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秦法
可以更加詳細的分析,因為整個紅山文化遺址都離不開這樣的討論論證,真正的黃帝陵到底在哪裏不光是考古學問題更是曆史問題文化問題社會問題。
揭開一個全新的答案,我體內的熱血再沸騰,黃帝族不僅擁有經濟、軍事上的優勢,還具有人種優勢。而人種優勢的取得,在遠緣的通婚,簡稱“外婚製”。遠緣通婚,可使後代更加聰明。而近親繁殖,則極易導致後代競爭力下降,最終被殘酷淘汰,這是人種進化學的鐵律。
對此,常春林的考證是,黃帝族與炎帝族、蚩尤族間爆發過激烈戰爭並取得勝利,獲得的大量外族人口為本部族的優生繁衍提供了人員儲備。此外,黃帝族與北方遊牧民族——葷粥族的結合,更為黃帝族的人種進化提供了強力助推。
據《中國通史》記載,“葷粥族為北方強族,相傳與黃帝族發生過衝突。”
由蒙古高原南下的葷粥族與地處內蒙、遼西的黃帝族通婚,產生了血緣親屬關係,進而形成了紅山文化,這是中華民族大融合的開始。
為推廣遠緣通婚,避免近親繁殖,以確保人種優勢,黃帝族或者說紅山文化區域內的部族在推行“外婚製”時,采取的手段有時嚴酷得令人不寒而栗。近些年,在遼西、內蒙一帶曾發現一些紅山文化時期的奇特墓坑。
墓坑裏的青年男女屍骨,身體扭曲、疊壓於一處。據專家考證,他們是被“活埋”致死的。
他們為何被活埋?
專家的推斷是:這些青年男女是同一部落成員,因相愛野合,觸犯了部族“同族不可結合”的不赦天條,故遭活埋酷刑!
在黃帝時代,不僅推行“外婚製”,而且允許男子多娶。相傳黃帝有四妃,可見當時一夫多妻製已經存在。而一夫多妻製的出現,意味著父權製社會已然形成。
經上述考證,常春林做出如下判斷:紅山文化正是黃帝族在尋求新的生存空間,為獲得更豐富的生活資料的進程中誕生的。所以說,紅山文化是黃帝族的物質文化遺存!遼寧一座5000年大墓,出土兩隻烏龜,專家:這是軒轅黃帝墓。
更有趣的事情在於在中國民間,人們習慣將夫妻新婚之夜稱為“洞房”,幾千年後人們依舊習慣將新婚之夜稱為“入洞房”。盡管人類從洞穴式居住過渡到了今天的高樓大廈,但是洞房這一名字從未改變。那麽為何夫妻新婚夜為何叫“入洞房”,原來這都是軒轅黃帝立下的規矩,炎黃子孫都自覺的選擇世代遵守,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洞房一詞最早來源於軒轅黃帝,當年黃帝打敗蚩尤,平息了戰爭,建立起部落聯盟,同時也製止了群婚。這也意味著人們結束了野蠻時代,人類文明最初的模式就此開始。
但是對於習慣了群婚的人們來說,一下子適應一夫一妻製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在5000年前無疑也是一次偉大的革命。
黃帝之所以製止群婚,建立一夫一妻製,主要是因為經常發生搶婚現象,男搶女,女搶男,人們經常為了搶婚而大打出手。時間一長,部落之間的矛盾必然會激化,很有可能會產生重新分裂的可能。
但是要想讓人們接受一夫一妻製是非常困難的,一天黃帝在巡查的時候,突然發現一家三口居住在洞穴中,為了防止野獸入侵,用石頭堆砌起高高的圍牆,黃帝大受啟發,想出了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那就是男女結婚的時候,先聚集群民一同祝賀,舉行儀式,然後吃酒慶賀,宣告二人正是成為夫妻。
事畢後便將夫妻二人送到事先準備好的洞穴中,周圍壘砌起高牆,出入隻留一個門,吃飯喝水由男女雙方家裏親人送,長則三月,短則四十天,讓他們在洞裏建立夫妻感情,學會如何過日子。
隻要是部落中入了洞房的男女,就叫做正式夫妻。而結了婚的女人則需要將頭發挽個結,象征她們已經結婚,其他男子不可再隨意侵擾,否則就觸犯了部落規矩。
黃帝的這一提議一經提出,很多人都十分讚同,於是久而久之部落中搶婚的惡習就慢慢消逝了,而是留下了“入洞房”的習俗,人們世代遵守。不得不說我們的傳統和社會規則以及道德製度就是一點點這樣建立起來的。
提起這方麵我會立刻想到後世的秦法,很多人認為秦法的殘暴是導致秦國滅亡的根本原因。
實際上我一直堅信秦國並非因秦法殘暴而亡,秦法當初立法並在秦國施行的史曆背景是戰國時代,也就是後世所說的戰時法治社會。立法的初衷就是為了適應戰國時期諸候吞並戰亂不斷的殘酷現實時勢,從而實現存國、強國仍至最後統一的目的,當初秦法初立一切都是圍繞戰爭而存在的。
秦統一之後,沒有了諸候混戰的外部矛盾,而戰時法治的繼續在統一以後的秦帝國中大力推廣引發秦國內部矛盾激發,導致秦帝國地土崩瓦解關係極大。如果就秦朝而論秦朝,或許邏輯上可以說得通,但必然有違客觀。
作為一個理智的炎黃後代要把秦為什麽因秦法而強盛?秦又為什麽成為“暴秦”而滅亡?這兩個不同時期的事物結果,看得更客觀些,不得不從更深遠的曆史背景去查究。下麵重點究究秦法到底是不是殘暴導致秦滅亡的主要原因吧。
首先先秦諸子之學目的何在?法家作為先秦諸家之一,其目的跟其它家是一樣的,出於解決當時的時弊。《準南.要略》:“諸子之學,皆出於救時之弊。”之所以為亂世,諸國之共主周天子不能製約諸候,霸主取代周天子行攘夷狄,涉國亂。
首霸齊桓公於公元前685年始,他曾卻鍬以存邢、衛,又伐山戎,救燕,南伐楚,西幹涉晉國內亂,又經略東夷。
齊桓公死後,宋襄公繼而稱霸,因實力太小被楚國所敗。之後晉文公稱霸敗楚國於城濮,秦穆公又與晉國爭霸不勝,秦穆公向西邊擴地稱霸西戎。
中原之地晉楚兩大國仍然兵爭不息,公元前506年,吳國闔閭暴起大破楚都城後,越國又漸強,吳越戰端開,吳王夫差破越,越王句踐滅吳,到了公元前333年又越國又被楚國所滅。
春秋共曆時352年兵禍匪患橫行的狀況,促使當時的諸家學子開始探尋一條能改變當時惡劣的社會環境的道路。
“百家爭鳴”旨在找到治世共識;百家實為虛指,實則四家。先秦諸子就是基於當時這樣一個已經讓大多數人感到無法正常生存的時代背景所產生的,各家理論的出發點就是治亂世。但各家對治世的見解並不一致,於是才因為哪家才是治世正道而展開了爭論,這也是“百家爭鳴”的主旨。說是百家,實則主要四家:道、儒、墨、法,各自的主張不同,但其初衷是一樣的,就是為了改革當時的社會,使世道之亂有效治理恢複到從前相對太平的世道裏。
諸家治世之學並起爭鳴,法家也自然有其自己的主張。其它三家概要為:道家認為,世道之所以亂,是因為人心私欲膨脹以至引發財貨土地之爭導致亂世動蕩,故而主張清靜無為之道;墨家認為,世道之亂在於當時人們殺伐征戰奢靡淫樂,故而主張兼愛、貴儉;儒家認為世道之所以亂在的人不習周禮不施仁政所致,故主張複周禮複井田。法家認為,世道之亂其根源在於封建製度之上,因為封建貴族、諸候的特權問題,作為封建統治者,他們掌握著社會上多數的財富,並在製度上占據特權導致財富分配和製度上的不公引發的亂世。
法家主張,必須裁撒抑製貴族,鏟除封建,富國強兵以統一天下,才能真正徹底的現實由亂世到治世的局麵。魏國李悝變法的成功讓人們看到法家變法改革釋放出來的巨大生產力,開始接受法家的變法主張,並在各諸候形成治亂世之共識。用於魏國變法的《法經》商鞅隻字未改“取之以相秦”,魏國與秦國其實是用同一部律法—《法經》。
隻是用於秦國故更名《秦法》而已,據史料記載:中國最早最完整保存下來的法典是春秋魏文候時期李悝作著的《法經》。這是一部較為完善,且真正義意上的律法典,在當時為大眾所參考並被諸候國加以斟酌去取作為自己家國法律加以運用,成為當時法律上的權威之作。可見秦法本源於魏法。
戰國七雄,實為曆經變法改革後的七個實力的諸候國,而這七大諸侯國的最終目標就是吞並其它諸候國,而以郡縣的形式統一天下。
七雄兼並競爭,初衷在於完成天下一統,隻是國情不同,製度不一。商鞅變法是戰國七國中,推行中央集權製最完善的諸候國。各國變法中,沒有一個諸候國比秦國的商鞅變法更徹底,製度更完善。共同的目的,不一樣的做法,自然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而這種結果的優劣,自然會在競爭中顯現出來。最終秦國一統天下,除了有運氣的成份之外,更多原因在於秦國的商鞅變法時間夠長且夠深徹,秦始皇在完成統一天下後,也對秦之所能統一作了總結就是:“奮六世之餘烈”才有了他統一天下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