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新人
周一的早上對大多數上班族來說是痛不欲生的煎熬,不過,在經過一個多月不用按時上班的日子後,淩俐一早就起了床拾掇好自己,精神奕奕地擠上往市中心去的地鐵。
南之易的案子已經完結,她要開始恢複在呈達所每日按時上下班的正常作息狀態了。
隨著腳步匆忙的人群進了大樓擠進電梯,等上到律所所在的十一樓,淩俐一踏進辦公室,就發現好像有些不一樣的地方。
本來她的格子間是最靠近祝錦川辦公室的位置,現在,在她旁邊不遠的地方,又多出了一張更靠近辦公室的辦公桌來。
淩俐一想就明白了。
律所人員流動性大,每年都有新考取司法資格證的實習律師來掛靠,也會有剛起步做得很艱難的小律師退出競爭,來來去去的起碼幾十人。這多出來的一張桌子,也許是又來了新人吧。
果然,等九點鍾一到,一個年輕俏麗的女孩子,穿著粉紫的連衣裙配黑色小外套,踩著雙米色貓跟鞋,走到那辦公桌旁邊坐下,等放好了包抬起頭衝著她微微一笑,“你好,我是戚婉,剛剛到這裏工作的律師。”
這姑娘看起來倒是大大方方一點都不忸怩,說話聲音也爽脆,讓淩俐心生好感。
她也衝戚婉微微頷首,自我介紹著:“我是淩俐,你好。”
聽到她的名字,戚婉瞪大了眼睛:“原來你就是淩俐!”
接著馬上站起身,興衝衝幾步上前來:“聽說你剛贏了一個知識產權案子,很難的那種,你那麽厲害,以後可得多多指教我。”
這麽大一頂高帽子栽到頭上,淩俐不由自主想到之前自己二十四連敗的輝煌戰績,很有些心虛。
這妹紙剛來就聽到自己的輝煌戰績,其他律師大概也不會跟她提起之前的糗事,隻怕人家還真誤以為她淩俐這個吊車尾的菜鳥律師,是所謂的精英呢!
她隻好站起來含糊說道:“也不是贏,是和解。而且,也並不是我的功勞。”
戚婉自然而然地挽上她的手,笑得眉眼彎彎說:“可別自謙了,聽說對方的律師從來沒輸過的。再說,我們可算是同門了,以後要是我遇到難辦的案子,淩姐可一定得幫我。”
她忽如其來的靠近讓淩俐有些不自在,可又不好馬上抽出自己的手,隻好隨意揀起一個問題:“同門?”
戚婉看了看幾步之外的祝錦川辦公室,輕聲說:“我們都是祝律師帶啊,家裏長輩托了好多人,才能進到這裏。”
“哦!”淩俐點了點頭。難怪她的辦公桌離祝錦川那樣近,原來她和自己一樣,都是他帶的新人。
之後,戚婉完全顧不得交淺言深的忌諱,拉著淩俐說了好大一通話,倒是把自己的情況交了個底。
她比淩俐小四個月,剛過了二十五歲生日沒多久,現在還是阜南大學法學院研三的學生,前年過了司考掛在個小所裏實習,今年拿到了自己的執業證,到了呈達所。
如無意外,畢業以後也想留在所裏。
聽了戚婉的情況,淩俐心裏隱隱有些不是滋味。原因無他,別人都是憑本事進的呈達所,幾乎都是研究生學曆,唯有她一個走後門的野雞大學非法學專業本科生。
哦,差點忘了,還有祝錦川和她一樣。隻不過,人家那是能力突出不需要學曆裝點門麵,跟她完全是反著來的。
情緒有些低落起來,不過隻一瞬間就處理好。
已經不是二十四連敗了,已經連續贏了三場,或者高難度,或者天價標的額,經濟上也比之前寬裕了些,工作也越來越順手。
所以說,何必老是跟別人比妄自菲薄,能在一個個案子裏取得進步,不斷成長不斷彌補自己的短處,有沒有那張學曆,又有什麽關係?
和淩俐說了一陣,戚婉又坐回到自己的座位,收斂起自來熟的氣場,這一安靜下來倚在窗邊的模樣,倒把淩俐給看呆了。
戚婉是個不折不扣的美人,齊肩長發,剪水雙瞳,討巧的鵝蛋臉,甜美的梨渦,配上嬌小的身材,一切都恰到好處。
短短一段時間沒怎麽來所上,竟然來了這麽個清麗脫俗的美人,看她這外表形象,隱隱要搶走呂瀟瀟顏值擔當的寶座了。
欣賞夠了美人,淩俐抬起頭看到牆壁上的時鍾,發現時間都快十點,一個激靈想起一早上什麽正事都還沒做,趕忙翻看起猥褻兒童再審案的那疊卷宗。
資料顯示,被告人袁非,阜南省達城人,男,作案時二十七歲。一審判決他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他提出了上訴,二審維持原判。現在判決已經生效一年,檢察院以判決量刑畸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要求法院再次審判,量刑建議在五年以上。
從一審二審認定的證據來看,袁非利用支教的機會,前後有四次共計對七名女童進行猥褻。而從犯罪的情節來看,袁非的加重處罰情節有:猥褻不滿十二周歲、猥褻三名以上兒童、在公眾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加重處罰情形。
而檢察院之所以提出再審,是因為根據刑法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袁非有三個從重情節,雖然在快速審訊階段有過坦白,可後來又在庭審上翻供,坦白不被認定。
所以,原判決的四年八個月,確實是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了,法院確實判錯了,檢察院的審判監督程序沒有啟動錯。
所以說這個案子,還能怎麽打?對猥褻兒童的事實,袁非可是親口承認而且前後四次供述完全一致的,摳不出任何疑點。
要說法律適用方麵,就更加沒有打頭了。
檢察院依職權提出再審,合情合理合法,被改判加重刑罰,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了。
至於鍾卓雯那天下午提的什麽刑法的謙抑性、上訴不加刑,也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刑法謙抑性,是指立法機關隻有在該規範確屬必不可少――沒有可以代替刑罰的其他適當方法存在的條件下,才能將某種違反法律秩序的行為設定成犯罪行為,體現了一種慎刑的掛念。
這是因為,刑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刑罰手段相當嚴厲,剝奪人們的自由甚至生命。因此,能用民事、商事、經濟或其他行政處分手段來有效控製和防範的行為,就不要訴諸於刑法。
可是,袁非的行為顯然已經觸犯刑罰,被公訴很正常。
至於上訴不加刑,則更加無厘頭。這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隻有被告人一方提出的上訴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它是第二審程序中一項特殊原則,其目的在於切實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訴權。
然而這案子是檢察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根本不是上訴,準確說來,還應該是抗訴。
這一通思前想後細細掰了案情下來,淩俐將鍾卓雯當時提的這兩點,定義為了故弄玄虛。
那小孩,雖然聰明雖然記性好雖然勤奮地自學法律,可畢竟還是沒有受過專業訓練,以為隨意拗幾個專業術語就能糊弄一番,結果還是露了怯啊。
不過,否定了鍾卓雯的提法後,淩俐也還是毫無頭緒,實在想不出能怎麽辯護,也就作罷。
這完全沒有爭議的案子,和極度複雜的案子完全超過她能力的案件,對於她來說結果大概殊途同歸,那就是隻剩一本正經走過場的份了。
反正,這本來就是法援案子,簡簡單單地辦理,安安心心完成任務,一場庭審走下來事情了結,也不怎麽費腦子。這樣看來,這案子,還算是輕鬆的了。
隻不過,一想到為了辦案,她還得去監獄會見這麽個猥褻女童的人渣,好惡心!
她還在感歎運氣不怎麽好,忽然眼前閃過一到粉紫色的影子,鼻間也傳來一陣香風。
淩俐抬起頭,看到戚婉又湊到她辦公桌前,一手托著腮,眼裏是好奇的神色:“淩姐,能給我看看你手裏這個案子嗎?”
淩俐想了想,又搖搖頭:“不好意思,怕是不行的。”
“就看幾分鍾,行嗎?我還沒見過卷宗長啥樣呢。”戚婉放低了聲音,自然而然地眼睛向卷宗上瞅。
淩俐忙合上封麵:“我這案子涉及到一些未成年人的隱私,不方便給人當成案例隨便觀摩的。”
跟之前她帶回家的一摞文書不一樣,這次她手裏的是一二審的全部資料,包括證據的複印件等。
戚婉看她防得這麽緊,臉上有些失望的神色:“那好吧。既然淩姐你不方便,就算了吧。”
淩俐總覺得她這句話似乎有哪裏不妥,還沒大想明白,又聽到戚婉壓低聲音問:“淩姐,師父他是個什麽樣的人啊?”
被她這句話問到愣住,淩俐好半天回過神:“難道你沒見過他?”
戚婉點了點頭,有些遺憾的模樣:“上周五我才來的,行政給我安排好了座位,不過師父正在出差,隻是通了個電話讓我先上著班,我是隻聞其聲不見其人。”
對於戚婉的問題,淩俐倒是真的好好思考了一番,斟酌著應該怎麽回答她,才不至於毀壞祝錦川的形象,又不會把小姑娘給嚇到。
冷漠?麵癱?還是心思深沉?
仿佛都能掛得上號,又都不是那麽好的詞。
她斟酌了一番,對戚婉說:“祝主任做事很認真,也很嚴謹,專業素質也是出了名的。你跟著他好好做,沒有錯的。”
隻是,還有半截話沒說出口——如果他願意帶你而不是把你放羊一樣養著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