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夏楊玉環 二一製期 二二釋解
二十一 製期
“吾記高宗天皇大帝、武周則天皇後兩朝,又多有言三年之喪守製期乃二十五月者,亦是以言當載天皇大帝迎則天皇後自尼寺複歸宮中之期合否禮製意麽?”
“玉娘(即楊玉環)真慧人也。議喪守製之期,則天皇後武周一朝,屢為之。即高宗天皇大帝之朝,亦屢。武周時有張柬之,字孟將,襄州襄陽人也。少補太學生,涉獵經史,尤好三禮,國子祭酒令狐德棻甚重之。進士擢第,累補青城丞。永昌元年,以賢良征試,同時策者千餘人,柬之獨為當時第一,擢拜監察禦史。聖曆初,(聖曆元年,公元698年,武周年號),累遷鳳閣舍人。時弘文館直學士王元感著論雲:“三年之喪,合三十六月。”(張)柬之(乃)著論駁之曰: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不刊之典也。乃詳引《春秋》、《儀禮》諸者,細論三年之喪,禮合二十五月之論。時人皆以(張)柬之所駁,合於禮典(《舊唐書 卷九十一 列傳四十一 張柬之》)。其所案故典曰——
(張柬之)謹案《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左傳》曰“禮也。”杜預注雲:“僖公喪終此年十一月,納幣在十二月。士婚禮,納采納徵,皆有玄纁束帛,諸侯則謂之納幣。蓋公為太子,已行婚禮。”故《傳》稱禮也。《公羊傳》曰:“納幣不書,此何以書?譏喪娶。在三年之外何以譏?三年之內不圖婚。”何休注雲:“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冬未滿二十五月,納采、問名、納吉,皆在三年之內,故譏。”何休以公十二月薨,至此冬十二月才二十四月,非二十五月,是未三年而圖婚也。按《經》書“十二月乙巳公薨”,杜預以《長曆》推乙巳是十一月十二日,非十二月,書十二月,是《經》誤。
“文公元年四月,葬我君僖公”,《傳》曰,緩也。諸侯五月而葬,若是十二月薨,即是五月,不得言緩。明知是十一月薨,故注僖公喪終此年,至十二月而滿二十五月,故丘明《傳》曰,禮也。據此推步,杜之考校,豈公羊之所能逮,況丘明親受《經》於仲尼乎?且二《傳》何、杜所爭,唯爭一月,不爭一年。其二十五月除喪,由來無別。此則《春秋》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尚書伊訓》雲:“成湯既沒,太甲元年,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於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孔安國注雲:“湯以元年十一月崩。”據此,則二年十一月小祥,三年十一月大祥。故《太甲》中篇雲:“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於亳。”是十一月大祥,訖十二月朔日,加王冕服吉而歸亳也。是孔言“湯元年十一月”之明驗。
《顧命》雲:“四月哉生魄,王不懌”,是四月十六日也。“翌日乙醜,王崩”,是十七日也。“丁卯,命作冊度”,是十九日也。“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須材”,是四月二十五日也。則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中間有十日,康王方始見廟。則知湯崩在十一月,淹停至殮訖,方始十二月,祗見其祖。《顧命》見廟訖,諸侯出廟門俟,《伊訓》言“祗見厥祖,侯甸群後鹹在’,則崩及見廟,殷、周之禮並同。此周因於殷禮,損益可知也。不得元年以前,別有一年。此《尚書》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禮記三年問》雲:“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斷之者,豈不送死有已,複生有節?”又《喪服四製》雲:“變而從宜,故大祥鼓素琴,告人以終。”又《間傳》雲:“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醬。中月而禫,食酒肉。”又《喪服小記》雲:“再期之喪,三年也。期之喪,二年也。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也。五月之喪,二時也。三月之喪,一時也。”此《禮記》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儀禮士虞禮》雲:“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此禮周公所製,則《儀禮》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此四驗者,並禮經正文,或周公所製,或仲尼所述,吾子豈得以《禮記》戴聖所修,輒欲排毀?漢初高堂生傳《禮》,既未周備,宣帝時少傳後蒼因淹中孔壁所得五十六篇著《曲台記》以授弟子戴德、戴聖、慶溥三人,合以正經及孫卿所述,並相符會。列於學官,年代已久。今無端構造異論,既無依據,深可歎息。其二十五月,先儒考校,唯鄭康成注《儀禮》“中月而禫”,以“中月間一月,自死至禫凡二十七月”。又解禫雲“言澹澹然平安之意也。”今皆二十七月複常,從鄭議也。逾月入禫,禫既複常,則二十五月為免喪矣。二十五月、二十七月,其議本同。
竊以子之於父母喪也,有終身之痛,創巨者日久,痛深者愈遲,豈徒歲月而已乎?故練而慨然者,蓋悲慕之懷未盡,而踴擗之情已歇;祥而廓然者,蓋哀傷之痛已除,而孤邈之念更起。此皆情之所致,豈外飾哉。故記曰:三年之喪,義同過隙,先王立其中製,以成文理。是以祥則縞帶素紕,禫則無所不佩。今吾子將徇情棄禮,實為乖僻。
夫棄縗麻之服,襲錦縠之衣,行道之人,皆不忍也,直為節之以禮,無可奈何。故由也不能過製為姊服,鯉也不能過期哭其母。夫豈不懷,懼名教逼己也。若孔、鄭、何、杜之徒,並命代挺生,範模來裔,宮牆積仞,未易可窺。但鑽仰不休,當漸入勝境,詎勞終年矻矻,虛肆莠言?請所有掎擿先儒,願且以時消息。
時人以柬之所駁,頗合於禮典。(《舊唐書 卷九十一 列傳四十一 張柬之》)
是三年之喪製期,乃二十五月也。太宗皇帝崩於貞觀二十三年五月,至永徽二年六月已過二十五月也。”
二十二 釋解
“皆言景龍三年(公元709年)“二月己醜,幸玄武門,與近臣觀宮女大酺,既而左右分曹,共爭勝負。上(唐中宗)又遣宮女為市肆,鬻賣眾物,令宰臣及公卿為商賈,與之交易,因為忿爭,言辭猥褻。上與後(唐中宗與韋後)觀之,以為笑樂(《舊唐書 卷七 本紀第七 中宗》)。”
何中宗皇帝如此為也?似有負則天皇後嫡子之稱。”
“玉娘(即楊玉環)。此自乃中宗皇帝苦心。以高宗天皇大帝崩逝,則天皇後主政二十餘載,後宮體製為此鬥轉,宮中、臣下多不詳太宗皇帝宮中舊日之製,致諷則天皇後曾為太宗皇帝才人、又次第為高宗天皇大帝昭儀、中宮之者。中宗為此,乃以晉武帝之賜才人謝玖與子晉惠帝生湣懷太子,湣懷太子於宮中西園設市鬻賣諸物之故典(《晉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二十三 湣懷太子》湣懷太子遹,字熙祖,惠帝長子,母曰謝才人(晉武帝之謝才人,晉武帝賜與其子晉惠帝,為晉惠帝之妃嬪)。幼而聰慧,武帝愛之,恆在左右。……而於宮中為市,使人屠酤,手揣斤兩,輕重不差。其母(謝才人)本屠家女也,故太子好之。又令西園賣葵菜、藍子、雞、麵之屬,而收其利),使宰臣、公卿知宮中內官有經蒙恩生子——若晉書所載之晉武帝之徐才人生城陽殤王憲。匱才人生東海沖王祗。趙才人生始平哀王裕……王才人生孝懷帝……(《晉書 卷六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晉)武帝二十六男:楊元後生毗陵悼王軌、惠帝、秦獻王柬。審美人生城陽懷王景、楚隱王瑋、長沙厲王乂。徐才人生城陽殤王憲。匱才人生東海沖王祗。趙才人生始平哀王裕。趙美人生代哀王演。李夫人生淮南忠壯王允、吳孝王晏……王才人生孝懷帝…)。
或未經蒙恩乃賜與子嗣生孫,若晉書所載晉武帝才人謝玖,為賜晉武帝子晉惠帝生孫湣懷太子,之舊事(《晉書 卷三十一 列傳第一》“(謝玖)選入後宮為(晉武帝)才人。”“惠帝在東宮,將納妃。武帝慮太子尚幼,未知帷房之事,乃遣(才人謝玖)往東宮侍寢,由是得幸有身。……玖求還西宮,遂生湣懷太子”)。
解其母則天皇後於太宗皇帝朝入宮為備選內官才人,未經蒙恩,至高宗天皇大帝朝曆高宗天皇大帝守製期滿複歸宮中,為高宗天皇大帝所寵次第為昭儀、中宮,之事。亦為使朝堂上下明高宗天皇大帝、則天皇後之禮也。
非中宗皇帝喜於宮中設市也。
中宗皇帝之上官昭容,於高宗天皇大帝朝之儀鳳元年(公元676年)“年十四,武後召見,有所製作,若素構。自通天(通天元年,則天皇後年號公元696年)以來,內掌詔命,掞麗可觀(《新唐書 卷七十六 列傳第一 上官昭容》)。”是經武後親選,為高宗天皇大帝、則天皇後時之才人,以高宗天皇大帝、則天皇後兩相恩愛,未有經高宗天皇大帝蒙恩,以備選內官才人位長居宮中。曆睿宗朝垂拱元年、睿宗朝永昌元年(垂拱元年公元685年至永昌元年公元689年)至武周之朝(天授元年公元690年至神龍元年公元705年),至中宗皇帝神龍元年(公元705年)年四十二冊為昭容。昭容者,九嬪之二,昭儀之次位。此之封位,亦以則天皇後初為太宗皇帝之才人,未經太宗皇帝蒙恩,至高宗製服期滿複迎宮中,乃為高宗天皇大帝之昭儀、中宮之釋解一也。雖然,上官昭容不可以比擬之則天皇後。(近年,陝西省考古研究院於鹹陽發掘了唐昭容上官氏即上官婉兒墓,出土墓誌一合,其上官婉兒墓誌銘(《大唐故婕妤上官氏墓誌銘並序》)曰:(公元676年)年十三為才人。……神龍元年(公元705年),冊為昭容。……(景雲元年,公元710年)亡身於倉卒之際。時春秋四十七。……以大唐景雲元年(公元710年)八月二十四日,窆於雍州鹹陽縣茂道鄉洪瀆原)
中宗皇帝天子之心,自之所為,多有深意,豈其常哉。”
“那中宗皇帝常時所好何也?”
“吾唐自顯慶以來,高宗(即唐高宗)聖躬多不康,而武太後(即武曌)任事,參決大政,與天子並。太後(即武曌)頗涉文史,好雕蟲之藝,永隆中始以文章選士。及永淳之後,太後君臨天下二十餘年,當時公卿百辟無不以文章達,因循遐久,寖以成風。(《通典 卷第十五 選舉三 曆代製下 考績 曆代製下 大唐》)
又以則天皇後好製香、詩酒風雅諸事,高宗天皇大帝、則天皇後、中宗皇帝、睿宗皇帝朝,風雅鬥香之會,詩酒會飲之風,漫茲浸之。
中宗皇帝以母故,好文雅,宮中常設之。
太平公主“無心為子輒求郎”句即出中宗皇帝朝“景龍四年正月五日移仗蓬萊宮禦大明殿會吐蕃騎馬之戲因重為柏梁體聯句”宮中詩會(《全唐詩 卷二 景龍四年正月五日移仗蓬萊宮禦大明殿會吐蕃騎馬之戲因重為柏梁體聯句》)。
又好鬥香,宮中舊人雲,中宗(皇帝)朝,宗、紀、韋、武閒為雅會,各攜名香,比試優劣,名曰鬬香。惟韋溫挾椒塗所賜,常獲魁。(《清異錄 鬬香》)。
此皆風雅事也。非同湣懷太子屠酤母家(謝玖,即晉武帝之謝才人,屠酤家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