式,一般從兩點開始,就會進行降噪處理:請一個民謠歌手,代替打碟的大哥,在場中間的舞台上駐唱。


  本來隻是為了平穩過渡,卻不曾想,這個時間段,正好是酒精發作的時候,抒情的歌曲一開口,總有那麽幾個失控的靈魂,開始淚流滿麵。


  今晚的歌手,是個大學生。


  有些羞澀的抱著吉他上了台。


  宋一一的卡座正好遠遠地可以看到舞台,那學生穿著白t恤,吉他斜背在身上,身材有些瘦,四肢修長,兩個眼睛像小兔子一樣警覺。


  宋一一戳一戳歪在自己身上的秦時雨,秦時雨“咦”了一聲,稍微伸長了脖子看了一眼。


  “這孩子怎麽又來了?上次因為他,唱哭了一個喝醉的大哥,大哥情緒來了,當場哭著找前女友去了,現女友不樂意了,大鬧了一場,可熱鬧了。”


  “就因為這個,你不讓人家孩子唱了?”


  “你自己聽吧,唱不哭你,我管你叫大哥。”


  “誰稀罕當你的大哥。”


  宋一一跟秦時雨碰了下杯,也軟趴趴的靠在秦時雨的身上,眯縫著眼睛,看著舞台上的男孩正調著音。


  他調音的動作略顯笨拙,但好在最終還是調好了。


  很快,打碟大哥正式下班,工作人員清理了一下舞池中間的幾個醉鬼,男孩的表演時間開始。


  大概是有了上次的教訓,男孩沒有挑自己很擅長的慢情歌,而是專門練習了幾首更適合這個場合的歌。


  例如,《北京北京》。


  跟汪峰不同的是,男孩的嗓音清澈,唱腔簡單,少了大部分的滄桑感,卻意外地,更符合如今留在北京的年輕人的心態。


  我在這裏歡笑,我在這裏哭泣,我在這裏活著,也在這死去。


  男孩的唱法裏,沒有真的活著或死去,但卻能感覺到,有些屬於這裏的故事還活著,或者已死去。


  秦時雨的酒杯伸到宋一一麵前,宋一一默契的碰了個杯,兩人不需要言語,就能懂對方的感受。


  兩個人甩掉鞋子,在沙發上頭頂著頭躺下來,舒舒服服的閉上眼。


  男孩的第二首,前奏一響,宋一一就有點頭皮發麻。


  是《男孩》。


  她原本並不喜歡這首歌,但梁又西喜歡。


  他曾經兩次在公開節目裏唱過這首歌,很多粉絲路透的拍攝裏,也有他唱這首歌的畫麵。


  他曾經在一次采訪裏親口承認,他最喜歡的歌是《男孩》,每次去ktv必點。


  那段時間宋一一正在忙著學校的考試,每次都會學習到深夜。


  洗澡的時候,會順手打開這首歌,一遍一遍的單曲循環。


  慢慢地,她竟然也能跟這首歌共情了。


  我沒能把你留下來,也不像他能給你一個期待的未來。


  今天的這個《男孩》,跟梁又西版本的,有很多的相似點。


  一樣清冷的少年,一樣不食人間煙火般的唱法,甚至連生澀的發音都是相同的。


  她倒是沒有像其他人一樣,觸景傷情起來,而是有了那麽一點點感性的表達欲。


  她用手戳了戳秦時雨的肩膀,秦時雨就輕輕嗯了一聲:“幹嘛?”


  “這是梁又西最喜歡的歌。”


  “所以呢?”


  “天知道,我有多想他。”


  秦時雨立刻從沙發上彈了起來。


  “你終於醒悟了?!”


  “我一直醒著呢,隻是時間久了,有點騎虎難下了。”


  “都是你自己作的!你就那麽點老鼠膽嗎?怎麽你就能毀了他呢?你現在是不是覺得當初的自己特幼稚特不可理喻?”


  “確實幼稚。”


  “小命差點搭進去,你說你到底值不值?”


  “說到小命,我說一件事你可不能生氣。”


  “我要是那麽容易跟你生氣,我早氣死了。”


  “遭遇恐怖襲擊的時候,我瑟瑟發抖的躲在車裏,命懸一線的時候,我沒想起你。我竟然滿腦子都是梁又西。”


  秦時雨一臉震驚的看著宋一一。


  “姑娘,你都這樣了,你還沉醉在自我主義的偉大犧牲裏呢?我要是你,愛一個人愛到這個程度了,我就算遺臭萬年、遭人唾棄,我也要把這個男人緊緊攥在手裏啊!”


  “我以前也這麽想過,後來發現,貪心才是愛情的元凶。”


  “你少跟我扯這些沒用的,你就是這種歪理邪說懂得太多了,反倒忘了人類的原始本能。人類從根上看,也是動物。動物的本能就是索取,就是占有,就是自私和搶奪。”


  “你這才是歪理邪說吧?”


  “你少給我打岔,你就說吧,梁又西你還想不想要了?”


  宋一一半垂著腦袋,非常喪氣的點了點頭。


  “雖然努力了很久,但內心的**太強,沒打過。”


  “我看梁又西那個不近女色的樣子,多半是還惦記著你呢。你倆要不坦誠相見的聊一聊,趕緊讓故事大結局行不行?”


  “你說的是哪個坦誠相見?”


  “靈魂上的坦誠相見和**上的坦誠相見,都行,隨你。”


  宋一一帶著醉意的笑了笑,在逐漸明亮的光線裏,夾雜著那麽一絲無奈。


  “我害怕。”


  “你特麽有沒有出息?”


  “我要是有出息,今兒也不會出現在這裏了。”


  “我真是懶得管你了!”


  秦時雨把麵前的酒一飲而盡,抬起屁股就出走了。


  宋一一把腿抬起來,圈在沙發上,安靜的聽著男孩唱《倔強》。


  她一點都不倔強,也不逞強,隻要梁又西勾一勾手指,她就立刻隨他處置。


  隻是如今,他怕是早就厭棄了他。


  始亂終棄,隨心所欲,狼心狗肺,陰晴不定。


  她本來打定了主意,回來了,乖乖做梁家的女兒,做他的妹妹。


  可一看到他的臉,她那堅不可摧的決定,就變得不堪一擊。


  如果以前的自己,在他眼裏是明亮的,那麽經曆了自己這麽一番毫無邏輯的折騰後,那原本就熹微的明亮,估計早就熄滅了。


  想到你可能早就不愛我了,我的眼淚,才後知後覺的掉下來。


  果然,自己還是被唱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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