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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7章 大人的模樣

  小小少年的自尊心哪能被一個沒上過學堂的女娃比下去。


  同樣被先生教授過的其他同窗倒也罷了,他一定不能被沒上過學堂的人看扁。


  要知道自進學後每回休沐他回到村裏,說起自己上學堂的事,或是隨手寫上一兩個簡單到不行的字,不管是其他的小娃子還是其他的大人,都會用羨慕又誇讚的眼光看他的。


  他知道自己肯定比不過夏夏,但她比自己年紀大,都快成為大人了,比自己厲害一些是正常的。


  可他一定得讓夏夏知道,自己是比阿元和二毛他們厲害很多的。


  故而,每每在夏夏“考校”他的時候,他都拿出來十二萬分的精神應對。


  後來,當發現自己快要露出底細的時候,更是偷摸著努力把落下的功課都補起來。


  至此,無論在自家還是在學堂,他主動跟阿爺和先生請教的時候就多了。


  不管挨罵或者是挨手板子,對他來說都不痛不癢,隻要夏夏覺得他厲害就好。


  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總算在認字這一塊,成為了夏夏之下的第二人,還能幫著管教其他的小夥伴,就連大毛哥和娟子姐都要聽他的。


  多稀罕!

  他很是享受這種掌控大局的感覺。


  隻可惜,夏夏比先生還要講究,教阿元和二毛他們學的比自己還多,不僅教認字、算數,還有畫畫和哼那些奇怪的音。


  數數他還沒有阿元和貴寶厲害,好在算數比他們會得多一點。


  可貴寶那個慣會扯嗓子嚎的,竟然也被夏夏看中,數數和哼音的時候都讓他做小“先生”。


  這可真是氣死他了!


  貴寶還最會挑他的刺,要不是為的二毛和阿元,他寧願不跟著學這些。


  不過,自己監督貴寶一遍遍重新寫字的時候也是蠻解氣的。


  再加之夏夏最喜歡給他們做各種好吃的,還教他們很多其他好玩的法子,他勉強算是留住了。


  這種日子是痛並快樂著的。


  可上回為了擠時間去山裏玩,自己熬夜點燈寫大字,讓阿爺和阿爹竟然高興了許久。


  昨兒阿爹更是咧著嘴回來的。


  一路上不管他怎麽皮怎麽懟,都是對他笑嗬嗬的,看得他都發毛。


  就因為阿爹躲閃不及,路上還撞見了先生,同樣“囑咐”了幾句。


  沒想到這回竟然是好話。


  本來他還為二毛和貴寶忘記自己回村的日子而很不高興。


  結果,阿爹回去又跟家裏人說先生誇過自己了,也沒有別的什麽,好像就是“上進”“好學”之類的。


  天知道他隻是想不被夏夏考倒而已。


  但阿奶當下歡喜得連夜就殺了一隻雞,在這不年不節不農忙的時候,阿爺跟大伯還有阿爹三個,沒有客人都搬了家裏最寶貝的一小壇酒出來喝了個滿麵潮紅。


  阿爺整晚都用奇奇怪怪的眼神看得他心慌,大伯也是,阿爹更是醉得直摟他喊“乖兒”“寶崽”啥的,嚇得他雞皮疙瘩起了滿身。


  他心裏有些慌亂又有些歡喜。


  他知道家裏人都是為他高興,頭一回因為他讀書而這麽高興。


  他們都不知道自己努力學字的原因,自己也不可能告訴他們,可無論如何,這似乎看起來都是一件好事。


  昨晚,他連做夢都是笑著的。


  也是因為心情好,早上隻稍微為難了二毛和貴寶兩個日漸散漫的小弟一下下就原諒他們了。


  尤其在聽阿元說貴寶還記著提醒夏夏給自己留各種餅子,他便饒過貴寶偶爾的囂張了,不跟一個愣子計較。


  夏夏現在買的筆雖然還是比自己用的筆杆子細一些,但好歹用起來比雞毛順手了。


  這下又到了他的長處了。


  阿元和二毛他們都用不好,就是夏夏,正經寫起大字來都沒自己順手。


  他一躍成為了寫大字的第一人。


  美得他,連著半個時自己都在桌邊連著轉悠,教完這個訓那個。


  直把孟婆婆唬得連連衝他使眼色。


  意思是讓他別太凶。


  可能是怕自己惹惱了夏夏。


  偏他不怕,不知為啥,他就是知道夏夏不會因為這個跟自己計較。


  何況他可不是胡說,都是真的有問題才這般給人指出來的。


  自己還不到先生那般嚴格呢,不然這屋裏所有人,包括夏夏都是要挨手板子的。


  馮時夏當然不會為這個責罰江澄。


  她既然將責任和權力下放,隻要在一定度內,沒有人借機故意報複他人,沒有胡亂責罵或懲罰他人,她就不管。


  各人有各人的性子,各人有各人的方法,以後他們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老師和上級。


  他們都得學著接受和應對。


  他們集合在這學習不是為的考清華北大,效率不是第一位。


  而且,她反而很享受孩子們學著大人的樣子管教別人的氛圍。


  可能是她這個大人的惡趣味,其他幾個孩子心裏或許不這麽想。


  但總歸他們都是朋友,偶爾這樣嚴肅一下,並不會真的造成什麽芥蒂,反正等不久彼此的身份就要反轉互換了。


  她自己努力按“學委”的標準重新確定了基本筆畫的範例,又試著練了二十幾個字,勉強達到標準後才適時把意猶未盡的人給拉回來,開始彼此的新“較量”。


  其他人便讓他們重新拿回筆學小字了。


  拿毛筆是為了讓他們熟悉毛筆的感覺,不要到時候拿著這世界真正的筆卻一個字都寫不出來。


  所以,隻要他們學會拿筆,拿穩筆,懂怎麽寫筆畫就行,至於練一手好字,那是日後長長久久的事了。


  可能到時候她早就不在這兒了,得靠他們自己在這段時間養成的學習習慣用水磨工夫去達成。


  做不做得到她肯定無從得知了。


  眼前最重要的,還是多認字。


  當然用雞毛筆能更方便快捷地書寫。


  頭半個小時過去,孟氏見馮時夏邊教幾個娃還得邊往灶屋去,幹脆自己放了花生,幫著去看那口大鍋。


  就是添柴和攪拌的事,並不多費事。


  馮時夏知道紅果子熬到後頭必須有人在,不然那些果醬都得糊鍋了。


  她便默認了孟氏的幫忙,寫完近一個小時的字後借著調上來的音樂課給大夥放鬆休息。


  課程內容是昨晚教小家夥的新歌,這孩子正新鮮著呢,馮時夏同樣興起一點惡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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