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破殼
第九十三章 破殼
第二天一早,淩俐剛剛遛狗回來,在樓下的門廳裏見到了風塵仆仆歸來的田正言。
他大概是坐最早一班飛機回來的,眼底帶著疲憊,眼下有些青黑,看到淩俐就微歎了一口氣:“南之易這次,真是有大麻煩了。”
淩俐剛剛陪著狗狗跑了一通,有些喘不上氣,好一陣子才有力氣追問:“怎麽回事?”
田正言沉默了幾秒,肩膀微微下沉:“你不用看知識產權案例了,看公司法的吧。我們這次遇上的,是揭開公司法人麵紗。”
第??章
兩天後,麵對著一堆華易高科的合同和賬本,淩俐滿腦袋的生無可戀。
早上不到七點,她就被田正言的電話叫醒。
匆匆忙忙趕過來,田正言說已經搞到了些原始資料,讓她過來好好研究一下,之後就說自己熬了通宵回房間去補覺。
淩俐早飯都沒吃,坐在客廳裏看了這堆東西一上午,心裏隻有抓狂二字。
身為看驗資報告都困難的她,沒了田正言的指導,對上這樣一堆天書,根本毫無頭緒。
補完覺有興趣當監工田正言端起茶幾上的咖啡,隻喝了一口便放下,微微蹙了蹙眉。
剛才衝好了咖啡,結果因為想事情錯過了品嚐的最佳時間,這時候已經有些發酸,口感很差。
“怎麽樣?有沒有什麽新想法?”田正言進入正題。
這是到了檢驗她學習成果的時候了,雖然有些發怵害怕被罵,可淩俐還是老老實實回答:“沒有。”
田正言像是早就料到一樣,先是從那疊資料中抽出華易高科成立時候的協議,指著其中一行字,說:“你先看這裏,約定的南之易以技術入股的出資額,是三百萬。”
淩俐看了眼,那上麵確實白紙黑字寫著“乙方南之易以技術入股,占股30%……”
她不明白田正言翻這條款給她看有什麽意義,難道是要確認南之易最多就對方損失賠償三百萬?
田正言看著小菜鳥還找不著北,搖了搖頭,翻開那堆東西,從裏麵找出一張字跡很模糊的紙張,說:“你看看,這是什麽?”
淩俐盯著那張紙看了半天,有些不確定:“這是轉賬憑證?”
“對,”田正言肯定了她的猜測,又對她看不清楚的轉賬內容進行補充:“上麵顯示華易高科轉了三百萬到南之易的賬戶。而且,這隻是其中最大的一筆。這樣的轉賬,前後加起來有七百來萬。我查了銀行流水,這些錢在南之易的賬戶上停留了大概一年時間,之後就被分成五萬以下的小金額,被人從ATM機上提走了現金。”
“哦。”淩俐乖乖點頭表示知道了,幾秒後回過神,抬頭對上田正言的視線。
又多出來七百萬?莫非這筆款項有什麽由頭?如果加上南之易的出資三百萬,是不是意味著輸掉官司會賠一千萬?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麽,田正言又補充:“我找到了當年華易高科的財務,幾經打聽,得知當年這些款項大概是以借的名義打給南之易的,當年還有過欠條。”
“這……”淩俐有些吃驚,接著瞪大眼睛反問:“是欠條,不是借條?”
得到田正言肯定的答複後,她有些興奮地說起來:“就算南老師以借款的方式向華易高科拿了不少錢,可問題是華易高科已經注銷,也沒有人主張過這些欠款,而且如果經過查證真的是欠條而非借條,那訴訟時效隻有兩年。對方沒有起訴沒有追償,南老師就不用還啊。”
一口氣說完這段話,她眨巴眼睛看著田正言,很希望從對方口裏聽到讚同的話。
可惜,田正言是苦笑的表情:“欠條借條我難道會不知道區別?你想岔路子了。”
他歎了口氣,接著緩緩跟淩俐說起之前他到帝都找南之易麵談案子的事。
南之易那時候還被關禁閉,被南家大家長勒令不能出房間門,田正言一晚上都呆在他畫風清奇的狗窩裏,忍著心底的煩躁,陪他一筆筆捋清在華易高科期間做過的事。
結果,南之易回憶起來的,全是什麽時間段得到了什麽樣的實驗數據,哪項實驗成功了,稻種的哪些性狀被保留了下來。
這些涉及到水稻的事項他記得相當清楚,有些甚至精確到了年月日,一項項碎碎念,念得田正言一個頭兩個大。
可要問他什麽時候開過股東大會商議過哪些重要的事項,知不知道自己多了賬戶上麵還多出七百萬元,南之易則是一問搖頭三不知。
田正言反複追問想得到些有用的信息,南之易煩得不行,最後抓著雞窩頭沒好氣地說:“就是因為老是什麽財務什麽管理的,我才不喜歡開公司。牟師兄說好了程序上的事都交給他處理,我隻用提供空白簽名就好,所以開會我都不參與的。”
田正言轉述完這句話後,便看著淩俐沉默不語,仿佛要看看她什麽時候才能反應過來一般。
這次倒沒讓他失望,淩俐很快驚愕抬頭:“空白簽名?這就是把柄!”
“對,”田正言點著頭,“所以,你看明白了嗎?南二貨被人盯上了,其最初目的,恐怕是要把他送進監獄。”
“???”淩俐眼裏顯而易見的問號,看得田正言沒了脾氣。
眼見自己稍微轉一個彎就又繞暈了小菜鳥,田正言隻好耐心地解釋:“你要知道,刑法裏關於抽逃出資罪這個罪名,恰巧因為五年前公司法修改過一次,所以犯罪主體做了限縮。否則,光是這一條,就夠南之易喝一壺的了。”
淩俐眼睛望天想了好幾分鍾,才終於捋清他說的南之易差點被追究抽逃出資罪的緣由。
抽逃出資罪,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這可以說是專門為廣大資本家準備的罪名,注冊資本老老實實放在那裏一分未動的企業,怕是鳳毛麟角,所以要以這條罪名追究老板們的責任,幾乎和偷稅漏稅或者虛假投標之類的,一抓一個準。
放到這個案子裏來看,南之易雖然以技術入股,可是後來以借款名義劃走了超過自己出資額的資金,怎麽看也很有嫌疑。
而之前公司法的一次重大修改,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製更改為認繳登記製。修改以後,除非經營範圍特殊的行業還適用注冊資本實繳登記製,其他都改為認繳登記。
也就是說,除了特殊的行業,其他公司可以隻認繳,不出資,也不用年年都驗資了,抽逃資金罪這一條可說專門為廣大資本家準備的罪名的適用範圍,也就更小了。
具體而言,原有刑事法律關於虛假注冊資本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的適用範圍及犯罪主體發生了變化,僅適用於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業銀行、外資銀行等等,普通公司的股東,不再受這條罪名的追溯。
她有些慶幸地拍了拍心口。還好人算不如天算,公司法的修改導致刑法上犯罪主體的限縮,讓南之易逃過一劫。
不過,刑事責任固然逃脫了,民事責任卻留了下來。”
想到這裏,淩俐臉色發白:“這麽說,南老師還是得還一千萬?”
如果欠條被認定,南之易的責任就跑不掉了。
先不談什麽名譽損失其他損失,就山崎種業賠償給農民的五千萬,這可是實打實發生的損失。
不過,一千萬“而已”。正所謂知識就是力量,南之易手裏一大串論文專著專利的,每年還一堆企業上趕著求他做項目,想必收入不會低。
於是,她試探著問了一句:“一千萬,南老師也還得起吧?”
田正言揉著眉心,一個“你怎麽那麽笨”的眼神拋過來:“你別再糾結三百萬還是一千萬的問題了。這根本不是什麽欠債還錢的問題,而是股東與公司財務混同的問題。揭開公司法人麵紗的規則,我之前不是提過嗎?”
淩俐一個激靈,從田正言的話裏品出些味道來。
她之前顯然低估了對方用心險惡的程度,也一直抱著“兩億就是個噱頭”的固有印象,這時候被田正言點醒,由此推導開來。
法律意義上,有兩種“人”,一種是“自然人”,就是諸如你我他這樣的普通人;一種是“法人”,即“法律擬製的人”,是被法律賦予人格、可以獨立承擔責任的民事主體。公司就是最常見的法人的一種。
揭開公司麵紗,又稱“公司人格否認”,與股東有限責任製度一張一合,共同構成了現代公司製度的核心內容。
所謂股東有限責任,是指股東在出資範圍內承擔有限連帶責任。簡而言之,你投入了多少,就承擔多少責任,不會做個生意失敗導致乞討過活一輩子。
也就是之前淩俐一直認為南之易有一層殼子保護,兩億怎麽也追究不到他身上的依據。
而公司人格否認,則是有限責任的例外情形。
正所謂無奸不商,有些時候股東太不厚道利用公司這張皮搞事,比如故意借巨款然後做些手腳轉移優質資產,當剩下一堆爛賬的時候宣布公司破產,一拍兩散賺得缽滿盆滿,隻剩下一臉懵逼的債權人們。
而這種情形下,法院也不是束手無策,可以判決直接越過公司這個法人,向股東直接追責。
這種情況下,股東的有限責任,就轉變為無限責任。
通俗點講,如果把開公司做生意比作一場KOF遊戲,把操作八神庵的小夥伴看成股東,那公司就是遊戲機,而“有限連帶責任”就是你投入街機的遊戲幣。
不管和對麵的草雉京打得再凶被放多少個荒咬無式大蛇雉,最多八神血槽清空倒地被KO,因為隔著遊戲機,小夥伴最多就是損失遊戲幣而已。
但如果被認為不誠實守信逃避股東職責,一旦“揭開公司麵紗”,好吧,遊戲機沒了,你就如小說主角一般直接穿越到遊戲裏。
你就是八神,八神就是你,他被打倒在地,你也活不了,除非有人接盤,那麽就Game Over了。
而且,大天朝還沒有個人破產製度,背負上兩億的巨債,除非褚時健史玉柱般開了掛的人生,很少人能翻身,隻能當一輩子鹹魚。
她越想越深,第一次感受到了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危機,隻覺得額頭上直冒冷汗,脊背上也是一陣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