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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夏楊玉環 五九賜死 六十征召

  五十九 賜死

  “師師,那楊玉環既以未與壽王合房之壽王正妃度為女道士,又立女官一品貴妃,蒙天下之辱,斑斑血淚,何不自盡?”


  “此言當真可笑。楊玉環先為冊壽王正妃,度為女道士,乃因與壽王婚後數載,未與壽王合房,又複為太後追福之以孝之名,方乃度為女道士,自盡成何體統?至於天寶四載八月冊女官一品貴妃前,天寶四載七月玄宗已為壽王另冊壽王韋妃,壽王曾無一言,則末不當為壽王自盡也。


  女子於此難地,自盡說來容易。隻天下事,非如此般簡單可解。”


  “師師此言甚奇,為何不是自盡般簡單可解?”


  “唐玄宗囚其姑太平公主,世所共知。太平公主於其為囚先,宰相七人中,四、五出其門下,或廢或殺唐玄宗易如反掌。然以唐玄宗乃兄之愛子故,且兄尚在為太上皇,又不欲另立帝皇,故此自盡了。世人無知,如何議論自盡之太平公主,你曉得麽?(1、《新唐書 卷八十三 列傳第八 諸帝公主 太平公主》“玄宗以太子監國,使宋王、岐王總禁兵。主恚權分,乘輦至光範門,召宰相白廢太子。於是宋璟、姚元之不悅,請出主東都,帝不許,詔主居蒲州。主大望,太子懼,奏斥璟、元之以銷戢怨嫌。監察禦史慕容珣複劾慧範事,帝疑珣離間骨肉,貶密州司馬。主居外四月,太子表追還京師。 時宰相七人,五出主門下。”2、《資治通鑒 唐紀二十六 開元元年,公元713年》“太平公主依上皇之勢,擅權用事,與上有隙,宰相七人,五出其門。文武之臣,太半附之”)”


  “言太平公主,輸與其侄唐玄宗了。”


  “這便是底。若是那楊玉環又複自盡,日後世人論起,便是楊玉環又輸與那唐玄宗了。此言語,聽於楊玉環耳中,有甚意味也?若是無因自盡,不過為無生趣,早求脫之。人也不笑。若這般自盡,日後世人論起,不過道一聲女子無用,惟知自盡而已。說不得還笑兩聲。”


  “那楊玉環終於馬嵬坡為唐玄宗賜死,人不也笑?”


  “天下人固笑楊玉環為賜死,可是不也笑那唐玄宗無能,惟知賜死楊玉環自保麽?帝皇為人挾持,賜死無過之美人自保,其之羞,亦難言也。此乃唐玄宗楊玉環之兩羞,總好過楊玉環同那太平公主般自盡,隻楊玉環一羞也。”


  “師師,這般說來,無怪為冊女官貴妃時,那楊氏玉環不自盡也。


  另者,那楊玉環說唐玄宗生母太後忌日度為女道士,如何非正月二日,乃子月二日也?”


  “《唐會要 卷二十三 忌日》永貞元年十二月。中書門下奏。昭成皇後竇氏。按國史長壽二年(693年)正月二日崩。其時緣則天臨禦。用十一月建子為歲首。至中宗復舊用夏正。即正月行香廢務日。須改正。以十一月二日為忌。則末唐玄宗生母太後忌日當為子月,即子月二日了。”


  “原來唐玄宗生母忌辰非寅月裏正月二日。竟是子月二日也。”


  注、十一月二日為唐玄宗生母太後忌辰


  1、《唐會要 卷二十三 忌日》“永貞元年十二月。中書門下奏。昭成皇後竇氏。按國史長壽二年(693年)正月二日崩。其時緣則天臨禦。用十一月建子為歲首。至中宗復舊用夏正。即正月行香廢務日。須改正。以十一月二日為忌”


  2、《讀禮通考 卷七十八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喪儀節四十一 國忌》“順宗永貞元年十二月中書門下奏昭成皇後竇氏案 國史長夀二年正月二日崩其時縁則天臨禦用十一月建子為嵗首至中宗復舊仍用夏正今正月行香妨務廢日須改正以十一月二日為忌”


  3、《讀禮通考 卷七十八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喪儀節四十一 國忌》“文宗太和七年二月勅準令國忌日唯禁飲酒舉樂至於科罰人吏都無明文但縁其日不合釐務官曹即不得決斷刑獄大小笞責在禮律固無所妨起今後縱有此類臺府更不要舉奏均王傅王堪男損國忌日於私第決責下人為禦史臺所奏遂下此勅十五年五月太常禮院奏睿宗神主祧遷其六月二十日忌並昭成皇後十一月二日忌準禮合廢從之”


  4、《讀禮通考 卷七十八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喪儀節四十一 國忌》“睿宗六月二十日忌安國西明寺各三百人齋昭成皇後竇氏十一月二日忌慈恩寺昭成觀各三百人齋”


  六十 征召

  “師師,有人言則天皇後於唐太宗一朝為未蒙恩之內官才人,與時之太子即後之唐高宗天皇大帝之事者,語多譏諷。斯事你可知耶?”


  “世有言則天皇後為未蒙恩之內官才人,與時之太子即後之唐高宗天皇大帝之事,便以嘲諷。此皆無知薄行之人也。


  須知則天皇後征召入宮,入宮即為五品才人承旨。凡五品殿上之人。太宗一朝,中書門下之宰輔,亦不過三品也。至於唐宮規製,才人鹵簿五十人也。


  有書詳載之曰——


  後妃命婦以下車輦鹵簿

  內命婦四妃九嬪婕妤美人才人鹵簿(太子良娣以下同)。清道二人,青衣六人(青衣,九嬪四人,餘並二人),偏扇、團扇、方扇各十六(九嬪十四,餘並十),行障三具(九嬪以下二具),坐障二具(九嬪巳下一具,並婦人執),厭翟車(九嬪翟車,婕妤以下安車,並駕二馬,馭十人,九嬪以下八),內給使十六人(九嬪十四,餘並十人),從車六乘(九嬪四,餘並三乘),繖一、大扇二(九嬪已下無大扇),團扇二(內給使執),戟六十(九嬪四十,餘並二十)。(《文獻通考 卷一百十九 王禮十四 後妃命婦以下車輦鹵簿》)

  按唐製,皇太子妃、親王、文武職事官四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並長安縣令、內命婦才人以上,外命婦四品以上,皆給鹵簿。(《文獻通考 卷一百十九 王禮十四 後妃命婦以下車輦鹵簿》)

  《通典》卷第一百七 禮六十七 開元禮纂類二 序例中


  內命婦四妃九嬪婕妤美人才人鹵簿太子良娣以下同

  清道二人,青衣二人,青衣,九嬪四人,餘並二人。偏扇、團扇、方扇各十六,九嬪十四,餘並十。行障三具,九嬪以下二具。坐障二具,九嬪以下一具。並婦人執。厭翟車,九嬪翟車,婕妤以下安車,並駕二馬。馭人十,九嬪以下八。內給使十六人,九嬪十四,餘並十人。從車六乘,九嬪四,餘並三乘。繖一,大扇二,九嬪以下無大扇。團扇二,內給使執戟六十。九嬪四十,餘並二十。”


  以上之據,可見斯唐時後宮才人鹵簿五十人,斯唐宮規製。


  其中特以當言之者,乃按唐製,皇太子妃、親王、文武職事官四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並長安縣令、內命婦才人以上,外命婦四品以上,皆給鹵簿。(《文獻通考 卷一百十九?王禮十四 後妃命婦以下車輦鹵簿》)此之一詳注,方之唐廷宰輔之方居三品,可見內官才人之對照文武職事官之品位矣。


  才人之屬二十七世婦,於唐初至高宗武周之朝,皆司承旨。至以玄宗之朝,改司掌序燕寢,理絲臬,以獻歲功焉。此之 “掌序燕寢,理絲臬,以獻歲功焉” 亦多係虛掌。若宮中之職,唐初至盛唐之才人,居二十七世婦之,然雖列位號,不依世婦之職,實掌者,承旨也。(《唐六典 卷第十二 內官宮官內侍省 內官》“才人雖列位號,不依世婦之職”)

  方之所言,才人出,車駕次第之鹵簿五十餘人也。即於宮中便行之時,亦當處有隨人侍應者。太子隨人更盛。宮中之地,即帝、後之者,獨對之時亦鮮。況太子、備選內官、宮官,規製大妨,何時何地能得密語之機耶?”


  “師師,唐宮既複如此,何以於則天皇後為未蒙恩之內官才人,與時之太子即後之唐高宗天皇大帝之事者,曆數百年,閑言皆使不斷也?”


  “此般閑言,皆位卑權輕,不曉宮之主位之事者。妄自猜度,言之紛紛。若此般位卑權輕、不曉宮之主位之事、妄自猜度者既眾,此般閑言自亦難絕。


  玄宗時於唐太宗、高宗兩朝則天皇後故事不明,是唐玄宗時之百官,於那宮之規儀,亦且不能詳解也。”


  “此話如何說底?”


  “《唐六典》謂內官、宮官,此之區分,也則罷了。以凡內官、內人未經承恩於宮之內,皆為備選。若為宮官之屬,則非備選,皆若宮之帶發之尼,入宮即難出宮,又非備選之身。君王擇妻妾,非出常因,皆不於宮官屬人擇選。此曆朝宮之常規。少有例外者。至於君王賜宮官於臣子,倒是有的。此若賜備選內官、備選內人、宮人與皇子、臣子,皆為常式。


  至於備選內官、備選內人於何朝承恩,為何朝嬪禦之理,此甚易解。譬若朝之更革,惟承恩人或因崩逝君王之命非承恩隨嬪禦之例安置或自願為安置者。此處之“隨嬪禦”,譬若新舊史唐書之載武才人“隨嬪禦之例出家”也。若為嬪禦,當為“依嬪禦之例出家”也。豈唐太宗一朝所有非宮官之屬之入宮之女,於唐太宗崩逝之後,皆安排了卻?高宗朝所有非宮官之屬之宮之女,皆高宗朝重擇選入宮者?此事焉得可能?


  唐憲宗元和十五年崩(公元820年)、唐穆宗長慶四年崩(公元824年)、唐敬宗寶曆二年崩(公元826年)、唐文宗大和元年即位(公元827年)。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至大和元年(公元827年),凡七年間,曆四朝,若所有非宮官之屬之宮之女,皆改朝即經安置,改朝即重擇選,宮之非宮官之屬女動輒萬餘、數萬,七年間,安置再擇選皆經三番,每番過萬人之適齡女,此可能之否?

  故唐詩有雲“寥落古行宮,宮花寂寞紅。白頭宮女在,閑坐說玄宗。(《全唐詩 卷四百十 行宮(一作王建詩)元稹》)”是可見改朝之宮之女,多留宮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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