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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別人的步伐

  但是當時,因為馬上就要高考了,也顧不上什麽失眠不失眠的問題了。感冒,頭痛,腹痛都顧不上吃藥,因為總覺得自己一停下來就會跟不上別人的步伐。


  那時候是很可怕的,每天發十幾張的模擬卷,還有一堆要複習的,兩天又一次考試。


  一上高三,考試就成了家常便飯,考著考著就習以為常了。


  我是文科生,語文和文綜一直都是強項,英語和數學弱一點,但不知怎麽回事,越臨近高考,考得就越差,當時真的是怕得不行,特別是最後一次市質檢,居然比省質檢掉了十幾名(當時文科班級有一百多名學生,我一般都是年段前十的),作文還總是離題。


  六月六日和七日是高考日,全廈門市的公交都禁止大聲鳴笛,無責任為高考生讓路、接送,學校食堂還特意為我們準備了高考套餐,很豐富,四葷兩素,都是免費的。


  我性格本來就迷迷糊糊的,可以說,隻有考語文時甚至是清醒的,考數學和文綜都是考到一半就忍不住閉上了眼睛——困啊!考英語前居然還把剛發到手的準考證給弄丟了。


  沒有準考證就進不了考場,當時老師們都想方設法讓我安靜下來,仔細想想看究竟把準考證給落在哪裏了?年段長還發動高二年的學弟學妹集體幫我在教室、走廊、宿舍路上找,在臨近考試不到十五分鍾的時候,終於在我們教室裏的垃圾桶裏找到了。


  當時考英語的時候緊張得汗水都把試卷給弄濕了,不停地擦汗,真是驚心動魄啊。


  原以為高考完就可以輕鬆了,其實不然,馬上就要離開親愛的母校了,心中縱然有千言萬語,高考完之後還是隻能默默收拾行李離開。


  想到三年前,中考失利進入的二外,當時萬念俱灰的我對這所學校並沒有好感,不論是在日記裏,還是在博客上,經常罵。就是這麽一所我抱怨了三年的學校,等到要離開的時候,才知道自己有多麽多麽的不舍得。


  下著雨,考完後衝出考場,把抽屜裏所有的試卷全部從樓上撒到樓下,和老師們一一擁抱,淚流滿麵,然後跑進雨裏,哭著,笑著。


  馬上就要離開了。


  舍不得。


  想到自此要和閨蜜們分開了。


  想到再也不能聽語文老師絮絮叨叨說他的超級偶像魯迅先生了。


  想到再也見不到隔壁班暗戀了兩年的數學課代表了。


  想到再也不能熬夜做題了。


  忽然就覺得,高考怎麽可以來得這麽快?

  我是第一誌願第一專業錄取的。為了保險起見,所填的誌願都是在我分數下的。


  但是還是改了很多次,考完後並不敢立刻就去對答案,而是等分數出來了再直接去查。


  打電話過去問分數時家裏隻有我一個人,心在跳,手在抖,父母都在催。


  好在分數不好不壞,所以也就不悲不喜。


  高考完後,福建地區的分數出來得特別慢,大概是六月底才出來的,然後七月份填誌願,八月初得知被廈門理工錄取,八月底了錄取通知書才過來。


  這段時間裏,可以說每一天都是煎熬,比高考更難受。


  高三年體重一百三十斤,上大學時再稱體重,隻剩下九十八斤,這可見這段時間裏有多難熬了吧!

  “高總在嗎?”


  “出去了,請問有什麽事嗎?”


  “這樣,那我等他回來,順便,我先做我的事情。”


  繼續催眠。


  小女孩很可愛,眨巴眨巴眼睛開始講自己的故事。


  在我七歲之前,許安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男孩子。然,就像是牛頓的出現無情的推翻了亞裏士多德的觀點。是的,七歲那年,林方傑的出現取代了許安,住進了我的心裏。


  許多年之後,我看到qq空間裏流傳著這樣一條說說據說每一個人都曾在學生時代暗戀過自己的同桌或者是前後桌。塵封的記憶承載著遙遠的回憶,一點一點顯現出來,這麽多年過去了,我居然還能如此清晰的記得他當年的模樣——總是穿一襲純白色的t恤,要知道,在那個年紀,敢穿純白色衣服的孩子不多,年紀小,好玩耍,常滾得滿身都是泥,純白色不易搓洗。


  但是林方傑卻是個例外,身上穿的永遠都是幹幹淨淨的,他是住進我記憶裏的那個幹淨漂亮的純白色少年。


  我打小就是個小流氓,當時林方傑就坐在我的前麵,上課時我總是會盯著他的頭發和後腦勺發呆。我在想啊,這個世間怎麽就會有長得這麽好看的男孩子呢?林方傑大抵是察覺到了我總是盯著他看。他瞪大眼睛轉過頭來看著我“喬戀戀,你為什麽總喜歡盯著我的頭看呢?”


  我說,林方傑,我在看你頭上有沒有長虱子呢?


  這麽幹淨漂亮的男孩子頭上怎麽會長虱子呢?

  我想,能夠這麽近距離盯著他看其實也挺好的,我不需要做他的女朋友,我不需要嫁給他,我僅僅隻是喜歡他而已。


  小學時代學校裏盛傳著一首打油詩一年級的結,二年級的鞋,三年級的老師沒穿鞋,四年級的女生沒人追,五年級的帥哥一大堆,六年級的情書滿天飛。


  六年級的時候,我跟林方傑鬧緋聞了。原因是因為一封情書,更準確的說,是因為一首情詩。


  我是從小學四年級時開始寫詩的,現在再回頭看看當年寫的東西,其實壓根就不能算是詩,頂多隻能叫做比較押韻的長短句而已。不過當年的自己,又確實是在樂之不倦的重複做著這樣一件事。我青春的記得,四年級時候,語文練習冊上有一道題目說是要求自編一首詩,歌頌草原的美景的。全班同學大抵上那道題目都是空著的,唯有我一人寫的詩句讓老師當著全班同學的麵朗讀——


  “如詩如畫在眼前,天藍地綠無比高。牛羊走上又走下,草原美景勝天堂。”


  我的虛榮心不僅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更重要的是,坐在我前麵的林方傑轉過頭來,第一次對我豎起了大拇指“喬戀戀你真棒!喬戀戀你寫得真好!”


  也正是從那個時候起,我開始寫詩。書上說,一種習慣的養成,可能因為一件事,也可能是因為一個人。


  那天,我又寫了一首詩,夾在了語文課本裏,我深情款款地寫道鄰家男孩就姓林,坐我前麵近六載,愛他不是一兩年,悄悄戀上又何妨?


  然後就有了很戲劇化的發展,王格格找我借語文書,因為她作業沒做,想要抄我的。然後她就發現了那張紙條那首詩。


  那個年紀啊,正是屬於好奇心與八卦心空前膨脹的年紀。她簡直是如獲珍寶,很快便在全班公開了這個秘密,坐在喬戀戀前麵,姓林的男生隻有林方傑一個。於是,我喜歡林方傑的消息不脛而走。


  自從和林方傑鬧緋聞之後,我總覺得林方傑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許是心虛錯覺,許是果真如此。當我們還尚在年少時,總覺得這個世界是什麽樣的,完全是憑借著自己的感覺。自己怎麽想怎麽認為的,這個世界就是什麽樣的。這就好比有人覺得自己是奧特曼,穿上奧特曼的衣服就覺得自己真的就是奧特曼,可以拯救地球了。


  哲學上管這叫做“唯心主義。”,我們都曾經是唯心主義的忠實信仰者。


  所以,我覺得,林方傑也有點喜歡我了。


  所以,我現在不僅僅隻是上課時偷偷看著林方傑而已了,我甚至還幻想著,在高中畢業之後成為他的女朋友,在大學畢業之後成為他的老婆。


  語文老師在講《》時我在幻想著;數學老師在講一個直角三角形加一個銳角三角形之後等於一個鈍角三角形時我在幻想著……我記不起有多少次因為幻想傻笑而被同桌敲過多少次的腦袋了。


  臨近小學畢業考,奶奶成天早上帶著5歲的小妹到廟裏去給我燒香,奶奶點上一枝香,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嘴巴裏念念有詞“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啊,你要保佑我乖孫考上一所好學校哦!”


  年幼的小妹在後邊跟著學得有板有眼的,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嘴巴裏也念念有詞“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啊,你要保佑我姐姐嫁個好人家哦。”


  後來奶奶的願望成真了,因為我真的考上了我們縣裏最好的中學,至於小妹的願望實現與否,還有待日後驗證。


  冥冥之中總覺得是老天爺的有意安排,林方傑居然也考入了跟我一樣的詩阪中學。當然,許安得出現卻是在我的意料之外的。


  如果我的記憶僅僅停留在七歲之前,如果林方傑不出現,我可能會像喜歡林方傑一樣喜歡許安。這個男孩在我七歲之前給過我玩具,對別的小朋友發脾氣卻唯獨對我笑嘻嘻的,隻不過他搬走了,還太小,沒有學會念念不忘,很快就忘記了許安。從這裏可以看出也許我不是一個好姑娘,見一個愛一個。但是誰又敢否認她在年少輕狂的歲月裏,不曾喜歡過兩個男孩,一樣的溫柔幹淨,一樣的陽光燦爛。


  我被分在了和許安一樣的1班,而林方傑則是去了3班。


  許安見到我的第一眼就把我認出來了。


  他說,喬戀戀,你是浮圖街的喬戀戀對不對?你還是沒變哦,還是和以前一樣壯壯的。


  我想,許安,就衝著你的這句話,我是不可能喜歡你了,你已經深深傷了我的心,不過呢,好在還有林方傑。


  林方傑,聽說他因為在入學考試中數學考了滿分而被選為數學課代表,聽說因為長得英俊帥氣而被封為班上的“小白龍,”風靡萬千少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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